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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表现
1.会计信息失真会给投资者、债权人及相美的决策者带来误导,进而给相关信息使用者带来无可弥补的经济损失。
2.会计信息失真掩盖了企业内部的经济失误和矛盾,给企业内部的经营决策和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同时利润虚增导致国民收入超量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给经济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再者,会计信息失真会造成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造成极大不便。
3.会计信息失真还是一个政治问题。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很大程度上是权利与腐败的外现,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导致政腐败和社会风气不良,毒害经济肌体,动摇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主观因素:
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目标的差异导致经营者败德,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来所有者就享有企业的净利润而经营者只享有企业自身效用,这就使经营者偏向自身效用,从而产生经营者败德。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
经营者道德法制观念不强。
在好多情况下经营者上下串同,共同使为,目无财经法纪更无道德可言,倒不是无法可依,无德可守,纠其因有二:或不知,或知而不守。
客观因素:
若说以上因素是故意使为,客观因素则为非故意使为即经营管理者业务素质低下。在这种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往往不表现为倾向内部效用,多因技术原因。如:对事实疏忽、误解及计算、抄写错误等。即会计信息失真的技术性因素。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尽可能消弱根本性因素。
尽可能使“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目标趋于一致。两者的矛盾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必然结果。既然两权分离就不会完全避免矛盾出现。但可以采取一些折衷措施消弱这些矛盾。例如:鼓励经营者成为企业的股东,使经营者拥有企业相当的股份,这样经营者同时也是所有者,企业净利润和经营者自身效用两方利益就会同时兼顾,仅管经营者仍会倾向于自身效用但毕竟还是已经消弱了这种趋势。现在已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一一企业公司化改革的施实,为这一步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再者,让企业的净利润与经营者的自身效用成对等或正比关系,以减弱这一对矛盾,也不失为一项好的措施。
施行会计委派制度。
会计委派制是在所有者在经营者之中设立一个委托代理人,使会计人员游离于内部人的控制之下,使会计人员尽可能地行使其监督职能。这是所有者约束经营者败德行为的一项有效措施。现行会计制度下,会计人员吏属于厂长、经理、且并非所有者,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会导致会计的内部监督职能失控,还会滋生腐败。假如施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并不吏属于厂长、经理,不受控于经营者的权威,同时,会计人员在经济上与企业也是相对独立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机会。但并不是说所有会计都需要进行委派,因为我们知道,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财务会计主要负责记帐、算帐、报帐等事后职能,而管理会计,则负责计划、预测,决策,分析考核等事后职能,且这些信息资料均为内部资料,不对外报表,因此,在现行状况下可以把财务会计进行委派加强监督职能,而管理会计则可以由经营者内部自行组织。
3.完善财经法纪和处罚体系,加强财经监督力度。
法制,是打击一切不法行为的最有力手段。会计信息的失真很大程度上是财经监督体系不健垒,财经法规不完善的结果。致使这种不法行为得以漏网。因此进一步完善财经法规,进一步严密会计监督体系,使之尽可能地健垒完善、全面、配套并具有可操作性,使“会计信息失真”无机可乘。
4.在企业内部建立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保证体系。
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必须建立严密的“多层次过滤式”的责任保证系统。这个系统的子系统应包括法人责任保证系统、总会计师保证系统、会计人员责任保证系统、注册会计师责任保证系统和社会监督责任保证系统。
①法人代表的会计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主要责任。保证本单位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这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起码要求,如果由于会计信息失真而导致决策失误或财产严重损害的,首先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②总会计师的会计责任。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质量的监督者,应该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单位领导人常常给总会计师出难题,如:私设小金库;把对外投资收益转到帐外(体外循环);办“三产”由单位出资出物,个人赚了,公家赔了,造成效益流失,招待费“白条子”报帐,超指标,超标准;在盈亏不实,潜亏持帐的情况下,还要做出“利润”,等等。
③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早在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会计人员的责任就作了明确的规定,1996年6月财政部对此规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新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说明,对会计人员的责任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④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是经国家批准,执行会计查帐验证业务和会计咨询业务的人员。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出具报告书的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注册会计师的执行业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当在出具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委托人示意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应当予以拒绝。
⑤社会职能部门的会计责任。银行、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不仅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且也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者。银行扮演着社会会计、社会统计的角色,是会计信息的总汇。企业事业单位的许多经济活动,都是通过银行发生的,因而银行最有条件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监控。财政、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都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职责,来保证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5.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①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思想觉悟,而非受制于外因,因此会计职业道德的制定不宜由政府出面进行,因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组织、中介机构来制定、颁布与监督实施,实现会计行业自律。目前带有官方色彩得法规,反而有悖于营造会计职业道德的初衷。
②希望更多的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加紧会计职业道德和行为会计学的研究工作,以指导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
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必需依赖于道德的完善来维护,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切不可忽视道德建设。为此,我们必须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道德的基础之上,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符合时代精神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6.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在排除故意人为因素的前提下,很多会计信息失真是由于会计人员自身知识水平不高或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针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促使其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机率。
总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工程。需上下齐抓,内外兼施,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将会计信息失真压缩到最小化。
1.会计信息失真会给投资者、债权人及相美的决策者带来误导,进而给相关信息使用者带来无可弥补的经济损失。
2.会计信息失真掩盖了企业内部的经济失误和矛盾,给企业内部的经营决策和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同时利润虚增导致国民收入超量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给经济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再者,会计信息失真会造成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造成极大不便。
3.会计信息失真还是一个政治问题。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很大程度上是权利与腐败的外现,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导致政腐败和社会风气不良,毒害经济肌体,动摇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主观因素:
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目标的差异导致经营者败德,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来所有者就享有企业的净利润而经营者只享有企业自身效用,这就使经营者偏向自身效用,从而产生经营者败德。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
经营者道德法制观念不强。
在好多情况下经营者上下串同,共同使为,目无财经法纪更无道德可言,倒不是无法可依,无德可守,纠其因有二:或不知,或知而不守。
客观因素:
若说以上因素是故意使为,客观因素则为非故意使为即经营管理者业务素质低下。在这种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往往不表现为倾向内部效用,多因技术原因。如:对事实疏忽、误解及计算、抄写错误等。即会计信息失真的技术性因素。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尽可能消弱根本性因素。
尽可能使“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目标趋于一致。两者的矛盾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必然结果。既然两权分离就不会完全避免矛盾出现。但可以采取一些折衷措施消弱这些矛盾。例如:鼓励经营者成为企业的股东,使经营者拥有企业相当的股份,这样经营者同时也是所有者,企业净利润和经营者自身效用两方利益就会同时兼顾,仅管经营者仍会倾向于自身效用但毕竟还是已经消弱了这种趋势。现在已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一一企业公司化改革的施实,为这一步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再者,让企业的净利润与经营者的自身效用成对等或正比关系,以减弱这一对矛盾,也不失为一项好的措施。
施行会计委派制度。
会计委派制是在所有者在经营者之中设立一个委托代理人,使会计人员游离于内部人的控制之下,使会计人员尽可能地行使其监督职能。这是所有者约束经营者败德行为的一项有效措施。现行会计制度下,会计人员吏属于厂长、经理、且并非所有者,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会导致会计的内部监督职能失控,还会滋生腐败。假如施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并不吏属于厂长、经理,不受控于经营者的权威,同时,会计人员在经济上与企业也是相对独立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机会。但并不是说所有会计都需要进行委派,因为我们知道,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财务会计主要负责记帐、算帐、报帐等事后职能,而管理会计,则负责计划、预测,决策,分析考核等事后职能,且这些信息资料均为内部资料,不对外报表,因此,在现行状况下可以把财务会计进行委派加强监督职能,而管理会计则可以由经营者内部自行组织。
3.完善财经法纪和处罚体系,加强财经监督力度。
法制,是打击一切不法行为的最有力手段。会计信息的失真很大程度上是财经监督体系不健垒,财经法规不完善的结果。致使这种不法行为得以漏网。因此进一步完善财经法规,进一步严密会计监督体系,使之尽可能地健垒完善、全面、配套并具有可操作性,使“会计信息失真”无机可乘。
4.在企业内部建立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保证体系。
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必须建立严密的“多层次过滤式”的责任保证系统。这个系统的子系统应包括法人责任保证系统、总会计师保证系统、会计人员责任保证系统、注册会计师责任保证系统和社会监督责任保证系统。
①法人代表的会计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主要责任。保证本单位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这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起码要求,如果由于会计信息失真而导致决策失误或财产严重损害的,首先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②总会计师的会计责任。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质量的监督者,应该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单位领导人常常给总会计师出难题,如:私设小金库;把对外投资收益转到帐外(体外循环);办“三产”由单位出资出物,个人赚了,公家赔了,造成效益流失,招待费“白条子”报帐,超指标,超标准;在盈亏不实,潜亏持帐的情况下,还要做出“利润”,等等。
③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早在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会计人员的责任就作了明确的规定,1996年6月财政部对此规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新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说明,对会计人员的责任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④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是经国家批准,执行会计查帐验证业务和会计咨询业务的人员。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出具报告书的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注册会计师的执行业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当在出具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委托人示意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应当予以拒绝。
⑤社会职能部门的会计责任。银行、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不仅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且也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者。银行扮演着社会会计、社会统计的角色,是会计信息的总汇。企业事业单位的许多经济活动,都是通过银行发生的,因而银行最有条件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监控。财政、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都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职责,来保证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5.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①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思想觉悟,而非受制于外因,因此会计职业道德的制定不宜由政府出面进行,因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组织、中介机构来制定、颁布与监督实施,实现会计行业自律。目前带有官方色彩得法规,反而有悖于营造会计职业道德的初衷。
②希望更多的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加紧会计职业道德和行为会计学的研究工作,以指导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
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必需依赖于道德的完善来维护,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切不可忽视道德建设。为此,我们必须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道德的基础之上,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符合时代精神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6.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在排除故意人为因素的前提下,很多会计信息失真是由于会计人员自身知识水平不高或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针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促使其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机率。
总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工程。需上下齐抓,内外兼施,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将会计信息失真压缩到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