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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输入性通货膨胀严重,为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艺术品已经和股票、房地产并称为三大投资品种。但游资炒作使艺术品市场也酝酿着巨大风险。本文力求从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特征、趋势、风险控制等角度出发,探究完善艺术品投资市场、丰富国民文化生活、繁荣我国文化产业的对策。
关键词:艺术品投资 风险控制 监管
一、艺术品及艺术品投资
(一)艺术品
艺术品是“艺术家通过审美创作活动所产生的作品”。通过创作活动,艺术品能够诱发人们各式各样的情感体验。艺术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即重复性。通常物质产品的消费具有一次性、排他性,即一旦消费后,将不再有继承性,随后的功能与价值将随着消费行为的完成而消失。艺术品具有时代特征,其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递增的趋势。
艺术品涵盖了瓷器、字画、珠宝、玉器、 邮品等,折射着社会生活的点滴。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是支撑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基石。古代中国辉煌的文化造就了丰富的作品,特别是宋、元时期的作品艺术手法成熟,流派丰富,且年底久远,留下的作品数量极少,在拍卖市场上颇受瞩目。明、清时代流传的精品甚多,鉴定条件完备,艺术品的经历多可溯源,多得收藏家的青睐。近代书画大家因为特殊的生活背景,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如:齐白石、徐悲鸿先生的作品更是全球买家追逐的焦点。中国艺术品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而走向世界。
(二)艺术品投资的特点
艺术品市场是相对独立的市场,投资回报率高,也蕴藏着极大的风险。独立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艺术品并不同于生产制造业,生产制造业直接受到经济周期、消费行为的影响,而艺术品一旦被创造出来,价值相对稳定,不受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但这并不排除社会大环境的间接作用。在可支配收入持续上升时,投资者有较多的闲置资金,对艺术品投资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当经济萧条时,因可支配收入降低,艺术品的价格走势预期不确定,投资者更倾向于持币观望。有时艺术品缺乏及时变现的渠道,将导致价格波动异常剧烈,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
二、艺术品投资发展的新趋势——艺术品证券化
将艺术品投资交易与金融工具结合,艺术品证券化正日益显示着优势。目前开展较为广泛的是艺术品的份额交易,这是艺术品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融资数额巨大,有效避免了银行评估、担保的高昂费用,融资成本较低。上海、深圳、天津等地的文化交易所承担着此项职能。具体的运作模式是:将艺术品的价值拆分成等额的若干份,投资人认购相应的份额,享有(承受)艺术品随着市场波动所带来的利润(损失)。将文化艺术品进行产权拆分,产权涵盖了所有权和未来收益,类似于公司股份,投资者可以购买相应的产权而拥有一定份额的文化产品的所有权、收益权。通过权益拆分,艺术品的投资门槛大为降低,市场参与者大大增加,整个市场交易额呈现出跳跃式增长,对艺术品的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艺术品证券化并不涉及艺术品的实体转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专业仓储保护,收藏的安全性高、成本低,降低了破损风险。但是,应当看到,艺术品份额投资在个体层面上鼓励短期的投机行为,艺术品是股票的替代品,投资者通过价格差获利,这与艺术品投资所最初倡导的保护文化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三、培育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对策研究
艺术品投资的火热,使得普通民众的投资更具有多样性。艺术品投资呼唤完善的投资环境,笔者认为应涵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完善金融配套服务及全面提升国民艺术素养。
(一)加强行业自律,优化市场环境
艺术品投资向大众化方向发展,普通投资者依赖专业人员提供诚信的市场资讯、流通渠道、赏鉴评估,继而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艺术品市场呼唤有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的艺术顾问、投资团队。
行业协会在培育、管理专业人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树立诚信经营的宗旨,注重规范工作流程和经营标准,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借鉴国外行业成熟的管理运作体系,鼓励一流的拍卖公司、画廊、艺术代理商进入中国市场,有效与国际市场进行对接,促成艺术品的回流,防止中国艺术品市场与国际市场割裂。
网络技术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手续。但核心问题是:如何提升信息系统的诚信度,保证交易安全。行业协会应整合资源,建设统一有公信力的网络交易平台,详细记录艺术品的相关数据,建立艺术品档案,完整艺术品的历史轨迹,为其鉴定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扶持一级市场,规范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承担培育艺术家的重任,提倡原创,保护艺术家的创作热情至关重要。交易应充分保护买卖双方的权利,交易更具合法性;避免私下交易,作者或代理者出售艺术品时应承担作品担保责任,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使整个一级市场更趋于理性和繁荣。二级市场承担着艺术品估值、变现的职能,健康的二级市场具有良好的价格形成机制。呼唤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鼓励收藏者着眼于长期投资。
(二)明确监管主体,建设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立法落后,监管缺乏法律基础。调整艺术品交易行为多适用《民法》、《证券法》、《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专门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对于拍卖的法律规定,仅限于《拍卖法》,其中对赝品处理、拍卖责任、甚至利用艺术品进行洗钱行为都缺乏相应规定,拍卖市场混乱。
在行政监督方面,2006年成立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评估委员会”一度发挥了监督文化市场运行的作用,后由于在评估体制、专家资源、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局限性,经过改制,也不再具有公共权力,行政监督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最近兴起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即:艺术品股票)的监管也有待商榷。理论而言,证券产品的监管属于证监会的职责范围。但证监会缺乏专业的鉴定、评估团队,监管起来力不从心。文化部具有专业背景,但是缺乏依据。各地文交所多隶属于当地政府,政府以改革试点的名义进行管理,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厚,各地的文交所是交易方,又暂时履行了监管方的职责,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身份合一使幕后炒作难以消失,市场呼唤权威监管体系的形成。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尽快出台艺术品交易的专门法,或通过补充法对艺术品交易进行规范;应由文化部、工商部门、行业协会联手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颁发许可证件,培养自主品牌,提升消费者的认知度。呼唤有公信力的评估机构、确保公平价格体系的形成。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
艺术品很少能从典当行、银行等机构中取得融资。4000多家典当行,既有极少数(少于5家)业务涉及艺术品典当,更几乎没有银行开展此项业务。艺术品变现市场单一,拍卖行几乎垄断了艺术品的流通渠道,变现成本高昂。权威评估机构缺位,专业人员评估公信力不高,银行单方不能承担艺术品真伪风险。同时,艺术品的价格波动剧烈,即使金融机构接受艺术品作为抵押物,但由于价格波动引发的价值贬损也很难承受。可喜的是,2012年初,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正式开始“文化艺术品评估体系——质押合作试点”,力求为艺术品融资开辟道路。
应鼓励银行开展艺术品抵押、质押业务,畅通艺术品变现渠道。考虑将艺术品纳入投资品组合,针对银行的高端客户,在提高回报、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组合研究。支持保险业全面介入艺术品市场。开发艺术品保险作为业务增长源。只有在正品赝品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艺术品投资才真正有了保障。逐步试点发展艺术品信托产品,降低投资者的资金门槛,集中资金支持艺术品创作及传播,为文化繁荣提供资金支持。艺术品信托投资由专业的信托管理人经营,适应了我国艺术品投资者普遍缺乏投资经验的需要。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信托产品多采用固定收益的方式,应逐步向浮动收益转变,真正实现由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损失。
(四)全面提升国民的审美素质,为艺术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着巨大变化,不确定诱因的存在使得资本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寻找着新的机遇。在财富迅速积累、充满活力的中国,文化气质已经成为新兴阶层的标志。涉足艺术品投资领域,是财富增值保值的需要,也是提升艺术素养的途径。艺术不仅属于艺术家,也属于整个民族。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保障艺术馆、博物馆、画廊等艺术品硬件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应通过开展艺术品鉴讲座、艺术体验等方式,提升国民整体艺术素养。在物质基础日益丰富的时代,继承民族的文化传统,丰富精神文明生活。
参考文献:
①马健. 成立艺术品交易所需待市场成熟[J]. 艺术市场,2008(5)
②崔松云. 浅析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艺术品市场[J]. 美术大观,2010(12)
③白洁. 对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4)
(戴楚怡,1979年生,江苏镇江人,江苏科技大学经济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文化产业)
关键词:艺术品投资 风险控制 监管
一、艺术品及艺术品投资
(一)艺术品
艺术品是“艺术家通过审美创作活动所产生的作品”。通过创作活动,艺术品能够诱发人们各式各样的情感体验。艺术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即重复性。通常物质产品的消费具有一次性、排他性,即一旦消费后,将不再有继承性,随后的功能与价值将随着消费行为的完成而消失。艺术品具有时代特征,其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递增的趋势。
艺术品涵盖了瓷器、字画、珠宝、玉器、 邮品等,折射着社会生活的点滴。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是支撑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基石。古代中国辉煌的文化造就了丰富的作品,特别是宋、元时期的作品艺术手法成熟,流派丰富,且年底久远,留下的作品数量极少,在拍卖市场上颇受瞩目。明、清时代流传的精品甚多,鉴定条件完备,艺术品的经历多可溯源,多得收藏家的青睐。近代书画大家因为特殊的生活背景,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如:齐白石、徐悲鸿先生的作品更是全球买家追逐的焦点。中国艺术品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而走向世界。
(二)艺术品投资的特点
艺术品市场是相对独立的市场,投资回报率高,也蕴藏着极大的风险。独立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艺术品并不同于生产制造业,生产制造业直接受到经济周期、消费行为的影响,而艺术品一旦被创造出来,价值相对稳定,不受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但这并不排除社会大环境的间接作用。在可支配收入持续上升时,投资者有较多的闲置资金,对艺术品投资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当经济萧条时,因可支配收入降低,艺术品的价格走势预期不确定,投资者更倾向于持币观望。有时艺术品缺乏及时变现的渠道,将导致价格波动异常剧烈,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
二、艺术品投资发展的新趋势——艺术品证券化
将艺术品投资交易与金融工具结合,艺术品证券化正日益显示着优势。目前开展较为广泛的是艺术品的份额交易,这是艺术品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融资数额巨大,有效避免了银行评估、担保的高昂费用,融资成本较低。上海、深圳、天津等地的文化交易所承担着此项职能。具体的运作模式是:将艺术品的价值拆分成等额的若干份,投资人认购相应的份额,享有(承受)艺术品随着市场波动所带来的利润(损失)。将文化艺术品进行产权拆分,产权涵盖了所有权和未来收益,类似于公司股份,投资者可以购买相应的产权而拥有一定份额的文化产品的所有权、收益权。通过权益拆分,艺术品的投资门槛大为降低,市场参与者大大增加,整个市场交易额呈现出跳跃式增长,对艺术品的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艺术品证券化并不涉及艺术品的实体转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专业仓储保护,收藏的安全性高、成本低,降低了破损风险。但是,应当看到,艺术品份额投资在个体层面上鼓励短期的投机行为,艺术品是股票的替代品,投资者通过价格差获利,这与艺术品投资所最初倡导的保护文化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三、培育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对策研究
艺术品投资的火热,使得普通民众的投资更具有多样性。艺术品投资呼唤完善的投资环境,笔者认为应涵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完善金融配套服务及全面提升国民艺术素养。
(一)加强行业自律,优化市场环境
艺术品投资向大众化方向发展,普通投资者依赖专业人员提供诚信的市场资讯、流通渠道、赏鉴评估,继而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艺术品市场呼唤有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的艺术顾问、投资团队。
行业协会在培育、管理专业人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树立诚信经营的宗旨,注重规范工作流程和经营标准,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借鉴国外行业成熟的管理运作体系,鼓励一流的拍卖公司、画廊、艺术代理商进入中国市场,有效与国际市场进行对接,促成艺术品的回流,防止中国艺术品市场与国际市场割裂。
网络技术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手续。但核心问题是:如何提升信息系统的诚信度,保证交易安全。行业协会应整合资源,建设统一有公信力的网络交易平台,详细记录艺术品的相关数据,建立艺术品档案,完整艺术品的历史轨迹,为其鉴定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扶持一级市场,规范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承担培育艺术家的重任,提倡原创,保护艺术家的创作热情至关重要。交易应充分保护买卖双方的权利,交易更具合法性;避免私下交易,作者或代理者出售艺术品时应承担作品担保责任,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使整个一级市场更趋于理性和繁荣。二级市场承担着艺术品估值、变现的职能,健康的二级市场具有良好的价格形成机制。呼唤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鼓励收藏者着眼于长期投资。
(二)明确监管主体,建设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立法落后,监管缺乏法律基础。调整艺术品交易行为多适用《民法》、《证券法》、《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专门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对于拍卖的法律规定,仅限于《拍卖法》,其中对赝品处理、拍卖责任、甚至利用艺术品进行洗钱行为都缺乏相应规定,拍卖市场混乱。
在行政监督方面,2006年成立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评估委员会”一度发挥了监督文化市场运行的作用,后由于在评估体制、专家资源、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局限性,经过改制,也不再具有公共权力,行政监督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最近兴起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即:艺术品股票)的监管也有待商榷。理论而言,证券产品的监管属于证监会的职责范围。但证监会缺乏专业的鉴定、评估团队,监管起来力不从心。文化部具有专业背景,但是缺乏依据。各地文交所多隶属于当地政府,政府以改革试点的名义进行管理,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厚,各地的文交所是交易方,又暂时履行了监管方的职责,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身份合一使幕后炒作难以消失,市场呼唤权威监管体系的形成。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尽快出台艺术品交易的专门法,或通过补充法对艺术品交易进行规范;应由文化部、工商部门、行业协会联手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颁发许可证件,培养自主品牌,提升消费者的认知度。呼唤有公信力的评估机构、确保公平价格体系的形成。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
艺术品很少能从典当行、银行等机构中取得融资。4000多家典当行,既有极少数(少于5家)业务涉及艺术品典当,更几乎没有银行开展此项业务。艺术品变现市场单一,拍卖行几乎垄断了艺术品的流通渠道,变现成本高昂。权威评估机构缺位,专业人员评估公信力不高,银行单方不能承担艺术品真伪风险。同时,艺术品的价格波动剧烈,即使金融机构接受艺术品作为抵押物,但由于价格波动引发的价值贬损也很难承受。可喜的是,2012年初,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正式开始“文化艺术品评估体系——质押合作试点”,力求为艺术品融资开辟道路。
应鼓励银行开展艺术品抵押、质押业务,畅通艺术品变现渠道。考虑将艺术品纳入投资品组合,针对银行的高端客户,在提高回报、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组合研究。支持保险业全面介入艺术品市场。开发艺术品保险作为业务增长源。只有在正品赝品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艺术品投资才真正有了保障。逐步试点发展艺术品信托产品,降低投资者的资金门槛,集中资金支持艺术品创作及传播,为文化繁荣提供资金支持。艺术品信托投资由专业的信托管理人经营,适应了我国艺术品投资者普遍缺乏投资经验的需要。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信托产品多采用固定收益的方式,应逐步向浮动收益转变,真正实现由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损失。
(四)全面提升国民的审美素质,为艺术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着巨大变化,不确定诱因的存在使得资本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寻找着新的机遇。在财富迅速积累、充满活力的中国,文化气质已经成为新兴阶层的标志。涉足艺术品投资领域,是财富增值保值的需要,也是提升艺术素养的途径。艺术不仅属于艺术家,也属于整个民族。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保障艺术馆、博物馆、画廊等艺术品硬件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应通过开展艺术品鉴讲座、艺术体验等方式,提升国民整体艺术素养。在物质基础日益丰富的时代,继承民族的文化传统,丰富精神文明生活。
参考文献:
①马健. 成立艺术品交易所需待市场成熟[J]. 艺术市场,2008(5)
②崔松云. 浅析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艺术品市场[J]. 美术大观,2010(12)
③白洁. 对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4)
(戴楚怡,1979年生,江苏镇江人,江苏科技大学经济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