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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境正义的发展表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即环境正义从与环境保护运动格格不入到与环境保护运动渐趋融合、从关注穷人与有色人种等少数种群的环境负担的公平转向保护所有人免遭环境污染的损害以及内涵不断丰富。环境正义理论的核心目的逐渐由保护弱势群体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转向了有效保护自然环境。但是,现有的环境正义理论由于自身的缺陷根本无法实现这一目的。环境正义理论要想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正义理论,必须寻求实现环境保护的新的正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