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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是以声音为载体进行表演,并通过歌声来传达艺术魅力的一种艺术形式。其中声音是情感的载体,情感是声音的灵魂。声情并茂是歌唱艺术最完美的艺术境界,只有真情实感的艺术表现与高超的声音技术技巧相结合去演绎作品的艺术内涵,才能准确表达歌唱情感。在歌唱学习与训练中,要正确处理声情关系,注意避免走进重声轻情、重声轻字、重情轻声、声情脱节等误区,提高歌唱艺术水准,真正达到声情并茂的技术境界。
捷克著名歌唱家亨利·费尔笛南·爱斯坦曾经说过:“情感是歌唱的灵魂。”当声音加感情同样完美时,歌唱才可能被称为艺术。 歌唱只有把握住歌曲的感情基调,才能准确理解曲作者的创作意图,演唱起来才能情真意切。有些歌者表现的意图不明确,往往不考虑如何真实地表现作品本身,一味只想表现自己的歌唱技巧,这样演唱就会导致歌唱中的声与情完全脱节,从而不能使歌唱达到声情并茂。
一、声情并茂是歌唱艺术的审美标准
以情感人是歌唱艺术的审美基础,美妙的歌声能使人心旷神怡。我国自古就是“礼乐之邦”, 春秋时期韩国女韩娥在齐国的歌唱“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典故,更是形容歌唱动人的经典故事。
声和情是歌唱艺术两个最基本的要素,艺术的歌唱首先要求声音准确到位。因为出色的声音技巧与完美的情感艺术表现在音乐表演中是相辅相成、互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声音是歌唱的基础,情感是歌唱的灵魂。只有以情带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才能使作品蕴含的情感得到充分表达,才能使歌唱艺术达到完美的境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声情并茂”才能够激发起听众强烈的共鸣,产生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而且“声情并茂”不仅仅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审美标准,还是欣赏者听觉审美标准的最高审美要求。总之,声音是情感的载体,情感是声音的灵魂。歌唱者只有不断努力,完善自己的歌唱技术技巧,修炼出艺术化的声音,同时用心灵感受并表现出声乐作品的内在情感,才真正做到了艺术性的歌唱。
在歌唱过程中,只有当歌唱技巧为艺术表现服务,并且获得与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它才能真正体现自身的价值。一方面,声与情是矛盾的;情感就像一匹野马,不愿受任何限制,而声音技巧则遵循一系列的发音原理和规则,是规范的。情感要冲破声音技巧的束缚去自由伸展,声音技巧的规则又力图驾驭情感,不使其成为破坏规则的因素。另一方面,声音和情感始终保持着互为基础、互为支持、相互依托、相辅相成但又不能相互取代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声乐学习与训练的过程,就是在解决这对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中,不断在平衡—不平衡—平衡的循环往复中螺旋式前进,逐步达到声音技巧与情感表现的完美统一、声情并茂的理想境界。
二、走出歌唱艺术“声”“情”关系的误区
声与情始终是相伴而生不可分开的统一体。但由于声与情均有着自身的不同特点与规律,因此在学习与训练中,会出现顾此失彼的偏颇,需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方可达到声情并进、声情并茂的理想境界。演唱者要达到声情合一的境界,必须避免走入下述常见声情关系的误区。
(一) 重声轻情
在歌唱艺术实践中,往往存在重视声音技术、忽略情感表现的问题。声音是手段,情感才是目的。在演唱或演奏时,演唱者一味求“响”、演奏者一味贪“快”,只顾炫技不顾艺术的现象,是我们在音乐会上经常看到的。这些只是艺术的表象,而不是艺术的灵魂。这在学习美声唱法的学生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因为他们在学唱过程中,必然进行大量声乐技巧训练,久而久之,为追求声音、表现技巧而忘记了情感的基调。歌唱中过多强调了声音的圆润、气息的支持、声区的统一、共鸣的位置等,因此一登上舞台,他们就为声音而紧张,往往这样的歌唱有声无情,甚至僵硬、呆板,演唱缺少艺术感染力。
(二) 重声轻字
歌词为歌曲的旋律提供了艺术构思的基础。现代声乐艺术的主要因素是字,而不是音。实际上,歌唱就是通过字的内容和意义表达,最终实现思想感情的表达。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每一句唱腔,都要处理得恰到好处。因此,字必定是首要的,而音始终只能是音乐的辅助者。卡鲁索是美声学派中第一个废除那种常规的、忽视歌词成为音乐奴隶的传统唱法的歌唱家。他的歌唱,不仅表达了字里行间的内容,更表达音乐的内在感情和意义。他就是通过动人的声音和清晰准确的吐字,使听众懂得和感受到歌曲含义,这也使他成为相比其他声乐家更杰出的艺术家。这都佐证了语言是美好声音的基础、是情感表达的灵魂的观点。与此同时,丰富的情感变化又是形成多样化语言色彩的基础。歌唱就是声乐语言的艺术,是声音和语言的完美结合。如果说重声轻情是歌唱训练中的一大偏颇的话,重声轻字则又是一种常见的偏向。有些歌唱者一味追求声音,忽视咬字吐字及字意的表达,出现“音包字”的现象,使听众听不清歌词内容,也就让听众无从理解歌曲内容及情感,从而失去了歌唱的意义。
(三) 重情轻声
常见一些歌者盲目追求情感的表现,而不重视声音的基本功及艺术规则,凭着嗓音的本钱,激动时声音在喊,弱音时要么是捏着嗓子,要么是漏着气,声音缺乏正确的技术支持及艺术规格,这是难以达到真正的歌唱情感表现的。如果歌唱者缺乏自如运用声音技术的能力,声音没有规范,随意性很强,或僵硬或柔弱,该弱弱不下去,该强也强不起来,甚至声嘶力竭,大喊大叫,上气不接下气,一个长乐句要分成几小句来唱,这样的情感表达也就失去了歌唱艺术的审美价值,即使正确的情感自然也无从抒发。所以,有技术支持及艺术规则的声音才是歌唱艺术表现的手段。富有丰富情感的声音,应该以可控制的正确的发声方法为手段。
(四) 声情脱节
在声乐学习与教学中,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先练好声音才能表现情感,把自己的注意力几乎全部倾注到声音的技术技巧训练上,认为:“声音没解决,谈不上情感表现”,存在先声后情的倾向。这种倾向较多存在于学院派的教学与学习中,这种声情脱节的现象,应引起人们高度重视。因为,在学习与教学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声情并进,既要有声音同时又要有情感,须臾不得分离。声音和情感结合得越和谐完美,歌唱艺术的表现力越强。只有声和情高度结合,才能使声更好地为情服务,才能使歌唱富有更强的生命力。只有以声传情、以情带声,互相依靠、互相促进,建立正确的声情关系,才能逐步进入声情并茂自由歌唱的艺术境界。
歌唱艺术也是人类表达思想感情最自然、最直接的一种方式,是人们用以表现现实生活、抒发思想情感、寄托理想希望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我国古代音乐专著《乐记》记载:“凡人之起,由人心生也”。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是使声乐艺术具有审美价值的通衢,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缺一不可。“声”是歌唱艺术存在的先决条件和载体,“情”是音乐表达的内涵。歌唱者只有不断地努力完善自己的歌唱技巧,以心灵去感受,既注意对歌唱技术技巧的灵活运用,又要讲究音乐语言及情感表达,才能在其歌声里将声与情这两个元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其演唱才能声情并茂、感人肺腑、扣人心弦,才能将艺术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充分完美地表达出来。
参考文献:
[1](意) P. M.马腊费奥迪著.郎毓秀译.卡鲁索的发声方法——嗓音的科学培育[M].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2]李凌著.歌唱艺术漫谈[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3]程民生音乐美纵横谈[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4]石惟正著.声乐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简介:王卫利,黄淮学院艺术系08级音乐学专业学生;周凡斌,黄淮学院艺术系教师。)
捷克著名歌唱家亨利·费尔笛南·爱斯坦曾经说过:“情感是歌唱的灵魂。”当声音加感情同样完美时,歌唱才可能被称为艺术。 歌唱只有把握住歌曲的感情基调,才能准确理解曲作者的创作意图,演唱起来才能情真意切。有些歌者表现的意图不明确,往往不考虑如何真实地表现作品本身,一味只想表现自己的歌唱技巧,这样演唱就会导致歌唱中的声与情完全脱节,从而不能使歌唱达到声情并茂。
一、声情并茂是歌唱艺术的审美标准
以情感人是歌唱艺术的审美基础,美妙的歌声能使人心旷神怡。我国自古就是“礼乐之邦”, 春秋时期韩国女韩娥在齐国的歌唱“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典故,更是形容歌唱动人的经典故事。
声和情是歌唱艺术两个最基本的要素,艺术的歌唱首先要求声音准确到位。因为出色的声音技巧与完美的情感艺术表现在音乐表演中是相辅相成、互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声音是歌唱的基础,情感是歌唱的灵魂。只有以情带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才能使作品蕴含的情感得到充分表达,才能使歌唱艺术达到完美的境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声情并茂”才能够激发起听众强烈的共鸣,产生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而且“声情并茂”不仅仅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审美标准,还是欣赏者听觉审美标准的最高审美要求。总之,声音是情感的载体,情感是声音的灵魂。歌唱者只有不断努力,完善自己的歌唱技术技巧,修炼出艺术化的声音,同时用心灵感受并表现出声乐作品的内在情感,才真正做到了艺术性的歌唱。
在歌唱过程中,只有当歌唱技巧为艺术表现服务,并且获得与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它才能真正体现自身的价值。一方面,声与情是矛盾的;情感就像一匹野马,不愿受任何限制,而声音技巧则遵循一系列的发音原理和规则,是规范的。情感要冲破声音技巧的束缚去自由伸展,声音技巧的规则又力图驾驭情感,不使其成为破坏规则的因素。另一方面,声音和情感始终保持着互为基础、互为支持、相互依托、相辅相成但又不能相互取代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声乐学习与训练的过程,就是在解决这对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中,不断在平衡—不平衡—平衡的循环往复中螺旋式前进,逐步达到声音技巧与情感表现的完美统一、声情并茂的理想境界。
二、走出歌唱艺术“声”“情”关系的误区
声与情始终是相伴而生不可分开的统一体。但由于声与情均有着自身的不同特点与规律,因此在学习与训练中,会出现顾此失彼的偏颇,需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方可达到声情并进、声情并茂的理想境界。演唱者要达到声情合一的境界,必须避免走入下述常见声情关系的误区。
(一) 重声轻情
在歌唱艺术实践中,往往存在重视声音技术、忽略情感表现的问题。声音是手段,情感才是目的。在演唱或演奏时,演唱者一味求“响”、演奏者一味贪“快”,只顾炫技不顾艺术的现象,是我们在音乐会上经常看到的。这些只是艺术的表象,而不是艺术的灵魂。这在学习美声唱法的学生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因为他们在学唱过程中,必然进行大量声乐技巧训练,久而久之,为追求声音、表现技巧而忘记了情感的基调。歌唱中过多强调了声音的圆润、气息的支持、声区的统一、共鸣的位置等,因此一登上舞台,他们就为声音而紧张,往往这样的歌唱有声无情,甚至僵硬、呆板,演唱缺少艺术感染力。
(二) 重声轻字
歌词为歌曲的旋律提供了艺术构思的基础。现代声乐艺术的主要因素是字,而不是音。实际上,歌唱就是通过字的内容和意义表达,最终实现思想感情的表达。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每一句唱腔,都要处理得恰到好处。因此,字必定是首要的,而音始终只能是音乐的辅助者。卡鲁索是美声学派中第一个废除那种常规的、忽视歌词成为音乐奴隶的传统唱法的歌唱家。他的歌唱,不仅表达了字里行间的内容,更表达音乐的内在感情和意义。他就是通过动人的声音和清晰准确的吐字,使听众懂得和感受到歌曲含义,这也使他成为相比其他声乐家更杰出的艺术家。这都佐证了语言是美好声音的基础、是情感表达的灵魂的观点。与此同时,丰富的情感变化又是形成多样化语言色彩的基础。歌唱就是声乐语言的艺术,是声音和语言的完美结合。如果说重声轻情是歌唱训练中的一大偏颇的话,重声轻字则又是一种常见的偏向。有些歌唱者一味追求声音,忽视咬字吐字及字意的表达,出现“音包字”的现象,使听众听不清歌词内容,也就让听众无从理解歌曲内容及情感,从而失去了歌唱的意义。
(三) 重情轻声
常见一些歌者盲目追求情感的表现,而不重视声音的基本功及艺术规则,凭着嗓音的本钱,激动时声音在喊,弱音时要么是捏着嗓子,要么是漏着气,声音缺乏正确的技术支持及艺术规格,这是难以达到真正的歌唱情感表现的。如果歌唱者缺乏自如运用声音技术的能力,声音没有规范,随意性很强,或僵硬或柔弱,该弱弱不下去,该强也强不起来,甚至声嘶力竭,大喊大叫,上气不接下气,一个长乐句要分成几小句来唱,这样的情感表达也就失去了歌唱艺术的审美价值,即使正确的情感自然也无从抒发。所以,有技术支持及艺术规则的声音才是歌唱艺术表现的手段。富有丰富情感的声音,应该以可控制的正确的发声方法为手段。
(四) 声情脱节
在声乐学习与教学中,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先练好声音才能表现情感,把自己的注意力几乎全部倾注到声音的技术技巧训练上,认为:“声音没解决,谈不上情感表现”,存在先声后情的倾向。这种倾向较多存在于学院派的教学与学习中,这种声情脱节的现象,应引起人们高度重视。因为,在学习与教学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声情并进,既要有声音同时又要有情感,须臾不得分离。声音和情感结合得越和谐完美,歌唱艺术的表现力越强。只有声和情高度结合,才能使声更好地为情服务,才能使歌唱富有更强的生命力。只有以声传情、以情带声,互相依靠、互相促进,建立正确的声情关系,才能逐步进入声情并茂自由歌唱的艺术境界。
歌唱艺术也是人类表达思想感情最自然、最直接的一种方式,是人们用以表现现实生活、抒发思想情感、寄托理想希望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我国古代音乐专著《乐记》记载:“凡人之起,由人心生也”。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是使声乐艺术具有审美价值的通衢,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缺一不可。“声”是歌唱艺术存在的先决条件和载体,“情”是音乐表达的内涵。歌唱者只有不断地努力完善自己的歌唱技巧,以心灵去感受,既注意对歌唱技术技巧的灵活运用,又要讲究音乐语言及情感表达,才能在其歌声里将声与情这两个元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其演唱才能声情并茂、感人肺腑、扣人心弦,才能将艺术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充分完美地表达出来。
参考文献:
[1](意) P. M.马腊费奥迪著.郎毓秀译.卡鲁索的发声方法——嗓音的科学培育[M].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2]李凌著.歌唱艺术漫谈[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3]程民生音乐美纵横谈[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4]石惟正著.声乐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简介:王卫利,黄淮学院艺术系08级音乐学专业学生;周凡斌,黄淮学院艺术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