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完善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加快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