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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法是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效途径。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必要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中。本文在简要介绍案例教学法实施的必要性后,着重阐述了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具体实施环节以及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要求,并对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法
作为高校的公共政治课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大学生入校后学习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本课程能够帮助大学生明确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前进目标以及成长成才的途径和方法。我们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学校和学生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该课程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案例教学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以来教育界大力提倡的一种教学方法。它要求教师通过对典型教学案例的展示,引导学生参与分析、讨论、总结,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景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作为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教学工作者,为多门课程的教学所借鉴和引用。如何进一步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的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实施案例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创新的重要课题。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1 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实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本身的内在需求。随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身的整合与改革,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思考,构建新的案例教学法体系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力争在几年内,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有明显改善……切实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同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就是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可见,从本质上来讲,该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这就决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知、情、意、行的教育规律,激发学生理性的思考,激起学生学习的动力。案例教学法不仅保持传统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如教育过程体现“知”的要求性和“行”的生活性,更是强调课程本身对“德”的要求。通过案例提供的现实理论基础和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性,将对理论的掌握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效性,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优秀课程。
1.2 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实施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需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之一就是充分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案例教学法是符合大学生心理发展和人格形成一般规律要求的,
它遵循“三贴近”原则,这是最受学生欢迎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是主动的、课堂的发言是开放式的,这体现了学生全员、全过程的参与,可以充分展示实践一体化而产生的双赢性,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
应用案例教学方法,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师生共同分析、探讨、争辩、质疑,这样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法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推导,从而发现问题、探究问题、理解概念。激发学生不断提出新问题,并对同一问题尝试作多策略的思维和多种可能的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己想方设法质疑释疑,突破重重难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得到了提高。
1.3 课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运用还取决于案例教学法自身的独特优势。案例教学具有以下优越性:第一,通过案例教学,学生不仅可以从中获得认知的知识,而且有助于提高其表达、讨论技能,增强其面对困难的自信心。第二,案例教学大大缩短了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案例作为沟通现实世界与学习世界的桥梁,无疑可促使学习者更快地适应工作情景的挑战。第三,案例可以把抽象的原理、概念等具体化,把他们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学习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念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增进其学习兴趣和动力,同时也会恰当地掌握它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如何实施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内外相结合。自学、讨论和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培养人才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它对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提出了特殊要求。
2.1 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环节。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实施主要包括以下4个环节,如下表所示:
以上4个教学环节,以组织课堂教学为核心,经过充分准备,发挥教与学双边关系的互动作用,达到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目的。
2.2 对学生和教师的要求
2.2.1 对学生的要求。由于案例教学法是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方法,所以学生在教学中的学习主体地位和作用能否得到发挥是非常重要的。除了发挥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外,也要通过学生的主观努力来实现。
第一,转变学习观念。案例教学法创设了开放式、启发式、讨论式的学习氛围,适应这种教学环境,要求学生首先转变学习观念,树立自主的、积极的、创造性的学习态度,解放思想、敢于生疑、广猎知识、善于运用,使自己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第二,认真做好自学。案例教学法的大部分教学环节是由学生自主把握的,特别是课前准备。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那些在课前进行了充分思考、认真准备的学生,才能跟上课堂教学的节奏,才能真正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才能有所收获。 第三,积极参加讨论。这要求学生要有积极主动地态度,积极思考、踊跃发言;要敢于发表与众不同见解的勇气,有不耻下问的学习精神;还要运用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认真对待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功能。
2.2.2 对教师的要求。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体现在教师根据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等方面。案例教学法除了对学生提出要求外,还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提出了以下4项特殊要求。
第一,布置自学。它是通过为学生选定案例、提出分析思考 的问题、指定理论参考资料和检查课外小组讨论等环节实现的。这一要求看起来容易,实际上要求教师系统地考虑教学内容和方法之间的联系,考虑通过此案例应该解决那些问题、涉及运用哪些理论、主要用于训练学生哪一方面的能力等。
第二,组织讨论。它是通过课堂教学实现的。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启发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及时引导讨论的内容和方向,把握讨论的时间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进行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把发言中提出的问题、分析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写在黑板上,便于掌握讨论的思路和成果。
第三,课堂小结。它要求教师在系统地分析评价学生讨论结果的基础上,做出规律性的概括和总结。但教师的总结并使问题的最后答案,只发挥参考、引导作用,必须为发挥学生的创造性预留思考的空间。
第四,成绩评定。它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自学任务的情况、课堂讨论发言的情况和独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情况评定学习成绩,给出考核分数。
总之,案例教学法综合性、操作性较强,由于学生的参与,相对来讲教学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对教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具有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对所选案例有深入的研究和把握,有平等耐心的教学态度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等。
3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运用中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案例教学法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教学中注意把握。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3.1 案例资料的搜集。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在于案例为课堂教学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素材。一定数量的案例,是“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教师经常性的工作。那么,怎样编写案例呢?首先要明确案例的使用目的,即这一案例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认识和解决什么问题、需要联系和运用那些理论。其次是编写案例。编写中要注意素材来源的真实性、叙述的客观性和对敏感问题的掩饰性处理等。再次是提出思考的问题。要针对案例内容提出思考题和指定理论参考资料,并对教学过程应注意的问题予以说明。
3.2 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把握。案例教学要发挥学生的教育主体作用,但是离不开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组织教学中要做到既不越俎代庖又不放任自流,是比较难于把握的。它一方面要求教师从态度上真正尊重学生的发言权,启发引导,教学相长。另一方面还要求从组织教学活动的方法和艺术上下功夫。如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等安排他们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利用学校学生比较集中的特点组织课外自学小组;运用辩论、竞赛和角色扮演、情境模拟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创设教学情境等。这些方法对于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教学效果都有促进作用。
3.3 案例教学法的系统性要求。在案例教学中,每篇案例的内容是相对独立的,一篇案例只能涉及到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问题,与某一种或几种理论发生联系。但是,这些案例又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的,这种内在联系就是建立在“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体系基础上的逻辑联系,它是案例教学系统性的依据。在教学中,案例主题的选定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应服从这种系统性的要求。譬如,在教学计划中处理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必然会遇到有些课程适宜于理论讲授,有些课程适宜于案例教学的情况。即便是在案例教学中,也会出现有些案例能够与一定的理论知识建立一定的联系,有些案例不一定能够直接地与某种理论建立联系的现象。这种情况是“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某些理论的性质和特点多决定,如一些应用强的理论,适宜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而一些抽象性、逻辑性强的理论则适宜运用理论讲授教学等。这种情况受教育对象的社会阅历和实际经验等方面的限制,如社会经验丰富的教育对象是以多用案例教学法,阅历单纯的教育对象适宜多用理论教授等等。这就需要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学安排既符合教育目标、适应教学内容的要求,又遵循教育的渐进性、反复性、多边性等教学规律,体现教学计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把它应用于“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可以弥补传统教学上存在的不足,丰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内容,进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只要我们以科学的态度,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就一定会不断深入,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姜相志,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J],教育探索,2007(01)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2005年2月7日
[3]陈玉江,王红艳,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应用[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法
作为高校的公共政治课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大学生入校后学习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本课程能够帮助大学生明确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前进目标以及成长成才的途径和方法。我们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学校和学生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该课程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案例教学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以来教育界大力提倡的一种教学方法。它要求教师通过对典型教学案例的展示,引导学生参与分析、讨论、总结,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景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作为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教学工作者,为多门课程的教学所借鉴和引用。如何进一步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的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实施案例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创新的重要课题。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1 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实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本身的内在需求。随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身的整合与改革,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思考,构建新的案例教学法体系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力争在几年内,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有明显改善……切实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同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就是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可见,从本质上来讲,该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这就决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知、情、意、行的教育规律,激发学生理性的思考,激起学生学习的动力。案例教学法不仅保持传统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如教育过程体现“知”的要求性和“行”的生活性,更是强调课程本身对“德”的要求。通过案例提供的现实理论基础和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性,将对理论的掌握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效性,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优秀课程。
1.2 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实施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需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之一就是充分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案例教学法是符合大学生心理发展和人格形成一般规律要求的,
它遵循“三贴近”原则,这是最受学生欢迎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是主动的、课堂的发言是开放式的,这体现了学生全员、全过程的参与,可以充分展示实践一体化而产生的双赢性,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
应用案例教学方法,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师生共同分析、探讨、争辩、质疑,这样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法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推导,从而发现问题、探究问题、理解概念。激发学生不断提出新问题,并对同一问题尝试作多策略的思维和多种可能的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己想方设法质疑释疑,突破重重难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得到了提高。
1.3 课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运用还取决于案例教学法自身的独特优势。案例教学具有以下优越性:第一,通过案例教学,学生不仅可以从中获得认知的知识,而且有助于提高其表达、讨论技能,增强其面对困难的自信心。第二,案例教学大大缩短了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案例作为沟通现实世界与学习世界的桥梁,无疑可促使学习者更快地适应工作情景的挑战。第三,案例可以把抽象的原理、概念等具体化,把他们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学习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念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增进其学习兴趣和动力,同时也会恰当地掌握它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如何实施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内外相结合。自学、讨论和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培养人才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它对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提出了特殊要求。
2.1 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环节。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实施主要包括以下4个环节,如下表所示:
以上4个教学环节,以组织课堂教学为核心,经过充分准备,发挥教与学双边关系的互动作用,达到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目的。
2.2 对学生和教师的要求
2.2.1 对学生的要求。由于案例教学法是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方法,所以学生在教学中的学习主体地位和作用能否得到发挥是非常重要的。除了发挥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外,也要通过学生的主观努力来实现。
第一,转变学习观念。案例教学法创设了开放式、启发式、讨论式的学习氛围,适应这种教学环境,要求学生首先转变学习观念,树立自主的、积极的、创造性的学习态度,解放思想、敢于生疑、广猎知识、善于运用,使自己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第二,认真做好自学。案例教学法的大部分教学环节是由学生自主把握的,特别是课前准备。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那些在课前进行了充分思考、认真准备的学生,才能跟上课堂教学的节奏,才能真正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才能有所收获。 第三,积极参加讨论。这要求学生要有积极主动地态度,积极思考、踊跃发言;要敢于发表与众不同见解的勇气,有不耻下问的学习精神;还要运用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认真对待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功能。
2.2.2 对教师的要求。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体现在教师根据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等方面。案例教学法除了对学生提出要求外,还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提出了以下4项特殊要求。
第一,布置自学。它是通过为学生选定案例、提出分析思考 的问题、指定理论参考资料和检查课外小组讨论等环节实现的。这一要求看起来容易,实际上要求教师系统地考虑教学内容和方法之间的联系,考虑通过此案例应该解决那些问题、涉及运用哪些理论、主要用于训练学生哪一方面的能力等。
第二,组织讨论。它是通过课堂教学实现的。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启发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及时引导讨论的内容和方向,把握讨论的时间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进行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把发言中提出的问题、分析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写在黑板上,便于掌握讨论的思路和成果。
第三,课堂小结。它要求教师在系统地分析评价学生讨论结果的基础上,做出规律性的概括和总结。但教师的总结并使问题的最后答案,只发挥参考、引导作用,必须为发挥学生的创造性预留思考的空间。
第四,成绩评定。它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自学任务的情况、课堂讨论发言的情况和独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情况评定学习成绩,给出考核分数。
总之,案例教学法综合性、操作性较强,由于学生的参与,相对来讲教学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对教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具有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对所选案例有深入的研究和把握,有平等耐心的教学态度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等。
3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运用中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案例教学法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教学中注意把握。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3.1 案例资料的搜集。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在于案例为课堂教学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素材。一定数量的案例,是“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教师经常性的工作。那么,怎样编写案例呢?首先要明确案例的使用目的,即这一案例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认识和解决什么问题、需要联系和运用那些理论。其次是编写案例。编写中要注意素材来源的真实性、叙述的客观性和对敏感问题的掩饰性处理等。再次是提出思考的问题。要针对案例内容提出思考题和指定理论参考资料,并对教学过程应注意的问题予以说明。
3.2 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把握。案例教学要发挥学生的教育主体作用,但是离不开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组织教学中要做到既不越俎代庖又不放任自流,是比较难于把握的。它一方面要求教师从态度上真正尊重学生的发言权,启发引导,教学相长。另一方面还要求从组织教学活动的方法和艺术上下功夫。如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等安排他们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利用学校学生比较集中的特点组织课外自学小组;运用辩论、竞赛和角色扮演、情境模拟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创设教学情境等。这些方法对于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教学效果都有促进作用。
3.3 案例教学法的系统性要求。在案例教学中,每篇案例的内容是相对独立的,一篇案例只能涉及到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问题,与某一种或几种理论发生联系。但是,这些案例又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的,这种内在联系就是建立在“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体系基础上的逻辑联系,它是案例教学系统性的依据。在教学中,案例主题的选定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应服从这种系统性的要求。譬如,在教学计划中处理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必然会遇到有些课程适宜于理论讲授,有些课程适宜于案例教学的情况。即便是在案例教学中,也会出现有些案例能够与一定的理论知识建立一定的联系,有些案例不一定能够直接地与某种理论建立联系的现象。这种情况是“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某些理论的性质和特点多决定,如一些应用强的理论,适宜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而一些抽象性、逻辑性强的理论则适宜运用理论讲授教学等。这种情况受教育对象的社会阅历和实际经验等方面的限制,如社会经验丰富的教育对象是以多用案例教学法,阅历单纯的教育对象适宜多用理论教授等等。这就需要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学安排既符合教育目标、适应教学内容的要求,又遵循教育的渐进性、反复性、多边性等教学规律,体现教学计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把它应用于“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可以弥补传统教学上存在的不足,丰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内容,进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只要我们以科学的态度,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就一定会不断深入,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姜相志,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J],教育探索,2007(01)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2005年2月7日
[3]陈玉江,王红艳,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应用[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