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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一直将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尤其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中央政府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目标,坚定地、稳健地、有效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今年,政府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更加坚定,思路更加清晰。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促进教育公平提出今年的重点任务,包括: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把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300元和500元;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争取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村“普九”债务问题;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免费义务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底线保障。在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切实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政府报告中提出今年任务是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在资金安排、政策保障、省级统筹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此举能够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
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教育,是教育公平出现的新难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农民工不断增多,大量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随父母进入城市。由于义务教育阶段财政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的支付力度,但其财政转移的统计对象是户籍人口,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儿童均无法享受到输入地和户籍地政府财政负担的财政经费,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教育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还给输入地政府在教育管理、经费投入、校舍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带来压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正是切切实实地将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需要包括户籍部门在内的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规划,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调整与完善,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尽管国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而言,生活费用仍是家庭的重要负担。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问题,是关系到这些孩子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问题。从2007年秋季期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金投入,将使受益人数更多、受益范围更广、受益程度更深,是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中央政府提出了三年内化解“普九”债务的工作要求,将为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创造宽松的环境,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维护农村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同时也避免学校将债务转嫁给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利于防止出现因教育乱收费而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完善国家助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对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中央政府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尤其是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真正实现“使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承诺的重要决策。
中央政府对促进教育公平工作提出的新举措和要求,为推进教育公平再添动力,我们要加大力量,狠抓落实教育公平工作,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今年,政府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更加坚定,思路更加清晰。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促进教育公平提出今年的重点任务,包括: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把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300元和500元;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争取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村“普九”债务问题;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免费义务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底线保障。在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切实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政府报告中提出今年任务是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在资金安排、政策保障、省级统筹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此举能够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
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教育,是教育公平出现的新难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农民工不断增多,大量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随父母进入城市。由于义务教育阶段财政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的支付力度,但其财政转移的统计对象是户籍人口,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儿童均无法享受到输入地和户籍地政府财政负担的财政经费,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教育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还给输入地政府在教育管理、经费投入、校舍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带来压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正是切切实实地将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需要包括户籍部门在内的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规划,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调整与完善,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尽管国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而言,生活费用仍是家庭的重要负担。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问题,是关系到这些孩子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问题。从2007年秋季期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金投入,将使受益人数更多、受益范围更广、受益程度更深,是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中央政府提出了三年内化解“普九”债务的工作要求,将为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创造宽松的环境,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维护农村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同时也避免学校将债务转嫁给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利于防止出现因教育乱收费而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完善国家助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对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中央政府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尤其是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真正实现“使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承诺的重要决策。
中央政府对促进教育公平工作提出的新举措和要求,为推进教育公平再添动力,我们要加大力量,狠抓落实教育公平工作,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