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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的书法美学思想可谓中国古典书法美学的总结。本文拈出“观物”与“观我”、“对待”与“旁通”、“物一无文”与“物无一则无文”三对范畴,对其关于书艺之本质论、发展论和章法论的审美理想作了简要考察,认为“辩证”是刘熙载书艺思想最突出的表征,而且刘氏对艺术创作中一系列矛盾关系的辨证本性的探讨,较其前人更为自觉、深刻和全面。本文同时指出,刘熙载关于书艺的理想境界是“中和”,而“中和”也是其辩证思想的最终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