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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们不难发现,“偷拍”“AV女星”“走光”等较为隐晦、充满挑逗性的信息在一些颇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上频频出现。有时打开一条严肃的时政新闻,网页却会弹出极具挑逗性的图片或视频小窗。
日前,“朝阳区某服装店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络迅速传播。到底是商家一手策划还是网友恶意发布,北京警方已经介入,公众期待调查结果。然而记者注意到,部分品牌和商家却借机低俗营销、“搭车”炒作,网友惊呼无底线。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上“色情营销”“低俗炒作”之风盛行,部分商家屡屡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引发网友不满。对此公众质疑:清新网络还有多远?
“色情营销”泛滥,无底线炒作吸引眼球
国家有关部门对网上传播色情及低俗信息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创新,许多网站也在“花样翻新”充斥着低俗信息,不少无良商家在网络上进行“无底线炒作”,一些网络平台甚至成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滋生地和传播台,引起网友的普遍反感,尤其是青少年家长对此强烈不满。
记者在湖南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简称省未管所)采访时,一名叫杰杰(化名)的未成年人犯压低声音,怯怯地请求记者在报纸上帮他刊发一封写给爷爷的信,希望爷爷能看到。因为在他被关押的6个年头里,他从未收到家人的回信,也没有亲人探望过他,而他最思念的爷爷,一直让他放心不下。
2008年,杰杰走上犯罪道路时,才14岁,从小到大,他一直跟着爷爷生活,不知道爸爸妈妈长什么模样。他犯罪的诱因是在网上看了性爱电影,14岁又是渴望尝试的年龄,一时冲动犯下了强奸罪。在跟记者交谈时,杰杰的情绪非常低落,但一提到爷爷,他眼神里就会透出渴望的神情,如果提到网络,他就会不停地搓手,眼神里充满痛苦,语速会不自然地加快,神态也变得焦躁。他坚定地告诉记者,出去后不想再碰网络,“那里面有太多的坏事情。”采访时,省未管所一名管教告诉记者,未管所关押的少年犯中,一半以上是受网络不良内容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杰杰所说的网络中的“坏事情”,到底有哪些?记者连续一个星期,每天着重关注新浪、腾讯、搜狐等门户网站,发现除了时政要闻外,诸如裸模展示性感曲线、大学毕业生相约初二女友私奔等带有黄色字眼的内容均被放在首页;而在这些网站的其他版块如影像、图片版中,像美女嫩模大尺度写真等图片更是点击即见。
除了网页,记者在百度上输入“色情电影”关键词,马上出现10多页与色情电影相关的内容,成人电影的介绍非常详细。里面的许多电影,即使在西方,也是严禁未成年人观看的。
“在网络上,这种内容司空见惯。”魏先生在长沙经营一家计算机公司,每天都要跟网络打交道,但他对网络却十分恐惧。
魏先生有个13岁的儿子,不久前他发现儿子迷恋上了上网。魏先生觉得,现在是网络时代,不让儿子接触网络肯定不行,怕儿子以后跟不上时代。严管不如疏导,去年他给儿子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要求儿子在完成作业的情况下,可以在家里上上网。后来他发现,孩子最喜欢一个人抱着电脑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有次他推门进去,孩子突然紧张地将电脑合上了,并且每次用完电脑后,儿子都会将登录的网站删除,他感觉这里面有问题。
他趁孩子上学时,用软件查看上网记录,这一看,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什么嫩模写真、美女图片,都是小儿科,他还登录同城交友、日本女优写真等内容极度不雅的网站。”魏先生指着其中一个儿子登录过的交友网站告诉记者,该网站实行会员制,需要交费,级别越高权限越大,幸好儿子没有网银只是普通会员。记者在网站首页看到,“一个人的孤独不如两个人的狂欢”等诱惑性字眼被放在醒目位置,推荐的靓女之星栏中,照片极具诱惑性,多数网友直接注明:找一夜情。
“十三四岁正处于懵懂而又叛逆的时候,他们对性的好奇,是自然的生理反应,我们想引导,但可用的方法不多。”说到这里魏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后来他让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儿子的笔记本电脑上做了“手脚”,通过敏感字眼屏蔽一些不良网站和黄色内容。
尽管这样,魏先生仍然担心,“家里的电脑不能看了,不敢保证他不去网吧看。”魏先生现在要求老婆每天盯紧孩子的行踪,“除此,别无他法。”魏先生说。
网友的担忧并非无中生有,来自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数据也在显示,移动互联网正在成为有害信息主要传播渠道。根据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淫秽色情类有害信息举报仍居首位,仅5月份就达83.4万条,占比58.8%。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网络上还存在着在广告表现方式上的违法行为,以吸引眼球为目的的低俗炒作。例如,去年9月,某洗涤产品公司为宣传新品,雇佣模特在地铁以“脱衣”的方式来炒作洗涤产品,在社交网络上大意渲染炒作,后被工商局处以47.5万元的工商处罚。
記者盘点梳理发现,当前“低俗炒作”现象不乏商家授意,通过策划低俗新闻当噱头,大打“擦边球”,甚至不惜用无底线的手段博出位以扩大影响力。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商家通过营销抹黑竞争对手的现象。
去年年底,国家网信办首次对APP软件发出“禁止令”,移动社交软件“友加”由于屡次利用带有色情低俗色彩的虚假新闻营销炒作,被责令整改、通知下架,这也表明了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对网络无底线炒作的鲜明态度。
“打擦边球”的营销炒作缘何屡禁不住
长期研究互联网产业的艾媒咨询董事长张毅认为,如今企业的宣传渠道多样,具有多元化特色的社交媒体成为了传播的新生力,新媒体在展现传播力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低俗炒作”、“色情营销”之风屡禁不绝。
网民们不难发现,“偷拍”“AV女星”“走光”等较为隐晦、充满挑逗性的信息在一些颇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上频频出现。有时打开一条严肃的时政新闻,网页却会弹出极具挑逗性的图片或视频小窗。一些网络游戏的营销也公然以色情挑逗的画面吸引玩家,这种游走在色情边缘的内容已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几乎公开的秘密。
部分网络商业主体对“色情营销”、“低俗炒作”模式已经形成路径依赖;另一方面,面对这些“打擦边球”的营销炒作,有关监管存有空白,致使种种乱象成为互联网“毒瘤”。
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利益尤其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我国政府出台了专门法规,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法规和打击行动虽有效果,但持续力有限,往往是打击风头一过,色情信息便重新涌现,低俗炒作也在一波未平一波再起。
北京市律协副会长邱宝昌分析,我国广告法要求广告内容要真实合法、内容健康,然而在执行层面,现在对网络低俗炒作等“打擦边球”行为,相关法律条款可操作性并不强,缺乏有效监督和管制。
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让法律成为网络的清新底色
张毅表示,互联网营销要讲创意创新,但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狙击“色情营销”、“低俗炒作”需要行业内部加强自律,以“每日三省吾身”的自觉进行自审自查,坚决抵制不良营销模式,担当起社会责任。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波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应抓典型,让行业内的企业知道“红线”不能踩。
有关部门更要旗帜鲜明地公开亮剑,安排专门力量监管网上信息,谁搞“色情营销”就坚决“拿下”,不仅要惩治涉事网站,对责任企业和人员也应加大惩处力度。
邱宝昌表示,当前亟需完善广告营销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营销广告内容和表现方式要真实、合法,也不能触犯道德底线。行政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约束和规范广告行业,让广告经营者了解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他建议,相关监管机构亟需加强对低俗营销炒作的鉴别力,公安网监部门要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低俗营销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
武汉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罗教讲建议,媒体要对社会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倡导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摒弃“低俗炒作”,切勿跟风。
(新华社2015.7.20、《湖南日报》2013.12.6)
日前,“朝阳区某服装店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络迅速传播。到底是商家一手策划还是网友恶意发布,北京警方已经介入,公众期待调查结果。然而记者注意到,部分品牌和商家却借机低俗营销、“搭车”炒作,网友惊呼无底线。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上“色情营销”“低俗炒作”之风盛行,部分商家屡屡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引发网友不满。对此公众质疑:清新网络还有多远?
“色情营销”泛滥,无底线炒作吸引眼球
国家有关部门对网上传播色情及低俗信息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创新,许多网站也在“花样翻新”充斥着低俗信息,不少无良商家在网络上进行“无底线炒作”,一些网络平台甚至成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滋生地和传播台,引起网友的普遍反感,尤其是青少年家长对此强烈不满。
记者在湖南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简称省未管所)采访时,一名叫杰杰(化名)的未成年人犯压低声音,怯怯地请求记者在报纸上帮他刊发一封写给爷爷的信,希望爷爷能看到。因为在他被关押的6个年头里,他从未收到家人的回信,也没有亲人探望过他,而他最思念的爷爷,一直让他放心不下。
2008年,杰杰走上犯罪道路时,才14岁,从小到大,他一直跟着爷爷生活,不知道爸爸妈妈长什么模样。他犯罪的诱因是在网上看了性爱电影,14岁又是渴望尝试的年龄,一时冲动犯下了强奸罪。在跟记者交谈时,杰杰的情绪非常低落,但一提到爷爷,他眼神里就会透出渴望的神情,如果提到网络,他就会不停地搓手,眼神里充满痛苦,语速会不自然地加快,神态也变得焦躁。他坚定地告诉记者,出去后不想再碰网络,“那里面有太多的坏事情。”采访时,省未管所一名管教告诉记者,未管所关押的少年犯中,一半以上是受网络不良内容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杰杰所说的网络中的“坏事情”,到底有哪些?记者连续一个星期,每天着重关注新浪、腾讯、搜狐等门户网站,发现除了时政要闻外,诸如裸模展示性感曲线、大学毕业生相约初二女友私奔等带有黄色字眼的内容均被放在首页;而在这些网站的其他版块如影像、图片版中,像美女嫩模大尺度写真等图片更是点击即见。
除了网页,记者在百度上输入“色情电影”关键词,马上出现10多页与色情电影相关的内容,成人电影的介绍非常详细。里面的许多电影,即使在西方,也是严禁未成年人观看的。
“在网络上,这种内容司空见惯。”魏先生在长沙经营一家计算机公司,每天都要跟网络打交道,但他对网络却十分恐惧。
魏先生有个13岁的儿子,不久前他发现儿子迷恋上了上网。魏先生觉得,现在是网络时代,不让儿子接触网络肯定不行,怕儿子以后跟不上时代。严管不如疏导,去年他给儿子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要求儿子在完成作业的情况下,可以在家里上上网。后来他发现,孩子最喜欢一个人抱着电脑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有次他推门进去,孩子突然紧张地将电脑合上了,并且每次用完电脑后,儿子都会将登录的网站删除,他感觉这里面有问题。
他趁孩子上学时,用软件查看上网记录,这一看,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什么嫩模写真、美女图片,都是小儿科,他还登录同城交友、日本女优写真等内容极度不雅的网站。”魏先生指着其中一个儿子登录过的交友网站告诉记者,该网站实行会员制,需要交费,级别越高权限越大,幸好儿子没有网银只是普通会员。记者在网站首页看到,“一个人的孤独不如两个人的狂欢”等诱惑性字眼被放在醒目位置,推荐的靓女之星栏中,照片极具诱惑性,多数网友直接注明:找一夜情。
“十三四岁正处于懵懂而又叛逆的时候,他们对性的好奇,是自然的生理反应,我们想引导,但可用的方法不多。”说到这里魏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后来他让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儿子的笔记本电脑上做了“手脚”,通过敏感字眼屏蔽一些不良网站和黄色内容。
尽管这样,魏先生仍然担心,“家里的电脑不能看了,不敢保证他不去网吧看。”魏先生现在要求老婆每天盯紧孩子的行踪,“除此,别无他法。”魏先生说。
网友的担忧并非无中生有,来自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数据也在显示,移动互联网正在成为有害信息主要传播渠道。根据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淫秽色情类有害信息举报仍居首位,仅5月份就达83.4万条,占比58.8%。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网络上还存在着在广告表现方式上的违法行为,以吸引眼球为目的的低俗炒作。例如,去年9月,某洗涤产品公司为宣传新品,雇佣模特在地铁以“脱衣”的方式来炒作洗涤产品,在社交网络上大意渲染炒作,后被工商局处以47.5万元的工商处罚。
記者盘点梳理发现,当前“低俗炒作”现象不乏商家授意,通过策划低俗新闻当噱头,大打“擦边球”,甚至不惜用无底线的手段博出位以扩大影响力。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商家通过营销抹黑竞争对手的现象。
去年年底,国家网信办首次对APP软件发出“禁止令”,移动社交软件“友加”由于屡次利用带有色情低俗色彩的虚假新闻营销炒作,被责令整改、通知下架,这也表明了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对网络无底线炒作的鲜明态度。
“打擦边球”的营销炒作缘何屡禁不住
长期研究互联网产业的艾媒咨询董事长张毅认为,如今企业的宣传渠道多样,具有多元化特色的社交媒体成为了传播的新生力,新媒体在展现传播力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低俗炒作”、“色情营销”之风屡禁不绝。
网民们不难发现,“偷拍”“AV女星”“走光”等较为隐晦、充满挑逗性的信息在一些颇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上频频出现。有时打开一条严肃的时政新闻,网页却会弹出极具挑逗性的图片或视频小窗。一些网络游戏的营销也公然以色情挑逗的画面吸引玩家,这种游走在色情边缘的内容已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几乎公开的秘密。
部分网络商业主体对“色情营销”、“低俗炒作”模式已经形成路径依赖;另一方面,面对这些“打擦边球”的营销炒作,有关监管存有空白,致使种种乱象成为互联网“毒瘤”。
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利益尤其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我国政府出台了专门法规,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法规和打击行动虽有效果,但持续力有限,往往是打击风头一过,色情信息便重新涌现,低俗炒作也在一波未平一波再起。
北京市律协副会长邱宝昌分析,我国广告法要求广告内容要真实合法、内容健康,然而在执行层面,现在对网络低俗炒作等“打擦边球”行为,相关法律条款可操作性并不强,缺乏有效监督和管制。
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让法律成为网络的清新底色
张毅表示,互联网营销要讲创意创新,但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狙击“色情营销”、“低俗炒作”需要行业内部加强自律,以“每日三省吾身”的自觉进行自审自查,坚决抵制不良营销模式,担当起社会责任。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波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应抓典型,让行业内的企业知道“红线”不能踩。
有关部门更要旗帜鲜明地公开亮剑,安排专门力量监管网上信息,谁搞“色情营销”就坚决“拿下”,不仅要惩治涉事网站,对责任企业和人员也应加大惩处力度。
邱宝昌表示,当前亟需完善广告营销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营销广告内容和表现方式要真实、合法,也不能触犯道德底线。行政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约束和规范广告行业,让广告经营者了解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他建议,相关监管机构亟需加强对低俗营销炒作的鉴别力,公安网监部门要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低俗营销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
武汉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罗教讲建议,媒体要对社会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倡导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摒弃“低俗炒作”,切勿跟风。
(新华社2015.7.20、《湖南日报》20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