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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双重制约,学校不仅有管理问题,还有经营问题。学校经营就是学校组织从自身行为特征出发,以提高学校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为根本目的,以学校资源多层次优化配置、整合为基本途径,所实施的学校经营环境分析、学校经营思想的确立、学校经营目标确定、学校经营策略的选择以及学校经营操作方式等一系列的策划、营谋活动。学校不但可以经营,也应该经营。
管理与经营的区别
1、讲效率与讲效益
管理讲效率,经营讲效益。管理学校,其核心是提高学校和教职工的工作效率,目标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而校长关注的是上级的评价和学校的形象。经营学校,其核心是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指向生存和发展,校长关注的是教育质量和社会的满意程度。
2、着眼于内部与内外兼修
管理学校,着眼于学校内部,办学基本上是封闭的,校长无权根据市场进行定位,也无权确定教育服务的对象。经营学校,办学是开放的,重在内外兼修,根据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找准位置。
3、被动与主动
管理学校,校长习惯于照章办事和贯彻、落实政策,遇到困难寻求上级的支持。经营学校,校长考虑的是服务、竞争和生存,遇到困难找市场,寻找商机。
4、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
管理学校,校长主要强调对上级负责。经营学校,校长强调对下负责,让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满意。
学校需要经营
1、学校经营有助于解决现存的教育问题
教育供给不足是中国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经营学校不仅能够搞活教育有限的资源,还能够引进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增加教育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和教育机会的平等,从而提升我国整个教育发展水平。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学校的教育目标、模式和运作方式大致相同,整体教育体系缺乏特色、多样和灵活。经营可以使学校教育目标、模式和运作方式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这样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将有大幅提高和充分的开发利用。
我国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缺乏活力,只有从管理学校走向经营学校,学校才能被有效地激活,投资者和校长的办学积极性才能被激发。从管理学校转变到经营学校的过程中,政府包办的现象将被打破,办学体制将会走向多元,从而形成教育平等竞争的平台。
2、经营学校有助于应对严峻挑战
走向市场化的我国经济,教育却始终守着“计划”的阵地恋恋不舍,脱离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只有转变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学校方式,使其向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经营学校方式过渡,才能很好地应对全球化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
学校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内教育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政府、社会、民间组织和个人多种力量参与办学,办学主体呈现多元化,学校管理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不仅给学校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也使学校由管理到经营的转变在一些地方成为不争的事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我们也发现现有的学校经营存在严重的两难困境。一方面,现有教育管理体制与学校自主发展要求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使学校受到来自教育管理体制、上级主管部门等各方面的束缚和限制,无法放开手脚自主经营;同时,由于长期对校长负责制的认识不到位,使学校经营在实行过程中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另一方面,许多学校的经营行为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必要理论的指导和规范,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并且缺乏长期的规划,表现出短期功利性。因此,我国学校经营行为亟待新的科学理论和教育管理学理论的指导,以及政府的规范与协调。
学校经营的条件
学校教育服务同时具有公共性和私人性。其公共性是指个体接受教育后,对国家和社会都会产生正外部效应。接受高质量的人越多,国民的整体素质就越高,国家的整体竞争力也就越强,从而越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其私人性是指个体接受教育后由于知识积累的增多,使个人自身能力得到提高,增强了个人在社会中的竞争力,进一步使个人的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得到提高。因此,学校教育服务既不能看成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也不能视为是私人产品,而是融合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要素于一体的产品。此产品的公共产品要素部分由政府承担,体现其公共产品属性,而其私人产品要素部分,则可以看成私人产品,运用市场机制,由私人组织或第三部门来提供。因此,从学校教育服务的产品属性的重新审视表明:学校教育服务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由政府来承担,而应该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渠道共同来提供。允许社会和个人提供学校教育服务,使学校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成为了可能。
学校要实现有效的经营,其基本前提条件必须是对政府、市场、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的学校管理体制中,政府与学校是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育由政府出资举办,政府履行所有办教育的义务,也承担所有办教育的责任和权利,政府扮演着投资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三者合一的角色,而学校虽然能独立地从事教学和研究活动,但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是政府的附属机构,被动地执行政府的决策。这种办学模式的弊端很突出:一方面,政府直接参与学校的内部管理,使学校完全没有办学自主权,缺乏办学的积极性和动力;另一方面,学校封闭式办学,不能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提供教育服务,从而导致学校之间缺乏竞争,办学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此外,由政府单独负责提供教育服务,极大地加重了政府的负担,难以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服务要求和教育财政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学校同时承受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压力。来自政府方面的压力在于: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和决策权,仍然是政府决策的执行者,政府和学校之间各自的传统角色仍然没有改变。由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缺乏联系,所以政府所做出的决策往往无法反映真实的市场信息,学校处于即使政府的决策偏离市场也不得不执行的尴尬境地。来自市场方面的压力在于:学校的封闭式办学逐渐被市场打破,市场对学校的影响日益加深,学校虽然有自主发展的要求,但是由于长期受制于现有的学校管理体制,从而削弱了它们而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对市场变化难以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
政府要改变以前大家长的角色,不直接干预学校的内部管理,为学校办学管理提供宏观指导,通过市场实现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对学校办学都是必要的,因为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补充和交替发挥作用的关系。学校是独立的办学
管理与经营的区别
1、讲效率与讲效益
管理讲效率,经营讲效益。管理学校,其核心是提高学校和教职工的工作效率,目标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而校长关注的是上级的评价和学校的形象。经营学校,其核心是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指向生存和发展,校长关注的是教育质量和社会的满意程度。
2、着眼于内部与内外兼修
管理学校,着眼于学校内部,办学基本上是封闭的,校长无权根据市场进行定位,也无权确定教育服务的对象。经营学校,办学是开放的,重在内外兼修,根据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找准位置。
3、被动与主动
管理学校,校长习惯于照章办事和贯彻、落实政策,遇到困难寻求上级的支持。经营学校,校长考虑的是服务、竞争和生存,遇到困难找市场,寻找商机。
4、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
管理学校,校长主要强调对上级负责。经营学校,校长强调对下负责,让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满意。
学校需要经营
1、学校经营有助于解决现存的教育问题
教育供给不足是中国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经营学校不仅能够搞活教育有限的资源,还能够引进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增加教育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和教育机会的平等,从而提升我国整个教育发展水平。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学校的教育目标、模式和运作方式大致相同,整体教育体系缺乏特色、多样和灵活。经营可以使学校教育目标、模式和运作方式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这样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将有大幅提高和充分的开发利用。
我国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缺乏活力,只有从管理学校走向经营学校,学校才能被有效地激活,投资者和校长的办学积极性才能被激发。从管理学校转变到经营学校的过程中,政府包办的现象将被打破,办学体制将会走向多元,从而形成教育平等竞争的平台。
2、经营学校有助于应对严峻挑战
走向市场化的我国经济,教育却始终守着“计划”的阵地恋恋不舍,脱离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只有转变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学校方式,使其向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经营学校方式过渡,才能很好地应对全球化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
学校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内教育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政府、社会、民间组织和个人多种力量参与办学,办学主体呈现多元化,学校管理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不仅给学校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也使学校由管理到经营的转变在一些地方成为不争的事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我们也发现现有的学校经营存在严重的两难困境。一方面,现有教育管理体制与学校自主发展要求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使学校受到来自教育管理体制、上级主管部门等各方面的束缚和限制,无法放开手脚自主经营;同时,由于长期对校长负责制的认识不到位,使学校经营在实行过程中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另一方面,许多学校的经营行为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必要理论的指导和规范,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并且缺乏长期的规划,表现出短期功利性。因此,我国学校经营行为亟待新的科学理论和教育管理学理论的指导,以及政府的规范与协调。
学校经营的条件
学校教育服务同时具有公共性和私人性。其公共性是指个体接受教育后,对国家和社会都会产生正外部效应。接受高质量的人越多,国民的整体素质就越高,国家的整体竞争力也就越强,从而越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其私人性是指个体接受教育后由于知识积累的增多,使个人自身能力得到提高,增强了个人在社会中的竞争力,进一步使个人的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得到提高。因此,学校教育服务既不能看成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也不能视为是私人产品,而是融合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要素于一体的产品。此产品的公共产品要素部分由政府承担,体现其公共产品属性,而其私人产品要素部分,则可以看成私人产品,运用市场机制,由私人组织或第三部门来提供。因此,从学校教育服务的产品属性的重新审视表明:学校教育服务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由政府来承担,而应该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渠道共同来提供。允许社会和个人提供学校教育服务,使学校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成为了可能。
学校要实现有效的经营,其基本前提条件必须是对政府、市场、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的学校管理体制中,政府与学校是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育由政府出资举办,政府履行所有办教育的义务,也承担所有办教育的责任和权利,政府扮演着投资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三者合一的角色,而学校虽然能独立地从事教学和研究活动,但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是政府的附属机构,被动地执行政府的决策。这种办学模式的弊端很突出:一方面,政府直接参与学校的内部管理,使学校完全没有办学自主权,缺乏办学的积极性和动力;另一方面,学校封闭式办学,不能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提供教育服务,从而导致学校之间缺乏竞争,办学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此外,由政府单独负责提供教育服务,极大地加重了政府的负担,难以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服务要求和教育财政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学校同时承受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压力。来自政府方面的压力在于: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和决策权,仍然是政府决策的执行者,政府和学校之间各自的传统角色仍然没有改变。由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缺乏联系,所以政府所做出的决策往往无法反映真实的市场信息,学校处于即使政府的决策偏离市场也不得不执行的尴尬境地。来自市场方面的压力在于:学校的封闭式办学逐渐被市场打破,市场对学校的影响日益加深,学校虽然有自主发展的要求,但是由于长期受制于现有的学校管理体制,从而削弱了它们而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对市场变化难以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
政府要改变以前大家长的角色,不直接干预学校的内部管理,为学校办学管理提供宏观指导,通过市场实现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对学校办学都是必要的,因为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补充和交替发挥作用的关系。学校是独立的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