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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节水型社会首先要抓好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十分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地处偏僻等,使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以下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管理对策,并就其发展方向做了探讨。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策
1.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1.1水利机构管理体制不完善,农民参与程度低
农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农民的参与程度不是很高。农民没有把水利设施视为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农业生产设施而积极地参与到工程的维护管理,农民不了解也很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有关管理决策,农村水利组织的领导或成员大多数由组织安排或自愿参加,民主选举的却很少。
1.2水利管理机构运行资金不足,运营不合理
由于过去政府部门一直注重的农村水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量的增加,却忽视对已建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因此,长期形成对农村水利设施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现象,在建设水利工程时往往未将建后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费用落实,对农村水利工程维护管理重视不足、资金投入较少,从而造成了一年建设三年坏的现象,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资金不足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小型的水利设施,其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灌溉水费收入,而支出项目较多,如水利工程维修费、折旧费、电费等,存在个别机构支出大于收人的情况。农村水利机构支大于收的资金运行状况,必然会降低农村水利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农村水利管理机构的良好运营。
1.3水利工程管理效率不高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职能不到位、运营方式单一、管理组织不健全等问题,使得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效率不高,不能调动水利工作人员积极性,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得不到保障。一些农村水利工程运营方式单一没有很好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致使多数小型水利工程荒废。一些地方灌排渠道和农村河道工程仅有很少部分落实了管理机构,由乡镇水管所负责管理,渠道仅由村民自主季节性管理。一些地方部分自流、提水及小灌区、小流域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这样会造成管理机构的职员对水利事业关心淡薄,从而影响水利机构正常效益和职能的发挥。
1.4存在重建轻管,缺乏维护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a.领导思想上存在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理的倾向,认为管理难度大。b.管理经费无保障。在兴建工程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工程建成运用后的运行维护经费,管理设施简陋,管理人员经费不落实,形成工程建设越多,背的包袱越重的恶性运行机制。c.产权不明晰,主体不明确。小型水利工程多是靠国家拨一部分资金、物资,农民义务投工投劳来完成,投资主体很不明确,加上经营管理粗放,工程出了毛病,谁也管不了,谁也不管。d.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工作缺乏力度。
2.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及发展方向
2.1转变观念,全民参与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必须为现代化建设打好基础和提供保障。各级水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提出的水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建设是管理的开始,管理是建设的延续,管理是永恒的主题”的思想观念。把水利管理的重点真正转移到管理上来,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发展。如何调动各个阶层管理主体的投入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也是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农民始终是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力量,合作兴办水利,是发展农村水利事业的基本原则。但政府要做好引导、扶持、监督、服务4个环节。对于农村水利工程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在政策支持、法律保护和资金补助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2.2明确管理主体,依法管水
当前,多数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中央、地方、农民三者都有份,这就造成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主体问题,实现由无主向有主转变,必须先从明晰产权人手,通过产权划分和水权分配来确定工程管理主体,并明确其责权利关系。总之,在明确管理主体的前提下,无论是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还是拍卖经营权等何种方式,只要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工程资产的保值增殖,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可以尝试。
建立完善的水利法制体系是水利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突出加强水政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克服执法疲软现象、行政干预现象,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水、水域和水利工程。继续加大依法查处水事案件的力度,从严打击偷盗、破坏水工程设施的行为,维护和创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良好的水事环境。
2.3依靠科技手段,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目前,农村水利工程在应用科技手段方面还相对比较落后,就罗定市而言,至2011年12月份,全市中小型灌区渠道防渗长度仅占固定渠道的25.5%,建筑物配套率为35.6%,量水设施配套率仅为25%,渠系、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要依靠科技手段,促使农村水利工程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也是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主要措施如下:a.加快水利信息自动化建设。以节水型社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支撑,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水利管理水平。b.以水定产,合理配置灌区水资源。坚持以水定作物结构。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根据资源条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不同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各级《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配置水资源,科学利用水资源,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c.多管齐下,加大节水管理力度。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坚持常规节水与高新节水相结合、骨干工程和田问节水技术并举,在重点抓好骨干工程更新改造的同时,大力推广田间节水技术,井灌区大面积普及管灌、滴灌、喷灌等高新节水技术。加大农业节水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最大限度提高节水抗旱能力。改革传统的灌溉技术,推行非充分灌溉制度,降低灌溉定额,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采取工程、农艺、化学控制和生物技术等节水措施,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改善自然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3.总结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发挥其应有效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国家,治水一直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生产与人们生活的重要事务。为农村水利工程这样一种准公共物品设计一套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对地域广阔、千差万别的中国乡村社会来讲是极其困难的。为此,今后各地在推進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改进的过程中,必须结合国情、市情和县情,将指导思想定位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上。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策
1.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1.1水利机构管理体制不完善,农民参与程度低
农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农民的参与程度不是很高。农民没有把水利设施视为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农业生产设施而积极地参与到工程的维护管理,农民不了解也很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有关管理决策,农村水利组织的领导或成员大多数由组织安排或自愿参加,民主选举的却很少。
1.2水利管理机构运行资金不足,运营不合理
由于过去政府部门一直注重的农村水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量的增加,却忽视对已建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因此,长期形成对农村水利设施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现象,在建设水利工程时往往未将建后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费用落实,对农村水利工程维护管理重视不足、资金投入较少,从而造成了一年建设三年坏的现象,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资金不足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小型的水利设施,其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灌溉水费收入,而支出项目较多,如水利工程维修费、折旧费、电费等,存在个别机构支出大于收人的情况。农村水利机构支大于收的资金运行状况,必然会降低农村水利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农村水利管理机构的良好运营。
1.3水利工程管理效率不高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职能不到位、运营方式单一、管理组织不健全等问题,使得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效率不高,不能调动水利工作人员积极性,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得不到保障。一些农村水利工程运营方式单一没有很好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致使多数小型水利工程荒废。一些地方灌排渠道和农村河道工程仅有很少部分落实了管理机构,由乡镇水管所负责管理,渠道仅由村民自主季节性管理。一些地方部分自流、提水及小灌区、小流域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这样会造成管理机构的职员对水利事业关心淡薄,从而影响水利机构正常效益和职能的发挥。
1.4存在重建轻管,缺乏维护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a.领导思想上存在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理的倾向,认为管理难度大。b.管理经费无保障。在兴建工程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工程建成运用后的运行维护经费,管理设施简陋,管理人员经费不落实,形成工程建设越多,背的包袱越重的恶性运行机制。c.产权不明晰,主体不明确。小型水利工程多是靠国家拨一部分资金、物资,农民义务投工投劳来完成,投资主体很不明确,加上经营管理粗放,工程出了毛病,谁也管不了,谁也不管。d.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工作缺乏力度。
2.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及发展方向
2.1转变观念,全民参与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必须为现代化建设打好基础和提供保障。各级水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提出的水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建设是管理的开始,管理是建设的延续,管理是永恒的主题”的思想观念。把水利管理的重点真正转移到管理上来,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发展。如何调动各个阶层管理主体的投入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也是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农民始终是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力量,合作兴办水利,是发展农村水利事业的基本原则。但政府要做好引导、扶持、监督、服务4个环节。对于农村水利工程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在政策支持、法律保护和资金补助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2.2明确管理主体,依法管水
当前,多数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中央、地方、农民三者都有份,这就造成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主体问题,实现由无主向有主转变,必须先从明晰产权人手,通过产权划分和水权分配来确定工程管理主体,并明确其责权利关系。总之,在明确管理主体的前提下,无论是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还是拍卖经营权等何种方式,只要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工程资产的保值增殖,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可以尝试。
建立完善的水利法制体系是水利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突出加强水政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克服执法疲软现象、行政干预现象,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水、水域和水利工程。继续加大依法查处水事案件的力度,从严打击偷盗、破坏水工程设施的行为,维护和创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良好的水事环境。
2.3依靠科技手段,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目前,农村水利工程在应用科技手段方面还相对比较落后,就罗定市而言,至2011年12月份,全市中小型灌区渠道防渗长度仅占固定渠道的25.5%,建筑物配套率为35.6%,量水设施配套率仅为25%,渠系、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要依靠科技手段,促使农村水利工程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也是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主要措施如下:a.加快水利信息自动化建设。以节水型社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支撑,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水利管理水平。b.以水定产,合理配置灌区水资源。坚持以水定作物结构。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根据资源条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不同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各级《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配置水资源,科学利用水资源,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c.多管齐下,加大节水管理力度。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坚持常规节水与高新节水相结合、骨干工程和田问节水技术并举,在重点抓好骨干工程更新改造的同时,大力推广田间节水技术,井灌区大面积普及管灌、滴灌、喷灌等高新节水技术。加大农业节水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最大限度提高节水抗旱能力。改革传统的灌溉技术,推行非充分灌溉制度,降低灌溉定额,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采取工程、农艺、化学控制和生物技术等节水措施,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改善自然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3.总结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发挥其应有效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国家,治水一直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生产与人们生活的重要事务。为农村水利工程这样一种准公共物品设计一套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对地域广阔、千差万别的中国乡村社会来讲是极其困难的。为此,今后各地在推進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改进的过程中,必须结合国情、市情和县情,将指导思想定位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