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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整治娱乐场所,要求在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必须悬挂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和报警举报电话标志。悬挂“禁止卖淫”标志之于遏制“繁荣娼盛”的意义,怎么看怎么有点像是“隔壁王二”的作为:此地无“淫”三百两。显然。悬挂“禁止”标志对于打击违法意义甚微,不但不能警示违法者,相反却容易引起守法者的反感情绪:出入一个挂着“禁止卖淫”标志的场所,没问题也变成有问题了,你说这算怎么回事嘛!再说。“禁止卖淫”之类在我国法律里是有明文规定的,之所以还有人去做,原因很多,但却绝不是出于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