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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已圆满完成,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实现了重大的历史性转变,全省供销系统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已彻底走出低谷,跨入全国供销行业第一方阵,并走出了一条具有西部特点、云南特色的供销合作发展之路。
正是这一段历经了改革阵痛然后浴火重生,抛弃旧路子闯出新天地,继而迎来勃勃生机的发展里程向人们折射出这样一个道理: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是一种思路,更是一种取之不尽的动力源泉。
当前,时值“十二五”开局之年,如何更好地谋划“十二五”工作,并对未来五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作出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既立足现在,又着眼未来,把眼前工作、阶段性工作和长远工作更好的结合起来,这是云南供销人应该正视的关键问题。
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成立六十周年之际,云南供销人极富创造性的提出了“60新”作为未来五年云南供销行业的发展愿景和追求目标,无疑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这些新思路、新理念、新目标、新举措的确立对于云南供销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更高的信念、更高的目标,而且还是一种更高的追求、更高的自我超越。
“十二五”十大新目标
一、经营总额
年平均增长20%,到2015年实现600亿元。
二、化肥销售
到2015年实现年销售化肥800万标准吨。
三、资产总额
到2015年实现300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一番。
四、汇总利润
到2015年实现6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一番。
五、“两社一会”发展总数:30000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0个(含农村专业协会20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20000个。
六、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600个
区域大型配送中心10个,县级100个,乡(镇)级500个。
七、新建或改扩建农村集贸市场:1000个
县级以上专业批发交易市场100个,乡村集贸市场900个。
八、培育龙头企业:100个
省级企业集团10个,省级以下各类企业集团90个。
九、培训农产品经纪人
年均培训30000人,到2015年累计培训农产品经纪人总数达到200000人。
十、助农增收
年均增长20%,到2015年力争实现200亿元。
“十二五” 十大新机遇
一、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和“三农”发展的新态势要求供销合作社履行新使命、承接新任务、实现新跨越。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和拓展领域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二、国务院国发〔2009〕4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发〔2008〕14号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有了方向、有了保障、有了美好的发展前景和机遇。
三、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国发〔2009〕40号和云发〔2008〕14号文件基本做到县县“五个一”,各级全力支持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一个蓬勃向上、持续快速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
四、各部门全力支持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形成共识,同心协力,各方配合共同打造农村流通服务平台,良好的发展环境来之不易。
五、农村现代流通网络骨架已基本形成,打下了进一步提升改善的良好基础。
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树立服务形象,开辟了新的平台,已经成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骨干推动力量。
七、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供销合作社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企业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当前是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
八、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基本全面解决,全行业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前所未有的高涨,“二次创业”信心足、决心大,发展势头锐不可档。
九、云南桥头堡建设和“流通活省”战略的实施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全国供销总社给予大力支持,新一轮的发展高潮正在形成。
十、通过坚持不懈抓培训和调整充实,行业素质提高和各级班子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了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次创业”有了坚强的保证。
“十二五” 十大新举措
一、抓规划,明目标
明确“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目标。省有总目标,逐级细化分解,做到县县有规划,层层有目标。
二、抓落实,强推进
以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云发(2008)14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以县级推进会的召开为重点,强势推进,协调解决供销行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全省127个县(市、区)全部召开县级推进会,为全省供销行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抓培训,提素质
“十二五”期间,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行业骨干和农民经纪人为重点抓培训,强素质,培训从业人员200万人次,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骨干力量。
四、抓联合,促发展
树立“统战”的理念,实施大合作、大联合,促成全国总社与云南省政府签署支持云南建设桥头堡合作协议和与北京、上海、浙江、台湾等8个省(市、区)供销合作社合作协议的签订,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联合、发展的氛围。
五、抓龙头,重带动
全系统围绕云南建设桥头堡,以“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和“两社一会”的发展为重点,在“十二五”期间,着重扶持发展100个龙头企业,增强行业实力,提高各级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带动力。
六、抓示范,带全局
以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为重点,确定50个打造龙头企业示范县,30个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示范县,30个农村流通经营服务示范县,并在全省推州(市)有示范乡、县有示范村的工作,通过示范点建设,带动全局发展。
七、抓责任,明奖惩
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社与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以责任目标考核的方式推进工作。
八、抓管理,壮实力
按照《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社有资产的管理方式,落实项目投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资产收益绩效评价,把社有资产管理落到实处,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抓协调,创环境
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积极与农办、发改委、财政、商务、农业、林业和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重视支持,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供销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抓宣传,造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优势,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成果和各类服务“三农”的先进典型,营造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二五” 十大新龙头
一、云南农业生产资料企业集团
以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公司牵头,联合省内、外农资经营企业,通过资产联合、资源整合,共同组建云南农业生产资料龙头企业集团,构建云南安全、便捷、及时、高效、保质、稳量的农业生产资料现代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二、云南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集团
以省内玉溪百信企业集团和省今邦日杂有限公司等企业牵头,通过联合省内、外日用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联合出资、相互参股、租赁资产等方式,共同组建云南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集团,构建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配送站)村有综合服务社(农家店、便利店)的农村现代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三、云南“千社千品”经贸企业集团
由省供销合作社引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组织和农产品营销大户等,通过共同出资组建“云南‘千社千品’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各州(市)、县(市、区)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联合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加工等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营销大户等共同出资,组建区域性“千社千品”经贸股份公司,共同联合组建省级“千社千品”企业集团,形成上下联合、互利共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集团。
四、云南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
依托“云南‘千社千品’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全省各州(市)、县(市、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在共同出资建设云南农产品现代展示展销中心的基础上,联合全省从事农产品流通、加工、营销的企业、组织和大户等,在全省主要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分拣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等,共同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分拣、冷藏和运销等为一体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
五、云南食用菌经营加工企业集团
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牵头,按照自愿联合、互利共赢的原则,联合全省各州(市)、县(市、区)从事食用菌流通、加工和销售等的企业、经纪人等,共同组建云南食用菌企业集团,共同使用“云菌”品牌,做强做大云南食用菌产业。同时,依托科研机构积极做好野生食用菌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
六、云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集团
在依托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和利用的基础上,引导昆明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集团牵头,联合全省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共同打造云南再生资源企业集团。同时,引导城市、农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建设,逐步形成“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企业集团+集散市场+回收网点”的“四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
七、云南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集团
以云南凯飞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等牵头,联合省级烟花爆竹一级批发企业、各地二级批发企业和省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云南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集团,通过连锁经营,统一配送,进一步规范全省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形成“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零售终端”的“三位一体”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安全管理网络。
八、云南工业植物油(香料)企业集团
依托云南裕农工业植物油集团,联合全省从事植物油料、香料生产、加工等企业,在充分保护和利用全省工业植物油和香料资源的基础上,联合企业、科研机构和从事植物油料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和研发为一体的云南工业植物油(香料)企业集团,共同保护、开发云南植物油料、香料资源。
九、云南农村小额贷款企业集团
在省金融办的领导支持下,由供销合作社牵头,联合全省各地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同时,共同出资组建产权多元化的云南小额贷款企业集团,专门开展农村金融信贷服务,使之成为全省为农村服务的新型金融企业。
十、云南供销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集团
依托“云南供销合作商务网”组建多元参股的“云南供销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建设云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同时扩大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范围,逐步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网上购销和再生资源网上回收等业务,实现“一网多用”。
“十二五” 十大新合作
一、与全国总社及其直属单位合作
以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与全国总社签署的《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云南特色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支持云南建设重要桥头堡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强与全国总社及中国供销集团、各专业协会等的合作,力争在建设云南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以及咖啡产业、食用菌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合作
加强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营销、加工,以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在落实与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海南、浙江萧山等供销合作社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同时,争取与全国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加大合作力度,拓宽合作空间,扩大合作领域,把云南的资源优势转化成为竞争优势,经济优势,促进云南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三、与台港澳合作
通过与台湾慈心有机农业发展基金会等的合作,以签署“推广有机农业开发云南特色有机农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为契机,逐步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项目。同时,积极开拓与台湾农协和香港、澳门等企业、组织及机构的合作,拓展云南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特产品进台入港澳的通道。
四、与国外合作
抓住云南建设面向西南重要桥头堡的历史机遇,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合作社的合作。通过举办“泛亚‘千社千品’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搭建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合作社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发挥区位优势联合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农业生产资料出口的区域性大型仓储物流设施(园区);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社的交流,使之成为中国供销合作社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社交流与合作的示范区。
五、与各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合作
以“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契机,通过整合资本、业务、网络等资源,共同培育和组建农资、日用消费品、“千社千品”、食用菌、教育培训、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企业集团,构建资源共享、网络共用、连锁配送、双向流通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站、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
六、与大型企业合作
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政策、网络等资源优势,积极与流通、加工等各类大型企业开展联合与合作,共同开展大型物流配送仓储设施、农产品加工园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加工园区)、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实施“农产品出省入市”战略,拓展云南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引资引智战略”,加快我省农村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七、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
与林业部门合作,加快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商务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与旅游部门合作,重点发展旅游专业合作社,共同推进旅游“二次创业”;与扶贫部门合作,通过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产业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与金融部门合作,共同拓展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与农业部门合作,共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各类服务;与科技部门合作,共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提供科技等服务;与民族委员会合作,共同开展少数民族特别是特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不断和拓宽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为“三农”提供服务。
八、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
加强与省内外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的合作,共同推进全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等建设;加大引进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产品科技含量;加大再生资源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和附加值;加大农村科技服务力度,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支持现代农业,聘请农业科技专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科技服务、科技扶贫,提高农民生产科技水平。
九、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合作
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合作,通过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的平台,加强农村流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训农民工、农村青年和妇女,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两社一会”的发展,投身于“乡村流通工程”,为建设家乡,推动当地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做出贡献;加大对少数民族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力度,重点对人口较少民族和特困少数民族青年、妇女的培训,为农村青年创业在家乡、建设在家乡、致富在家乡创造有利条件,为农村培养一大批农民经纪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生产技术能人和科技示范引领人等。
十、与其他行业(部门、企业)合作
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平台,加强与宣传部门、广播电视、文化娱乐、图书出版、医药卫生、邮政通讯等行业(部门、企业)的合作,营造舆论氛围和服务平台,共同开拓农村市场,不断拓展农村综合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消费需要,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十二五” 十大新步伐
一、在创新发展理念、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上迈出新步伐。
发扬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树立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全新理念,坚持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属性不动摇,再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辉煌;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成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不动摇,确保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在建立现代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物流配送为基础、连锁经营为手段、标准化管理为特征,全面推进“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现代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的主导力量。
三、在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联合合作为纽带、指导服务为手段、助农增收为目标,加快构建“县有联合会、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专业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四、在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突出综合服务这个重点,广泛开展农业科技、信息资讯、金融保险以及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多方面服务,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五、在打造新型龙头、提高带动能力上迈出新步伐。
以集团化、多元化运作为特征,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模与实力大幅提升为目标,着力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大的企业集团,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在强化管理、规范发展、增强行业实力上迈出新步伐。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确保科学发展;进一步清理核实社有资产,完善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探索项目投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在开放办社、联合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以“统战的理念”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联合,不断提高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参与云南省“两强一堡”建设;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及东南亚等国家大中城市的联合,搭建我省优势农产品展销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八、在实施人才强社战略、提高行业素质上迈出新步伐。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培养造就一批与事业发展相匹配的干部队伍;为适应云南“走出去”战略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加大省内外考察学习培训的力度;大力开展农民经纪人和职工队伍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壮大农村现代流通队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引进外部人才,开拓就业门路,提高行业素质。
九、在加大协调力度、营造发展环境上迈出新步伐。
自觉把供销合作社工作同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统一起来,同各有关部门工作联结起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汇报,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努力营造一个重视供销合作社、关心供销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的好态势、好氛围、好环境。
十、在塑造新型供销文化、构建科学和谐发展氛围上迈出新步伐。
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营造具有时代特点和供销特征的经营理念和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塑造为农服务的新形象,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知名度、享誉度和影响力;妥善处理好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科学和谐发展。
正是这一段历经了改革阵痛然后浴火重生,抛弃旧路子闯出新天地,继而迎来勃勃生机的发展里程向人们折射出这样一个道理: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是一种思路,更是一种取之不尽的动力源泉。
当前,时值“十二五”开局之年,如何更好地谋划“十二五”工作,并对未来五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作出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既立足现在,又着眼未来,把眼前工作、阶段性工作和长远工作更好的结合起来,这是云南供销人应该正视的关键问题。
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成立六十周年之际,云南供销人极富创造性的提出了“60新”作为未来五年云南供销行业的发展愿景和追求目标,无疑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这些新思路、新理念、新目标、新举措的确立对于云南供销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更高的信念、更高的目标,而且还是一种更高的追求、更高的自我超越。
“十二五”十大新目标
一、经营总额
年平均增长20%,到2015年实现600亿元。
二、化肥销售
到2015年实现年销售化肥800万标准吨。
三、资产总额
到2015年实现300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一番。
四、汇总利润
到2015年实现6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一番。
五、“两社一会”发展总数:30000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0个(含农村专业协会20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20000个。
六、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600个
区域大型配送中心10个,县级100个,乡(镇)级500个。
七、新建或改扩建农村集贸市场:1000个
县级以上专业批发交易市场100个,乡村集贸市场900个。
八、培育龙头企业:100个
省级企业集团10个,省级以下各类企业集团90个。
九、培训农产品经纪人
年均培训30000人,到2015年累计培训农产品经纪人总数达到200000人。
十、助农增收
年均增长20%,到2015年力争实现200亿元。
“十二五” 十大新机遇
一、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和“三农”发展的新态势要求供销合作社履行新使命、承接新任务、实现新跨越。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和拓展领域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二、国务院国发〔2009〕4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发〔2008〕14号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有了方向、有了保障、有了美好的发展前景和机遇。
三、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国发〔2009〕40号和云发〔2008〕14号文件基本做到县县“五个一”,各级全力支持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一个蓬勃向上、持续快速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
四、各部门全力支持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形成共识,同心协力,各方配合共同打造农村流通服务平台,良好的发展环境来之不易。
五、农村现代流通网络骨架已基本形成,打下了进一步提升改善的良好基础。
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树立服务形象,开辟了新的平台,已经成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骨干推动力量。
七、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供销合作社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企业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当前是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
八、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基本全面解决,全行业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前所未有的高涨,“二次创业”信心足、决心大,发展势头锐不可档。
九、云南桥头堡建设和“流通活省”战略的实施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全国供销总社给予大力支持,新一轮的发展高潮正在形成。
十、通过坚持不懈抓培训和调整充实,行业素质提高和各级班子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了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次创业”有了坚强的保证。
“十二五” 十大新举措
一、抓规划,明目标
明确“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目标。省有总目标,逐级细化分解,做到县县有规划,层层有目标。
二、抓落实,强推进
以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云发(2008)14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以县级推进会的召开为重点,强势推进,协调解决供销行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全省127个县(市、区)全部召开县级推进会,为全省供销行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抓培训,提素质
“十二五”期间,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行业骨干和农民经纪人为重点抓培训,强素质,培训从业人员200万人次,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骨干力量。
四、抓联合,促发展
树立“统战”的理念,实施大合作、大联合,促成全国总社与云南省政府签署支持云南建设桥头堡合作协议和与北京、上海、浙江、台湾等8个省(市、区)供销合作社合作协议的签订,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联合、发展的氛围。
五、抓龙头,重带动
全系统围绕云南建设桥头堡,以“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和“两社一会”的发展为重点,在“十二五”期间,着重扶持发展100个龙头企业,增强行业实力,提高各级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带动力。
六、抓示范,带全局
以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为重点,确定50个打造龙头企业示范县,30个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示范县,30个农村流通经营服务示范县,并在全省推州(市)有示范乡、县有示范村的工作,通过示范点建设,带动全局发展。
七、抓责任,明奖惩
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社与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以责任目标考核的方式推进工作。
八、抓管理,壮实力
按照《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社有资产的管理方式,落实项目投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资产收益绩效评价,把社有资产管理落到实处,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抓协调,创环境
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积极与农办、发改委、财政、商务、农业、林业和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重视支持,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供销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抓宣传,造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优势,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成果和各类服务“三农”的先进典型,营造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二五” 十大新龙头
一、云南农业生产资料企业集团
以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公司牵头,联合省内、外农资经营企业,通过资产联合、资源整合,共同组建云南农业生产资料龙头企业集团,构建云南安全、便捷、及时、高效、保质、稳量的农业生产资料现代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二、云南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集团
以省内玉溪百信企业集团和省今邦日杂有限公司等企业牵头,通过联合省内、外日用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联合出资、相互参股、租赁资产等方式,共同组建云南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集团,构建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配送站)村有综合服务社(农家店、便利店)的农村现代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三、云南“千社千品”经贸企业集团
由省供销合作社引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组织和农产品营销大户等,通过共同出资组建“云南‘千社千品’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各州(市)、县(市、区)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联合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加工等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营销大户等共同出资,组建区域性“千社千品”经贸股份公司,共同联合组建省级“千社千品”企业集团,形成上下联合、互利共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集团。
四、云南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
依托“云南‘千社千品’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全省各州(市)、县(市、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在共同出资建设云南农产品现代展示展销中心的基础上,联合全省从事农产品流通、加工、营销的企业、组织和大户等,在全省主要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分拣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等,共同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分拣、冷藏和运销等为一体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
五、云南食用菌经营加工企业集团
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牵头,按照自愿联合、互利共赢的原则,联合全省各州(市)、县(市、区)从事食用菌流通、加工和销售等的企业、经纪人等,共同组建云南食用菌企业集团,共同使用“云菌”品牌,做强做大云南食用菌产业。同时,依托科研机构积极做好野生食用菌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
六、云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集团
在依托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和利用的基础上,引导昆明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集团牵头,联合全省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共同打造云南再生资源企业集团。同时,引导城市、农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建设,逐步形成“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企业集团+集散市场+回收网点”的“四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
七、云南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集团
以云南凯飞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等牵头,联合省级烟花爆竹一级批发企业、各地二级批发企业和省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云南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集团,通过连锁经营,统一配送,进一步规范全省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形成“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零售终端”的“三位一体”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安全管理网络。
八、云南工业植物油(香料)企业集团
依托云南裕农工业植物油集团,联合全省从事植物油料、香料生产、加工等企业,在充分保护和利用全省工业植物油和香料资源的基础上,联合企业、科研机构和从事植物油料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和研发为一体的云南工业植物油(香料)企业集团,共同保护、开发云南植物油料、香料资源。
九、云南农村小额贷款企业集团
在省金融办的领导支持下,由供销合作社牵头,联合全省各地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同时,共同出资组建产权多元化的云南小额贷款企业集团,专门开展农村金融信贷服务,使之成为全省为农村服务的新型金融企业。
十、云南供销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集团
依托“云南供销合作商务网”组建多元参股的“云南供销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建设云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同时扩大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范围,逐步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网上购销和再生资源网上回收等业务,实现“一网多用”。
“十二五” 十大新合作
一、与全国总社及其直属单位合作
以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与全国总社签署的《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云南特色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支持云南建设重要桥头堡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强与全国总社及中国供销集团、各专业协会等的合作,力争在建设云南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以及咖啡产业、食用菌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合作
加强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营销、加工,以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在落实与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海南、浙江萧山等供销合作社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同时,争取与全国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加大合作力度,拓宽合作空间,扩大合作领域,把云南的资源优势转化成为竞争优势,经济优势,促进云南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三、与台港澳合作
通过与台湾慈心有机农业发展基金会等的合作,以签署“推广有机农业开发云南特色有机农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为契机,逐步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项目。同时,积极开拓与台湾农协和香港、澳门等企业、组织及机构的合作,拓展云南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特产品进台入港澳的通道。
四、与国外合作
抓住云南建设面向西南重要桥头堡的历史机遇,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合作社的合作。通过举办“泛亚‘千社千品’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搭建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合作社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发挥区位优势联合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农业生产资料出口的区域性大型仓储物流设施(园区);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社的交流,使之成为中国供销合作社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社交流与合作的示范区。
五、与各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合作
以“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契机,通过整合资本、业务、网络等资源,共同培育和组建农资、日用消费品、“千社千品”、食用菌、教育培训、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企业集团,构建资源共享、网络共用、连锁配送、双向流通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站、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
六、与大型企业合作
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政策、网络等资源优势,积极与流通、加工等各类大型企业开展联合与合作,共同开展大型物流配送仓储设施、农产品加工园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加工园区)、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实施“农产品出省入市”战略,拓展云南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引资引智战略”,加快我省农村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七、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
与林业部门合作,加快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商务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与旅游部门合作,重点发展旅游专业合作社,共同推进旅游“二次创业”;与扶贫部门合作,通过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产业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与金融部门合作,共同拓展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与农业部门合作,共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各类服务;与科技部门合作,共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提供科技等服务;与民族委员会合作,共同开展少数民族特别是特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不断和拓宽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为“三农”提供服务。
八、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
加强与省内外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的合作,共同推进全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等建设;加大引进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产品科技含量;加大再生资源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和附加值;加大农村科技服务力度,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支持现代农业,聘请农业科技专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科技服务、科技扶贫,提高农民生产科技水平。
九、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合作
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合作,通过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的平台,加强农村流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训农民工、农村青年和妇女,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两社一会”的发展,投身于“乡村流通工程”,为建设家乡,推动当地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做出贡献;加大对少数民族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力度,重点对人口较少民族和特困少数民族青年、妇女的培训,为农村青年创业在家乡、建设在家乡、致富在家乡创造有利条件,为农村培养一大批农民经纪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生产技术能人和科技示范引领人等。
十、与其他行业(部门、企业)合作
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平台,加强与宣传部门、广播电视、文化娱乐、图书出版、医药卫生、邮政通讯等行业(部门、企业)的合作,营造舆论氛围和服务平台,共同开拓农村市场,不断拓展农村综合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消费需要,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十二五” 十大新步伐
一、在创新发展理念、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上迈出新步伐。
发扬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树立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全新理念,坚持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属性不动摇,再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辉煌;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成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不动摇,确保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在建立现代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物流配送为基础、连锁经营为手段、标准化管理为特征,全面推进“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现代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的主导力量。
三、在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联合合作为纽带、指导服务为手段、助农增收为目标,加快构建“县有联合会、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专业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四、在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突出综合服务这个重点,广泛开展农业科技、信息资讯、金融保险以及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多方面服务,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五、在打造新型龙头、提高带动能力上迈出新步伐。
以集团化、多元化运作为特征,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模与实力大幅提升为目标,着力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大的企业集团,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在强化管理、规范发展、增强行业实力上迈出新步伐。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确保科学发展;进一步清理核实社有资产,完善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探索项目投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在开放办社、联合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以“统战的理念”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联合,不断提高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参与云南省“两强一堡”建设;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及东南亚等国家大中城市的联合,搭建我省优势农产品展销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八、在实施人才强社战略、提高行业素质上迈出新步伐。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培养造就一批与事业发展相匹配的干部队伍;为适应云南“走出去”战略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加大省内外考察学习培训的力度;大力开展农民经纪人和职工队伍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壮大农村现代流通队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引进外部人才,开拓就业门路,提高行业素质。
九、在加大协调力度、营造发展环境上迈出新步伐。
自觉把供销合作社工作同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统一起来,同各有关部门工作联结起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汇报,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努力营造一个重视供销合作社、关心供销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的好态势、好氛围、好环境。
十、在塑造新型供销文化、构建科学和谐发展氛围上迈出新步伐。
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营造具有时代特点和供销特征的经营理念和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塑造为农服务的新形象,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知名度、享誉度和影响力;妥善处理好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