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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双元制”与我国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在培养的主体、监督管理机制、适用的外部环境、理论与实践成熟度方面存在差异。比较两者可从有效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及作用、研究并制定高职教育投入与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激励企业资助和大力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以企业对人才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等方面完善我国高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