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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而人的工作首要内容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于思想领先的原则,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可以理顺和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保证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比如,从思想上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通过生产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
那么,当前应该从何处人手做好社会管理中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呢?
一、当我们遇到因群众诉求而产生干群矛盾时,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上,要增强“权力”尊重“权利”的意识。道理很简单,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理应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当群众的权利难以实现而提出诉求时,我们的政府和干部首先要想到维护好群众的正当权利,并用手中的权力去帮助群众实现他们应有的权利。而绝不是相反,让“权利”服从“权力”,用群众给予的权力去阻碍群众正当权利的实现。因为群众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谁也没有权力剥夺。有的干部担心强调群众权利会使手中的权力失去作用,这显然是片面的认识。实际上,政府和干部只有用权力去尊重群众的正当权利,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政府和干部的权威才能得以树立,“权力”也才能得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力”和“权利”的关系才能处理好。古人云:不称其无过,而称其改过。当我们的“权力”有时用错时,只要及时改正,老百姓都会报以理解和拍手称赞。如果硬要让“权利”尊重“权力”,那只会进一步激化干群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这是社会管理实践反复印证的真理。
二、当我们面对群众问政或质疑时,在“回应”与“回避”的问题上,要增强“回应”意识。我们常说,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既然群众已经把所想所急明明白白地、并且非常主动地告诉我们了,我们就应该及时回应,并在回应的同时努力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绝不可采取视而不见或刻意回避的态度。因为人民群众是主人,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仆人,主人呼唤仆人,仆人哪有不回应的道理呢?面对群众的问政或质疑,是积极回应还是消极回避,不仅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也是是否能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政治立场问题,更是检验社会转型期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应该说,这些年来,在面对群众问政的历练中,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对群众的问政和质疑都是积极或比较积极的。从我们深圳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的实践来看,回应的速度逐步加快,回应的态度持续改善,回应的方式不断改进,对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际上,面对群众问政或质疑,想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早晚还得回应,而时间拖得越久越被动,社会管理的代价也就越大。曾经历时两年不断质疑与被动处置的“陕西华南虎”事件,就是一个教训。
三、当我们追求社会利益时,在“成功”与“诚信”的关系问题上,要增强“诚信”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个人或是企业等其他团体,期望在社会中成功地获取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是很正常的想法。因为人们的一切奋斗,都与自己的利益相关。同时,合理合法地追求社会利益,也是社会活力的象征。但是,这种利益追求的成功,是同诚信紧密相连的。从理论上讲,在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相对健全的情况下,没有“诚信”就没有“成功”,诚信乃是成功的基础或前提条件。试想,一个连诚信都没有的人,谁愿意同他打交道呢?更不用说成功获取利益了。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社会管理水平和一些人的道德水准还不够高,的确存在不讲诚信的现象。有的人为了成功获取社会财富,不是靠聪明才智和勤奋工作,而是靠千方百计搞坑蒙拐骗,不择手段干缺德事,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干扰了和谐社会建设。这些人虽然可能得逞于一时,但早晚会在诚信社会中栽跟斗。一时的“成功”将会变成永远的失败。因为他们的成功缺乏诚信的基础。为了提高社会诚信度,要大力宣传社会诚信是人类文明基石和社会互动桥梁的道理,认人们知道,没有社会诚信,社会管理不可能得到加强。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四、当我们协调社会关系时,在“社会责任”与“社会权利”关系问题上,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社会权利”和“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没有“社会权利”就没有“社会责任”,反之,不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没有资格享有“社会权利”。就当前社会现实而言,有些人强调自己的社会权利较多,而强调和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较少,甚至只要权利不要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近几年來,少数企业不讲社会责任的问题非常严重。例如,由于经营思想不端正,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事件多有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环境安全事件等,不仅使企业自身名誉和经营状况严重受损,更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谐,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十分强烈。折射出这些企业只要“社会权利”,不讲“社会责任”的混乱现象。众所周知,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也是社会成员的一员,在享受“社会权利”的同时,必须像其他社会成员一样,负起应负的“社会责任”。为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活动,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让企业明白,市场竞争已由主要依靠经济要素竞争,向以经济要素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综合竞争转变。不讲“社会责任”,将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五、当我们开展社会形势教育时,在“看形势”与“改变形势”关系问题上,要增强人们的“改变形势”意识。这里的“看形势”,是指对社会形势的看法或评论,“造形势”则是指用实际行动改变社会形势。在谈到社会形势时,有些同志往往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社会形势讲看法。比如,抱怨社会存在不公平现象啦,社会缺乏诚信啦,等等。但他们很少从自我做起,用自己的言行去改变这些现象。甚至在批评别人不讲道德的同时,自己也干有违道德的事。其实,事在人为,社会形势尽管是客观的,但毕竟是人造成的,包括每位公民的言行在内,都有可能从不同角度影响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如果我们每个人在看形势的同时,以主人翁姿态积极主动地去发展好形势,力所能及地解决身边存在的社会问题,就会使社会形势越变越好。就像一条山路上因一辆损坏的车堵住许多车辆前行一样,正确的态度不是发牢骚,也不是当旁观者,而是主动走上前去把坏车推开,让大批车辆继续前进。当然,“看形势”与“改变形势”是互相联系的,只有全面客观地“看形势”,才能满怀信心地去“改变形势”。但如果缺乏从自我做起的“改变形势”动机,无论怎么“看形势”,也是于建设和谐社会无益的。因此,在社会管理中,要通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增强大家的“改变形势”意识,使每个人都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人翁。
六、当我们进行社会管理时,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关系问题上,要增强两个社会一起抓的意识。大家都知道,无论网上网下,主体都是人。一个人在虚拟社会中的言行和现实生活中的言行虽然有所差别,但大体上是一致的。因此,虚拟和现实两种社会是统一体的两个空间,实际上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实践也证明,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往往相互呼应,共同影响社会发展。比如,一些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网上网下常常是联动的,而且呈现相互放大推动的状况。在社会管理中,有的地方偏重于对“现实社会”的管理,而忽视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甚至说“现实问题就够忙的了,哪有功夫管虚拟的”。也有的正好相反,重虚拟,轻现实。这显然都是片面的认识和不正确的做法。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已有4.85亿人同时生活在“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只有把两种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即在建立健全“现实社会”中的综合管理机制的同时,也建立健全“虚拟社会”的综合管理机制,在加强和改进“现实社会”宣传教育的同时,也加强和改进“虚拟社会”的宣传教育,才能科学应对两个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从而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到实处。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苗遂奇)
那么,当前应该从何处人手做好社会管理中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呢?
一、当我们遇到因群众诉求而产生干群矛盾时,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上,要增强“权力”尊重“权利”的意识。道理很简单,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理应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当群众的权利难以实现而提出诉求时,我们的政府和干部首先要想到维护好群众的正当权利,并用手中的权力去帮助群众实现他们应有的权利。而绝不是相反,让“权利”服从“权力”,用群众给予的权力去阻碍群众正当权利的实现。因为群众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谁也没有权力剥夺。有的干部担心强调群众权利会使手中的权力失去作用,这显然是片面的认识。实际上,政府和干部只有用权力去尊重群众的正当权利,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政府和干部的权威才能得以树立,“权力”也才能得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力”和“权利”的关系才能处理好。古人云:不称其无过,而称其改过。当我们的“权力”有时用错时,只要及时改正,老百姓都会报以理解和拍手称赞。如果硬要让“权利”尊重“权力”,那只会进一步激化干群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这是社会管理实践反复印证的真理。
二、当我们面对群众问政或质疑时,在“回应”与“回避”的问题上,要增强“回应”意识。我们常说,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既然群众已经把所想所急明明白白地、并且非常主动地告诉我们了,我们就应该及时回应,并在回应的同时努力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绝不可采取视而不见或刻意回避的态度。因为人民群众是主人,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仆人,主人呼唤仆人,仆人哪有不回应的道理呢?面对群众的问政或质疑,是积极回应还是消极回避,不仅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也是是否能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政治立场问题,更是检验社会转型期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应该说,这些年来,在面对群众问政的历练中,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对群众的问政和质疑都是积极或比较积极的。从我们深圳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的实践来看,回应的速度逐步加快,回应的态度持续改善,回应的方式不断改进,对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际上,面对群众问政或质疑,想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早晚还得回应,而时间拖得越久越被动,社会管理的代价也就越大。曾经历时两年不断质疑与被动处置的“陕西华南虎”事件,就是一个教训。
三、当我们追求社会利益时,在“成功”与“诚信”的关系问题上,要增强“诚信”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个人或是企业等其他团体,期望在社会中成功地获取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是很正常的想法。因为人们的一切奋斗,都与自己的利益相关。同时,合理合法地追求社会利益,也是社会活力的象征。但是,这种利益追求的成功,是同诚信紧密相连的。从理论上讲,在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相对健全的情况下,没有“诚信”就没有“成功”,诚信乃是成功的基础或前提条件。试想,一个连诚信都没有的人,谁愿意同他打交道呢?更不用说成功获取利益了。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社会管理水平和一些人的道德水准还不够高,的确存在不讲诚信的现象。有的人为了成功获取社会财富,不是靠聪明才智和勤奋工作,而是靠千方百计搞坑蒙拐骗,不择手段干缺德事,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干扰了和谐社会建设。这些人虽然可能得逞于一时,但早晚会在诚信社会中栽跟斗。一时的“成功”将会变成永远的失败。因为他们的成功缺乏诚信的基础。为了提高社会诚信度,要大力宣传社会诚信是人类文明基石和社会互动桥梁的道理,认人们知道,没有社会诚信,社会管理不可能得到加强。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四、当我们协调社会关系时,在“社会责任”与“社会权利”关系问题上,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社会权利”和“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没有“社会权利”就没有“社会责任”,反之,不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没有资格享有“社会权利”。就当前社会现实而言,有些人强调自己的社会权利较多,而强调和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较少,甚至只要权利不要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近几年來,少数企业不讲社会责任的问题非常严重。例如,由于经营思想不端正,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事件多有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环境安全事件等,不仅使企业自身名誉和经营状况严重受损,更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谐,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十分强烈。折射出这些企业只要“社会权利”,不讲“社会责任”的混乱现象。众所周知,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也是社会成员的一员,在享受“社会权利”的同时,必须像其他社会成员一样,负起应负的“社会责任”。为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活动,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让企业明白,市场竞争已由主要依靠经济要素竞争,向以经济要素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综合竞争转变。不讲“社会责任”,将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五、当我们开展社会形势教育时,在“看形势”与“改变形势”关系问题上,要增强人们的“改变形势”意识。这里的“看形势”,是指对社会形势的看法或评论,“造形势”则是指用实际行动改变社会形势。在谈到社会形势时,有些同志往往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社会形势讲看法。比如,抱怨社会存在不公平现象啦,社会缺乏诚信啦,等等。但他们很少从自我做起,用自己的言行去改变这些现象。甚至在批评别人不讲道德的同时,自己也干有违道德的事。其实,事在人为,社会形势尽管是客观的,但毕竟是人造成的,包括每位公民的言行在内,都有可能从不同角度影响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如果我们每个人在看形势的同时,以主人翁姿态积极主动地去发展好形势,力所能及地解决身边存在的社会问题,就会使社会形势越变越好。就像一条山路上因一辆损坏的车堵住许多车辆前行一样,正确的态度不是发牢骚,也不是当旁观者,而是主动走上前去把坏车推开,让大批车辆继续前进。当然,“看形势”与“改变形势”是互相联系的,只有全面客观地“看形势”,才能满怀信心地去“改变形势”。但如果缺乏从自我做起的“改变形势”动机,无论怎么“看形势”,也是于建设和谐社会无益的。因此,在社会管理中,要通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增强大家的“改变形势”意识,使每个人都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人翁。
六、当我们进行社会管理时,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关系问题上,要增强两个社会一起抓的意识。大家都知道,无论网上网下,主体都是人。一个人在虚拟社会中的言行和现实生活中的言行虽然有所差别,但大体上是一致的。因此,虚拟和现实两种社会是统一体的两个空间,实际上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实践也证明,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往往相互呼应,共同影响社会发展。比如,一些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网上网下常常是联动的,而且呈现相互放大推动的状况。在社会管理中,有的地方偏重于对“现实社会”的管理,而忽视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甚至说“现实问题就够忙的了,哪有功夫管虚拟的”。也有的正好相反,重虚拟,轻现实。这显然都是片面的认识和不正确的做法。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已有4.85亿人同时生活在“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只有把两种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即在建立健全“现实社会”中的综合管理机制的同时,也建立健全“虚拟社会”的综合管理机制,在加强和改进“现实社会”宣传教育的同时,也加强和改进“虚拟社会”的宣传教育,才能科学应对两个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从而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到实处。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苗遂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