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正史记载,唐崖土司为长官司,实际上,唐崖司天启时就升为宣抚司,此后因政权更迭而时升时降。“唐崖长官司”铜印表明吴三桂实际授予唐崖的并非长官司职级。改土归流时,清朝正视唐崖司的雄厚实力,承认其祖上仍为宣抚司使。从规制及唐崖土司历史分析,“皇坟”当为覃鼎及其妻妾的寿藏墓,但未被使用。改流后,施南府设文武官员驻扎唐崖,为土司城幸存至今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唐崖土司;改土归流;皇坟;覃鼎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1-096-03
【本文著录格式】傅镪.宣慰司、“皇坟”、改流:唐崖土司历史疑云再论[J].中国民族博览,2021,01(01):96-98.
唐崖土司城申遗成功已经五周年,围绕唐崖土司及土司城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这使得存世文字资料较少的唐崖土司得以从历史幽邃中走出,展现出丰富多彩的面貌。但是,在唐崖土司“皇坟”主人、级别、改土归流等问题上,学者间争议颇大。为此,下文就以上三个重大争议问题,综合分析已有研究成果及各种史料,提出自己的观点,并求教于学界专家。
一、从长官司到宣慰司的成功逆袭
唐崖土司城与永顺老司城、播州海龙屯共同成功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而《明史》记载,唐崖为长官司,永顺、播州则为宣慰司,级别相差悬殊,唐崖土司级别与司城规模明显不相匹配。研究者对于唐崖土司升降应采信正史、方志或族谱等资料未能形成共识。
按正史所载,明中前期,唐崖确系长官司。《明实录》载,洪武七年(1374)五月,唐厓安抚使月直什用派人向明朝进贡并上交明夏所授印诏,明朝于是设堂厓长官司。洪武中期,施州土司大叛乱,诸司被废。永乐三年(1405),唐崖司覃忠孝也奏请复设土官,于是明朝设唐崖长官司。嘉靖八年(1529),世宗下诏:“唐崖长官司土舍覃万金,袭曾祖彦实职,为正长官。”[1]此后,唐崖土司未见记载于《明实录》。万历六年(1578),《湖广总志》记载,当时唐崖仍为长官司。唐崖土司城内“荆南雄镇”牌坊上碑刻记载,该牌坊系总督朱燮元为“湖广唐崖司征西蜀升都司佥事兼宣抚司宣抚使覃鼎立”,落款时间为天启四年(1624)正月。而且唐崖土司城出土了永宁卫前千户所百户印,足以证明覃鼎在平定永宁中因功升级。有疑问者,天启五年(1625),朱燮元上奏集中为永宁之捷中的有功文臣、武将和土司请赏,详细记录了各人功绩,其中并无唐崖土司。可能是覃鼎已经因突出功绩而在两年前已被单独奏请升职,故此次未载。其奏折中提及忠路安抚司覃寅化、覃懋勋父子的军功,同治《恩施县志》记载,忠路司覃奇勋(与覃懋勋当为同一人)“剿贵州贼有功,加总兵、忠路宣慰使”[2],可见当时为有功土司升级属常态。
按《唐崖司覃氏族谱》记载,唐崖司主覃宗禹于崇祯十三年(1640)(族谱误记为崇祯三年)奉四川巡抚邵捷春调令率兵防守夔州紫阳城有功,又平定施州卫民乱,再奉调麻渡坝孤军防堵张献忠,舍把阵亡二十七人,又在大宁县剿贼有功,于是被邵捷春奏请实授宣慰司,崇祯十五年(1642),朝廷颁发宣慰使司印篆。[3]此事记载详实,堪当信史。而唐崖土司城出土的“唐崖长官司印”铜印被认为是唐崖土司级别的明证,该铜印背面刻有“周元年十二月”等字样,为吴三桂反叛时所颁。[4]康熙十八年(1679),清军渡长江反攻吴周,唐崖司主覃鋐于是向总督蔡毓荣“取缴伪印”,既然伪印已经上缴,就不应该还遗留在唐崖。早就有学者注意到,“按清廷规定,吴三桂所颁旧印应上缴朝廷”,并认为“唐崖土司却把它藏下来了”[5],这样解释不符合史实。伪印应不止一颗,当时吴三桂一鼓作气席卷西南,并四处封官,时间之仓促从这颗铜印的低劣质量就可以看出。唐崖土司应该是提出了异议,吴三桂于是重新发给宣抚司或宣慰司官印,其后清军压境时,唐崖司上缴的应该是这颗级别更高的官印。因为唐崖司未表现出对清朝的忠心,清朝发给长官司印。
虽然族谱因光宗耀祖的观念而常有夸耀的成分,但也不宜一概否认,符合史实和情理者堪当信史。明末内忧外患不断,崇祯朝更未留下实录,唐崖司恰好崛起于此时,故名不见经传。同样地,容美土司田玄征奢安有功而被崇祯帝追赠之事未见于正史,圣旨碑却保留至今。唐崖土司能由长官司逆袭成为宣慰司,有其根源:(1)直隶于施州卫,避免了大土司的倾轧兼并;(2)重视武功,积极奉调从征,从正德朝的覃文铭到崇祯朝的覃宗禹,八位司主中七位奉调出征、三位死于军中;(3)积极开拓疆土,增加人口。总之,唐崖司即便实力与宣慰司有差距,但其综合实力与宣抚司绝对相当。
二、“皇坟”主人
唐崖土司城东北玄武山上有一座规模宏大的土司墓,俗称“皇坟”,但由于未雕刻任何文字,难以断定墓主人身份。历代守护祖墓的土司后人覃国安在申遗时道出秘密:“皇坟”是第二代土司覃值什用之墓。最早详细记载唐崖土司城的是1941年咸丰县政府职员徐鼐,当时的覃田氏墓碑上的字迹清晰可辨,但他仔细考察“皇坟”却未能发现任何字迹,带领他参观旧址的土司后人能明确指出衙署区的大堂、寝室、厨房、马号等房屋的位置,但记不清“皇坟”哪一年被土匪洗劫了。[6]坟墓不刻铭文,族人保密墓主身份,若是为了防盗,则在被盗之后就没有保密的必要了。而且其年代距今四五百年,口耳相传难免失真。
“皇坟”规模宏大,石雕精美,不但在唐崖司城首屈一指,在全国土司墓葬中也数一数二。墓的形制及数据不再赘述,而着眼于其特殊雕刻。首先,圆和球的形象异常突出。墓左右八字影壁由四块组成,外面两块刻相同图案,即圆心相同的两个圆圈,而且南侧圆环内刻“月”字,北侧圆环内隐约有“日”字。巧合的是,覃田氏墓碑上方也是两个圆环,分别内刻“日”“月”二字。墓前方围栏有八根石柱,中间四根柱上雕塑相同,皆为向前蹲坐怀抱小球的狮子;后两根石柱上雕塑也相同,为两只小兽朝天共同环抱圆球,似為一狮一虎。墓葬坐西朝东,四只小兽抱四球朝东、四只小兽抱两球朝天,正好是日、月初升与高悬的方向。可以肯定,唐崖土司有着日月崇拜。圆形也见于唐崖司其他无名古墓,例如双凤朝阳墓,门楣中央刻两只凤凰向中间的圆形图案飞翔;10号墓葬门楣中央也为圆形。其次,莲花图案多次出现。墓室内牌位浮雕为莲花须弥座,四个墓室顶部都刻莲花平面图,其中两个都是三层八瓣,最中心是以圆的半径为直径的半圆旋转而成的图案,宛如运动中的太极图,墓葬10墓门上的图案与此相似,其为圆环内八瓣荷叶围绕“太极图”。栏杆角柱上的粽子形雕塑下部也为荷叶包裹,屋脊中间竖立的雕塑与前者相似。其三,动植物形像亦见于其他石刻。八字影壁左右都刻有麒麟图案,墓门廊顶部藻井刻两个大圆,一个内刻三爪腾龙,另一刻繁茂菊花。而石牌坊上镂刻了两只麒麟,并有人物乘龙凤飞翔的图案;石马马鞍上雕刻有繁盛的菊花以及威武的麒麟;覃田氏主持创建的大寺堂的遗址出土一石碑,刻有四环菊花纹。总之,“皇坟”并非孤立存在的石刻艺术,而是与覃田氏墓、数座无名墓葬、牌坊等在雕刻图案上存在种种联系。 从唐崖土司发展历程来看,“皇坟”修建于明中后期的可能性更大。一世祖覃启处送身逢元末,归附明夏后在从征中战死;二世祖覃值什用,又逢明朝大兵西征明夏,于是缴印归降,从征西南时病故;三世祖覃耳毛,族谱称其在任时平安无扰,但洪武十一年(1378)明朝就在散毛、唐崖之西设黔江千户所,原因是诸洞蛮寇出没,屡为民患;四世祖覃忠孝在任第二年,即洪武十三年(1382),东起水尽源通塔坪、西至散毛诸洞叛乱,被周德兴移兵讨平,洪武二十三年(1390),散毛、施南等土司大叛乱,被蓝玉讨平。总之,洪武朝为湘鄂西土司激烈动荡的时期,这样的社会背景不足以支持唐崖司耗费数月甚至数年修建如此规模的大墓。有学者认为,该墓格局大气,“具有明早期建筑气象”[7],实则忽略了地区的特殊性。至弘治时覃彦实才建好衙署,土司作为政治军事组织,未修建衙署而先修建大墓,也有悖常理。其后,唐崖土司不断出征,隆庆四年(1570),出征金峒司,因功受赏金峒之大小二村。万历十一年(1611),唐崖司打造了精美绝伦的石人石马,可见在万历时唐崖已有充足的能力修建规模宏伟的墓葬。散毛土司有一座土司墓与“皇坟”极为相似:墓之规模甚大,没有碑刻,仅墓上方刻有“蓬莱墓”三字,中间为石门,阳光照射时还能窥见里面。清同治时乡人就相传此为万历时土司覃玉鉴之墓。可见,明中期这种没有碑文的石制墓室并不鲜见。
研究“皇坟”始终解不开一个谜题,即覃田氏的墓为何雄踞于“皇坟”之上,其作为晚辈女性,似有僭越之嫌。不妨先比较覃田氏与覃鼎的墓葬,覃田氏之墓堪称宏伟,其雕刻虽无“皇坟”精湛,但墓前镌刻“万古佳城”和“乾坤共久”的四柱牌坊和高大的墓碑,都彰显着其霸气;而覃鼎墓则矮小,仅有墓碑和抱鼓石,碑上也没有“皇明显考”的字样,且墓的位置也不及覃田氏墓开阔。族谱记载,覃田氏十分精明能干,而且覃鼎和覃田氏之墓碑都立于崇祯四年(1630),落款分别为“孝男覃宗尧”和“孝男印官覃宗尧”,可见覃鼎去世后的三年由覃田氏掌印。在男主外(征战)、女主内(司务)的模式下,覃田氏才是司城的掌权者。而“皇坟”中间两个墓室后方神壁上皆雕刻有龛阁,中间刻牌位,牌位正中却没有书写死者名讳,留下了空白,那么就存在建而未用的可能性。而这个墓是用以安葬土司夫妻及两个妾的,唐崖司内的双凤朝阳墓又正好被认为是安葬的两位女性,据此推测,“皇坟”是为覃鼎及其妻妾打造的墓葬,而且符合情理:首先,覃鼎时期,唐崖土司走向鼎盛,上层建筑取决于经济基础,“皇坟”作为土司墓中的精华,当出现于鼎盛时的唐崖;其次,覃田氏作为有为司主,不甘于与覃鼎、两个小妾屈居同一个墓葬,有意独享乾坤,其生前游历四川峨眉山,见过汉地墓葬,大概更喜欢勒石纪功的方式;最后,覃田氏将自己的墓建于未被使用的自己的寿藏墓上,完全不构成僭越,如果其后代葬于其中,也符合尊卑秩序。
三、顺势而为,自请归流
雍正时期,皇帝与地方大员形成改土归流的共识,雍正六年(1728),湘西北各土司相继改土归流,而鄂西南各土司有“楚蜀各土司中最为富强”的容美土司首当其冲,改土归流推行受阻。作为容美土司田旻如女婿的东乡土司覃楚昭、施南土司覃禹鼎相继被问罪。雍正十一年(1733),忠建土司也因干扰改土归流(“横暴不法侵龙山”)而被改土归流。此时,唐崖等土司仍在观望之中。其后,清兵四面压境,既不愿出降受戮,又不想鱼死网破的田旻如在同年(1733)腊月自缢而亡,藏匿容美的覃禹鼎被逮捕,次年(1734)五月,施南土司被改土归流,同月,川东最大土司酉阳土司也被改土归流。
在这个过程中,唐崖末代土司覃梓椿的妻亲忠峒土司田光祖早就选择了与清朝合作。雍正八年(1730),忠峒宣抚土官田光祖就向湖广总督迈柱奏称容美土司田旻如有私建僭越楼台、使用太监等情形。而田光祖与湖广改土归流办事官员王柔有交情,王柔时任辰永沶靖道兼副将,此时田光祖就将儿子田邦畿拜继给了王柔。唐崖末代土司覃梓椿之妻田氏正是忠峒田氏之女,在这个历史的拐点上田光祖与覃梓椿保持着密切联系。雍正十一年(1733)二月,覃梓椿去世,七月田氏去世,而覃梓椿长子覃光烈年仅五岁,于是覃梓椿的兄弟梓桂代理司职。雍正十二年(1734)五月,施南土司、酉阳土司的被废,让鄂西剩下的十五土司深感唇亡齿寒,六月,田光祖等十五土司齐集省城,呈请归流,雍正帝欣然应允。督抚乃派遣巡宪查勘恩施诸土司地,各土司也“邀价田房”。清朝根据各土司的土地广狭和人口多少,赐给房产与田地,据忠孝土司《田氏族谱》记载,十六土司(沙溪土司之前已经改流)约平均赐给房9间、田131亩,其中唐崖土司所获最多,房27间、田405亩。[8] 由此亦足以证明唐崖乃实力极雄厚的土司,绝非长官司。
据同治《咸丰县志》载,覃梓桂被赐予世袭把总武职,此点存疑。《清实录》记载,鄂西土司中只有东流、腊壁等小土司被赐把总,忠路、金峒、忠峒、卯峒等皆为千总。而且光绪《黄州府志》记载,乾隆二十二年(1683),汉阳世袭覃世培就任黄州协营千总。覃梓椿夫妇去世后并未随即下葬,而是在房产、田地和职衔等条件谈好后,于雍正十三年(1735)正月被安葬于唐崖司,墓碑刊立于乾隆十六年(1751),覃梓椿墓碑刻“皇清世授忠勇将军、唐岩宣抚使司覃公讳梓椿”,此时施南府通判就驻在唐崖,覃氏后人当不敢擅自提高祖先的职级。因此可以推知,唐崖覃氏在与朝廷讨价还价之中,不但获得了丰厚的不动产,而且使得清朝承認其祖先宣抚司的级别,并赐予世袭千总武职。
在“邀价田房”的过程中,唐崖覃氏还为唐崖故地争取到一项权益,使得施南府在唐崖设文官通判和武官把总,避免了唐崖土司城的急遽衰落。乾隆八年(1743),通判岑映奎就主持修复了张王庙上下两殿,又捐俸设置义学、义渡,惩盗贼、课农桑,种种举措使唐崖旧城焕然一新。嘉庆十二年(1807),唐崖汛把总龚宏基再次主持修缮了张王庙。道光十二年(1832),该通判职位因冗余而被裁汰,但塘汛仍然保留。光绪四年(1878)至六年(1884),唐崖汛武官又一次总理重修了张王庙。[9] 唐崖司城在改土归流后仍为一方政治中心,受到官府的保护,其繁盛又延续了百余年,而恩施其他土司城如今仅留下“老司城”“旧司坝”等地名。
总的来看,唐崖土司通过文治武功跻身强大土司之列,并建筑起规模宏大的土司城池,各种石刻艺术琳琅满目,但由于不尚文风而多是年代无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皇坟”修建于唐崖司鼎盛时期,且应该是覃鼎及其妻妾的寿藏墓,但因故未使用。改土归流之际,唐崖覃氏努力争取,不但为祖先正名,即明确其宣抚司级别,而且为唐崖司城赢得了封建王朝的庇护,昔日“皇城”的辉煌闪耀至今。
参考文献:
[1]谢贵安.《明实录》中湖北史料辑录[M].武汉:武汉出版社,2019.
[2]张家檙.湖北省恩施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2017.
[3]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Z].恩施: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1984:74.
[4]王晓宁.湖北恩施发现的官印[J].四川文物,2000(2):69-73.
[5]刘文政,吴畏.唐崖土司概观[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83.
[6]徐鼐.咸丰道上小纪(二)[J].新湖北季刊,1941(4):326-329.
[7]王炎松,刘雪,段亚鹏.唐崖土司城沿革考[J].三峡论坛,2016(3):49-54.
[8]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Z].恩施: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1984:255.
[9]李梅田,方勤.唐崖土司城张王庙石刻考述[J].三峡论坛,2013(5):6-9.
作者简介:傅镪(1995-),男,湖北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民族法学。
【关键词】唐崖土司;改土归流;皇坟;覃鼎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1-096-03
【本文著录格式】傅镪.宣慰司、“皇坟”、改流:唐崖土司历史疑云再论[J].中国民族博览,2021,01(01):96-98.
唐崖土司城申遗成功已经五周年,围绕唐崖土司及土司城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这使得存世文字资料较少的唐崖土司得以从历史幽邃中走出,展现出丰富多彩的面貌。但是,在唐崖土司“皇坟”主人、级别、改土归流等问题上,学者间争议颇大。为此,下文就以上三个重大争议问题,综合分析已有研究成果及各种史料,提出自己的观点,并求教于学界专家。
一、从长官司到宣慰司的成功逆袭
唐崖土司城与永顺老司城、播州海龙屯共同成功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而《明史》记载,唐崖为长官司,永顺、播州则为宣慰司,级别相差悬殊,唐崖土司级别与司城规模明显不相匹配。研究者对于唐崖土司升降应采信正史、方志或族谱等资料未能形成共识。
按正史所载,明中前期,唐崖确系长官司。《明实录》载,洪武七年(1374)五月,唐厓安抚使月直什用派人向明朝进贡并上交明夏所授印诏,明朝于是设堂厓长官司。洪武中期,施州土司大叛乱,诸司被废。永乐三年(1405),唐崖司覃忠孝也奏请复设土官,于是明朝设唐崖长官司。嘉靖八年(1529),世宗下诏:“唐崖长官司土舍覃万金,袭曾祖彦实职,为正长官。”[1]此后,唐崖土司未见记载于《明实录》。万历六年(1578),《湖广总志》记载,当时唐崖仍为长官司。唐崖土司城内“荆南雄镇”牌坊上碑刻记载,该牌坊系总督朱燮元为“湖广唐崖司征西蜀升都司佥事兼宣抚司宣抚使覃鼎立”,落款时间为天启四年(1624)正月。而且唐崖土司城出土了永宁卫前千户所百户印,足以证明覃鼎在平定永宁中因功升级。有疑问者,天启五年(1625),朱燮元上奏集中为永宁之捷中的有功文臣、武将和土司请赏,详细记录了各人功绩,其中并无唐崖土司。可能是覃鼎已经因突出功绩而在两年前已被单独奏请升职,故此次未载。其奏折中提及忠路安抚司覃寅化、覃懋勋父子的军功,同治《恩施县志》记载,忠路司覃奇勋(与覃懋勋当为同一人)“剿贵州贼有功,加总兵、忠路宣慰使”[2],可见当时为有功土司升级属常态。
按《唐崖司覃氏族谱》记载,唐崖司主覃宗禹于崇祯十三年(1640)(族谱误记为崇祯三年)奉四川巡抚邵捷春调令率兵防守夔州紫阳城有功,又平定施州卫民乱,再奉调麻渡坝孤军防堵张献忠,舍把阵亡二十七人,又在大宁县剿贼有功,于是被邵捷春奏请实授宣慰司,崇祯十五年(1642),朝廷颁发宣慰使司印篆。[3]此事记载详实,堪当信史。而唐崖土司城出土的“唐崖长官司印”铜印被认为是唐崖土司级别的明证,该铜印背面刻有“周元年十二月”等字样,为吴三桂反叛时所颁。[4]康熙十八年(1679),清军渡长江反攻吴周,唐崖司主覃鋐于是向总督蔡毓荣“取缴伪印”,既然伪印已经上缴,就不应该还遗留在唐崖。早就有学者注意到,“按清廷规定,吴三桂所颁旧印应上缴朝廷”,并认为“唐崖土司却把它藏下来了”[5],这样解释不符合史实。伪印应不止一颗,当时吴三桂一鼓作气席卷西南,并四处封官,时间之仓促从这颗铜印的低劣质量就可以看出。唐崖土司应该是提出了异议,吴三桂于是重新发给宣抚司或宣慰司官印,其后清军压境时,唐崖司上缴的应该是这颗级别更高的官印。因为唐崖司未表现出对清朝的忠心,清朝发给长官司印。
虽然族谱因光宗耀祖的观念而常有夸耀的成分,但也不宜一概否认,符合史实和情理者堪当信史。明末内忧外患不断,崇祯朝更未留下实录,唐崖司恰好崛起于此时,故名不见经传。同样地,容美土司田玄征奢安有功而被崇祯帝追赠之事未见于正史,圣旨碑却保留至今。唐崖土司能由长官司逆袭成为宣慰司,有其根源:(1)直隶于施州卫,避免了大土司的倾轧兼并;(2)重视武功,积极奉调从征,从正德朝的覃文铭到崇祯朝的覃宗禹,八位司主中七位奉调出征、三位死于军中;(3)积极开拓疆土,增加人口。总之,唐崖司即便实力与宣慰司有差距,但其综合实力与宣抚司绝对相当。
二、“皇坟”主人
唐崖土司城东北玄武山上有一座规模宏大的土司墓,俗称“皇坟”,但由于未雕刻任何文字,难以断定墓主人身份。历代守护祖墓的土司后人覃国安在申遗时道出秘密:“皇坟”是第二代土司覃值什用之墓。最早详细记载唐崖土司城的是1941年咸丰县政府职员徐鼐,当时的覃田氏墓碑上的字迹清晰可辨,但他仔细考察“皇坟”却未能发现任何字迹,带领他参观旧址的土司后人能明确指出衙署区的大堂、寝室、厨房、马号等房屋的位置,但记不清“皇坟”哪一年被土匪洗劫了。[6]坟墓不刻铭文,族人保密墓主身份,若是为了防盗,则在被盗之后就没有保密的必要了。而且其年代距今四五百年,口耳相传难免失真。
“皇坟”规模宏大,石雕精美,不但在唐崖司城首屈一指,在全国土司墓葬中也数一数二。墓的形制及数据不再赘述,而着眼于其特殊雕刻。首先,圆和球的形象异常突出。墓左右八字影壁由四块组成,外面两块刻相同图案,即圆心相同的两个圆圈,而且南侧圆环内刻“月”字,北侧圆环内隐约有“日”字。巧合的是,覃田氏墓碑上方也是两个圆环,分别内刻“日”“月”二字。墓前方围栏有八根石柱,中间四根柱上雕塑相同,皆为向前蹲坐怀抱小球的狮子;后两根石柱上雕塑也相同,为两只小兽朝天共同环抱圆球,似為一狮一虎。墓葬坐西朝东,四只小兽抱四球朝东、四只小兽抱两球朝天,正好是日、月初升与高悬的方向。可以肯定,唐崖土司有着日月崇拜。圆形也见于唐崖司其他无名古墓,例如双凤朝阳墓,门楣中央刻两只凤凰向中间的圆形图案飞翔;10号墓葬门楣中央也为圆形。其次,莲花图案多次出现。墓室内牌位浮雕为莲花须弥座,四个墓室顶部都刻莲花平面图,其中两个都是三层八瓣,最中心是以圆的半径为直径的半圆旋转而成的图案,宛如运动中的太极图,墓葬10墓门上的图案与此相似,其为圆环内八瓣荷叶围绕“太极图”。栏杆角柱上的粽子形雕塑下部也为荷叶包裹,屋脊中间竖立的雕塑与前者相似。其三,动植物形像亦见于其他石刻。八字影壁左右都刻有麒麟图案,墓门廊顶部藻井刻两个大圆,一个内刻三爪腾龙,另一刻繁茂菊花。而石牌坊上镂刻了两只麒麟,并有人物乘龙凤飞翔的图案;石马马鞍上雕刻有繁盛的菊花以及威武的麒麟;覃田氏主持创建的大寺堂的遗址出土一石碑,刻有四环菊花纹。总之,“皇坟”并非孤立存在的石刻艺术,而是与覃田氏墓、数座无名墓葬、牌坊等在雕刻图案上存在种种联系。 从唐崖土司发展历程来看,“皇坟”修建于明中后期的可能性更大。一世祖覃启处送身逢元末,归附明夏后在从征中战死;二世祖覃值什用,又逢明朝大兵西征明夏,于是缴印归降,从征西南时病故;三世祖覃耳毛,族谱称其在任时平安无扰,但洪武十一年(1378)明朝就在散毛、唐崖之西设黔江千户所,原因是诸洞蛮寇出没,屡为民患;四世祖覃忠孝在任第二年,即洪武十三年(1382),东起水尽源通塔坪、西至散毛诸洞叛乱,被周德兴移兵讨平,洪武二十三年(1390),散毛、施南等土司大叛乱,被蓝玉讨平。总之,洪武朝为湘鄂西土司激烈动荡的时期,这样的社会背景不足以支持唐崖司耗费数月甚至数年修建如此规模的大墓。有学者认为,该墓格局大气,“具有明早期建筑气象”[7],实则忽略了地区的特殊性。至弘治时覃彦实才建好衙署,土司作为政治军事组织,未修建衙署而先修建大墓,也有悖常理。其后,唐崖土司不断出征,隆庆四年(1570),出征金峒司,因功受赏金峒之大小二村。万历十一年(1611),唐崖司打造了精美绝伦的石人石马,可见在万历时唐崖已有充足的能力修建规模宏伟的墓葬。散毛土司有一座土司墓与“皇坟”极为相似:墓之规模甚大,没有碑刻,仅墓上方刻有“蓬莱墓”三字,中间为石门,阳光照射时还能窥见里面。清同治时乡人就相传此为万历时土司覃玉鉴之墓。可见,明中期这种没有碑文的石制墓室并不鲜见。
研究“皇坟”始终解不开一个谜题,即覃田氏的墓为何雄踞于“皇坟”之上,其作为晚辈女性,似有僭越之嫌。不妨先比较覃田氏与覃鼎的墓葬,覃田氏之墓堪称宏伟,其雕刻虽无“皇坟”精湛,但墓前镌刻“万古佳城”和“乾坤共久”的四柱牌坊和高大的墓碑,都彰显着其霸气;而覃鼎墓则矮小,仅有墓碑和抱鼓石,碑上也没有“皇明显考”的字样,且墓的位置也不及覃田氏墓开阔。族谱记载,覃田氏十分精明能干,而且覃鼎和覃田氏之墓碑都立于崇祯四年(1630),落款分别为“孝男覃宗尧”和“孝男印官覃宗尧”,可见覃鼎去世后的三年由覃田氏掌印。在男主外(征战)、女主内(司务)的模式下,覃田氏才是司城的掌权者。而“皇坟”中间两个墓室后方神壁上皆雕刻有龛阁,中间刻牌位,牌位正中却没有书写死者名讳,留下了空白,那么就存在建而未用的可能性。而这个墓是用以安葬土司夫妻及两个妾的,唐崖司内的双凤朝阳墓又正好被认为是安葬的两位女性,据此推测,“皇坟”是为覃鼎及其妻妾打造的墓葬,而且符合情理:首先,覃鼎时期,唐崖土司走向鼎盛,上层建筑取决于经济基础,“皇坟”作为土司墓中的精华,当出现于鼎盛时的唐崖;其次,覃田氏作为有为司主,不甘于与覃鼎、两个小妾屈居同一个墓葬,有意独享乾坤,其生前游历四川峨眉山,见过汉地墓葬,大概更喜欢勒石纪功的方式;最后,覃田氏将自己的墓建于未被使用的自己的寿藏墓上,完全不构成僭越,如果其后代葬于其中,也符合尊卑秩序。
三、顺势而为,自请归流
雍正时期,皇帝与地方大员形成改土归流的共识,雍正六年(1728),湘西北各土司相继改土归流,而鄂西南各土司有“楚蜀各土司中最为富强”的容美土司首当其冲,改土归流推行受阻。作为容美土司田旻如女婿的东乡土司覃楚昭、施南土司覃禹鼎相继被问罪。雍正十一年(1733),忠建土司也因干扰改土归流(“横暴不法侵龙山”)而被改土归流。此时,唐崖等土司仍在观望之中。其后,清兵四面压境,既不愿出降受戮,又不想鱼死网破的田旻如在同年(1733)腊月自缢而亡,藏匿容美的覃禹鼎被逮捕,次年(1734)五月,施南土司被改土归流,同月,川东最大土司酉阳土司也被改土归流。
在这个过程中,唐崖末代土司覃梓椿的妻亲忠峒土司田光祖早就选择了与清朝合作。雍正八年(1730),忠峒宣抚土官田光祖就向湖广总督迈柱奏称容美土司田旻如有私建僭越楼台、使用太监等情形。而田光祖与湖广改土归流办事官员王柔有交情,王柔时任辰永沶靖道兼副将,此时田光祖就将儿子田邦畿拜继给了王柔。唐崖末代土司覃梓椿之妻田氏正是忠峒田氏之女,在这个历史的拐点上田光祖与覃梓椿保持着密切联系。雍正十一年(1733)二月,覃梓椿去世,七月田氏去世,而覃梓椿长子覃光烈年仅五岁,于是覃梓椿的兄弟梓桂代理司职。雍正十二年(1734)五月,施南土司、酉阳土司的被废,让鄂西剩下的十五土司深感唇亡齿寒,六月,田光祖等十五土司齐集省城,呈请归流,雍正帝欣然应允。督抚乃派遣巡宪查勘恩施诸土司地,各土司也“邀价田房”。清朝根据各土司的土地广狭和人口多少,赐给房产与田地,据忠孝土司《田氏族谱》记载,十六土司(沙溪土司之前已经改流)约平均赐给房9间、田131亩,其中唐崖土司所获最多,房27间、田405亩。[8] 由此亦足以证明唐崖乃实力极雄厚的土司,绝非长官司。
据同治《咸丰县志》载,覃梓桂被赐予世袭把总武职,此点存疑。《清实录》记载,鄂西土司中只有东流、腊壁等小土司被赐把总,忠路、金峒、忠峒、卯峒等皆为千总。而且光绪《黄州府志》记载,乾隆二十二年(1683),汉阳世袭覃世培就任黄州协营千总。覃梓椿夫妇去世后并未随即下葬,而是在房产、田地和职衔等条件谈好后,于雍正十三年(1735)正月被安葬于唐崖司,墓碑刊立于乾隆十六年(1751),覃梓椿墓碑刻“皇清世授忠勇将军、唐岩宣抚使司覃公讳梓椿”,此时施南府通判就驻在唐崖,覃氏后人当不敢擅自提高祖先的职级。因此可以推知,唐崖覃氏在与朝廷讨价还价之中,不但获得了丰厚的不动产,而且使得清朝承認其祖先宣抚司的级别,并赐予世袭千总武职。
在“邀价田房”的过程中,唐崖覃氏还为唐崖故地争取到一项权益,使得施南府在唐崖设文官通判和武官把总,避免了唐崖土司城的急遽衰落。乾隆八年(1743),通判岑映奎就主持修复了张王庙上下两殿,又捐俸设置义学、义渡,惩盗贼、课农桑,种种举措使唐崖旧城焕然一新。嘉庆十二年(1807),唐崖汛把总龚宏基再次主持修缮了张王庙。道光十二年(1832),该通判职位因冗余而被裁汰,但塘汛仍然保留。光绪四年(1878)至六年(1884),唐崖汛武官又一次总理重修了张王庙。[9] 唐崖司城在改土归流后仍为一方政治中心,受到官府的保护,其繁盛又延续了百余年,而恩施其他土司城如今仅留下“老司城”“旧司坝”等地名。
总的来看,唐崖土司通过文治武功跻身强大土司之列,并建筑起规模宏大的土司城池,各种石刻艺术琳琅满目,但由于不尚文风而多是年代无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皇坟”修建于唐崖司鼎盛时期,且应该是覃鼎及其妻妾的寿藏墓,但因故未使用。改土归流之际,唐崖覃氏努力争取,不但为祖先正名,即明确其宣抚司级别,而且为唐崖司城赢得了封建王朝的庇护,昔日“皇城”的辉煌闪耀至今。
参考文献:
[1]谢贵安.《明实录》中湖北史料辑录[M].武汉:武汉出版社,2019.
[2]张家檙.湖北省恩施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2017.
[3]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Z].恩施: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1984:74.
[4]王晓宁.湖北恩施发现的官印[J].四川文物,2000(2):69-73.
[5]刘文政,吴畏.唐崖土司概观[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83.
[6]徐鼐.咸丰道上小纪(二)[J].新湖北季刊,1941(4):326-329.
[7]王炎松,刘雪,段亚鹏.唐崖土司城沿革考[J].三峡论坛,2016(3):49-54.
[8]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Z].恩施:鄂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1984:255.
[9]李梅田,方勤.唐崖土司城张王庙石刻考述[J].三峡论坛,2013(5):6-9.
作者简介:傅镪(1995-),男,湖北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民族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