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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办理年复一年,今年办理情况已有了结果。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祥对此做了详细的汇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含议案转建议)153件;闭会期间,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又陆续收到代表建议3件,总计156件。按照代表建议的内容,交付省委办理1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3件,省政府办理143件,省法院办理3件,省检察院办理3件。其他3件建议,转为参阅件,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声》上予以刊登。截止10月末,除闭会期间收到的2件代表建议(省政府1件、省法院1件)尚未到办理期限、正在办理之外,其余154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都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答复了代表,绝大多数代表对建议的答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8%。
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关注民生的建议所占比例较高。多数代表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建议的内容明确,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有的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针对性较强,格式也比较规范。
在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进一步提高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米凤君副主任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在省政府召开的建议交办会上,副省长矫正中对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多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明确的认识,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作为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有效途径,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议程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由于多数承办单位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使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是承办单位的办理制度逐渐完善。多数单位对原有的工作制度不断修改完善,有些没有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的单位也都建立了办理制度。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函》,对代表建议逐件进行交办,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公文格式,明晰办理责任。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对代表建议进行网上交办,创新了交办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承办单位将分办交办、催办督办、审核把关、考核评比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协调督办机制不断健全。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等承办单位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加强工作联系,经常沟通情况,掌握进度,交流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召开重点建议督办调度会,全面了解重点建议的进展情况。通过集中检查,逐件听取各承办单位的汇报,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办。三是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各承办单位对每件代表建议都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一些承办单位还主动为代表提前参与和介入建议办理全过程创造条件。加强事前沟通,主动与代表联系,了解和掌握代表建议的意图;加强事中沟通,从起草代表建议答复件开始,就与代表联系,向代表详细介绍建议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工作情况;加强事后沟通,再次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对每一件代表建议从交办到答复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办理。
进一步加强了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多数承办单位,根据办理工作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采取走访、调研、座谈、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主动向代表介绍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同时,把面复代表作为加强与代表联系的重要方式。从检查的情况看,面复工作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主动走出去,由单位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代表单位或驻地面见代表;另一种是把代表请到承办单位,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集体面复代表。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连续三年,把代表请到厅里参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面复会,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一起到会,逐件面复代表。有的承办单位在第一次面复代表时,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再次或多次面复代表,直到代表满意为止。省公安厅为了不影响代表工作,面复代表的时间由代表来确定,随时接待提建议的代表。
建议办理得如何,最终还得看效果。在今年的办理中,各承办单位注重结合实际,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建议,认真及时地给以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又需要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建议,留作工作参考,并向代表作了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可以说,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实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代表围绕制定、完善有关法律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承办单位将积极组织实施。例如,徐涛代表提出的“关于拟定《吉林省饮品安全生产及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建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建议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鉴于国家食品安全法草案正在研究修改中,我省拟建立由法制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在监管职责分工范围内予以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我省的饮品安全市场,待国家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省再制定这方面的规定。省残联对卢振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应考虑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建议”非常重视,三次与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目前,国家正在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残联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适时修订《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建议。
一些代表围绕我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提出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例如,毕黎琦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逐步完善吉林省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省劳动保障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办理。他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里反映,加快医疗保险方面的立法;指导各地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大了对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完善基金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督法规建设和开展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力度。陈光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让凉爽度假游成为吉林旅游产业新亮点的建议”,省旅游局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6点具体建议,基本上予以采纳,并根据代表建议,结合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提出7项具体措施。目前这些措施有些已经实施,有些正在抓紧实施中。白效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制定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省政府公开办认真研究了代表所提的建议,积极将建议所提内容与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当中,明年5月1日起,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代表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将得到认真落实。
对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耐心细致地作了说明、解释。例如,张龙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延吉监狱设立未成年犯管教监区的建议”,被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建议,省监狱管理局针对代表建议所提的问题,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有关问题请示了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虽然目前在延吉监狱设立未成年犯监区尚不具备条件,但省监狱管理局将根据代表建议,努力加强和改进对朝鲜族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改造工作。刘志起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省劳动模范医疗保险待遇应一致的建议”,省劳动保障厅的答复是,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原享受公费医疗照顾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对原享受公费医疗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命名的劳动模范,原来享受的医疗照顾待遇基本不变,对2001年10月10日以后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命名的劳动模范,不再享受医疗保险照顾待遇,按照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和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有进展、有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抓得不细、不实;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代表建议的面复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承办单位仍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个别单位的办理工作不够规范。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含议案转建议)153件;闭会期间,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又陆续收到代表建议3件,总计156件。按照代表建议的内容,交付省委办理1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3件,省政府办理143件,省法院办理3件,省检察院办理3件。其他3件建议,转为参阅件,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声》上予以刊登。截止10月末,除闭会期间收到的2件代表建议(省政府1件、省法院1件)尚未到办理期限、正在办理之外,其余154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都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答复了代表,绝大多数代表对建议的答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8%。
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关注民生的建议所占比例较高。多数代表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建议的内容明确,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有的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针对性较强,格式也比较规范。
在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进一步提高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米凤君副主任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在省政府召开的建议交办会上,副省长矫正中对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多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明确的认识,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作为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有效途径,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议程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由于多数承办单位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使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是承办单位的办理制度逐渐完善。多数单位对原有的工作制度不断修改完善,有些没有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的单位也都建立了办理制度。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函》,对代表建议逐件进行交办,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公文格式,明晰办理责任。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对代表建议进行网上交办,创新了交办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承办单位将分办交办、催办督办、审核把关、考核评比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协调督办机制不断健全。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等承办单位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加强工作联系,经常沟通情况,掌握进度,交流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召开重点建议督办调度会,全面了解重点建议的进展情况。通过集中检查,逐件听取各承办单位的汇报,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办。三是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各承办单位对每件代表建议都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一些承办单位还主动为代表提前参与和介入建议办理全过程创造条件。加强事前沟通,主动与代表联系,了解和掌握代表建议的意图;加强事中沟通,从起草代表建议答复件开始,就与代表联系,向代表详细介绍建议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工作情况;加强事后沟通,再次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对每一件代表建议从交办到答复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办理。
进一步加强了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多数承办单位,根据办理工作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采取走访、调研、座谈、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主动向代表介绍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同时,把面复代表作为加强与代表联系的重要方式。从检查的情况看,面复工作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主动走出去,由单位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代表单位或驻地面见代表;另一种是把代表请到承办单位,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集体面复代表。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连续三年,把代表请到厅里参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面复会,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一起到会,逐件面复代表。有的承办单位在第一次面复代表时,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再次或多次面复代表,直到代表满意为止。省公安厅为了不影响代表工作,面复代表的时间由代表来确定,随时接待提建议的代表。
建议办理得如何,最终还得看效果。在今年的办理中,各承办单位注重结合实际,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建议,认真及时地给以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又需要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建议,留作工作参考,并向代表作了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可以说,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实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代表围绕制定、完善有关法律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承办单位将积极组织实施。例如,徐涛代表提出的“关于拟定《吉林省饮品安全生产及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建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建议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鉴于国家食品安全法草案正在研究修改中,我省拟建立由法制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在监管职责分工范围内予以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我省的饮品安全市场,待国家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省再制定这方面的规定。省残联对卢振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应考虑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建议”非常重视,三次与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目前,国家正在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残联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适时修订《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建议。
一些代表围绕我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提出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例如,毕黎琦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逐步完善吉林省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省劳动保障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办理。他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里反映,加快医疗保险方面的立法;指导各地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大了对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完善基金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督法规建设和开展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力度。陈光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让凉爽度假游成为吉林旅游产业新亮点的建议”,省旅游局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6点具体建议,基本上予以采纳,并根据代表建议,结合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提出7项具体措施。目前这些措施有些已经实施,有些正在抓紧实施中。白效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制定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省政府公开办认真研究了代表所提的建议,积极将建议所提内容与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当中,明年5月1日起,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代表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将得到认真落实。
对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耐心细致地作了说明、解释。例如,张龙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延吉监狱设立未成年犯管教监区的建议”,被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建议,省监狱管理局针对代表建议所提的问题,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有关问题请示了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虽然目前在延吉监狱设立未成年犯监区尚不具备条件,但省监狱管理局将根据代表建议,努力加强和改进对朝鲜族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改造工作。刘志起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省劳动模范医疗保险待遇应一致的建议”,省劳动保障厅的答复是,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原享受公费医疗照顾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对原享受公费医疗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命名的劳动模范,原来享受的医疗照顾待遇基本不变,对2001年10月10日以后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命名的劳动模范,不再享受医疗保险照顾待遇,按照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和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有进展、有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抓得不细、不实;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代表建议的面复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承办单位仍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个别单位的办理工作不够规范。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