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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于2004年11月2~5日组织举办"全省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地级市计生局科技科长、部份省、市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共60多人参加培训,并对<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讨论稿)进行充分讨论和学习,拟进一步修改后争取在2005年下发各地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