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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参与了美国建国大业,一生做出许多重要贡献。由于美国百元大钞纸币的正面用了他的肖像,世界上许多人都熟悉这一面容。此图的原版保存在华盛顿的美国国家肖像博物馆,出自法国画家杜普莱西斯(Joseph-Siffred Duplessis,1725—1802)之手,绘画当年富兰克林已经79岁。本期封面便是此图。
1706年1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清教徒移民家庭,他的父亲本是英国的一名漆匠,来到新大陆后以制造蜡烛、肥皂和售卖杂货为生。由于子女众多,家境并不宽裕。作为家中最小儿子的本杰明很早就成为父亲的帮手,后来又在哥哥开办的印刷店当学徒。富兰克林一生只在学校上过两年学,那还是八、九岁的时候,因此论学历他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然而他利用在印刷店工作的机会结识了许多书店伙计,得以广泛阅读各类书籍,从通俗读物到名家作品,从哲学、宗教到自然科学,可谓无所不包。与此同时,他也开始尝试写作,曾化名“杜古德夫人”在哥哥主编的《新英格兰报》上发表一系列针砭时弊的文章,众多读者包括身边亲友都不知道这位“令人尊敬的知识女性”其实是一位16岁的毛头小伙子。
18世纪初,新大陆的清教徒中涌现出一股走向边疆与荒野的暗潮,17岁的富兰克林却被新兴的繁华商业中心所吸引。1723年富兰克林离家出走费城,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无论对他个人前程还是未来的美国都极为重要的决定。富兰克林先是在朋友经营的印刷厂工作,后来自己开店,还接管了一份创刊不久的《宾夕法尼亚报》。他的写作才能获得了进一步的提高,思想也更趋成熟,发表了《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好事者”系列等有影响的文章。从1732年开始,富兰克林每年都出版一本叫做《穷查理历书》的小册子,其中的主人公和他爱唠叨的太太奠定了美式幽默的传统,在平淡无奇中揭穿社会生活中某些大人物的伪装,也向普通民众传播了知识。《穷查理历书》连续发行了25年,销路一直很好,可以说是将赚钱与道德教化结合起来的清教理想的生动体现。
与此同时,富兰克林也热衷于公众事业,组织共读社,创办图书馆,建立消防队,组建民团,担任宾夕法尼亚议会秘书、费城邮政局长、北美殖民地邮政总长、宾夕法尼亚议会议员等。1749年富兰克林提出创建一个无教派立场的宾夕法尼亚学院的方案,两年后学院正式成立,富兰克林被推举为首任董事会主席(1791年学院更名为宾夕法尼亚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联盟”之一)。尽管公务繁忙,他仍坚持阅读写作,并且努力学习自然科学新知识。他还通过自修,先后掌握了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以及拉丁文,这些都为他从事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富兰克林也常常被人称为科学家,那主要是由于他的电学研究。18世纪中叶,电学的基本理论还没有诞生,富兰克林从英国友人那里获得相关资料和设备,特别是不久前才被荷兰人发明的莱顿瓶。从1747年开始一头扎进电学实验之中,最初他只是利用莱顿瓶收集电流并对之进行改进,逐渐地对电的性质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富兰克林创造的一系列术语,如“电荷”(charge)、“电池”(battery)、“正电”(positive electricity)、“负电”(negative electricity)、“中性”(neutral)、“导体”(conductor)等一直被人沿用至今。富兰克林认为电是以一定量存在于所有物质中的一种元素,如同流体一样可以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物体,但不能创生。最重要的,他提出产生正电的同时必然出现负电,二者不可能单独存在。虽然理论上还不够成熟,这种表述已经道出了电荷守恒定律与电的“单质流说”的要义。正如已故哈佛科学史教授伯纳德·科恩(I.Bernard Cohen,1914—2003)说的那样:“作为一项经受了200多年来无数实验检验的理论归纳,富兰克林的电荷守恒定律对物理学的意义和牛顿的动量守恒定律一样重要。”
富兰克林还观察到导體的尖端更易于放电,不久他就将自己的发现应用到风筝引电实验中。早在1749年,富兰克林就注意到天空的闪电与金属尖端放电有许多相同之处(共列出12条,如发光、迅捷、能击毙动物等),1752年他通过放飞风筝进行雷击实验,结果证明雷击就是放电现象。一直有人怀疑富兰克林亲自进行过这个极端危险的实验,美国“发现”频道的某一期《流言终结者》中就用实验证明:一个人如果将手指靠近传导雷电的钥匙,他将即刻毙命。其实不需“发现”频道的事后诸葛亮,俄国科学家利赫曼就是在类似实验中被雷电击死的。不过根据富兰克林的日记及其他文献,以及其友人、科学家普里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1733—1804)那本有名的《电学的历史与现状》(1767),本文所引两篇文献的作者都肯定富兰克林、在其子威廉(实际上是私生子,后来当上英国在新泽西的总督,成了有名的保皇党分子)的协助下进行了实验。也就是在这一年夏天,根据富兰克林的建议,世界上最早的避雷针在费城诞生了。
1751年富兰克林在英国发表了《电的实验与观察》,1756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这是当时极少(如果不是绝无仅有)获此殊荣的北美殖民地学者。他也荣获了哈佛、耶鲁、牛津、爱丁堡等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位。
图2(封二)是美国历史题材画家韦斯特(Benjamin West,1738—1820)创作的油画《富兰克林从天空取电》,画面中的富兰克林通过套在导线上的金属钥匙捕捉到了闪电。画中的富兰克林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然而那年他才46岁。而在一幅19世纪的版画中,与他一道进行实验的威廉被画成了小男孩,其时后者已经21岁了。
富兰克林是文艺复兴时代工匠与学者混合型人物的传人,他总是骄傲地说自己是手艺人或商人,在他的墓志铭上则干脆以“印刷工”自居。他对自然奥秘的探索更像一个博物学家,对洋流、气象、季风、地磁场、彗星、血液循环、地球自转、光的波动说、海豚习性、制冷技术、电导体热效应、海图绘制、人口统计、幻方等都有研究。除了避雷针以外,他的众多发明还有:一种效能高、烟雾少的新型火炉,北美殖民地第一根医用导尿管,一种靠摩擦玻璃发声的乐器,改进的莱顿瓶和集电器等。 富兰克林与英国有很深的渊源,早在移居费城的第二年他就曾前往英国,先后在在伦敦的两家印刷所工作。担任公职后,富兰克林成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在英国的代表,从1757年至1775年,他数度访问英国并长期定居伦敦,在大英帝国的心脏,他一面结交各类朋友,一面在报纸上为殖民地的利益发声,期间他也多次到法国、荷兰等欧陆国家旅行。
图3(封二)是英国画家大卫·马丁(David Martin,1737—1797)1767年在伦敦为富兰克林所作肖像,现在保存在白宫里。有人将它称为“拇指肖像”,因为画中富兰克林的右手拇指正托着下巴,据说这是启蒙时代表现思想高度集中的常见造型。书桌前有牛顿的半身雕像,而富兰克林身上穿的却是18世纪法国贵族的服装,是否暗示英国的科学精神与法国的启蒙理性正在这个未来的造反者身上发酵呢?
富兰克林起初对英国政府抱着很大期望,但是随着对殖民政治了解的日益深化,他终于认识到英国统治者与殖民地民众的冲突是无法调和的。当1773年波士顿销茶事件发生时,富兰克林还曾为“暴民对私人财产的破坏”表示遗憾,同时希望当地的利益应该得到充分尊重。1775年4月18日夜晚,富兰克林正在返回北美途中,列克星敦的枪声已经响起了。导致他最终走上反叛英国政府的因素很多,包括个人受到的蔑视与欺骗,和解愿望的破灭,以及英国政府那些花样翻新的歧视性法案的出台;但是最重要的是他已经认识到,在北美这块土地上,不应该复制旧世界那种基于出身而不是道德的统治结构和社会秩序。
1766年为废除《印花税法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富兰克林在北美民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他一回到费城就被推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代表。6月11日,大陆会议选举出一个五人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代表弗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代表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代表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1721—1793)、代表纽约州的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1746—1813),以及代表宾夕法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可以看出,富兰克林最为年长,比起杰弗逊、亚当斯等血气方刚的造反先锋来说,他更像一个摇羽毛扇的军师。
宣言由杰弗逊起草,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作了一些微小的修改。杰弗逊深受英国启蒙思想家特别是洛克的影响,具有他人无法企及的哲学深度,他的语言优雅且富有韵律,充满诗意却饱含力量,不过富兰克林的微小修改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他划去了原稿上“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神圣和无可辩驳的”,改成更为精炼的“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为此富兰克林的传记作者艾萨克森写道:“‘不言而喻’(自证)的真理这一概念与其说是来自杰弗逊最喜欢的哲学家约翰·洛克,不如说是受到艾萨克·牛顿的科学决定论以及富兰克林的好友戴维·休谟的分析经验主义的影响”;“杰弗逊使用了‘神圣’这个词,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认为其所讨论的问题(人类的平等以及天赋人权)是基于宗教的主张。而经富兰克林修改之后,则将其变成了基于理性的主张。”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在费城被大陆会议无异议地通过,后来这一天就成了美国的建国日。图11(封三)是美国画家特朗布尔(John Trumbull,1756—1843)绘制的《独立宣言》,现在保存在华盛顿的国会大厦里。画面的焦点是正在递交文本的杰弗逊及五人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在他右边站立的是富兰克林,在他左边站立的依次为利文斯顿、谢尔曼和亚当斯,他们对面坐在红丝绒椅子上的人是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據说汉考克在签下自己大名之后说:“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富兰克林答道:“是的,否则就有可能被吊死。”
画家为这幅画做足了功课,背景、人物都很逼真,画面中的48个人物全都有名有姓,他们都是出席会议的代表。《独立宣言》的原始手稿现已不存,现在保存在美国国家档案馆里的珍贵副本上共有56位签字人,大陆会议主席汉考克的签名位于中央最明显的地方。至于特朗布尔的画,只是历史场景的艺术再现,并非当时会场的真实写照。
《独立宣言》问世不久,富兰克林就接受了一个新的使命,作为新生国家的代表前往法国,以便赢得更多欧洲国家和人民的支持。1776年10月27日,71岁的富兰克林带着他的两个孙子(富兰克林从未让忠实贤惠的妻子陪伴出国,后者1774年在费城去世时他还在伦敦),登船驶向法国。他在法国居留九年,一开始只是大陆会议的特派专员,后来成为美国驻法公使,对于争取法国公众、政府乃至王室对美国人民的同情、支援国内的独立战争起到巨大作用,他促成了《美法同盟条约》(1783)在巴黎签订,被法国舆论称为“最受欢迎的美国人”,一些富有的法国家庭甚至流行以他的画像来装饰客厅,当他的马车驶近凡尔赛宫接受路易十六接见时,围观的群众竟然高呼“富兰克林万岁”。
富兰克林更是一些贵妇名媛沙龙里的老宠儿,包括风雅而不拘繁缛礼节的爱尔维修夫人(Anne-Catherine de Ligniville,or Madame Helvétius,1722—1800)在内——其时富有的哲学家已经去世,富兰克林曾一本正经地向守寡多年的爱尔维修夫人求婚。在传说中,富兰克林是一个有着许多传奇经历和众多情妇的风流老人,其实那些有名望的女朋友不过是他思想和精神上的“情人”而已。巴黎真正吸引他的,是那些思想深邃却又勇于付诸行动的启蒙运动领袖们。
图10是巴西画家阿美利哥(Pedro Américo,1843—1905)的一幅作品,描绘1778年2月富兰克林带着7岁的小外孙贝奇拜访伏尔泰的故事,那一年伏尔泰已经84岁了,富兰克林则是72岁。在多名心怀敬意的友人和崇拜者的注目下,伏尔泰把手放在贝奇的头上,用英语祝福道:“为了上帝与自由。”当时在场的孔多塞记下了这一令人难忘的瞬间。
1785年9月,富兰克林带着一对孙儿返回费城。1787年,已经退休的富兰克林出席了修改宪法的会议,成为唯一一位参与签署美国建国初期三个最重要文件的人——这三份文件是1774年的《独立宣言》,1783年的《美法同盟条约》,以及1787年的《美国宪法》。
不同于华盛顿、杰弗逊等其他“建国之父”,富兰克林既没有自己的庄园也不是奴隶主,他在1751年所著的《对人类繁衍的观察》中强烈地抨击奴隶制,晚年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蓄奴,在《美国宪法》出台的1787年担任宾夕法尼亚州废奴促进会主席。
1790年4月17日夜,富兰克林在费城的家中溘然辞世。数日后费城人民为他举行了盛大的葬礼,两万多人加入了出殡队伍,他的遗骨葬于费城第五大道宪法中心附近。在墓地旁的院墙上,一个铜牌上镌刻着富兰克林22岁时为自己写的墓志铭:
本杰明·富兰克林、一名印刷工的躯体,
躺在这里,被虫子咬噬。
如同一本只剩空壳的旧书,
字迹模糊,镀金褪尽,没有内容。
但是他的工作不会完全消失,
如同他所相信的一样,
有朝一日,
将会经由作者更正和修订,
以新的、更加完美的版本重现于世。
(梦隐 撰文)
参考文献
艾萨克森.富兰克林传.孙豫宁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 2015.
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自传.王正林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3.
Cohen, I. B. Ben Franklin’s Scienc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1706年1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清教徒移民家庭,他的父亲本是英国的一名漆匠,来到新大陆后以制造蜡烛、肥皂和售卖杂货为生。由于子女众多,家境并不宽裕。作为家中最小儿子的本杰明很早就成为父亲的帮手,后来又在哥哥开办的印刷店当学徒。富兰克林一生只在学校上过两年学,那还是八、九岁的时候,因此论学历他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然而他利用在印刷店工作的机会结识了许多书店伙计,得以广泛阅读各类书籍,从通俗读物到名家作品,从哲学、宗教到自然科学,可谓无所不包。与此同时,他也开始尝试写作,曾化名“杜古德夫人”在哥哥主编的《新英格兰报》上发表一系列针砭时弊的文章,众多读者包括身边亲友都不知道这位“令人尊敬的知识女性”其实是一位16岁的毛头小伙子。
18世纪初,新大陆的清教徒中涌现出一股走向边疆与荒野的暗潮,17岁的富兰克林却被新兴的繁华商业中心所吸引。1723年富兰克林离家出走费城,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无论对他个人前程还是未来的美国都极为重要的决定。富兰克林先是在朋友经营的印刷厂工作,后来自己开店,还接管了一份创刊不久的《宾夕法尼亚报》。他的写作才能获得了进一步的提高,思想也更趋成熟,发表了《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好事者”系列等有影响的文章。从1732年开始,富兰克林每年都出版一本叫做《穷查理历书》的小册子,其中的主人公和他爱唠叨的太太奠定了美式幽默的传统,在平淡无奇中揭穿社会生活中某些大人物的伪装,也向普通民众传播了知识。《穷查理历书》连续发行了25年,销路一直很好,可以说是将赚钱与道德教化结合起来的清教理想的生动体现。
与此同时,富兰克林也热衷于公众事业,组织共读社,创办图书馆,建立消防队,组建民团,担任宾夕法尼亚议会秘书、费城邮政局长、北美殖民地邮政总长、宾夕法尼亚议会议员等。1749年富兰克林提出创建一个无教派立场的宾夕法尼亚学院的方案,两年后学院正式成立,富兰克林被推举为首任董事会主席(1791年学院更名为宾夕法尼亚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联盟”之一)。尽管公务繁忙,他仍坚持阅读写作,并且努力学习自然科学新知识。他还通过自修,先后掌握了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以及拉丁文,这些都为他从事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富兰克林也常常被人称为科学家,那主要是由于他的电学研究。18世纪中叶,电学的基本理论还没有诞生,富兰克林从英国友人那里获得相关资料和设备,特别是不久前才被荷兰人发明的莱顿瓶。从1747年开始一头扎进电学实验之中,最初他只是利用莱顿瓶收集电流并对之进行改进,逐渐地对电的性质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富兰克林创造的一系列术语,如“电荷”(charge)、“电池”(battery)、“正电”(positive electricity)、“负电”(negative electricity)、“中性”(neutral)、“导体”(conductor)等一直被人沿用至今。富兰克林认为电是以一定量存在于所有物质中的一种元素,如同流体一样可以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物体,但不能创生。最重要的,他提出产生正电的同时必然出现负电,二者不可能单独存在。虽然理论上还不够成熟,这种表述已经道出了电荷守恒定律与电的“单质流说”的要义。正如已故哈佛科学史教授伯纳德·科恩(I.Bernard Cohen,1914—2003)说的那样:“作为一项经受了200多年来无数实验检验的理论归纳,富兰克林的电荷守恒定律对物理学的意义和牛顿的动量守恒定律一样重要。”
富兰克林还观察到导體的尖端更易于放电,不久他就将自己的发现应用到风筝引电实验中。早在1749年,富兰克林就注意到天空的闪电与金属尖端放电有许多相同之处(共列出12条,如发光、迅捷、能击毙动物等),1752年他通过放飞风筝进行雷击实验,结果证明雷击就是放电现象。一直有人怀疑富兰克林亲自进行过这个极端危险的实验,美国“发现”频道的某一期《流言终结者》中就用实验证明:一个人如果将手指靠近传导雷电的钥匙,他将即刻毙命。其实不需“发现”频道的事后诸葛亮,俄国科学家利赫曼就是在类似实验中被雷电击死的。不过根据富兰克林的日记及其他文献,以及其友人、科学家普里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1733—1804)那本有名的《电学的历史与现状》(1767),本文所引两篇文献的作者都肯定富兰克林、在其子威廉(实际上是私生子,后来当上英国在新泽西的总督,成了有名的保皇党分子)的协助下进行了实验。也就是在这一年夏天,根据富兰克林的建议,世界上最早的避雷针在费城诞生了。
1751年富兰克林在英国发表了《电的实验与观察》,1756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这是当时极少(如果不是绝无仅有)获此殊荣的北美殖民地学者。他也荣获了哈佛、耶鲁、牛津、爱丁堡等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位。
图2(封二)是美国历史题材画家韦斯特(Benjamin West,1738—1820)创作的油画《富兰克林从天空取电》,画面中的富兰克林通过套在导线上的金属钥匙捕捉到了闪电。画中的富兰克林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然而那年他才46岁。而在一幅19世纪的版画中,与他一道进行实验的威廉被画成了小男孩,其时后者已经21岁了。
富兰克林是文艺复兴时代工匠与学者混合型人物的传人,他总是骄傲地说自己是手艺人或商人,在他的墓志铭上则干脆以“印刷工”自居。他对自然奥秘的探索更像一个博物学家,对洋流、气象、季风、地磁场、彗星、血液循环、地球自转、光的波动说、海豚习性、制冷技术、电导体热效应、海图绘制、人口统计、幻方等都有研究。除了避雷针以外,他的众多发明还有:一种效能高、烟雾少的新型火炉,北美殖民地第一根医用导尿管,一种靠摩擦玻璃发声的乐器,改进的莱顿瓶和集电器等。 富兰克林与英国有很深的渊源,早在移居费城的第二年他就曾前往英国,先后在在伦敦的两家印刷所工作。担任公职后,富兰克林成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在英国的代表,从1757年至1775年,他数度访问英国并长期定居伦敦,在大英帝国的心脏,他一面结交各类朋友,一面在报纸上为殖民地的利益发声,期间他也多次到法国、荷兰等欧陆国家旅行。
图3(封二)是英国画家大卫·马丁(David Martin,1737—1797)1767年在伦敦为富兰克林所作肖像,现在保存在白宫里。有人将它称为“拇指肖像”,因为画中富兰克林的右手拇指正托着下巴,据说这是启蒙时代表现思想高度集中的常见造型。书桌前有牛顿的半身雕像,而富兰克林身上穿的却是18世纪法国贵族的服装,是否暗示英国的科学精神与法国的启蒙理性正在这个未来的造反者身上发酵呢?
富兰克林起初对英国政府抱着很大期望,但是随着对殖民政治了解的日益深化,他终于认识到英国统治者与殖民地民众的冲突是无法调和的。当1773年波士顿销茶事件发生时,富兰克林还曾为“暴民对私人财产的破坏”表示遗憾,同时希望当地的利益应该得到充分尊重。1775年4月18日夜晚,富兰克林正在返回北美途中,列克星敦的枪声已经响起了。导致他最终走上反叛英国政府的因素很多,包括个人受到的蔑视与欺骗,和解愿望的破灭,以及英国政府那些花样翻新的歧视性法案的出台;但是最重要的是他已经认识到,在北美这块土地上,不应该复制旧世界那种基于出身而不是道德的统治结构和社会秩序。
1766年为废除《印花税法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富兰克林在北美民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他一回到费城就被推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代表。6月11日,大陆会议选举出一个五人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代表弗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代表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代表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1721—1793)、代表纽约州的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1746—1813),以及代表宾夕法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可以看出,富兰克林最为年长,比起杰弗逊、亚当斯等血气方刚的造反先锋来说,他更像一个摇羽毛扇的军师。
宣言由杰弗逊起草,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作了一些微小的修改。杰弗逊深受英国启蒙思想家特别是洛克的影响,具有他人无法企及的哲学深度,他的语言优雅且富有韵律,充满诗意却饱含力量,不过富兰克林的微小修改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他划去了原稿上“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神圣和无可辩驳的”,改成更为精炼的“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为此富兰克林的传记作者艾萨克森写道:“‘不言而喻’(自证)的真理这一概念与其说是来自杰弗逊最喜欢的哲学家约翰·洛克,不如说是受到艾萨克·牛顿的科学决定论以及富兰克林的好友戴维·休谟的分析经验主义的影响”;“杰弗逊使用了‘神圣’这个词,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认为其所讨论的问题(人类的平等以及天赋人权)是基于宗教的主张。而经富兰克林修改之后,则将其变成了基于理性的主张。”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在费城被大陆会议无异议地通过,后来这一天就成了美国的建国日。图11(封三)是美国画家特朗布尔(John Trumbull,1756—1843)绘制的《独立宣言》,现在保存在华盛顿的国会大厦里。画面的焦点是正在递交文本的杰弗逊及五人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在他右边站立的是富兰克林,在他左边站立的依次为利文斯顿、谢尔曼和亚当斯,他们对面坐在红丝绒椅子上的人是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據说汉考克在签下自己大名之后说:“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富兰克林答道:“是的,否则就有可能被吊死。”
画家为这幅画做足了功课,背景、人物都很逼真,画面中的48个人物全都有名有姓,他们都是出席会议的代表。《独立宣言》的原始手稿现已不存,现在保存在美国国家档案馆里的珍贵副本上共有56位签字人,大陆会议主席汉考克的签名位于中央最明显的地方。至于特朗布尔的画,只是历史场景的艺术再现,并非当时会场的真实写照。
《独立宣言》问世不久,富兰克林就接受了一个新的使命,作为新生国家的代表前往法国,以便赢得更多欧洲国家和人民的支持。1776年10月27日,71岁的富兰克林带着他的两个孙子(富兰克林从未让忠实贤惠的妻子陪伴出国,后者1774年在费城去世时他还在伦敦),登船驶向法国。他在法国居留九年,一开始只是大陆会议的特派专员,后来成为美国驻法公使,对于争取法国公众、政府乃至王室对美国人民的同情、支援国内的独立战争起到巨大作用,他促成了《美法同盟条约》(1783)在巴黎签订,被法国舆论称为“最受欢迎的美国人”,一些富有的法国家庭甚至流行以他的画像来装饰客厅,当他的马车驶近凡尔赛宫接受路易十六接见时,围观的群众竟然高呼“富兰克林万岁”。
富兰克林更是一些贵妇名媛沙龙里的老宠儿,包括风雅而不拘繁缛礼节的爱尔维修夫人(Anne-Catherine de Ligniville,or Madame Helvétius,1722—1800)在内——其时富有的哲学家已经去世,富兰克林曾一本正经地向守寡多年的爱尔维修夫人求婚。在传说中,富兰克林是一个有着许多传奇经历和众多情妇的风流老人,其实那些有名望的女朋友不过是他思想和精神上的“情人”而已。巴黎真正吸引他的,是那些思想深邃却又勇于付诸行动的启蒙运动领袖们。
图10是巴西画家阿美利哥(Pedro Américo,1843—1905)的一幅作品,描绘1778年2月富兰克林带着7岁的小外孙贝奇拜访伏尔泰的故事,那一年伏尔泰已经84岁了,富兰克林则是72岁。在多名心怀敬意的友人和崇拜者的注目下,伏尔泰把手放在贝奇的头上,用英语祝福道:“为了上帝与自由。”当时在场的孔多塞记下了这一令人难忘的瞬间。
1785年9月,富兰克林带着一对孙儿返回费城。1787年,已经退休的富兰克林出席了修改宪法的会议,成为唯一一位参与签署美国建国初期三个最重要文件的人——这三份文件是1774年的《独立宣言》,1783年的《美法同盟条约》,以及1787年的《美国宪法》。
不同于华盛顿、杰弗逊等其他“建国之父”,富兰克林既没有自己的庄园也不是奴隶主,他在1751年所著的《对人类繁衍的观察》中强烈地抨击奴隶制,晚年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蓄奴,在《美国宪法》出台的1787年担任宾夕法尼亚州废奴促进会主席。
1790年4月17日夜,富兰克林在费城的家中溘然辞世。数日后费城人民为他举行了盛大的葬礼,两万多人加入了出殡队伍,他的遗骨葬于费城第五大道宪法中心附近。在墓地旁的院墙上,一个铜牌上镌刻着富兰克林22岁时为自己写的墓志铭:
本杰明·富兰克林、一名印刷工的躯体,
躺在这里,被虫子咬噬。
如同一本只剩空壳的旧书,
字迹模糊,镀金褪尽,没有内容。
但是他的工作不会完全消失,
如同他所相信的一样,
有朝一日,
将会经由作者更正和修订,
以新的、更加完美的版本重现于世。
(梦隐 撰文)
参考文献
艾萨克森.富兰克林传.孙豫宁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 2015.
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自传.王正林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3.
Cohen, I. B. Ben Franklin’s Scienc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