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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军事变革对人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对加强生活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善我军津贴补贴制度,应以党的十七大在确定的分配理论为指导,以调节不同利益矛盾,调动广大官兵积极性为着眼点,完善健全相对独立,科学合理,具有我军特色的津贴制度,提升其激励性,为进一步增强我军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服务。
一、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体系的必要性
(一)坚持“以人为本”治军理念的必然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也是促进军事行动津贴补贴完善的先进思想武器和理论向导,执行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为了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不顾自身安危,不惜牺牲自身利益,他们所忍受的痛苦和艰辛,付出的心血和智慧。做出的牺牲和奉献是常人难以想象,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对于我军而言,就是要把官兵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使他们所创造出的特殊价值得到国家和人民的认可。因此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我军官兵的切身利益,还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
(二)收入分配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如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改善军人生活福利待遇,特别是在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时期,如何保证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军事行动任务一般都是十分艰巨的,完善相应的津贴补贴,能较好的地弥补军人在艰苦环境下工作劳动报酬的不足,激发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军事行动由军队职能所决定,具有社会其他行业无法相比的特殊性,参照国家对其他危险行业的津贴补贴制度,设立军事行动津贴补贴,不仅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也是提高军人生活待遇的一个重要和有益的补充。
(三)进一步完善我军福利待遇制度的必然要求
津贴补贴是补偿军事劳动特殊性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根据军人职业特点的内容构成和军人职业津贴的总体水平,将军人的各种津贴进行细化、标准化和货币化,形成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人职业津贴制度体系,是落实军队财务改革目标的需要。为了提高军人的生活水平,增强我军薪酬制度的激励功能,近几年,我军建立了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等津贴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军队津贴补贴、专业岗位津贴和地区性津贴制度。但是在当前我军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愈加繁重的情况下,非战争军事行动津贴补贴制度还有待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通过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创新,完善军人福利待遇制度,有利于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提供部队的战斗力。
二、建立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基本依据
(一)理论依据
劳动过程包含有劳动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三大要素。由劳动要素特征所决定的不同军事劳动任务,应该有不同的津贴标准作为劳动报酬的补偿形式。军队在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时,不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危险性和艰苦性,而且劳动者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持续高强度的劳动消耗。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军人从事的劳动不同,其劳动的价值自然也就有所差别。在正常基本工资这一劳动工资标准之外,必须通过不同津贴形式,才能补偿军人从事军事劳动付出。
(二)现实依据
军队是执行革命任务的武装集团,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人民财产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部队执行军事行动时往往肩负巨大的责任,这份责任给军人及其家庭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付出是常人无法比拟的。为了圆满完成任务,军人牺牲了大量的正常休息时间,增加额外工作和训练,同时也给军人婚姻家庭带来不利影响。军人所执行任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要求军人有巨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如反恐作战通常主要是在自然环境复杂的山地、丛林和恐怖分子利用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城镇进行,人文环境复杂,自然环境恶劣,这不仅给军事人员作战带来极大的困难,而且给军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因此,对执行特殊任务人员艰苦、恶劣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弥补额外损失,改善生活待遇,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科学架构军人津贴补贴项目体系
(一)突出军人津贴补贴体系的军事特色
国防建设、军事斗争与国家经济任何行业、部门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所以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不可能完全依赖于地方津贴补贴制度,被动地进行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完善。我们应该根据我军津贴补贴的现状强化津贴补贴的军事功能,扩大军事建设第一线与第二线,边远艰苦地区与城市内地,部队基层与机关的军事津贴补贴差别,形成军事人才向艰苦地区,一线部队流动的吸引力,激励军人去进行探险性军事劳动。
(二)合理完善军人津贴补贴项目
根据现行军人津贴补贴的现状,按照保障功能,可以将军人津贴补贴优化组合重新分类为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地区津贴、褒奖津贴等几个方面,体现出按劳动分配与技术、管理要素相结合,按劳分配与特殊贡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军事人才扎根军营的积极性,增强军人津贴补贴的激励性,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现科目与科目之间的区别。不同的津贴补贴科目反映的应该是对军人军事劳动的不同方面的补偿,功能应有所不同。二是增设津贴补贴科目。如高学历人才掌握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需要增设相关知识性津贴来填补空白,另外,军人收入渠道的单一性势必要求军队通过津贴补贴的经济杠杆作用来降低军地收入差距,弥补不足。三是正确设置标准层级,体现人员素质差别,避免同工不同酬。
(三)完善军人津贴补贴项目设置
目前,国家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各地区的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也有所不同。这些客观情况导致了军人工资实际购买力的差异性。此外,不同岗位上军人的工作环境、工作能力需要和工作成绩各有不同,理应通过完善的津贴补贴项目对军人的劳动予以补偿。笔者认为军人津贴补贴应设立以下项目:
1.知识性津贴。要逐步完善对军人知识能力、知识创造及创新成果的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相应津贴补贴项目,对能力突出的军人予以奖励。对享受相应津贴补贴的人员实施考核制度,确保津贴补贴发放规范。对于有重大成果、做出杰出贡献的军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知识性津贴的标准可以参照地方相关标准,并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2.战时津贴。战时军人待遇问题,从我军建军伊始就成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军战时军人生活待遇项目设置零散且不健全。在基本待遇上,我军目前还没有出台新的制度,只有过去在对越自卫反击作战中执行过每人每月15至20元的作战补助和个人免交伙食费的待遇。旧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军应对多样化军事行动的任务发展要求。因此,为了适应未来战时保障需求,激发参战人员积极性,提高部队战斗力和保障力,理应完善新的战时津贴补贴制度。
3.军事行动津贴。目前,我军所承担的军事行动逐渐增多并日益常态化。军事行动往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行动强度大,参与人员所付出的劳动程度与平时相比也急剧增大,应完善合理的津贴补贴制度予以补偿。其保障范围应覆盖抗震救灾、抗洪抢险、防治疫情、维护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常见的军事行动任务,其标准可以参照现有的津贴补贴项目并结合实际任务予以确定。
一、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体系的必要性
(一)坚持“以人为本”治军理念的必然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也是促进军事行动津贴补贴完善的先进思想武器和理论向导,执行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为了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不顾自身安危,不惜牺牲自身利益,他们所忍受的痛苦和艰辛,付出的心血和智慧。做出的牺牲和奉献是常人难以想象,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对于我军而言,就是要把官兵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使他们所创造出的特殊价值得到国家和人民的认可。因此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我军官兵的切身利益,还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
(二)收入分配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如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改善军人生活福利待遇,特别是在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时期,如何保证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军事行动任务一般都是十分艰巨的,完善相应的津贴补贴,能较好的地弥补军人在艰苦环境下工作劳动报酬的不足,激发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军事行动由军队职能所决定,具有社会其他行业无法相比的特殊性,参照国家对其他危险行业的津贴补贴制度,设立军事行动津贴补贴,不仅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也是提高军人生活待遇的一个重要和有益的补充。
(三)进一步完善我军福利待遇制度的必然要求
津贴补贴是补偿军事劳动特殊性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根据军人职业特点的内容构成和军人职业津贴的总体水平,将军人的各种津贴进行细化、标准化和货币化,形成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人职业津贴制度体系,是落实军队财务改革目标的需要。为了提高军人的生活水平,增强我军薪酬制度的激励功能,近几年,我军建立了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等津贴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军队津贴补贴、专业岗位津贴和地区性津贴制度。但是在当前我军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愈加繁重的情况下,非战争军事行动津贴补贴制度还有待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通过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创新,完善军人福利待遇制度,有利于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提供部队的战斗力。
二、建立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基本依据
(一)理论依据
劳动过程包含有劳动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三大要素。由劳动要素特征所决定的不同军事劳动任务,应该有不同的津贴标准作为劳动报酬的补偿形式。军队在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时,不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危险性和艰苦性,而且劳动者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持续高强度的劳动消耗。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军人从事的劳动不同,其劳动的价值自然也就有所差别。在正常基本工资这一劳动工资标准之外,必须通过不同津贴形式,才能补偿军人从事军事劳动付出。
(二)现实依据
军队是执行革命任务的武装集团,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人民财产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部队执行军事行动时往往肩负巨大的责任,这份责任给军人及其家庭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付出是常人无法比拟的。为了圆满完成任务,军人牺牲了大量的正常休息时间,增加额外工作和训练,同时也给军人婚姻家庭带来不利影响。军人所执行任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要求军人有巨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如反恐作战通常主要是在自然环境复杂的山地、丛林和恐怖分子利用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城镇进行,人文环境复杂,自然环境恶劣,这不仅给军事人员作战带来极大的困难,而且给军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因此,对执行特殊任务人员艰苦、恶劣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弥补额外损失,改善生活待遇,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科学架构军人津贴补贴项目体系
(一)突出军人津贴补贴体系的军事特色
国防建设、军事斗争与国家经济任何行业、部门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所以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不可能完全依赖于地方津贴补贴制度,被动地进行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完善。我们应该根据我军津贴补贴的现状强化津贴补贴的军事功能,扩大军事建设第一线与第二线,边远艰苦地区与城市内地,部队基层与机关的军事津贴补贴差别,形成军事人才向艰苦地区,一线部队流动的吸引力,激励军人去进行探险性军事劳动。
(二)合理完善军人津贴补贴项目
根据现行军人津贴补贴的现状,按照保障功能,可以将军人津贴补贴优化组合重新分类为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地区津贴、褒奖津贴等几个方面,体现出按劳动分配与技术、管理要素相结合,按劳分配与特殊贡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军事人才扎根军营的积极性,增强军人津贴补贴的激励性,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现科目与科目之间的区别。不同的津贴补贴科目反映的应该是对军人军事劳动的不同方面的补偿,功能应有所不同。二是增设津贴补贴科目。如高学历人才掌握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需要增设相关知识性津贴来填补空白,另外,军人收入渠道的单一性势必要求军队通过津贴补贴的经济杠杆作用来降低军地收入差距,弥补不足。三是正确设置标准层级,体现人员素质差别,避免同工不同酬。
(三)完善军人津贴补贴项目设置
目前,国家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各地区的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也有所不同。这些客观情况导致了军人工资实际购买力的差异性。此外,不同岗位上军人的工作环境、工作能力需要和工作成绩各有不同,理应通过完善的津贴补贴项目对军人的劳动予以补偿。笔者认为军人津贴补贴应设立以下项目:
1.知识性津贴。要逐步完善对军人知识能力、知识创造及创新成果的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相应津贴补贴项目,对能力突出的军人予以奖励。对享受相应津贴补贴的人员实施考核制度,确保津贴补贴发放规范。对于有重大成果、做出杰出贡献的军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知识性津贴的标准可以参照地方相关标准,并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2.战时津贴。战时军人待遇问题,从我军建军伊始就成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军战时军人生活待遇项目设置零散且不健全。在基本待遇上,我军目前还没有出台新的制度,只有过去在对越自卫反击作战中执行过每人每月15至20元的作战补助和个人免交伙食费的待遇。旧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军应对多样化军事行动的任务发展要求。因此,为了适应未来战时保障需求,激发参战人员积极性,提高部队战斗力和保障力,理应完善新的战时津贴补贴制度。
3.军事行动津贴。目前,我军所承担的军事行动逐渐增多并日益常态化。军事行动往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行动强度大,参与人员所付出的劳动程度与平时相比也急剧增大,应完善合理的津贴补贴制度予以补偿。其保障范围应覆盖抗震救灾、抗洪抢险、防治疫情、维护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常见的军事行动任务,其标准可以参照现有的津贴补贴项目并结合实际任务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