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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政办发[2015]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领导,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主任:张秀隆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周光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