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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醴陵市民政局发现,自2001年下半年到今年3月 醴陵市孙家湾乡、蒲口镇、嘉树乡等乡镇民政办到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数量越来越少,原来每年要领一两百本,现在只领了一二十本。事实上,这些乡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有一百多对,他们的结婚证又从何而来呢,发现这些疑问后.醴陵市民政局立即向株洲市民政局反映。株洲市民政局调查发现了一种非正规渠道进来的假结婚证,据初步估计,醴陵全市有超过1000对真夫妻领取的是假结婚证。
问题查出后,株洲市民政局一方面收缴尚未发放出去的假结婚证,另一方面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助理员给予取消办理结婚登记资格两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全市民政助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假结婚证究竟是从哪里买来的呢,原来是从来自江浙一带的小贩那买来的,一套结婚证的“市价”只有3元甚至更低,这比从上一级民政部门买便宜得多。
据了解,结婚证一般要经过三道程序才能到乡镇一级的民政办,即省厅——市局——县(市)局。收费的标准通常是厅到市3元一套.市到县S元一套,县到乡9元一套。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作为发证机关的乡镇民政办只能向每对夫妻收取每套9元的工本费,这样算来.乡镇民政办办理一起结婚登记可谓”颗粒无收”。也许是基于这一原因.基层的办证机关便想出了这个”偷梁换柱”的办法,从中牟利。
原来结婚证是这样一层层下发的,省厅——市局——县(市)局,多正规、统一。可看来看去怎么总觉得像做生意呢,省厅3元——市局6元——县(市)局9元,这就如同出厂3元——总经销6元—批发9元,呵呵.政府怎么会这么市侩呢,如同商人一般。原来大家领到的结婚证,比出厂价高了如此之多。马克思说 “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偌大一块肥肉,竟被人生生咬走,民政局当然要”相当重视”,暴跳如雷了。
按说,每个人都纳了税,这些税养了政府,养了干部.发结婚证是其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收费得十分慎重,即便要收,收点工本费也就罢了,绝不可营利,这是限制权力,保持公正的需要,是维护纳税人权益的需要.怎能从3元翻几翻到9元呢,人家花了3元钱办来的说是假证,非要用你的9元的不可,这权力用得可真适当。
那你要发财要像商人一样做生意也成啊,就算别人的都假冒伪劣,非用你的不可,那你也要按市场规律来运行嘛。瞧,省厅3元——市局6元——县(市)局9元—一乡镇9元,出厂3元——总经销6元——批发9元——零售9元,发现问题没,对了,批发怎么能同零售一样价钱呢,零售商赚什么呀,零售商赚不到自然要设法进便宜货了。你当然可以教育零售商风格奉献义务之类,可那不成了政府腔调了吗,不像商人了嘛,再说,你上级咋不风格奉献义务,偏偏零售的要风格奉献义务呢,上梁不正下梁歪嘛,上级不是下级的榜样吗?
政府不像政府,商人不像商人.干公务干不好,做生意做不来,连批发零售都搞不清,弄出了1000余张假结婚证,还要取消人家的零售资格,罚款2000元,说什么进行培训,提高人家的业务水平.这是业务水平的问题吗,真的是”咄咄怪事“。
问题查出后,株洲市民政局一方面收缴尚未发放出去的假结婚证,另一方面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助理员给予取消办理结婚登记资格两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全市民政助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假结婚证究竟是从哪里买来的呢,原来是从来自江浙一带的小贩那买来的,一套结婚证的“市价”只有3元甚至更低,这比从上一级民政部门买便宜得多。
据了解,结婚证一般要经过三道程序才能到乡镇一级的民政办,即省厅——市局——县(市)局。收费的标准通常是厅到市3元一套.市到县S元一套,县到乡9元一套。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作为发证机关的乡镇民政办只能向每对夫妻收取每套9元的工本费,这样算来.乡镇民政办办理一起结婚登记可谓”颗粒无收”。也许是基于这一原因.基层的办证机关便想出了这个”偷梁换柱”的办法,从中牟利。
原来结婚证是这样一层层下发的,省厅——市局——县(市)局,多正规、统一。可看来看去怎么总觉得像做生意呢,省厅3元——市局6元——县(市)局9元,这就如同出厂3元——总经销6元—批发9元,呵呵.政府怎么会这么市侩呢,如同商人一般。原来大家领到的结婚证,比出厂价高了如此之多。马克思说 “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偌大一块肥肉,竟被人生生咬走,民政局当然要”相当重视”,暴跳如雷了。
按说,每个人都纳了税,这些税养了政府,养了干部.发结婚证是其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收费得十分慎重,即便要收,收点工本费也就罢了,绝不可营利,这是限制权力,保持公正的需要,是维护纳税人权益的需要.怎能从3元翻几翻到9元呢,人家花了3元钱办来的说是假证,非要用你的9元的不可,这权力用得可真适当。
那你要发财要像商人一样做生意也成啊,就算别人的都假冒伪劣,非用你的不可,那你也要按市场规律来运行嘛。瞧,省厅3元——市局6元——县(市)局9元—一乡镇9元,出厂3元——总经销6元——批发9元——零售9元,发现问题没,对了,批发怎么能同零售一样价钱呢,零售商赚什么呀,零售商赚不到自然要设法进便宜货了。你当然可以教育零售商风格奉献义务之类,可那不成了政府腔调了吗,不像商人了嘛,再说,你上级咋不风格奉献义务,偏偏零售的要风格奉献义务呢,上梁不正下梁歪嘛,上级不是下级的榜样吗?
政府不像政府,商人不像商人.干公务干不好,做生意做不来,连批发零售都搞不清,弄出了1000余张假结婚证,还要取消人家的零售资格,罚款2000元,说什么进行培训,提高人家的业务水平.这是业务水平的问题吗,真的是”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