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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热爱学习的小孩
那年9月,我还不满5岁,妈妈拖著我和姐姐去学前班报名。她对村里人嚷嚷:“送两姐妹上学去,特别是妹妹,整天吵着要读书写字……”我在一旁仰着头,对经过的大人露出一脸的骄傲。
然而,老师登记完姐姐的名字后,并没有把我写进“花名册”,她对妈妈说:“这孩子还不到上学的年纪,明年再来吧。”我胆怯地扯住她的衣角,带着哭腔说:“老师老师,我会写名字了,我会算术和拼音,我很乖,我不吵也不闹……”妈妈倒是觉得无所谓,跟老师东拉西扯聊了几句之后便要拉我回家,我一下子大哭起来,右手紧紧抓住那陈旧的木门,撒泼一般大叫起来:“我不要回家!我要读书!我要写字!”老师无奈地对妈妈说:“就让她留下来旁听吧,什么时候听腻了她自己就回家了。”
就这样,5岁的我开始上学了,但只是旁听生,我没有正式的座位,也没有自己的课本。那时的桌椅是双人型的,一张长桌配套一条长凳,我就坐在姐姐和她的同桌中间,上课就蹭姐姐的课本看。老师以为我很快就会呆腻了不再来,谁知我是如此热爱学习呢。上学条件很是艰苦,比如午休的时候,同学们是躺在课桌和长凳上睡的,而我,钻进桌肚子里,横躺着睡。现在想想,躺在桌肚子里,有点恐怖又有点莫名心酸啊。
一个演技爆棚的小孩
那是初夏的一天,我吃完午饭跟着小伙伴一路玩闹着去学校,没到半途,狂风裹挟暴雨突袭而来。刚撑开伞的我,连人带伞腾空飞起,我身旁一位小姐姐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我,扯了下来。后来小姐姐告诉我,我当时脚离地都有10厘米了。
就在我飞升的那一瞬间,我好像……尿裤子了。我暗暗在心里盘算着,如果老师问起,就说雨这么大,衣服裤子都被打湿了。到了学校后,我若无其事地走到座位上,一边大声地假装自言自语说,雨好大啊,衣服、书包都湿了!
还有一件事说起来不那么光彩。
事情发生在五年级的时候。作为成绩好人又乖巧的好孩子,我自然是受到老师百般宠爱的。有一回,一个没皮没脸(嗯,大概在追求我)的小男孩,不停在旁边撩我,当时不懂如何追求女孩子的小男孩,通常会以欺负心仪对象的方式来引起对方注意。
这家伙一个短短的课间十分钟,伙同他的小伙伴不停地“撩”我,气得我一把抓起削铅笔的小刀随手向他飞了过去,正中眉心,当下就见了血!于是整个教室都肃静了。我心虚害怕,偷偷瞄了一眼,还好,只是破了点皮。那小男孩还傻愣在原地,一动不敢动。上课铃响,是班主任进来,看几个人还聚着堆儿,走了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原本冷漠脸的我指着那眉心带血的小男孩号啕大哭起来!老师顺着我的手指方向,见几个男生站着,心中立马有了判断,于是那个小男孩和他的小伙伴就被发配去了教室外罚站。
一战成名,自那天之后,我有了一个新的绰号——“小谢飞刀”。说出去,姐姐我小时候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一个爱吃吃吃的小孩
在我上学前,没有什么零花钱,但卖冰棍的阿姨和卖麦芽糖的大叔总爱从我们后院经过。
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个阿姨骑着单车卖冰棍,单车后座上稳稳地绑着一个绿色的泡沫保温箱,里面装着两种冰棍,一毛钱一根的,两毛钱一根的。两毛钱的比较好吃,软软糯糯的,奶香味;但我们更爱一毛钱的那种,冰冰脆脆,各种颜色很好看,关键是两毛钱可以买两根,耐吃。
想要吃好吃的,没钱没关系,空啤酒瓶和烂拖鞋可是好东西,因为它们可以换冰棍和麦芽糖。
夏天,村里的男人们都爱喝啤酒,我爸也不例外。夏天的时候,家里的啤酒是整箱整箱批发着买的,我每天都巴巴地盼着爸爸多喝一些,有客人来,一顿饭能喝掉好几瓶,如果一天都没人喝啤酒,我会自己偷偷喝掉一瓶,空啤酒瓶第二天就会变成冰棍钻进我嘴里。
冬天没有啤酒瓶,也没有冰棍,但是有温热的麦芽糖。一只穿烂的拖鞋能换一小块麦芽糖,我会在冬天之前攒下全家人所有的烂拖鞋,在冬天的时候省着换麦芽糖,也能换十来次呢。
上小学后,在四年级之前我还是没有什么零花钱,或许是有的,只是我花得太快了,就像没拥有过一样。所以我只能蹭哥哥姐姐的零花钱,周末在家,我化身为他们的跑腿代购。哥哥姐姐在家招来一大帮小伙伴在房间“聚众赌博”,我负责运送各种零食,然后抽取一点“提成”,几块糖、几根辣条什么的。后来,因为买得太频繁被妈妈禁止去零食店了,于是,我开始使用各种障眼法,比如藏在书包里、衣服里,但时间长了还是被妈妈发现了。接着,我发明了新的办法,把菜篮子绑上绳子,从二楼屋侧靠路边的窗口升降运送。这个方法确实是厉害了,但我却吃了亏,每次哥哥把零食拉上去,我再屁颠屁颠地狂奔上楼,到房间一看,他们一大伙人,已经把零食全部吃完了!
如今,每每与后来认识的朋友谈及童年趣事,朋友都会惊呼:想不到你从前那样有趣。
是啊,我从前,大概是个有趣的小孩。嗨,小孩儿,好久不见,你好吗?
悄悄写在后面
话说,这次写“六一”合刊的文,对于一个童年期是上世纪90年代的我来说,可算上是得心应手的。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咳咳,小孩儿是不能喝酒的!)
回忆那叫一个汹涌澎湃啊,大笔一挥,写下了上面这个提纲,打算按提纲顺序来下笔。然而,写着写着,发现我啰唆起来就控制不住自己,一鼓作气字数冲上4300多,还是只写了图中打钩的几件事。语文老师说过,写事件要有详略之分,以一两件事来突出主题。
最终的删减版大约只有2000字也证明了语文老师是对的。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我想对那个小孩儿说,你乖乖的,别再整那么多事儿好不?
编辑/李鹏修
那年9月,我还不满5岁,妈妈拖著我和姐姐去学前班报名。她对村里人嚷嚷:“送两姐妹上学去,特别是妹妹,整天吵着要读书写字……”我在一旁仰着头,对经过的大人露出一脸的骄傲。
然而,老师登记完姐姐的名字后,并没有把我写进“花名册”,她对妈妈说:“这孩子还不到上学的年纪,明年再来吧。”我胆怯地扯住她的衣角,带着哭腔说:“老师老师,我会写名字了,我会算术和拼音,我很乖,我不吵也不闹……”妈妈倒是觉得无所谓,跟老师东拉西扯聊了几句之后便要拉我回家,我一下子大哭起来,右手紧紧抓住那陈旧的木门,撒泼一般大叫起来:“我不要回家!我要读书!我要写字!”老师无奈地对妈妈说:“就让她留下来旁听吧,什么时候听腻了她自己就回家了。”
就这样,5岁的我开始上学了,但只是旁听生,我没有正式的座位,也没有自己的课本。那时的桌椅是双人型的,一张长桌配套一条长凳,我就坐在姐姐和她的同桌中间,上课就蹭姐姐的课本看。老师以为我很快就会呆腻了不再来,谁知我是如此热爱学习呢。上学条件很是艰苦,比如午休的时候,同学们是躺在课桌和长凳上睡的,而我,钻进桌肚子里,横躺着睡。现在想想,躺在桌肚子里,有点恐怖又有点莫名心酸啊。
一个演技爆棚的小孩
那是初夏的一天,我吃完午饭跟着小伙伴一路玩闹着去学校,没到半途,狂风裹挟暴雨突袭而来。刚撑开伞的我,连人带伞腾空飞起,我身旁一位小姐姐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我,扯了下来。后来小姐姐告诉我,我当时脚离地都有10厘米了。
就在我飞升的那一瞬间,我好像……尿裤子了。我暗暗在心里盘算着,如果老师问起,就说雨这么大,衣服裤子都被打湿了。到了学校后,我若无其事地走到座位上,一边大声地假装自言自语说,雨好大啊,衣服、书包都湿了!
还有一件事说起来不那么光彩。
事情发生在五年级的时候。作为成绩好人又乖巧的好孩子,我自然是受到老师百般宠爱的。有一回,一个没皮没脸(嗯,大概在追求我)的小男孩,不停在旁边撩我,当时不懂如何追求女孩子的小男孩,通常会以欺负心仪对象的方式来引起对方注意。
这家伙一个短短的课间十分钟,伙同他的小伙伴不停地“撩”我,气得我一把抓起削铅笔的小刀随手向他飞了过去,正中眉心,当下就见了血!于是整个教室都肃静了。我心虚害怕,偷偷瞄了一眼,还好,只是破了点皮。那小男孩还傻愣在原地,一动不敢动。上课铃响,是班主任进来,看几个人还聚着堆儿,走了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原本冷漠脸的我指着那眉心带血的小男孩号啕大哭起来!老师顺着我的手指方向,见几个男生站着,心中立马有了判断,于是那个小男孩和他的小伙伴就被发配去了教室外罚站。
一战成名,自那天之后,我有了一个新的绰号——“小谢飞刀”。说出去,姐姐我小时候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一个爱吃吃吃的小孩
在我上学前,没有什么零花钱,但卖冰棍的阿姨和卖麦芽糖的大叔总爱从我们后院经过。
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个阿姨骑着单车卖冰棍,单车后座上稳稳地绑着一个绿色的泡沫保温箱,里面装着两种冰棍,一毛钱一根的,两毛钱一根的。两毛钱的比较好吃,软软糯糯的,奶香味;但我们更爱一毛钱的那种,冰冰脆脆,各种颜色很好看,关键是两毛钱可以买两根,耐吃。
想要吃好吃的,没钱没关系,空啤酒瓶和烂拖鞋可是好东西,因为它们可以换冰棍和麦芽糖。
夏天,村里的男人们都爱喝啤酒,我爸也不例外。夏天的时候,家里的啤酒是整箱整箱批发着买的,我每天都巴巴地盼着爸爸多喝一些,有客人来,一顿饭能喝掉好几瓶,如果一天都没人喝啤酒,我会自己偷偷喝掉一瓶,空啤酒瓶第二天就会变成冰棍钻进我嘴里。
冬天没有啤酒瓶,也没有冰棍,但是有温热的麦芽糖。一只穿烂的拖鞋能换一小块麦芽糖,我会在冬天之前攒下全家人所有的烂拖鞋,在冬天的时候省着换麦芽糖,也能换十来次呢。
上小学后,在四年级之前我还是没有什么零花钱,或许是有的,只是我花得太快了,就像没拥有过一样。所以我只能蹭哥哥姐姐的零花钱,周末在家,我化身为他们的跑腿代购。哥哥姐姐在家招来一大帮小伙伴在房间“聚众赌博”,我负责运送各种零食,然后抽取一点“提成”,几块糖、几根辣条什么的。后来,因为买得太频繁被妈妈禁止去零食店了,于是,我开始使用各种障眼法,比如藏在书包里、衣服里,但时间长了还是被妈妈发现了。接着,我发明了新的办法,把菜篮子绑上绳子,从二楼屋侧靠路边的窗口升降运送。这个方法确实是厉害了,但我却吃了亏,每次哥哥把零食拉上去,我再屁颠屁颠地狂奔上楼,到房间一看,他们一大伙人,已经把零食全部吃完了!
如今,每每与后来认识的朋友谈及童年趣事,朋友都会惊呼:想不到你从前那样有趣。
是啊,我从前,大概是个有趣的小孩。嗨,小孩儿,好久不见,你好吗?
悄悄写在后面
话说,这次写“六一”合刊的文,对于一个童年期是上世纪90年代的我来说,可算上是得心应手的。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咳咳,小孩儿是不能喝酒的!)
回忆那叫一个汹涌澎湃啊,大笔一挥,写下了上面这个提纲,打算按提纲顺序来下笔。然而,写着写着,发现我啰唆起来就控制不住自己,一鼓作气字数冲上4300多,还是只写了图中打钩的几件事。语文老师说过,写事件要有详略之分,以一两件事来突出主题。
最终的删减版大约只有2000字也证明了语文老师是对的。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我想对那个小孩儿说,你乖乖的,别再整那么多事儿好不?
编辑/李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