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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的通知》,表现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决心。一年过去了,有多少代课教师顺利转为公办教师?有多少个市、县实现了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今年9月10日教师节当天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副省长宋海介绍说,欠发达地区“代转公”工作平稳实施,代课教师免费培训顺利完成。今年1月份,我省在欠发达地区的14个地级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市范围内举行了首批“代转公”考试,全省共有10940名代课教师参加考试,占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总数的28%,占欠发达地区具有教师资格代课教师总数的91%。通过考试,这些地区公开招聘代课教师6970人,占欠发达地区代课老师总数的18%,占参加首次招聘考试代课教师数的64%,占上省线(120分)代课教师数的74%。其中韶关、阳江、清远、云浮4市把考试成绩上省线的代课教师全部招聘为公办教师。今年7至8月,全省组织未取得教师资格和未通过首次“代转公”招聘考试的代课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培训采取远程培训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欠发达地区有3万多名代课教师参加培训。
与此同时,发达地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工作逐步推进。东莞市共有代课教师3058人,今年4月和6月分别组织了两次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专场考试,共有2262名代课教师报名参加,占代课教师总数的74%,考试后录用2140人。广州市今年8月底举行了全市首次“代转公”考试。9月底还将组织一次面向代课教师的专项招聘,争取最大限度地解决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入编问题。珠海市今年上半年组织了考试并择优招聘“代转公”教师115名。同时制定了代课教师工资指导标准,逐步提高了代课教师工资待遇。
据统计,目前全省有中小学代课教师48142人,其中欠发达地区32312人,发达地区15830人,均比去年同期减少18%左右。
各界关注的另一个热点问题是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的进展。宋海表示,韶关、肇庆、惠州、汕尾、河源、梅州和东莞7市全市采取有效措施,均已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茂名、珠海的大部分县(市、区),以及佛山、江门、清远等市市直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也已和当地公务员持平。韶关市规定,增加教师津贴标准时要略高于公务员水平进行测算,同时较好地落实教职工住房、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障政策。
统计数据显示,城乡教师待遇差距正在缩小。全省121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现大体相当的有106个县(市、区),约占88%。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89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现大体相当的有80个县(市、区),约占90%。经济发达地区32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已实现大体相当的有26个县(市、区),约占81%。梅州市2008年7月出台了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试行办法,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7000多万元对教师发放岗位补贴,其中农村学校教师的补贴标准是市直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的3倍。这些措施的出台有效稳定了当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各地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目前为止,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批复的县(市、区)有101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3%。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已兑现到位的县(市、区)有83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8%。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为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的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全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开局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各地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市、县领导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得力。比如首批参加“代转公”考试并上省线的代课教师就有2449人未能招聘为公办教师,主要原因就是有的地方政府有教师空编但不愿意拿出足够的教师编制用来招聘代课教师。还有一些地市的代课教师工资待遇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达地区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有的地区没有取得实质性的工作进展。大部分地市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没有提高,普遍只有当地中小学公办教师工资收入的1/3,差距十分明显。此外,经济发达地区已实现“两相当”的县(市、区)仅占县(市、区)总数的16%,比例很低。
对此,我省制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做好欠发达地区第二次“代转公”考试。第二次全省“代转公”考试将于今年10月举行,已参加首次考试并达到全省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代课教师可免试并优先招聘。
二是严格执行省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不变味、不走样。各地应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员编制,通过编制的互补余缺,最大限度地把合格的代课教师招聘为公办教师。要坚决防止一些地方一边清理代课教师一边新聘代课教师的行为。
三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不合格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善后工作。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劳动保障厅尽快制订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以及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等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各地也要为不合格代课教师的转岗、培训再就业提供必要援助,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加快推进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欠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在省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好第二次“代转公”考试的报名、审查、组考等具体工作,尽快兑现首次“代转公”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统筹规划区域内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化解矛盾。发达地区要充分考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双转移”,以及非户籍常住人口适学子女人数的变化等因素,结合实际,采取灵活、特殊的政策措施,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和规范管理问题。
五是加快做好新教师补充工作。可以预见,接下来会出现教师短缺的新问题。各地一方面要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实施,加快做好新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补充工作,防止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后出现教师缺位的情况。另一方面,要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等紧缺学科的教师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
六是加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情况的统筹管理、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兑现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用好专项奖补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障经费及时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教师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有效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功能。
七是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长效机制。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市、县(市、区)安排的教育经费要进入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防止专项经费的错位使用和挪作他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机制,今后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时,必须同步同幅度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
八是加大对各地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省教育厅近期印发了《关于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纳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内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市在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中,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不力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与良好等级;省在今年底对各市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中,没有达到省政府对此项工作要求的,一律评定为不合格。”纪检、督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还将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地违规操作、违反政策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通过督办、问责、通报等方式,增强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广大教师合法权益。
(粤教宣本刊记者)
本栏责任编辑王蕾
副省长宋海介绍说,欠发达地区“代转公”工作平稳实施,代课教师免费培训顺利完成。今年1月份,我省在欠发达地区的14个地级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市范围内举行了首批“代转公”考试,全省共有10940名代课教师参加考试,占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总数的28%,占欠发达地区具有教师资格代课教师总数的91%。通过考试,这些地区公开招聘代课教师6970人,占欠发达地区代课老师总数的18%,占参加首次招聘考试代课教师数的64%,占上省线(120分)代课教师数的74%。其中韶关、阳江、清远、云浮4市把考试成绩上省线的代课教师全部招聘为公办教师。今年7至8月,全省组织未取得教师资格和未通过首次“代转公”招聘考试的代课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培训采取远程培训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欠发达地区有3万多名代课教师参加培训。
与此同时,发达地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工作逐步推进。东莞市共有代课教师3058人,今年4月和6月分别组织了两次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专场考试,共有2262名代课教师报名参加,占代课教师总数的74%,考试后录用2140人。广州市今年8月底举行了全市首次“代转公”考试。9月底还将组织一次面向代课教师的专项招聘,争取最大限度地解决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入编问题。珠海市今年上半年组织了考试并择优招聘“代转公”教师115名。同时制定了代课教师工资指导标准,逐步提高了代课教师工资待遇。
据统计,目前全省有中小学代课教师48142人,其中欠发达地区32312人,发达地区15830人,均比去年同期减少18%左右。
各界关注的另一个热点问题是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的进展。宋海表示,韶关、肇庆、惠州、汕尾、河源、梅州和东莞7市全市采取有效措施,均已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茂名、珠海的大部分县(市、区),以及佛山、江门、清远等市市直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也已和当地公务员持平。韶关市规定,增加教师津贴标准时要略高于公务员水平进行测算,同时较好地落实教职工住房、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障政策。
统计数据显示,城乡教师待遇差距正在缩小。全省121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现大体相当的有106个县(市、区),约占88%。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89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现大体相当的有80个县(市、区),约占90%。经济发达地区32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已实现大体相当的有26个县(市、区),约占81%。梅州市2008年7月出台了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试行办法,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7000多万元对教师发放岗位补贴,其中农村学校教师的补贴标准是市直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的3倍。这些措施的出台有效稳定了当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各地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目前为止,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批复的县(市、区)有101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3%。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已兑现到位的县(市、区)有83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8%。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为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的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全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开局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各地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市、县领导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得力。比如首批参加“代转公”考试并上省线的代课教师就有2449人未能招聘为公办教师,主要原因就是有的地方政府有教师空编但不愿意拿出足够的教师编制用来招聘代课教师。还有一些地市的代课教师工资待遇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达地区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有的地区没有取得实质性的工作进展。大部分地市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没有提高,普遍只有当地中小学公办教师工资收入的1/3,差距十分明显。此外,经济发达地区已实现“两相当”的县(市、区)仅占县(市、区)总数的16%,比例很低。
对此,我省制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做好欠发达地区第二次“代转公”考试。第二次全省“代转公”考试将于今年10月举行,已参加首次考试并达到全省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代课教师可免试并优先招聘。
二是严格执行省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不变味、不走样。各地应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员编制,通过编制的互补余缺,最大限度地把合格的代课教师招聘为公办教师。要坚决防止一些地方一边清理代课教师一边新聘代课教师的行为。
三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不合格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善后工作。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劳动保障厅尽快制订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以及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等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各地也要为不合格代课教师的转岗、培训再就业提供必要援助,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加快推进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欠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在省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好第二次“代转公”考试的报名、审查、组考等具体工作,尽快兑现首次“代转公”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统筹规划区域内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化解矛盾。发达地区要充分考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双转移”,以及非户籍常住人口适学子女人数的变化等因素,结合实际,采取灵活、特殊的政策措施,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和规范管理问题。
五是加快做好新教师补充工作。可以预见,接下来会出现教师短缺的新问题。各地一方面要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实施,加快做好新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补充工作,防止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后出现教师缺位的情况。另一方面,要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等紧缺学科的教师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
六是加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情况的统筹管理、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兑现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用好专项奖补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障经费及时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教师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有效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功能。
七是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长效机制。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市、县(市、区)安排的教育经费要进入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防止专项经费的错位使用和挪作他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机制,今后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时,必须同步同幅度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
八是加大对各地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省教育厅近期印发了《关于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纳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内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市在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中,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不力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与良好等级;省在今年底对各市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中,没有达到省政府对此项工作要求的,一律评定为不合格。”纪检、督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还将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地违规操作、违反政策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通过督办、问责、通报等方式,增强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广大教师合法权益。
(粤教宣本刊记者)
本栏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