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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一则《深圳落马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家族插手大运会所有工程》的报道,成了各大网站的热点新闻。
报道称,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的妻子开了一家皮包公司,主要做工程和投资,一年几千万上亿的提成很容易实现,“几乎什么项目她都要插手”。当蒋尊玉在深圳做官之后,他的亲属大多移居到了深圳经商或做官。而在蒋尊玉被抓之前,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被有关部门带走。
近年来,不少落马官员在位时自己忙着捞钱逐利。其亲属也不甘落后,成了贪腐的“助推器”,有的甚至走到台前,成为官员敛财的“收银员”。在2014年第二轮中央巡视反馈中,13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里有4个被点出存在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贪腐的问题。而在2014年中央第一轮巡视的14个地方和单位中,近一半的地方和单位被指存在类似问题。
对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贪腐,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多称之为“家族式腐败”,有的也称之为腐败“家族化”或“亲缘腐败”,主要是指官员与其家族成员一起进行权力寻租的行为。
“家族式腐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易发多发,让不少人感慨:“家族式”,成了贪腐“常见病”。
看表象——“家族式贪腐”形式多样
“贪腐行为害了我自己,害了孩子,毁了家庭。”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法庭受审时提到儿子犯罪问题就情绪失控,痛哭忏悔。
这份忏悔或许发自内心,但却太迟了。
“老子掌权,儿子捞钱”,刘铁男之子借父亲权力的影响敛财,可谓“家族式腐败”中的典型之一。在对刘铁男的指控中,绝大部分受贿金额是其子刘德成收受的。在2005年开始收受大额贿赂的时候,刘德成才21岁。
“家族式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贪内助”腐败,即官员掌权、配偶鼓动或参与腐败。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在受审时所说的“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为其做了最好的注脚。
相比子女和配偶的推波助澜,还有一种较为典型的形式是“亲友抱团”参与——一个家族多人合作、利益共享。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书记是卢穗耕,副书记是其侄子卢佑醒,总经理是其小舅子冼章铭,副总经理是其外甥陈建强,副经理是另一个侄子卢炳灿……凭借盘根错节的亲属关系,形成了以卢穗耕为首的贪腐“亲友团”,把持权力长达30多年。
泛滥的“家族式腐败”民怨深、民愤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蛀蚀了党的执政之基。
究内因——亲情、权力、利益,编织贪腐纽带
无论是刘德成的“子凭父贵”,还是矫智仁的夫妻同贪,抑或是卢穗耕的全家上阵,在“家族式腐败”的生长轨迹中,两条脉络清晰可见:一条是权力和利益之间的输送链条,一条是亲情和血缘之间的联结纽带。
有专家将“家族式腐败”中的“权力变现”梳理为官商合作型、近水楼台型和投桃报李型,其共同之处就是一人或多人掌握能为其他家族成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权力,这是“家族式腐败”形成的核心与基础。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些人手中的权力过大,一个招呼或是决定可以给利益相关人带来巨额财富。权力可以轻松获利。比如刘铁男,他帮助北京华通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彬在北京成立汽车销售门店,张爱彬将新公司30%的股份送给刘德成,之后又用1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辗转腾挪之间,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刘铁男谋取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利益有攀附权力的原动力。利益对权力的攀附是要回报的,通过给权力以金钱的投入、感情的投资,来收获真金白银的财富,或是平步青云的梦想。
在“家族式”腐败中,亲情和血缘之间的联结纽带则让进行腐败的成员更容易结成牢固的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致对外。
亲情、权力和利益的交织缠绕成“家族式腐败”的攀爬藤蔓,只要找到一丝缝隙、一个缺口,它就疯狂地生长、扩张和攫取。
开处方——公开、监督、制度,一个都不能少
“家族式腐败”就像一朵寄生在亲缘关系上的“贪腐之花”。这朵花的颜色越鲜艳、形状越美丽,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毒害就越深。
2014年9月4日,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原书记、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为共同腐败,张洪亮的妻子、女儿以及妻兄、妻弟、妻妹等5人分别被判刑。从共同捞取利益到同赴铁窗生活,可谓“家族式腐败”的必然结果。
根除“家族式腐败”这朵“恶之花”,需将其从赖以生长的土壤中拔出,斩其根、断其蔓,公开、监督、制度,一个都不能少。
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一把手用权的监管是关键。比如张洪亮,全市教育系统的学生保险业务,他个人就能够擅自决定交由保险公司的特定关系人办理;1000万元的教育专项资金,他一句话便可以借给房地产商用于经营;为把请托人调入教育系统,他竟让人事部门量身打造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权力大到如此地步,带领全家走上“家族式腐败”的不归路也就不足为奇了。
必须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带电。在权力运行方面,目前已有的各类法规不可谓不多,但未能有效遏制腐败的“家族化”,关键就是执法不力,导致法规的高压线不带电。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又要让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以此防止暗箱操作。
增大追赃追逃力度,彻底斩断腐败后路。“家族式腐败”的目标不仅是为“自己谋私利”,而且是为“子孙谋私利”。很多腐败分子大有“‘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想法,他们将贪腐所得转移到国外,将妻子儿女移居到国外,妄图以此逃避打击。因此,要加大追赃追逃力度,让他们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报道称,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的妻子开了一家皮包公司,主要做工程和投资,一年几千万上亿的提成很容易实现,“几乎什么项目她都要插手”。当蒋尊玉在深圳做官之后,他的亲属大多移居到了深圳经商或做官。而在蒋尊玉被抓之前,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被有关部门带走。
近年来,不少落马官员在位时自己忙着捞钱逐利。其亲属也不甘落后,成了贪腐的“助推器”,有的甚至走到台前,成为官员敛财的“收银员”。在2014年第二轮中央巡视反馈中,13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里有4个被点出存在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贪腐的问题。而在2014年中央第一轮巡视的14个地方和单位中,近一半的地方和单位被指存在类似问题。
对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贪腐,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多称之为“家族式腐败”,有的也称之为腐败“家族化”或“亲缘腐败”,主要是指官员与其家族成员一起进行权力寻租的行为。
“家族式腐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易发多发,让不少人感慨:“家族式”,成了贪腐“常见病”。
看表象——“家族式贪腐”形式多样
“贪腐行为害了我自己,害了孩子,毁了家庭。”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法庭受审时提到儿子犯罪问题就情绪失控,痛哭忏悔。
这份忏悔或许发自内心,但却太迟了。
“老子掌权,儿子捞钱”,刘铁男之子借父亲权力的影响敛财,可谓“家族式腐败”中的典型之一。在对刘铁男的指控中,绝大部分受贿金额是其子刘德成收受的。在2005年开始收受大额贿赂的时候,刘德成才21岁。
“家族式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贪内助”腐败,即官员掌权、配偶鼓动或参与腐败。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在受审时所说的“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为其做了最好的注脚。
相比子女和配偶的推波助澜,还有一种较为典型的形式是“亲友抱团”参与——一个家族多人合作、利益共享。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书记是卢穗耕,副书记是其侄子卢佑醒,总经理是其小舅子冼章铭,副总经理是其外甥陈建强,副经理是另一个侄子卢炳灿……凭借盘根错节的亲属关系,形成了以卢穗耕为首的贪腐“亲友团”,把持权力长达30多年。
泛滥的“家族式腐败”民怨深、民愤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蛀蚀了党的执政之基。
究内因——亲情、权力、利益,编织贪腐纽带
无论是刘德成的“子凭父贵”,还是矫智仁的夫妻同贪,抑或是卢穗耕的全家上阵,在“家族式腐败”的生长轨迹中,两条脉络清晰可见:一条是权力和利益之间的输送链条,一条是亲情和血缘之间的联结纽带。
有专家将“家族式腐败”中的“权力变现”梳理为官商合作型、近水楼台型和投桃报李型,其共同之处就是一人或多人掌握能为其他家族成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权力,这是“家族式腐败”形成的核心与基础。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些人手中的权力过大,一个招呼或是决定可以给利益相关人带来巨额财富。权力可以轻松获利。比如刘铁男,他帮助北京华通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彬在北京成立汽车销售门店,张爱彬将新公司30%的股份送给刘德成,之后又用1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辗转腾挪之间,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刘铁男谋取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利益有攀附权力的原动力。利益对权力的攀附是要回报的,通过给权力以金钱的投入、感情的投资,来收获真金白银的财富,或是平步青云的梦想。
在“家族式”腐败中,亲情和血缘之间的联结纽带则让进行腐败的成员更容易结成牢固的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致对外。
亲情、权力和利益的交织缠绕成“家族式腐败”的攀爬藤蔓,只要找到一丝缝隙、一个缺口,它就疯狂地生长、扩张和攫取。
开处方——公开、监督、制度,一个都不能少
“家族式腐败”就像一朵寄生在亲缘关系上的“贪腐之花”。这朵花的颜色越鲜艳、形状越美丽,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毒害就越深。
2014年9月4日,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原书记、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为共同腐败,张洪亮的妻子、女儿以及妻兄、妻弟、妻妹等5人分别被判刑。从共同捞取利益到同赴铁窗生活,可谓“家族式腐败”的必然结果。
根除“家族式腐败”这朵“恶之花”,需将其从赖以生长的土壤中拔出,斩其根、断其蔓,公开、监督、制度,一个都不能少。
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一把手用权的监管是关键。比如张洪亮,全市教育系统的学生保险业务,他个人就能够擅自决定交由保险公司的特定关系人办理;1000万元的教育专项资金,他一句话便可以借给房地产商用于经营;为把请托人调入教育系统,他竟让人事部门量身打造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权力大到如此地步,带领全家走上“家族式腐败”的不归路也就不足为奇了。
必须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带电。在权力运行方面,目前已有的各类法规不可谓不多,但未能有效遏制腐败的“家族化”,关键就是执法不力,导致法规的高压线不带电。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又要让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以此防止暗箱操作。
增大追赃追逃力度,彻底斩断腐败后路。“家族式腐败”的目标不仅是为“自己谋私利”,而且是为“子孙谋私利”。很多腐败分子大有“‘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想法,他们将贪腐所得转移到国外,将妻子儿女移居到国外,妄图以此逃避打击。因此,要加大追赃追逃力度,让他们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