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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在:
1 基础教育各阶段发展不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到2007年,全国99%的地方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高中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到目前还没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阶段。
2 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及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实力的差距,造成教育资源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最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差距还在继续扩大。
3 基础教育城乡发展不均衡。由于历史的原因,特别是户籍政策的影响,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城市中心倾向,使我国广大地区显现出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教育严重失衡。
4 基础教育校际间发展不均衡。由于教育政策导向上的偏差,大办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造成了大量的薄弱学校,使国家本来有限的教育资源过多地流向那些重点示范,窗口学校,人为地拉大了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校际间的不均衡。
5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造成的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可以想方设法择校,从而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则只能就近入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6 学校中弱势群体应得的份额没有得到公平地分配。学校内优势群体往往能在师资、管理等方面获得更多的优质资源,而弱势群体则得不到应有的份额,造成了校内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间的不均衡,从社会的角度看,同样存在这种不均衡现象。
二 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社会性障碍
1 经济因素。经济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当然也是教育发展的基础,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基础教育的发展也表现出不平衡状态。经济实力的不同,对教育发展的策略也会不同,例如,解放初期经济实力极为有限,国家采取了有重点地办好几所高水平的重点学校的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从1986年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阶段重点办好九年义务教育,而到了2010年,随着我国经济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及时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和把幼儿(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使我国的基础教育各阶段都成为义务教育,到那时,我国基础教育各阶段的发展就基本能够保持均衡了。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社会对教育提出的要求也会不一样,解放初期,经济发展的水平比较低,要求教育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要求教育培养加快经济建设的人才,到目前由于我国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要求教育能培养不仅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更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素质。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造成基础教育不均衡现状的重要因素。
2 法律、政策、制度因素。法律政策、制度导致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1)国家法律、政策支持的方面,教育发展则较好,否则发展就滞后,这是政策影响教育的重要方面,如国家重视九年义务教育,则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发展比较好,其他阶段的发展则比较迟缓,客观上造成了基础教育各阶段发展的不平衡。(2)由于城市中心倾向和精英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执行的是重点和倾斜的教育政策,这种政策直接表现为教育财政和教师人事制度向城市学校、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窗口学校倾斜,从而导致了教育资源配置中的马太效应:城市学校、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窗口学校虽少,但是这类学校占有的财政资源,物质资源和优秀的教师资源越来越多,而大部分的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占有的各类教育资源越来越少,这种政府行为和政策导向是造成我国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最直接的,也是最大的力量。(3)政府法律、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也是影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例如,我国现行的分税体制,就存在着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不明确,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问题。财权过于集中中央,事权过于下放到地方,地方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去完成大量的事务。中央财政收入已占到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县、乡两级只占约20%。而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78%由乡级财政负担,9%左右由县级财政负担,11%左右由省、地、市级财政负担,而中央财政只负担2%左右。可见中央和省级掌握了主要的财力,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却不大;而县、乡政府财力薄弱,却要承担绝大部分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可见,政策的不科学、不合理也是导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重要原因。(4)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员因主观偏见也会对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某些领导只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基础教育投入,就必然造成基础教育发展的滞后;又如某些领导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缺乏推进基地教育均衡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些领导对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素质教育思想、全民教育思想、终身教育思想等当代世界教育主流思想不了解,或了解不够,缺乏一种全局意识和眼光,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价值、社会作用和意义就认识不清,因而缺乏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动力等等。因而政府主要领导人的主观偏见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3 社会参与因素。政府应该承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基础教育,相反,政府应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以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社会参与程度的不同也是影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参与程度越深,则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就比较好,不均衡现象产生的可能性比较小。目前我国参与基础教育的社会力量不是很广,基本上是政府包办。参与的程度也不深,基本上是被动参与。
4 社会心理趋势因素。社会公众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某种意识观念或心理定势会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对公众的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如“重点学校”这一现象,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印象如有优秀的学生、优秀的教师、优越的教学条件和设备、较高的社会声誉等现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会在人们的思想中存在,并影响人的观念和行为。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他们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会趋向于认为重点学校的学生就是当地最优秀的学生、聪明的学生,那里的老师是当地最优秀的老师,那里的教学条件和设备也是当地最好的,一旦他们有了孩子,他们更愿意把他们的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去学习。对教师而言,他们总会羡慕在那工作的同行,向往着自己能够往那里去工作等。这种现象对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 对策
1 加强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和重视。(1)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政策的认识。这是保证人们形成正确思想观念、健康的社会心理、行为的重要基础。如何 认识和理解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具体实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就会持什么态度,这就将直接影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效果。因此应该通过各种形式、手段宣传有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概念、观点、理论,使广大公众都能了解他们。政府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政策对社会公众会产生一种导向作用,因此,政府的政策应该把公众引向正确的道路和方向。(2)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教育的一种新理念和新境界。是一种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现实追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着眼于绝大多数人获得更多的教育利益,尊重大众的人性权利。第二,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的本质要求。基础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具有鲜明的全民性和基础性的特点。第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它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中央根据我国实际和实践提出来的,是适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基础教育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的教育生态观。第四,确立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我国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目标取向和策略选择。教育的现代化是现代经济、科技、生活方式发展的要求和必然产物。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境界,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因此,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体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的教育理念,不仅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我国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目标取向和策略选择。(3)加强对全球性主流教育思想的认识和重视。全球性的主流教育思想主要有教育公平公正的思想、全民教育的思想、终身教育思想等。认识和了解这些思想对改变人们的教育思想观念,开阔视野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作为政府政策的决策人,了解这些思想,对他们在实施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这些思想、理论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
2 政府应该承担起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义务和责任。基础教育既是个体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国家强盛的基础。基础教育的总体质量,影响着全体国民的基础素质、影响着国家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进而影响着国家的综合国力。因此,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通过制度安排,创造条件,促进基础教育的公平、公正,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教育条件和资源,努力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具体的说:(1)政府要有承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能力。政府应该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建立健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法规。第一,完善法律体系。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而且能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的调整、完善各种政策,美国、英国等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我国目前也已经制定了许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整个教育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如我国目前还没有教育投入法。第二,加强对法律、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研究。有些法律制定出来后,在实行过程中暴露出许多的问题或不合理甚至是不科学的地方,对这些方面应该及时修正和补充。第三,注重法律、政策的落实,法律政策制定出来了,如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甚至是当做一种摆设,那就既破坏了法律的尊,也使行动失效、目标落空;同时还应该加强监督,保障法律的落实。第四,政府还应当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事业的建设,调动地方当局、家长、企业组织、社区等组成有机的社会伙伴关系,形成一个多方面参与的组织和运行机制。同时引导社会对基础教育事业的参与程度不断深入,不仅仅只是参与孩子的学习辅导,而是让家长参与日常的教育教学、学校的决策、管理,使家长有被动的参与,变为主动的参与。(3)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从我国已有的经验看,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使各级政府承担的财权和事权基本相称、责任和义务基本合理;同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基金等制度,保证基础教育经费的供给稳定,从而切实保障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尽可能地减少因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而带来的不均衡发展;加强对教育投入比例问题的科学研究。目前世界各国对这一问题正在研究探索当中,但我国的投入比例太低这是一个现实。当然投入比例也不是越高越好,但“教育的发展应该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这一提法又太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进去科学研究,同时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确定合理的比例。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政府应该制定教育投入方面的专项法律,用法律形式来保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这会使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4)推进标准化校园建设,改造城乡薄弱学校。城乡薄弱学校的普遍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要做的是怎么来改造城乡薄弱学校,使基础教育走向均衡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推进校园的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基本措施。校园的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教育投入上,每个学校都一视同仁;校长和教师定期轮换;学生就近入学。国家制定基本的办学标准,政府为人民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使每所学校,无论城市或是乡村都能够比照标准,拥有大体均衡的物质条件和师资力量;对学校的投入,无论城市或是乡村也也大体一样,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形成一个基本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应该按此标准积极推进中小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改造薄弱学校,实行规范化办学,取消重点学校政策,淡化“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等,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均衡的受教育条件。
3 建立校际联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校际联盟,共享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实验室、教师等资源,不仅可以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益,为优质学校找到新的发展点和突破口,还能带动薄弱学校走出困境。目前,可采取在一个区域内,在城乡之间,在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薄弱学校之间,把各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统筹调配,执行按一定比例和年限相互轮换的制度,以保证本区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同时,可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通过远程教育,实现更大区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 对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采取特别补助措施。由于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是客观存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的公平和均衡发展就是要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使其与其他正常群体和确有之间的差距不至于过大。对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它们一般对弱势地区采取优先发展和特别资助的方式进行扶持,而对弱势群体采取特别照顾、补助、免费等方式进行帮助,同时政府还建立了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对此,我国应该关注各种处境不利群体的教育机会,特别是要保证残疾儿童、移民子女、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留守儿童等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摒弃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切实保障所有儿童的基本学习需要得到满足。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倾斜和扶持政策,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特别贫困的地区,采取特殊政策,如“积极差别待遇”、“教育优先区”、“教育特区”等,使这些地区和民族不因环境条件的不利而拉大与其他地区和人群的差距保证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在:
1 基础教育各阶段发展不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到2007年,全国99%的地方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高中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到目前还没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阶段。
2 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及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实力的差距,造成教育资源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最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差距还在继续扩大。
3 基础教育城乡发展不均衡。由于历史的原因,特别是户籍政策的影响,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城市中心倾向,使我国广大地区显现出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教育严重失衡。
4 基础教育校际间发展不均衡。由于教育政策导向上的偏差,大办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造成了大量的薄弱学校,使国家本来有限的教育资源过多地流向那些重点示范,窗口学校,人为地拉大了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校际间的不均衡。
5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造成的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可以想方设法择校,从而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则只能就近入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6 学校中弱势群体应得的份额没有得到公平地分配。学校内优势群体往往能在师资、管理等方面获得更多的优质资源,而弱势群体则得不到应有的份额,造成了校内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间的不均衡,从社会的角度看,同样存在这种不均衡现象。
二 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社会性障碍
1 经济因素。经济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当然也是教育发展的基础,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基础教育的发展也表现出不平衡状态。经济实力的不同,对教育发展的策略也会不同,例如,解放初期经济实力极为有限,国家采取了有重点地办好几所高水平的重点学校的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从1986年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阶段重点办好九年义务教育,而到了2010年,随着我国经济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及时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和把幼儿(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使我国的基础教育各阶段都成为义务教育,到那时,我国基础教育各阶段的发展就基本能够保持均衡了。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社会对教育提出的要求也会不一样,解放初期,经济发展的水平比较低,要求教育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要求教育培养加快经济建设的人才,到目前由于我国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要求教育能培养不仅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更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素质。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造成基础教育不均衡现状的重要因素。
2 法律、政策、制度因素。法律政策、制度导致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1)国家法律、政策支持的方面,教育发展则较好,否则发展就滞后,这是政策影响教育的重要方面,如国家重视九年义务教育,则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发展比较好,其他阶段的发展则比较迟缓,客观上造成了基础教育各阶段发展的不平衡。(2)由于城市中心倾向和精英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执行的是重点和倾斜的教育政策,这种政策直接表现为教育财政和教师人事制度向城市学校、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窗口学校倾斜,从而导致了教育资源配置中的马太效应:城市学校、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窗口学校虽少,但是这类学校占有的财政资源,物质资源和优秀的教师资源越来越多,而大部分的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占有的各类教育资源越来越少,这种政府行为和政策导向是造成我国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最直接的,也是最大的力量。(3)政府法律、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也是影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例如,我国现行的分税体制,就存在着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不明确,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问题。财权过于集中中央,事权过于下放到地方,地方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去完成大量的事务。中央财政收入已占到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县、乡两级只占约20%。而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78%由乡级财政负担,9%左右由县级财政负担,11%左右由省、地、市级财政负担,而中央财政只负担2%左右。可见中央和省级掌握了主要的财力,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却不大;而县、乡政府财力薄弱,却要承担绝大部分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可见,政策的不科学、不合理也是导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重要原因。(4)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员因主观偏见也会对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某些领导只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基础教育投入,就必然造成基础教育发展的滞后;又如某些领导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缺乏推进基地教育均衡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些领导对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素质教育思想、全民教育思想、终身教育思想等当代世界教育主流思想不了解,或了解不够,缺乏一种全局意识和眼光,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价值、社会作用和意义就认识不清,因而缺乏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动力等等。因而政府主要领导人的主观偏见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3 社会参与因素。政府应该承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基础教育,相反,政府应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以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社会参与程度的不同也是影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参与程度越深,则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就比较好,不均衡现象产生的可能性比较小。目前我国参与基础教育的社会力量不是很广,基本上是政府包办。参与的程度也不深,基本上是被动参与。
4 社会心理趋势因素。社会公众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某种意识观念或心理定势会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对公众的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如“重点学校”这一现象,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印象如有优秀的学生、优秀的教师、优越的教学条件和设备、较高的社会声誉等现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会在人们的思想中存在,并影响人的观念和行为。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他们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会趋向于认为重点学校的学生就是当地最优秀的学生、聪明的学生,那里的老师是当地最优秀的老师,那里的教学条件和设备也是当地最好的,一旦他们有了孩子,他们更愿意把他们的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去学习。对教师而言,他们总会羡慕在那工作的同行,向往着自己能够往那里去工作等。这种现象对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 对策
1 加强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和重视。(1)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政策的认识。这是保证人们形成正确思想观念、健康的社会心理、行为的重要基础。如何 认识和理解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具体实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就会持什么态度,这就将直接影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效果。因此应该通过各种形式、手段宣传有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概念、观点、理论,使广大公众都能了解他们。政府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政策对社会公众会产生一种导向作用,因此,政府的政策应该把公众引向正确的道路和方向。(2)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教育的一种新理念和新境界。是一种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现实追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着眼于绝大多数人获得更多的教育利益,尊重大众的人性权利。第二,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的本质要求。基础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具有鲜明的全民性和基础性的特点。第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它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中央根据我国实际和实践提出来的,是适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基础教育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的教育生态观。第四,确立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我国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目标取向和策略选择。教育的现代化是现代经济、科技、生活方式发展的要求和必然产物。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境界,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因此,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体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的教育理念,不仅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我国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目标取向和策略选择。(3)加强对全球性主流教育思想的认识和重视。全球性的主流教育思想主要有教育公平公正的思想、全民教育的思想、终身教育思想等。认识和了解这些思想对改变人们的教育思想观念,开阔视野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作为政府政策的决策人,了解这些思想,对他们在实施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这些思想、理论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
2 政府应该承担起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义务和责任。基础教育既是个体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国家强盛的基础。基础教育的总体质量,影响着全体国民的基础素质、影响着国家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进而影响着国家的综合国力。因此,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通过制度安排,创造条件,促进基础教育的公平、公正,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教育条件和资源,努力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具体的说:(1)政府要有承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能力。政府应该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建立健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法规。第一,完善法律体系。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而且能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的调整、完善各种政策,美国、英国等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我国目前也已经制定了许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整个教育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如我国目前还没有教育投入法。第二,加强对法律、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研究。有些法律制定出来后,在实行过程中暴露出许多的问题或不合理甚至是不科学的地方,对这些方面应该及时修正和补充。第三,注重法律、政策的落实,法律政策制定出来了,如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甚至是当做一种摆设,那就既破坏了法律的尊,也使行动失效、目标落空;同时还应该加强监督,保障法律的落实。第四,政府还应当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事业的建设,调动地方当局、家长、企业组织、社区等组成有机的社会伙伴关系,形成一个多方面参与的组织和运行机制。同时引导社会对基础教育事业的参与程度不断深入,不仅仅只是参与孩子的学习辅导,而是让家长参与日常的教育教学、学校的决策、管理,使家长有被动的参与,变为主动的参与。(3)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从我国已有的经验看,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使各级政府承担的财权和事权基本相称、责任和义务基本合理;同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基金等制度,保证基础教育经费的供给稳定,从而切实保障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尽可能地减少因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而带来的不均衡发展;加强对教育投入比例问题的科学研究。目前世界各国对这一问题正在研究探索当中,但我国的投入比例太低这是一个现实。当然投入比例也不是越高越好,但“教育的发展应该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这一提法又太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进去科学研究,同时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确定合理的比例。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政府应该制定教育投入方面的专项法律,用法律形式来保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这会使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4)推进标准化校园建设,改造城乡薄弱学校。城乡薄弱学校的普遍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要做的是怎么来改造城乡薄弱学校,使基础教育走向均衡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推进校园的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基本措施。校园的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教育投入上,每个学校都一视同仁;校长和教师定期轮换;学生就近入学。国家制定基本的办学标准,政府为人民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使每所学校,无论城市或是乡村都能够比照标准,拥有大体均衡的物质条件和师资力量;对学校的投入,无论城市或是乡村也也大体一样,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形成一个基本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应该按此标准积极推进中小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改造薄弱学校,实行规范化办学,取消重点学校政策,淡化“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等,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均衡的受教育条件。
3 建立校际联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校际联盟,共享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实验室、教师等资源,不仅可以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益,为优质学校找到新的发展点和突破口,还能带动薄弱学校走出困境。目前,可采取在一个区域内,在城乡之间,在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薄弱学校之间,把各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统筹调配,执行按一定比例和年限相互轮换的制度,以保证本区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同时,可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通过远程教育,实现更大区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 对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采取特别补助措施。由于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是客观存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的公平和均衡发展就是要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使其与其他正常群体和确有之间的差距不至于过大。对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它们一般对弱势地区采取优先发展和特别资助的方式进行扶持,而对弱势群体采取特别照顾、补助、免费等方式进行帮助,同时政府还建立了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对此,我国应该关注各种处境不利群体的教育机会,特别是要保证残疾儿童、移民子女、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留守儿童等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摒弃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切实保障所有儿童的基本学习需要得到满足。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倾斜和扶持政策,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特别贫困的地区,采取特殊政策,如“积极差别待遇”、“教育优先区”、“教育特区”等,使这些地区和民族不因环境条件的不利而拉大与其他地区和人群的差距保证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