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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因此加强和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就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机关党建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也就成为目前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一、坚持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
坚持国有企业内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是不容动摇的原则。然而在改革新形势新环境下,部分国有企业内人员,包括一些党务工作者,却对这一根本原则缺乏正确认识:一方面,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看待党组织的作用,忽视党组织在政治、经济或社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对党组织在员工思想、企业文化和企业凝聚力方面的巨大贡献视而不见;另一方面,部分党务工作者仍沉湎于党管一切的旧格局,不能随势而变,及时通过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找准工作定位,而是热衷于让党务人员抓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或将其他专业技术能手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中来树立党组织威信。
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必须与企业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现代先进企业越来越注重企业软实力建设,强调团队协作与员工执行力,实践证明软实力建设确实很好地起到了企业实力倍增器的作用,说到底,软实力建设的根本点在于统一员工思想、增强企业凝聚力。由于文化传统、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软实力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地区和民族特性,更多的需要依靠企业自身文化环境的提升和培养,是无法成功复制的。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所独有的政治优势、自上而下完备的机构组织体系加上分布于每个环节优秀的党员队伍,其号召力和战斗力都是任何组织无法望其项背的。所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本出发点应该在于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使党务工作成为国有企业处处不可或缺的润滑剂,使企业正常运转凝聚而不固化、飞速而不发散,切实体现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政治核心地位作用。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常态民主监管机制
党管干部是保证我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治、经济生活中领导地位的根本原则,是企业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始终遵循和坚持这一原则,并在党员干部的任免流程上建立有比较完整的程序制度。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化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市场主体行为空间的增加,一些国有企业淡化了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公共财政外延的属性,忘记了其首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应以社会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转而去片面追求本行业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甚至与民争利,使党和政府在企业内威信降低。企业经营目标的改变直接导致在干部任用观念上过于强调其企业经营能力而忽视其党性品质,党组织威信的降低又使得党组织对干部的任前考察因为听不到真实的声音而流于形式,没能起到把关的作用,导致一些干部带病提拔。最终结果是“有才无德”的干部比“无才无德”带来的破坏性更大,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关注党员个人利益和发展空间,发展壮大党组织力量
尊重每一个公民个人发展权利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体现,只有时刻珍视和努力实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国家才能得到人民的珍惜和需要。我党作为执政党,由千千万万各行业优秀人才组成的党员大军正是我党执政坚如磐石的根基,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着每一代人,而在国家发展和改革的困难时期也往往需要我们的党员率先坚决执行党的政策甚至牺牲个人利益。
我们的党员大多数都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甘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流血流汗,现在有些党员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暂时陷入困境,即便他们不向党组织诉求帮助,党组织也不应漠视他们的困境,否则只会使他们在生活环境的重压下与党组织渐行渐远,一些国企下岗党员与党组织甚至失去了联系,主要原因还在于所属党组织长期工作不主动,凝聚力不够。我们必须认识到党员在群众中有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的境遇在群众中也同样具有示范效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仅只是收收党费、过过组织生活,如果党员正常的个人利益诉求和发展空间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关怀和支持,党组织这个大家庭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活力和向心力。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真谛。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同时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企业环境也是企业生存、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基础。作为执政党在国有企业的代理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清醒认识到党建工作在改革中的重要性,创新党建工作,使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保持在社会主义的轨道上,维护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使我们党一直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永葆活力。
(作者单位:郑煤集团机关党委)
一、坚持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
坚持国有企业内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是不容动摇的原则。然而在改革新形势新环境下,部分国有企业内人员,包括一些党务工作者,却对这一根本原则缺乏正确认识:一方面,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看待党组织的作用,忽视党组织在政治、经济或社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对党组织在员工思想、企业文化和企业凝聚力方面的巨大贡献视而不见;另一方面,部分党务工作者仍沉湎于党管一切的旧格局,不能随势而变,及时通过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找准工作定位,而是热衷于让党务人员抓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或将其他专业技术能手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中来树立党组织威信。
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必须与企业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现代先进企业越来越注重企业软实力建设,强调团队协作与员工执行力,实践证明软实力建设确实很好地起到了企业实力倍增器的作用,说到底,软实力建设的根本点在于统一员工思想、增强企业凝聚力。由于文化传统、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软实力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地区和民族特性,更多的需要依靠企业自身文化环境的提升和培养,是无法成功复制的。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所独有的政治优势、自上而下完备的机构组织体系加上分布于每个环节优秀的党员队伍,其号召力和战斗力都是任何组织无法望其项背的。所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本出发点应该在于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使党务工作成为国有企业处处不可或缺的润滑剂,使企业正常运转凝聚而不固化、飞速而不发散,切实体现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政治核心地位作用。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常态民主监管机制
党管干部是保证我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治、经济生活中领导地位的根本原则,是企业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始终遵循和坚持这一原则,并在党员干部的任免流程上建立有比较完整的程序制度。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化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市场主体行为空间的增加,一些国有企业淡化了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公共财政外延的属性,忘记了其首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应以社会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转而去片面追求本行业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甚至与民争利,使党和政府在企业内威信降低。企业经营目标的改变直接导致在干部任用观念上过于强调其企业经营能力而忽视其党性品质,党组织威信的降低又使得党组织对干部的任前考察因为听不到真实的声音而流于形式,没能起到把关的作用,导致一些干部带病提拔。最终结果是“有才无德”的干部比“无才无德”带来的破坏性更大,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关注党员个人利益和发展空间,发展壮大党组织力量
尊重每一个公民个人发展权利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体现,只有时刻珍视和努力实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国家才能得到人民的珍惜和需要。我党作为执政党,由千千万万各行业优秀人才组成的党员大军正是我党执政坚如磐石的根基,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着每一代人,而在国家发展和改革的困难时期也往往需要我们的党员率先坚决执行党的政策甚至牺牲个人利益。
我们的党员大多数都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甘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流血流汗,现在有些党员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暂时陷入困境,即便他们不向党组织诉求帮助,党组织也不应漠视他们的困境,否则只会使他们在生活环境的重压下与党组织渐行渐远,一些国企下岗党员与党组织甚至失去了联系,主要原因还在于所属党组织长期工作不主动,凝聚力不够。我们必须认识到党员在群众中有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的境遇在群众中也同样具有示范效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仅只是收收党费、过过组织生活,如果党员正常的个人利益诉求和发展空间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关怀和支持,党组织这个大家庭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活力和向心力。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真谛。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同时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企业环境也是企业生存、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基础。作为执政党在国有企业的代理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清醒认识到党建工作在改革中的重要性,创新党建工作,使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保持在社会主义的轨道上,维护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使我们党一直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永葆活力。
(作者单位:郑煤集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