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日本作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较早地建立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日两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既有共同性又有差异之处,通过比较可以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法律地位,构建内容全面、协调配套的竞争法规体系,强化和完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设立职责齐备且具有较高权威的独立的竞争法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