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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了农业生产实现由人力畜力为主向机械化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为粮食生产“六连增”、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1.农机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统筹谋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农民增产增收保驾护航
1.1合理组织农时农机作业 充分发挥农机具在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作物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1.2加快普及先进的农机化技术 大力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机械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挖掘农业增产潜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保护农业生态。同时,努力提升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推动农机行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加快振兴农机工业和农机流通业。
1.3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等农机服务组织 提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程度和质量效益,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探索不同区域农机化的路子,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各地农机化均衡发展。
1.4认真实施好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 落实和完善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提高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扩大农机需求,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不断调动和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1.5强化农机服务体系 以农机专业户为主,坚持以站带户、以队带户、以户带户的服务组织加农户的办法,建设站、队、专业户服务联合体。实行跨村屯服务,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鼓励、引导农民自愿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机服务一体化进程。
2.农机管理人员深入理解政府农机补贴政策,为农民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
2.1补贴种类 主要有耕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粗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8个小类的农机具。各类农机具补助标准各不相同,总体上按购机价格的30%进行补贴。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12万元。
2.2保证公平、公正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农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或农民接受其他方式确定。同时,对补贴对象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2.3明确享受补贴农机具 只有经过严格选型,列入我省年度补贴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了解补贴目录有三个主要渠道:一是省农机局将在省农机网上公布;二是向当地农机局咨询;三是通过其他媒体了解。
2.4补贴资金的兑现 实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中央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农机管理部门补贴实施后的实际核准情况,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定点经销企业,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1.农机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统筹谋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农民增产增收保驾护航
1.1合理组织农时农机作业 充分发挥农机具在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作物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1.2加快普及先进的农机化技术 大力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机械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挖掘农业增产潜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保护农业生态。同时,努力提升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推动农机行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加快振兴农机工业和农机流通业。
1.3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等农机服务组织 提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程度和质量效益,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探索不同区域农机化的路子,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各地农机化均衡发展。
1.4认真实施好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 落实和完善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提高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扩大农机需求,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不断调动和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1.5强化农机服务体系 以农机专业户为主,坚持以站带户、以队带户、以户带户的服务组织加农户的办法,建设站、队、专业户服务联合体。实行跨村屯服务,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鼓励、引导农民自愿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机服务一体化进程。
2.农机管理人员深入理解政府农机补贴政策,为农民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
2.1补贴种类 主要有耕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粗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8个小类的农机具。各类农机具补助标准各不相同,总体上按购机价格的30%进行补贴。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12万元。
2.2保证公平、公正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农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或农民接受其他方式确定。同时,对补贴对象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2.3明确享受补贴农机具 只有经过严格选型,列入我省年度补贴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了解补贴目录有三个主要渠道:一是省农机局将在省农机网上公布;二是向当地农机局咨询;三是通过其他媒体了解。
2.4补贴资金的兑现 实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中央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农机管理部门补贴实施后的实际核准情况,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定点经销企业,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