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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内生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提升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活力所起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其培育和发展问题也引起了各方关注。在界定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核心功能和衍生功能的基础上,从统分结合的角度,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战略应为:以土地流转为中心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作用;强调主体间分工协作;突出主体要素整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