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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合理低价中标法含义、优缺点,论述了如何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具体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招标投 合理低价中标法 质量 进度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评标办法为: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投标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使建筑工程招、投标有法可依,有利于招、投标中合理、公平的竞争,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有利于行业的结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目前,倡导的“合理低价中标”并不是绝对的最低价,按照市场规律,最低价也应该高于成本价。因此,最低投标价,成了工程造价改革中,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值得探讨研究。
2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
合理低价中标法实质上是在保证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 标。这种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具有因果关系的。在工程量清单推广的今天,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不仅在于要将其投标报价的总价公开,而且更重要的是将总价内各个子项的分项报价也公开,并进行合理性分析。这樣,既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降低,也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对于不低于成本价,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即不可以低于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可见,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因为,概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反映的是企业自身水平。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结果 显然,企业定额不仅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而且也是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使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定额成本价的关键。同时,企业只有依据企业定额和自身的特点、优势及发展要求,才能在工程量清单投标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合理低价中标法一方面可以鞭策企业不断改进施工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另外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规范行业自律,使招投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 合理低价中标法主要优点
(1)综合考虑了项目业主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效益的需求,投标人的利润、价值、形象的需求,更结合实际充分地反映了最新的市场容量、市场利润率、估用建材的价格、当时当地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贴近需求。
(2)招投标双方的自主定价通过市场情况在更大空间范围自主报价,甚至还可以满足不同的投标人、施工人来选择社会效益,不要或少要利润,侧重形象展示、为获取市场打开局面等特殊需要,给予投标人更大的自主权。
(3)合理适度的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苦练内功,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从根本上防止工程招投标暗箱操作等环节腐败问题的发生。
(5)我国市场走势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便于抓住入世机遇和尽早进行应对准备。
4 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的保证措施
(1) 提高评标专家的评审质量,优化评标方法,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化评标办法应根据工程的难度和要求对经济标及技术标所占比重有所区分。如技术难度高、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提高技术标的分值;而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就可以提高经济标的分值。经济标的评审要细化,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要从总价、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费逐一评审,防止价格失衡引起日后的经济纠纷。评标专家库要储存经验丰富的评标专家,确保评审质量。投标单位也可质疑评标结果,专家应给出合理解释,这样评审可以减少人为操纵的因素,从制度上杜绝腐败。
(2) 积极发挥企业定额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作用企业应尽早建立起符合自身内部机制的施工企业定额,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投标中报出符合自身情况的、具有竞争实力的合理低价,真正实现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逐步推行以工程成本加利润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运营机制。
(3) 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和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勘察设计的深度和精度对工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就要求越精确、细致、周密。在有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就经常会出现设计更改、追加投资的问题。有些投标人正是抓住了设计和招标文件上的漏洞,在中标后屡屡提出更改设计,增加造价,以达到其追加工程款、增加利润的目的。所以业主一定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不留下可钻的空子。
(4) 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大部分业主来说, 由于自身专业技术力量的限制, 必须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监理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业主一定要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水平和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查,对其工作提出要求: 公正客观、清正廉洁,业主还要通过甲方代表及时检查、监督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防止监理失职渎职。
(5) 强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制度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本身具有双向性,既有对业主的支付担保,也有对承包商的履约担保,是第三人用经济责任关系制约了业主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关系。
工程担保制度一方面对业主防范投资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也有着制约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工程担保制度保障了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而且制约、监督了工程业主弄虚作假的违约行为。
(6) 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建筑产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将建筑产品的质量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工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在合理使用年限内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不仅可以使工程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
5 结束语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建设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评标方式。但是如果合理低价不能做到真正合理,就不能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升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等目的,反而会产生许多不良后果。因此,我们要通过完善评标制度,企业自主编制定额,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企业诚信体系等措施,使合理低价中标法在日趋净化的建筑产品交易市场环境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真正体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关键词: 招标投 合理低价中标法 质量 进度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评标办法为: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投标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使建筑工程招、投标有法可依,有利于招、投标中合理、公平的竞争,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有利于行业的结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目前,倡导的“合理低价中标”并不是绝对的最低价,按照市场规律,最低价也应该高于成本价。因此,最低投标价,成了工程造价改革中,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值得探讨研究。
2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
合理低价中标法实质上是在保证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 标。这种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具有因果关系的。在工程量清单推广的今天,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不仅在于要将其投标报价的总价公开,而且更重要的是将总价内各个子项的分项报价也公开,并进行合理性分析。这樣,既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降低,也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对于不低于成本价,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即不可以低于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可见,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因为,概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反映的是企业自身水平。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结果 显然,企业定额不仅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而且也是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使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定额成本价的关键。同时,企业只有依据企业定额和自身的特点、优势及发展要求,才能在工程量清单投标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合理低价中标法一方面可以鞭策企业不断改进施工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另外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规范行业自律,使招投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 合理低价中标法主要优点
(1)综合考虑了项目业主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效益的需求,投标人的利润、价值、形象的需求,更结合实际充分地反映了最新的市场容量、市场利润率、估用建材的价格、当时当地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贴近需求。
(2)招投标双方的自主定价通过市场情况在更大空间范围自主报价,甚至还可以满足不同的投标人、施工人来选择社会效益,不要或少要利润,侧重形象展示、为获取市场打开局面等特殊需要,给予投标人更大的自主权。
(3)合理适度的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苦练内功,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从根本上防止工程招投标暗箱操作等环节腐败问题的发生。
(5)我国市场走势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便于抓住入世机遇和尽早进行应对准备。
4 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的保证措施
(1) 提高评标专家的评审质量,优化评标方法,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化评标办法应根据工程的难度和要求对经济标及技术标所占比重有所区分。如技术难度高、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提高技术标的分值;而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就可以提高经济标的分值。经济标的评审要细化,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要从总价、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费逐一评审,防止价格失衡引起日后的经济纠纷。评标专家库要储存经验丰富的评标专家,确保评审质量。投标单位也可质疑评标结果,专家应给出合理解释,这样评审可以减少人为操纵的因素,从制度上杜绝腐败。
(2) 积极发挥企业定额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作用企业应尽早建立起符合自身内部机制的施工企业定额,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投标中报出符合自身情况的、具有竞争实力的合理低价,真正实现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逐步推行以工程成本加利润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运营机制。
(3) 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和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勘察设计的深度和精度对工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就要求越精确、细致、周密。在有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就经常会出现设计更改、追加投资的问题。有些投标人正是抓住了设计和招标文件上的漏洞,在中标后屡屡提出更改设计,增加造价,以达到其追加工程款、增加利润的目的。所以业主一定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不留下可钻的空子。
(4) 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大部分业主来说, 由于自身专业技术力量的限制, 必须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监理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业主一定要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水平和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查,对其工作提出要求: 公正客观、清正廉洁,业主还要通过甲方代表及时检查、监督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防止监理失职渎职。
(5) 强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制度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本身具有双向性,既有对业主的支付担保,也有对承包商的履约担保,是第三人用经济责任关系制约了业主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关系。
工程担保制度一方面对业主防范投资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也有着制约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工程担保制度保障了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而且制约、监督了工程业主弄虚作假的违约行为。
(6) 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建筑产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将建筑产品的质量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工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在合理使用年限内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不仅可以使工程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
5 结束语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建设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评标方式。但是如果合理低价不能做到真正合理,就不能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升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等目的,反而会产生许多不良后果。因此,我们要通过完善评标制度,企业自主编制定额,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企业诚信体系等措施,使合理低价中标法在日趋净化的建筑产品交易市场环境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真正体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