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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档案法》修订为视角,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当代内涵做了解读,并探讨了当前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实践问题,从开展价值观认同教育、实行档案岗位准入制度、加强价值观社会宣传三个方面提出了实践路径。
关键词:档案职业;价值观;内涵;实践
当前,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让档案界深刻意识到新形势下在档案馆与社会之间建立广泛而紧密联系的重要性。本文旨在以《档案法》修订为契机,聚焦于档案职业框架下的价值观问题,围绕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当代内涵及实践路径展开探讨,以期保证档案职业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1 档案职业价值观的提出
虽然各职业领域围绕职业价值观不乏相关研究,但是为了给下文的铺展提供一个共同的语境,有必要在粗略概述职业价值观的概念基础上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内涵作出解读。
1.1 职业价值观的概念
职业价值观是在价值观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下位概念,国内外学者也都从自身研究出发对其下了操作性定义。比如,塞普尔(Super,1970)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个人追求的与工作有关的目标,亦即个人的内在需求及在从事活动时所追求的工作特质或属性。易里哲(Elizur,1982)认为职业价值观就是个体对某种工作结果重要性的看法。罗斯(Ros,1994)认为,职业价值观就是人们对某种职业所取得的终极状态(如收入高)或行为方式(如:与同事一起工作)的信念。斯瓦兹(Schwartz,1999)认为,职业价值观是指人们通过工作而达到的目标或取得的报酬,它们是更一般的个体价值观在职业生活中的表现。宁维卫(1991)认为职业价值观是指人们衡量社会上各种职业优势、意义、重要性的内心尺度,属于个性(人格)的范畴。黄希庭(1994)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职业的需求表现出来的评价,它是人生价值观在职业问题上的反映,是人生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白利刚(1999)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对待职业的信念和态度,或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价值倾向。余华(2000)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衡量社会上某种职业的优劣和重要性的内心尺度,它是个人对待职业的一种信念,并为其职业选择、努力实现工作目的提供充分的理由。于海波、张进辅(2001)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依据自身和社会的需要对待职业、职业行为和工作结果的稳定的具有概括性和动力作用的一套信念系统,是个体在长期社会化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职业经验和职业感受的结晶,属于个性倾向性范畴的概念。
1.2 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理解
基于上述职业价值观的概念基础,笔者参阅有关书籍和文献后对档案职业价值观形成以下理解:
档案职业价值观是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为组织内外成员所共同遵循并认可的价值体系,是档案界向社会宣示关于自身社会价值和自我定位的一套话语系统,它能引导和规范档案事业和档案人的价值取向,成为所有档案从业者必须遵从的共同行为模式。诚然,职业价值观研究不仅限于行业内,更是面向社会的一个命题,因此需要不断地深入研究和发展。在这里给出的关于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理解以及下文的相关表述,仅限于笔者当前的认知,有待各位同仁不斷充实发展。
2 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当代内涵
就当代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内涵而言,笔者认为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基本内核,它体现了档案职业之所以存在的社会意义。一旦确立,将不会轻易随社会环境变化而变化。第二,档案职业价值观的时代内涵,通常产生于当代中国语境,其内容融合了当今的时代特征和当前的社会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至于档案职业的这些具体价值理念从何而来,笔者主要依据的来源有:档案行业长久以来坚持并被公认的职业理念;国家针对档案职业发布的政策法规;档案学者们在档案学研究中展现的思路和观点。
2.1 以“保存传递”为价值基础
“正是由于有了档案与档案管理,人类才能够不断地在继承中存在、发展,在存在、发展中延续,不断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统一连续的时空整体。档案与档案管理是人类社会时空统一性与连续性的维系之道……。”[1 ]
档案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其存在的意义在于经过系统整理和科学管理然后向社会各阶层提供利用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回归社会,实现自身的价值。自档案管理活动起源至今,档案部门始终作为档案信息的交流与传播机构而存在和发展着,档案职业始终承担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
实现档案信息的保存和传递,依靠的是档案工作的两项基本职能的支撑,即保管档案并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这也是档案职业最核心的职业特征。每一位档案工作者都深刻地认识到,档案保存的主要目的是为有利用需求的人所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实现档案信息的有效传递是联结档案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一根纽带以及档案和档案职业价值得以体现的根本途径。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一方面完成了社会记忆的纵向传递,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另一方面也实现了档案信息在社会个体之间的横向传递。从而完成了对“为什么档案职业是重要的”这一问题的解答。可以预见,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档案部门都将在档案信息的保存传递方面承担起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责任和作用。
2.2 以“开放共享”为价值原则
上世纪80年代初,为了更好满足机关工作、历史研究等需求,党中央作出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档案法》进一步扩大档案开放的范围,档案利用开始由以往主要为行政、政治服务渐渐转向为社会服务,个人利用者开始进入档案馆,“利用档案已不再被认为是一种特权,也不再是历史学家为了他们的研究所要求的一种服务,而是作为全体公民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2 ]。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成为提供集中查询和利用政府公开信息的重要场所。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下,《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进一步推动了档案馆档案开放,更促使档案馆敏锐地观察并捕捉到了当今社会的信息需求热点。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与原《档案法》相比,新修订的《档案法》第二十三条将档案封闭期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
综上可以看到,在当代公民民主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背景下,档案部门意识到必须通过改变原有服务理念和传统利用模式,努力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多样化需求。随着档案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档案开放范围有了进一步扩大,档案开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也有了更多机会走进档案馆,利用档案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和依据,并确确实实地分享到了档案利用带来的成果和喜悦。
2.3 以“文化服务”为价值导向
特里·库克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的主报告中曾提出:“本世纪档案论述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以司法—行政管理为基础的档案概念转变为植根于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用的社会—文化为基础的档案概念。”档案的作用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开始“从保护思想认为的具有保存信息功能的‘珍宝’演变发展为实用主义的一种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
新修订的《档案法》在第一条中增加“传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表述,这表明当今档案事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之一就是传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徐拥军和郭若涵认为《档案法》修订草案对档案馆文化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具有深厚的内在机理、法规传统及现实意义。原因一是档案馆的文化属性是由其管理对象即具有天然文化属性的档案资源所赋予的;二是文化事业机构是我国政策法规对档案馆的一贯定位;三是明确档案馆的文化职能有利于增强其创新活力与社会影响力[3 ]。
随着政府定位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档案部门在审视自身定位和价值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自己不仅肩负收集、组织、管理档案信息的责任,更有义务切实承担起利用档案信息开展社会教育的重任。近年来,各级各类档案馆积极投身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利用丰富的馆藏档案举办各类档案陈列、展览,传承民族文化和展示现代文明,“使档案在历史的厚重与平民化的通俗易懂间找到了平衡点”。[4 ]
档案部门作为档案信息的终端集聚场所,正在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促进档案信息的利用和传播,并融入国家整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在文化服务方面的有益探索是一种内涵式的进步,一方面反映了档案人对于档案、档案职业功能和价值的新的诠释,另一方面也说明档案人开始自发而为地想要承担起档案职业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是档案部门全面审视自身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的结果。
2.4 以“人本精神”为价值追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十七大又确定“以人为本”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并系统地阐述了民生问题。十八大报告中新“两个凡是”从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十九大报告则对“中国梦”给出了更详细的实现路径,提出中国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以人为本”。这充分说明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已经从“国家本位”走向了“人本位”,这也决定了当前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应围绕“以人为本”的主题展开。
2007年12月,国家档案局颁布《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推动民生档案工作深入开展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2008年首届中国的档案工作者年会上,发表题为《档案部门怎样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建立“两个体系”》的讲话,他指出,两个体系即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这里的人民群众,指的是所有的城乡居民,指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既包括了官,也包括了民;既包括了市民,也包括了村民;既包括了名人,也包括了凡人,是没有身份地位之别和高低贵贱之分的。”[5 ]
随着“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贯彻,档案工作的内容、方式、范围都开始更贴近人民群众。“例如:在继续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同时,新拓展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家庭档案工作等,檔案工作涉及和覆盖的人群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再例如:档案利用突破历史文件的范畴,新开辟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这一新的领域和‘文件超市’这种新的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用现行‘红头文件’打开了大门,提供了方便;又例如:开辟了送文件下乡、为社区和农村档案室建立远程利用终端等新的服务形式,使普通百姓在自家门口就能利用有关档案。”[6 ]
原《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新修订的《档案法》在原有内容基础上新增“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的表述,意味着国家将公民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真正贯彻档案工作“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是对新时代档案工作使命和价值的彰显。[7 ]也体现了档案人力图搭建与社会沟通对话平台的愿望,这也必将成为当前以及今后档案事业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3 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实践途径
档案职业价值观在理论上可以作为指导职业行为的一块基石,然则如何让这些价值观念深入到每个档案职业主体的内心并化为自觉的行动信念?这其中还有一个“知”与“行”的问题。
3.1 开展价值观认同教育
长期以来,档案人员的个人价值观与档案职业对其从业人员的要求缺乏融合的根源,除了档案职业本身的特性之外,笔者认为还应归结于档案界内部没有形成统一的对档案职业的认识标准,以及缺乏一个使职业信念内化认同的机制,这使得档案人员缺乏对所从事职业产生认同的价值根基。对于职业主体来说,其对职业价值的内化体认、职业信念的树立,必须经由专业语境的培养,因此应将档案职业价值观认同教育纳为专业教育或者技能培训的一部分。 在社会工作教育领域,被广泛认同的专业教育包括三部分:价值观教育(HEART)、知识教育(HEAD)和技巧教育(HAND),这被称为专业教育的“心”“头”“手”——“3H模式”。[8 ]而这三者之中,价值观教育是排在首位的。而在我们档案职业教育中,往往重视后两者而忽视了价值观的认同教育,并认为职业价值观可以通过后两者的学习习得。实则不然,档案职业价值观对档案职业的目标和意义做出了规定,对职业价值观作正式的表达并使学生和从业者通过学习将其纳入职业认知的一部分,可使他们发自内心地去反思和重构对档案职业价值的认识。正如社会心理学家亨利·塔杰菲尔(Henry Tajfel)认为的那样,“个体通过自我察觉,意识到自己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群体成员这一身份带给自己的价值和情感意义”,由此获得积极的自我评价并提升职业自尊。
所以,专业教育应以培养“全面人”为目标,开展关于档案职业价值观认同教育,将有助档案人员树立与档案职业要求相匹配的价值观,更好地完成职业定位,实现档案职业价值观与档案人员个人价值观的自觉整合。
3.2 实行档案岗位准入制度
当前档案岗位关口不严、用人的随意性,引起了社会对档案工作“不重要”的不正确认识。只有职业主体的素质得到规范,才能唤起他们对职业责任的重视,他们的劳动创造的职业价值才能得到重视,才能达到“敬业”“乐业”的境界。
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和社会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对档案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人员除了必须掌握档案职业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外,还需要拥有不同门类的专业知识,需要了解档案学科的发展方向,并具备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服务的能力。
在西方国家,档案工作者通常都被视为“精英”,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就美国而言,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规章规定,档案工作者必须起码本科毕业,至少拥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并需通过申请与考核,否则最多只能是专业的辅助人员。
虽然国情不同,专业情况也有所区别,但是笔者以为档案职业领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适合自己行业需求的职业准入资格。在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及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让更多符合职业要求的档案专业人才入主档案岗位,通过有效控制无专业背景人员的进入,达到提高档案职业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我国档案职业的从业标准、改善档案职业社会形象的目的。
3.3 加强价值观社会宣传
职业社会认同的获得一方面和职业本身的作用和价值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会对这种价值的认同及需求相关。长期以来,人们过于看重档案职业的工具价值,这妨碍了对档案职业内在价值的思考和发现。这就有必要通过开展档案职业价值观宣传,来改善、提升档案职业的专业形象。
近年来,档案界在公共服务、档案开放利用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因此我们更应通过向社会宣传档案工作的内容、档案职业的服务理念与发展战略,不断丰富社会公众对档案职业的感性认识,使他们“用一种更接近本质的眼光来看待或要求这个在身边存续了数十年的机构”[9 ],从而为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培育提供可适应的社会基础。
关于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相关探讨长期以来被包裹着不同的外衣存在着,本文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理解基于学界前辈们对于档案职业价值、职业地位、职业精神等一系列人文性的探索,是对业已形成的或已经得到大家认同的职业理念进行的一种梳理和提炼。在新《档案法》颁布实施的契机下,档案人如何在传统工作模式下进行自我扬弃和自我更新,如何促使社会形成对档案和档案职业科学理性的认识,如何依托社会的转型以及科技的进步实现档案职业新的跨越,这些問题需要每位档案界同仁认真审视并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来解答和实现。
参考文献:
[1]张辑哲.维系之道——档案与档案管理[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1.
[2]米歇尔·杜切恩,孙钢译.检索、利用和传播档案信息的障碍[J].档案学参考,1985(11).
[3][7]徐拥军,郭若涵.《档案法》修订草案的特点[N].中国档案报理论版,2019-11-21(3).
[4]申玺朝,张连星.试论国家档案馆在文化创意城市建设中的功能发挥.[2011-03-5].http://www.ssfcn.com/kcnews_detail.asp?id=44961.
[5][6]杨冬权.档案部门怎样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建立“两个体系”.[2011-03-19].http://cpc.people.com.cn/GB/64114/83904/83905/8492804.html.
[8]周晓焱.职业化背景下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认同教育分析[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9(5):52.
[9]李超平.中国公共图书馆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演变[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6):22.
作者简介:徐玲丽,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档案馆馆员,主要研究档案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数量:7篇。
关键词:档案职业;价值观;内涵;实践
当前,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让档案界深刻意识到新形势下在档案馆与社会之间建立广泛而紧密联系的重要性。本文旨在以《档案法》修订为契机,聚焦于档案职业框架下的价值观问题,围绕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当代内涵及实践路径展开探讨,以期保证档案职业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1 档案职业价值观的提出
虽然各职业领域围绕职业价值观不乏相关研究,但是为了给下文的铺展提供一个共同的语境,有必要在粗略概述职业价值观的概念基础上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内涵作出解读。
1.1 职业价值观的概念
职业价值观是在价值观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下位概念,国内外学者也都从自身研究出发对其下了操作性定义。比如,塞普尔(Super,1970)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个人追求的与工作有关的目标,亦即个人的内在需求及在从事活动时所追求的工作特质或属性。易里哲(Elizur,1982)认为职业价值观就是个体对某种工作结果重要性的看法。罗斯(Ros,1994)认为,职业价值观就是人们对某种职业所取得的终极状态(如收入高)或行为方式(如:与同事一起工作)的信念。斯瓦兹(Schwartz,1999)认为,职业价值观是指人们通过工作而达到的目标或取得的报酬,它们是更一般的个体价值观在职业生活中的表现。宁维卫(1991)认为职业价值观是指人们衡量社会上各种职业优势、意义、重要性的内心尺度,属于个性(人格)的范畴。黄希庭(1994)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职业的需求表现出来的评价,它是人生价值观在职业问题上的反映,是人生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白利刚(1999)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对待职业的信念和态度,或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价值倾向。余华(2000)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衡量社会上某种职业的优劣和重要性的内心尺度,它是个人对待职业的一种信念,并为其职业选择、努力实现工作目的提供充分的理由。于海波、张进辅(2001)等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人们依据自身和社会的需要对待职业、职业行为和工作结果的稳定的具有概括性和动力作用的一套信念系统,是个体在长期社会化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职业经验和职业感受的结晶,属于个性倾向性范畴的概念。
1.2 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理解
基于上述职业价值观的概念基础,笔者参阅有关书籍和文献后对档案职业价值观形成以下理解:
档案职业价值观是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为组织内外成员所共同遵循并认可的价值体系,是档案界向社会宣示关于自身社会价值和自我定位的一套话语系统,它能引导和规范档案事业和档案人的价值取向,成为所有档案从业者必须遵从的共同行为模式。诚然,职业价值观研究不仅限于行业内,更是面向社会的一个命题,因此需要不断地深入研究和发展。在这里给出的关于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理解以及下文的相关表述,仅限于笔者当前的认知,有待各位同仁不斷充实发展。
2 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当代内涵
就当代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内涵而言,笔者认为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基本内核,它体现了档案职业之所以存在的社会意义。一旦确立,将不会轻易随社会环境变化而变化。第二,档案职业价值观的时代内涵,通常产生于当代中国语境,其内容融合了当今的时代特征和当前的社会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至于档案职业的这些具体价值理念从何而来,笔者主要依据的来源有:档案行业长久以来坚持并被公认的职业理念;国家针对档案职业发布的政策法规;档案学者们在档案学研究中展现的思路和观点。
2.1 以“保存传递”为价值基础
“正是由于有了档案与档案管理,人类才能够不断地在继承中存在、发展,在存在、发展中延续,不断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统一连续的时空整体。档案与档案管理是人类社会时空统一性与连续性的维系之道……。”[1 ]
档案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其存在的意义在于经过系统整理和科学管理然后向社会各阶层提供利用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回归社会,实现自身的价值。自档案管理活动起源至今,档案部门始终作为档案信息的交流与传播机构而存在和发展着,档案职业始终承担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
实现档案信息的保存和传递,依靠的是档案工作的两项基本职能的支撑,即保管档案并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这也是档案职业最核心的职业特征。每一位档案工作者都深刻地认识到,档案保存的主要目的是为有利用需求的人所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实现档案信息的有效传递是联结档案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一根纽带以及档案和档案职业价值得以体现的根本途径。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一方面完成了社会记忆的纵向传递,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另一方面也实现了档案信息在社会个体之间的横向传递。从而完成了对“为什么档案职业是重要的”这一问题的解答。可以预见,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档案部门都将在档案信息的保存传递方面承担起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责任和作用。
2.2 以“开放共享”为价值原则
上世纪80年代初,为了更好满足机关工作、历史研究等需求,党中央作出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档案法》进一步扩大档案开放的范围,档案利用开始由以往主要为行政、政治服务渐渐转向为社会服务,个人利用者开始进入档案馆,“利用档案已不再被认为是一种特权,也不再是历史学家为了他们的研究所要求的一种服务,而是作为全体公民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2 ]。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成为提供集中查询和利用政府公开信息的重要场所。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下,《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进一步推动了档案馆档案开放,更促使档案馆敏锐地观察并捕捉到了当今社会的信息需求热点。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与原《档案法》相比,新修订的《档案法》第二十三条将档案封闭期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
综上可以看到,在当代公民民主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背景下,档案部门意识到必须通过改变原有服务理念和传统利用模式,努力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多样化需求。随着档案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档案开放范围有了进一步扩大,档案开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也有了更多机会走进档案馆,利用档案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和依据,并确确实实地分享到了档案利用带来的成果和喜悦。
2.3 以“文化服务”为价值导向
特里·库克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的主报告中曾提出:“本世纪档案论述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以司法—行政管理为基础的档案概念转变为植根于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用的社会—文化为基础的档案概念。”档案的作用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开始“从保护思想认为的具有保存信息功能的‘珍宝’演变发展为实用主义的一种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
新修订的《档案法》在第一条中增加“传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表述,这表明当今档案事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之一就是传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徐拥军和郭若涵认为《档案法》修订草案对档案馆文化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具有深厚的内在机理、法规传统及现实意义。原因一是档案馆的文化属性是由其管理对象即具有天然文化属性的档案资源所赋予的;二是文化事业机构是我国政策法规对档案馆的一贯定位;三是明确档案馆的文化职能有利于增强其创新活力与社会影响力[3 ]。
随着政府定位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档案部门在审视自身定位和价值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自己不仅肩负收集、组织、管理档案信息的责任,更有义务切实承担起利用档案信息开展社会教育的重任。近年来,各级各类档案馆积极投身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利用丰富的馆藏档案举办各类档案陈列、展览,传承民族文化和展示现代文明,“使档案在历史的厚重与平民化的通俗易懂间找到了平衡点”。[4 ]
档案部门作为档案信息的终端集聚场所,正在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促进档案信息的利用和传播,并融入国家整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在文化服务方面的有益探索是一种内涵式的进步,一方面反映了档案人对于档案、档案职业功能和价值的新的诠释,另一方面也说明档案人开始自发而为地想要承担起档案职业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是档案部门全面审视自身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的结果。
2.4 以“人本精神”为价值追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十七大又确定“以人为本”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并系统地阐述了民生问题。十八大报告中新“两个凡是”从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十九大报告则对“中国梦”给出了更详细的实现路径,提出中国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以人为本”。这充分说明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已经从“国家本位”走向了“人本位”,这也决定了当前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应围绕“以人为本”的主题展开。
2007年12月,国家档案局颁布《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推动民生档案工作深入开展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2008年首届中国的档案工作者年会上,发表题为《档案部门怎样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建立“两个体系”》的讲话,他指出,两个体系即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这里的人民群众,指的是所有的城乡居民,指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既包括了官,也包括了民;既包括了市民,也包括了村民;既包括了名人,也包括了凡人,是没有身份地位之别和高低贵贱之分的。”[5 ]
随着“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贯彻,档案工作的内容、方式、范围都开始更贴近人民群众。“例如:在继续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同时,新拓展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家庭档案工作等,檔案工作涉及和覆盖的人群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再例如:档案利用突破历史文件的范畴,新开辟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这一新的领域和‘文件超市’这种新的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用现行‘红头文件’打开了大门,提供了方便;又例如:开辟了送文件下乡、为社区和农村档案室建立远程利用终端等新的服务形式,使普通百姓在自家门口就能利用有关档案。”[6 ]
原《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新修订的《档案法》在原有内容基础上新增“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的表述,意味着国家将公民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真正贯彻档案工作“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是对新时代档案工作使命和价值的彰显。[7 ]也体现了档案人力图搭建与社会沟通对话平台的愿望,这也必将成为当前以及今后档案事业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3 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实践途径
档案职业价值观在理论上可以作为指导职业行为的一块基石,然则如何让这些价值观念深入到每个档案职业主体的内心并化为自觉的行动信念?这其中还有一个“知”与“行”的问题。
3.1 开展价值观认同教育
长期以来,档案人员的个人价值观与档案职业对其从业人员的要求缺乏融合的根源,除了档案职业本身的特性之外,笔者认为还应归结于档案界内部没有形成统一的对档案职业的认识标准,以及缺乏一个使职业信念内化认同的机制,这使得档案人员缺乏对所从事职业产生认同的价值根基。对于职业主体来说,其对职业价值的内化体认、职业信念的树立,必须经由专业语境的培养,因此应将档案职业价值观认同教育纳为专业教育或者技能培训的一部分。 在社会工作教育领域,被广泛认同的专业教育包括三部分:价值观教育(HEART)、知识教育(HEAD)和技巧教育(HAND),这被称为专业教育的“心”“头”“手”——“3H模式”。[8 ]而这三者之中,价值观教育是排在首位的。而在我们档案职业教育中,往往重视后两者而忽视了价值观的认同教育,并认为职业价值观可以通过后两者的学习习得。实则不然,档案职业价值观对档案职业的目标和意义做出了规定,对职业价值观作正式的表达并使学生和从业者通过学习将其纳入职业认知的一部分,可使他们发自内心地去反思和重构对档案职业价值的认识。正如社会心理学家亨利·塔杰菲尔(Henry Tajfel)认为的那样,“个体通过自我察觉,意识到自己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群体成员这一身份带给自己的价值和情感意义”,由此获得积极的自我评价并提升职业自尊。
所以,专业教育应以培养“全面人”为目标,开展关于档案职业价值观认同教育,将有助档案人员树立与档案职业要求相匹配的价值观,更好地完成职业定位,实现档案职业价值观与档案人员个人价值观的自觉整合。
3.2 实行档案岗位准入制度
当前档案岗位关口不严、用人的随意性,引起了社会对档案工作“不重要”的不正确认识。只有职业主体的素质得到规范,才能唤起他们对职业责任的重视,他们的劳动创造的职业价值才能得到重视,才能达到“敬业”“乐业”的境界。
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和社会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对档案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人员除了必须掌握档案职业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外,还需要拥有不同门类的专业知识,需要了解档案学科的发展方向,并具备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服务的能力。
在西方国家,档案工作者通常都被视为“精英”,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就美国而言,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规章规定,档案工作者必须起码本科毕业,至少拥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并需通过申请与考核,否则最多只能是专业的辅助人员。
虽然国情不同,专业情况也有所区别,但是笔者以为档案职业领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适合自己行业需求的职业准入资格。在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及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让更多符合职业要求的档案专业人才入主档案岗位,通过有效控制无专业背景人员的进入,达到提高档案职业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我国档案职业的从业标准、改善档案职业社会形象的目的。
3.3 加强价值观社会宣传
职业社会认同的获得一方面和职业本身的作用和价值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会对这种价值的认同及需求相关。长期以来,人们过于看重档案职业的工具价值,这妨碍了对档案职业内在价值的思考和发现。这就有必要通过开展档案职业价值观宣传,来改善、提升档案职业的专业形象。
近年来,档案界在公共服务、档案开放利用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因此我们更应通过向社会宣传档案工作的内容、档案职业的服务理念与发展战略,不断丰富社会公众对档案职业的感性认识,使他们“用一种更接近本质的眼光来看待或要求这个在身边存续了数十年的机构”[9 ],从而为档案职业价值观的培育提供可适应的社会基础。
关于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相关探讨长期以来被包裹着不同的外衣存在着,本文对档案职业价值观的理解基于学界前辈们对于档案职业价值、职业地位、职业精神等一系列人文性的探索,是对业已形成的或已经得到大家认同的职业理念进行的一种梳理和提炼。在新《档案法》颁布实施的契机下,档案人如何在传统工作模式下进行自我扬弃和自我更新,如何促使社会形成对档案和档案职业科学理性的认识,如何依托社会的转型以及科技的进步实现档案职业新的跨越,这些問题需要每位档案界同仁认真审视并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来解答和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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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晓焱.职业化背景下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认同教育分析[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9(5):52.
[9]李超平.中国公共图书馆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演变[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6):22.
作者简介:徐玲丽,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档案馆馆员,主要研究档案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数量: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