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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成为当前国家关注的重点内容。中国处于人口大国,环境问题十分严峻,而在环境法中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公众参与的制度。研究发现公众参与到环境活动中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国的环境。通过公众监督环境现状能够更有效的推进治理工作。如果只靠政府部门的力量,那在现阶段来说,解决我国环境环保问题还是相当困难的。因此,环境保护要与公众的作用结合在一起,通过公众的监督来共同治理环境问题。所以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并且全面改善公众参与体系,使环境保护能够有效的推进。本文重点阐述了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并且提出了比较完善的公众参与策略。
关键词:环境法;公众参与;原则;有效策略
引言
我国环境保护中如果有公众的参与,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而对目前我国存在的环境问题来说,国家层面的作用是比较受限的。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能够使我国的环保事业快速发展,并且能够很好的改善现有的环境问题。所以,全国人民应该积极的参与到保护环境中,并且推动社会的和谐和全面发展。本文重点结合当前我国环境存在的问题,以及环境法的实际情况来针对现有问题提出有效的改善措施。
1、公众参与的概述
21世纪初,公众参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活动的一个广泛话题。公众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存在三个主要的特点。第1个特点是能够给政府带来动力。这种动力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公众压力驅动的。第2个特点是媒体传播的特性。当公众的某些行为或者某些事不能够被政府接受时,通过公民发起决策,公众可以采取起诉-发律师函的形式,或者通过各种媒体及网络报道事实,目的是使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第3个特点是公众参与能够使事物主题正式化。当今社会,公众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主要通过舆论导向,以及公告的方式。这几种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且形式受限。
2、环境法中公众参与的内涵
当前社会制度中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政府日常的政策决定通常都要考虑公众的影响作用。我国环境保护法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提出了,但是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公众参与变得越来越重要,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如何使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并且参与环境法的法律技术作为基础。同时把公众的环保热情投入到环境法中。所以可以从环境权力与公众参与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环境立法和实践问题。
2.1环境法律规定基础概述
公众参与到环境法中,也就是指公众能够参与环境保护区域的一系列的环境权力,例如,公众公平参与环境权益的活动权利,其中有环境法规的立法决策,执法以及环境纠纷的司法程序等过程。这些规定在国际中已经有广泛的应用,并且在某些国家,环境保护法已经成为其国家的基本守则之一。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众参与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相关规定。但是我国政府还是非常肯定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的积极作用,并且也在有效的提倡公众能够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在19世纪就已经提出了,但是其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益。而公众参与的权力界定在某些法律法规的零散规定中有相关的描述。公众参与权能够实现完善完整的制度建立,实施起来是比较困难的。除此之外,公众保护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环境、执法监督和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环境保护权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公诉权。在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公众的保护权并不是很明显。
2.2公众参与环境法中的相关分析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公众参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这个法律法规的制度制定,使得公众参与到环境法中的可实施性更强。《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在进行环境保护方案制定时,公众可以对相关环保部门提出相应的要求。并且要求相关部门出具对环境保护法有影响的报告说明。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部门不能够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那么相关部门可以出具相应的报告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充分的理由来说服大众。在第21个条款中明确的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的程序方法以及相应的范围。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定得更加详细,而且能够充分的帮助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同时为政府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体系,提供了更加可行的操作方案。但是这个法规的制定同样存在一些漏洞,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主要是通过游行示威以及听证的方式进行,但是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对游行示威以及听证做出更详细的说明。有关听证的具体实施方法在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该程序的运行以及范围。听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许多专家为了更好的调研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2]。希望公众参与能对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等不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进行限制。这样一来能够使公民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并且有效的对政府的某些官员滥用职权现象进行限制,同时还能够进一步推进政府政策的民主化以及发挥科学的有效作用。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进程中,通过听证措施能够有效的限制一些现实社会中的滥用职权现状,并且通过合理的改善听证制度不断完善整个程序,并且使得实际工作中有效的推进,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形式上的限制。
3、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法中的相关有效措施
公众参与到环境体系建设中对环境保护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公众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的作用,首先,应该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能够确保公众行使正当的维权意识,同时能够参与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角色中,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监督执法机构的行为。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法的相关制度,需详细说明公众行使权利参与决策与监督执法的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权力行使的范围。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使公众角色的影响得到有效的实施。此外,政府还应该鼓励环保部门发展以公众参与为主题的机构,从而避免施工项目危害环境的现象。同时还能够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为我国创造更美好的家园而不断努力。 3.1规定公众参与环境法的程序与范围
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以及起诉权是公众环境权的主要内容。由于我国的环境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共环境权的详细内容,这严重的制约了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的有效作用。在很多情况下公众参与环境建设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作出的决策没有权力提出质疑。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公众无法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政策作出相应的反对措施。这完全不利于公众保护环境[4]。然而我国在法律上却规定了公诉权和起诉权,但这些都不是公众参与最有效的方式,在针对环境制度建设问题时存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现象,公众可以通过相应的公诉权对这些环境制度进行监督,并且给予纠正措施。首先,国家应该从法律法规的源头做起,让公众参与到环境决策中,并且建设完善的公众参与体系。要全面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权益,從而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3.2完善保障公众权益的程序法规
国家在完善现有的公众参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程序。其中包括环境管理程序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程序和应该负的法律责任等。此外,在完善程序立法的同时,还可以引入和修改其他的一些相关法律,例如增加公众参与的立法规定,能够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的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中的正当权益。同时还可以推进行政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实施条例的颁发。对不符合程序条件的现象可以制定有效的行政程序实施法规,利用规范的行政程序来促进公众参与保护法中的具体实施,同时能够保障公众的全面参与。此外,民众如果采用媒体方式来披露某些部门的相关环境污染问题时,还可以在新闻法中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中的实际权力与利益。同时,要实现公众享有知情权的权利,才能够进透明化的披露某些不正当的环境决策问题。
3.3积极推动环保机构的发展
在当今发展迅速的社会中,环境保护协会这一新兴的名词已经成为当代的热门话题。在环保社团中,其成员都是由爱护环境的公众组成的,他们与污染对抗,努力的维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健康。建立这样的环境保护协会能够充分的发挥社团的优势来进行保护环境的相关宣传活动,并且继续开展相应的环境培训以及交流。通过他们独特的方式推广保护环境的科学成果,同时,还可以组织一系列的保护环境以及知识咨询的活动,从而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
结语
我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可以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有效地改善我国的环境管理与健康监督。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需要国家高度重视,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民众的积极作用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还能够发展低碳环境。这些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必然考虑的问题,推动我国的环境保护的同时有利于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经济实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廖柏明,彭俊.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社会科学家(4):100-102.
[2]熊谋林,戴林莉.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法治中的作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v.39;No.324(08):73-78.
[3]雷丽平.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机制和方法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000(031):1-5.
关键词:环境法;公众参与;原则;有效策略
引言
我国环境保护中如果有公众的参与,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而对目前我国存在的环境问题来说,国家层面的作用是比较受限的。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能够使我国的环保事业快速发展,并且能够很好的改善现有的环境问题。所以,全国人民应该积极的参与到保护环境中,并且推动社会的和谐和全面发展。本文重点结合当前我国环境存在的问题,以及环境法的实际情况来针对现有问题提出有效的改善措施。
1、公众参与的概述
21世纪初,公众参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活动的一个广泛话题。公众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存在三个主要的特点。第1个特点是能够给政府带来动力。这种动力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公众压力驅动的。第2个特点是媒体传播的特性。当公众的某些行为或者某些事不能够被政府接受时,通过公民发起决策,公众可以采取起诉-发律师函的形式,或者通过各种媒体及网络报道事实,目的是使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第3个特点是公众参与能够使事物主题正式化。当今社会,公众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主要通过舆论导向,以及公告的方式。这几种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且形式受限。
2、环境法中公众参与的内涵
当前社会制度中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政府日常的政策决定通常都要考虑公众的影响作用。我国环境保护法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提出了,但是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公众参与变得越来越重要,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如何使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并且参与环境法的法律技术作为基础。同时把公众的环保热情投入到环境法中。所以可以从环境权力与公众参与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环境立法和实践问题。
2.1环境法律规定基础概述
公众参与到环境法中,也就是指公众能够参与环境保护区域的一系列的环境权力,例如,公众公平参与环境权益的活动权利,其中有环境法规的立法决策,执法以及环境纠纷的司法程序等过程。这些规定在国际中已经有广泛的应用,并且在某些国家,环境保护法已经成为其国家的基本守则之一。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众参与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相关规定。但是我国政府还是非常肯定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的积极作用,并且也在有效的提倡公众能够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在19世纪就已经提出了,但是其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益。而公众参与的权力界定在某些法律法规的零散规定中有相关的描述。公众参与权能够实现完善完整的制度建立,实施起来是比较困难的。除此之外,公众保护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环境、执法监督和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环境保护权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公诉权。在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公众的保护权并不是很明显。
2.2公众参与环境法中的相关分析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公众参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这个法律法规的制度制定,使得公众参与到环境法中的可实施性更强。《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在进行环境保护方案制定时,公众可以对相关环保部门提出相应的要求。并且要求相关部门出具对环境保护法有影响的报告说明。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部门不能够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那么相关部门可以出具相应的报告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充分的理由来说服大众。在第21个条款中明确的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的程序方法以及相应的范围。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定得更加详细,而且能够充分的帮助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同时为政府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体系,提供了更加可行的操作方案。但是这个法规的制定同样存在一些漏洞,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主要是通过游行示威以及听证的方式进行,但是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对游行示威以及听证做出更详细的说明。有关听证的具体实施方法在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该程序的运行以及范围。听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许多专家为了更好的调研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2]。希望公众参与能对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等不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进行限制。这样一来能够使公民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并且有效的对政府的某些官员滥用职权现象进行限制,同时还能够进一步推进政府政策的民主化以及发挥科学的有效作用。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进程中,通过听证措施能够有效的限制一些现实社会中的滥用职权现状,并且通过合理的改善听证制度不断完善整个程序,并且使得实际工作中有效的推进,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形式上的限制。
3、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法中的相关有效措施
公众参与到环境体系建设中对环境保护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公众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的作用,首先,应该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能够确保公众行使正当的维权意识,同时能够参与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角色中,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监督执法机构的行为。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法的相关制度,需详细说明公众行使权利参与决策与监督执法的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权力行使的范围。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使公众角色的影响得到有效的实施。此外,政府还应该鼓励环保部门发展以公众参与为主题的机构,从而避免施工项目危害环境的现象。同时还能够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为我国创造更美好的家园而不断努力。 3.1规定公众参与环境法的程序与范围
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以及起诉权是公众环境权的主要内容。由于我国的环境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共环境权的详细内容,这严重的制约了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的有效作用。在很多情况下公众参与环境建设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作出的决策没有权力提出质疑。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公众无法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政策作出相应的反对措施。这完全不利于公众保护环境[4]。然而我国在法律上却规定了公诉权和起诉权,但这些都不是公众参与最有效的方式,在针对环境制度建设问题时存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现象,公众可以通过相应的公诉权对这些环境制度进行监督,并且给予纠正措施。首先,国家应该从法律法规的源头做起,让公众参与到环境决策中,并且建设完善的公众参与体系。要全面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权益,從而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3.2完善保障公众权益的程序法规
国家在完善现有的公众参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程序。其中包括环境管理程序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程序和应该负的法律责任等。此外,在完善程序立法的同时,还可以引入和修改其他的一些相关法律,例如增加公众参与的立法规定,能够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的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中的正当权益。同时还可以推进行政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实施条例的颁发。对不符合程序条件的现象可以制定有效的行政程序实施法规,利用规范的行政程序来促进公众参与保护法中的具体实施,同时能够保障公众的全面参与。此外,民众如果采用媒体方式来披露某些部门的相关环境污染问题时,还可以在新闻法中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中的实际权力与利益。同时,要实现公众享有知情权的权利,才能够进透明化的披露某些不正当的环境决策问题。
3.3积极推动环保机构的发展
在当今发展迅速的社会中,环境保护协会这一新兴的名词已经成为当代的热门话题。在环保社团中,其成员都是由爱护环境的公众组成的,他们与污染对抗,努力的维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健康。建立这样的环境保护协会能够充分的发挥社团的优势来进行保护环境的相关宣传活动,并且继续开展相应的环境培训以及交流。通过他们独特的方式推广保护环境的科学成果,同时,还可以组织一系列的保护环境以及知识咨询的活动,从而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
结语
我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法中,可以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有效地改善我国的环境管理与健康监督。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需要国家高度重视,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民众的积极作用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还能够发展低碳环境。这些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必然考虑的问题,推动我国的环境保护的同时有利于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经济实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廖柏明,彭俊.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社会科学家(4):100-102.
[2]熊谋林,戴林莉.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法治中的作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v.39;No.324(08):73-78.
[3]雷丽平.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机制和方法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000(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