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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现状
受油价暴跌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行业和企业陷入严峻经营困境,2020年油田企业普遍面临巨幅的投资压减,前所未有的资金压力导致公司今年签订的部分合同履行困难甚至无法履行,面临现实的法律风险。如果抱持强势甲方思维与合同相对人(主要指外部单位)随意解除合同,极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油田企業与外部单位已经签订并生效的合同数量多,涉及金额较大,这些合同合法有效,既不能随意违约解除,又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何合理合法合规进行处置,以达成提质增效、控投降本的目的,是为当务之急。
二、风险分析
1、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除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都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目前,这些合同的履行情况有三种:一是全部履行、二是部分履行、三是尚未履行;企业对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承担付款义务,对没履行的部分如果认为解除合同是天经地义,那么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因履行合同可能获得的利益损失。
2、影响公司形象。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如果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将面临诉讼或者仲裁的风险,被认定为违约、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油价暴跌不属于不可抗力,被认定为情势变更的可能性较小,不仅在经济利益方面产生损失,而且因为每一起诉讼案例都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将严重影响企业的企业形象。
3、承担合规风险。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是油田企业一直秉承的价值理念,合同的订立也遵循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任何一方理应认真履行,如果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甚至引发争议纠纷,属于明确的合规问题。
三、风险化解措施
当下权宜之计是妥善处理存在违约风险的合同,及时止损。
1、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与油田企业签订合同的外部单位多为相互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油田企业在油价正常波动的情况下,能够承担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实现合作共赢;现在处于油价暴跌的寒冬时期,公司可以与这些单位积极沟通,获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减少工作量,或延长付款期限,免除企业违约责任和纠纷风险,并在变更协议中约定“双方协商一致,企业没有违约责任”。
2、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当解除情形出现时,及时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比如: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监控,加大验收力度,若对方存在迟延履行、逾期未履行、质量不达标等瑕疵触发合同解除条款时,油田企业可以按照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一般没有违约责任。
3、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油田企业应该摒弃在合同双方中的强势甲方思维,既要效益也要声誉,在订立合同时要避免出现霸王条款,在履行合同时更要依法合规,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依法解除合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而不能以“没钱付款”为由“强迫”对方解除合同。
四、引申思考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仅是油田企业对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底线,企业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不履行义务就是违约,应积极面对并采取措施化解法律风险,如果不能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相对方始终享有诉权,诉讼、仲裁的权利,风险和成本较高。因此,长远来看,签订合同应该充分考虑商业风险,以此为鉴,通过规范合同条款防范同类情形再次出现的法律风险。
1、推广签订框架合同、代储代销合同。框架合同和代储代销合同的优势是“需求有多少,干(买)多少”,这样,根据企业方的实际需求去履行合同,不仅能够为企业“去库存”,还能够减少企业合同的签订数量;对于年度框架合同、代储代销合同中数量条款的约定,在预估数的基础上约定“以甲方实际需求的工作量(数量)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再削减工作量基本没有法律风险,只需要及时告知对方从何时开始我们不再提供工作量,以减少对方的损失。
2、委托签约的合同,明确告知第三人“身份”。委托签约的合同,是油田企业作为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委托人多为关联交易单位。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单位的业务往来是通过财务直接转账,并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有的也没有委托单,却与第三人,比如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并不知道公司与关联交易单位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类隐名的委托代理,如果企业因关联交易单位不支付相应价款而提出解除合同,供应商既可以起诉委托人也可以起诉企业。因为显名的委托直接约束第三人,所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务必明确将该项目的委托人告知第三人,并保留能够证明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委托单,那么取消项目,可由委托人通知第三人,规避我方法律风险。
受油价暴跌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行业和企业陷入严峻经营困境,2020年油田企业普遍面临巨幅的投资压减,前所未有的资金压力导致公司今年签订的部分合同履行困难甚至无法履行,面临现实的法律风险。如果抱持强势甲方思维与合同相对人(主要指外部单位)随意解除合同,极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油田企業与外部单位已经签订并生效的合同数量多,涉及金额较大,这些合同合法有效,既不能随意违约解除,又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何合理合法合规进行处置,以达成提质增效、控投降本的目的,是为当务之急。
二、风险分析
1、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除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都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目前,这些合同的履行情况有三种:一是全部履行、二是部分履行、三是尚未履行;企业对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承担付款义务,对没履行的部分如果认为解除合同是天经地义,那么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因履行合同可能获得的利益损失。
2、影响公司形象。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如果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将面临诉讼或者仲裁的风险,被认定为违约、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油价暴跌不属于不可抗力,被认定为情势变更的可能性较小,不仅在经济利益方面产生损失,而且因为每一起诉讼案例都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将严重影响企业的企业形象。
3、承担合规风险。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是油田企业一直秉承的价值理念,合同的订立也遵循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任何一方理应认真履行,如果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甚至引发争议纠纷,属于明确的合规问题。
三、风险化解措施
当下权宜之计是妥善处理存在违约风险的合同,及时止损。
1、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与油田企业签订合同的外部单位多为相互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油田企业在油价正常波动的情况下,能够承担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实现合作共赢;现在处于油价暴跌的寒冬时期,公司可以与这些单位积极沟通,获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减少工作量,或延长付款期限,免除企业违约责任和纠纷风险,并在变更协议中约定“双方协商一致,企业没有违约责任”。
2、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当解除情形出现时,及时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比如: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监控,加大验收力度,若对方存在迟延履行、逾期未履行、质量不达标等瑕疵触发合同解除条款时,油田企业可以按照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一般没有违约责任。
3、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油田企业应该摒弃在合同双方中的强势甲方思维,既要效益也要声誉,在订立合同时要避免出现霸王条款,在履行合同时更要依法合规,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依法解除合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而不能以“没钱付款”为由“强迫”对方解除合同。
四、引申思考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仅是油田企业对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底线,企业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不履行义务就是违约,应积极面对并采取措施化解法律风险,如果不能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相对方始终享有诉权,诉讼、仲裁的权利,风险和成本较高。因此,长远来看,签订合同应该充分考虑商业风险,以此为鉴,通过规范合同条款防范同类情形再次出现的法律风险。
1、推广签订框架合同、代储代销合同。框架合同和代储代销合同的优势是“需求有多少,干(买)多少”,这样,根据企业方的实际需求去履行合同,不仅能够为企业“去库存”,还能够减少企业合同的签订数量;对于年度框架合同、代储代销合同中数量条款的约定,在预估数的基础上约定“以甲方实际需求的工作量(数量)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再削减工作量基本没有法律风险,只需要及时告知对方从何时开始我们不再提供工作量,以减少对方的损失。
2、委托签约的合同,明确告知第三人“身份”。委托签约的合同,是油田企业作为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委托人多为关联交易单位。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单位的业务往来是通过财务直接转账,并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有的也没有委托单,却与第三人,比如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并不知道公司与关联交易单位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类隐名的委托代理,如果企业因关联交易单位不支付相应价款而提出解除合同,供应商既可以起诉委托人也可以起诉企业。因为显名的委托直接约束第三人,所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务必明确将该项目的委托人告知第三人,并保留能够证明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委托单,那么取消项目,可由委托人通知第三人,规避我方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