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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江渭清主政江苏(1954 ~ 1967年)、江西(1974 ~ 1982年)20余年,堪称任职时间最长的省委第一书记。他在风云莫测的四清运动中,不投机、不取巧,敢于向领袖说不,努力消除“左”的影响,体现了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不唯上”“只唯实”的无私胸襟。
“顶撞”刘少奇
20世纪60年代前期,中国城乡普遍开展了一场以反修、防修为宗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为四清运动。1964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三分之一的社队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论断,要求在四清中“划阶级”、“搬石头”,“左”倾指导思想急剧升温。会后,刘少奇到南方视察四清运动。当刘少奇到济南时,华东局书记处书记魏文伯专程前往迎接,然后陪他前往安徽。在刘少奇一行抵达合肥后,魏文伯给江渭清打电话:刘少奇对前一段四清运动很不满意。这次他脾气大得很,在山东已经发了脾气,到合肥发了大脾气。他提醒江渭清要有思想准备,在刘少奇到南京后要“注意”。7月14日,刘少奇来到南京。江渭清向刘少奇汇报了江苏省社教的情况。在江渭清汇报时,刘少奇曾有许多插话,江苏省委办公厅专门整理了《少奇同志在听取江渭清同志汇报时的谈话》记录。接着,刘少奇亲临正在举行的江苏省委四届四次扩大会议,于7月15日和l7日作了两次讲话,被整理成记录。
据江渭清在《七十年征程》中的回忆:刘少奇在讲话中严厉批评了许多领导浮在上面,不蹲点,就是下去也是“面上跑跑,听听汇报,指示指示”。他认为:现在情况变了,搞调查研究,光靠开调查会不行了,只有领导亲自带工作队,蹲到点上去,直接掌握运动,才能取得第一手材料和经验。他又说:你当书记的,生病也生得,休息也休得,离职学习也离得,甚至死也死得,为什么离开自己职务蹲半年点就不行?要求省、地、县三级领导都要分期分批,轮流下去蹲点。
刘少奇对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四清运动,提出了批评。概而言之,批评集中在三个估计上:一是对“大约三分之一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他认为,“也许不止三分之一”,有些地、县领导没有调查,不了解实际情况,就说没有那么多,这是对“资本主义复辟”警惕性不高,是很危险的。二是对干部队伍状况的估计。他认为,“真正有严重问题的”、“四不清”的,占基层干部的多数,不是少数;没有多少问题的、可靠的、团结了95%群众的干部很少,不是多数。三是对运动情况的估计。他认为,社教搞了一年多,“农村、城市都没有搞好”。
对于刘少奇讲话中的“三个估计”以及“桃园经验”中撇开基层干部搞“扎根串联”、“访贫问苦”的一套做法,江渭清表达了不同看法。
对于刘少奇所说的城乡社教都没有搞好,江渭清认为江苏不是这个情况。刘少奇说:“小四清”打了败仗嘛!江渭清说:不能这么讲。据我们了解,已经开展社教的社队,60%打了胜仗,是有成绩的;30%比较一般,成绩不够显著;只有10%不够好,需要补课。
针对刘少奇讲话中所说好的、没有“四不清”问题的基层干部是少数,公社、大队干部大部分烂掉了,江渭清认为,基层干部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江苏没有发现烂掉的社、队领导班子。刘少奇说:你这是没有下去,不知道实际,讲的还是三年前的老情况。江渭清回答:我经常下去,对本省情况是知道的。毛主席也说干部的大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
刘少奇打断江渭清的话,问他对王光美“桃园经验”的报告有什么看法。江渭清说:从江苏的实际出发,学习精神实质。符合江苏情况的,就学习运用;如果不符合江苏情况,就不照搬。刘少奇说:那你们江苏就不执行了?江渭清回答:不盲目执行。
当时,刘少奇并未对江渭清发脾气。第二天晚上,刘少奇离开南京前夕,对江渭清严肃地说:你的意见(即四清运动是有成绩的,基层干部多数是好的,对王光美的报告不能盲目执行)是不对的。江渭清坚持原来的看法,这就引起了“顶撞”,刘少奇发了脾气。由于两人的分歧未能消除,便为两个月后刘少奇写信批评江渭清埋下了伏笔。
刘少奇两次来信批评
1964年8月下旬,中央召开6个大区书记和江苏等8个省委负责干部会议。会议期间,刘少奇找江渭清个别谈话,说他看到“江苏的一个通知”,要“学习江渭清同志的讲话”,批评江渭清:“为什么不学中央、毛主席的指示,要学江渭清的?”江渭清回答说,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文件。江渭清检查确认后,让秘书打电话给省委办公厅,指出:“通知”要认真学习江渭清的讲话是—个严重的政治性错误,电话责成省委办公厅立即转告地、市、县委,把这个“通知”作废。9月1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关于善始善终搞好第二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通知〉中所犯错误的检查》,按照江渭清在电话中的意见,检讨了省委办公厅未经江渭清和书记处同意和审批擅自拟发通知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行为”。
9月8日,江渭清以个人名义给刘少奇写信,向刘少奇报告报据他的指示正在讨论对“高沟事件”的处理;同时,再次检讨了省委办公厅通知要各地、市、县委学习他的一篇讲话,是个严重的错误,并由他本人承担了领导责任。
收到江渭清的上述信件后,刘少奇于9月30日给江渭清回信,批评江渭清给他信中关于“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我们都必须学习中央、毛主席及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指示,否则,将犯更大的错误”等说法,“不完全正确”,是出于对两人在北京谈话的“某种误解”。由此,提出了“我们应当向谁学习的问题”,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向一切有真理的人学习”。信中还说:你是中央候补委员,大区书记之一,又是省委第一书记,职位也是很高的。为什么要各地、市、县委学习你的一篇讲话,就是“严重错误”呢?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这篇讲话的内容是不是值得各级干部学习。刘少奇认为,江渭清的这篇讲话是“不值得学习”的,“基本上是一篇教条主义的讲话”。
其实,刘少奇之所以给江渭清写这封复信,并不仅限于批评“教条主义”。根本的原因在于刘少奇认为,包括江渭清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已经严重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因而在工作中,“就不能不犯主观主义的错误”。
刘少奇在复信中重提了8月中央座谈会期间同江渭清的谈话,说:“我和你在北京的那次谈话中,我向你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了解江苏的情况,是比十年前更多了,还是比十年以前更少了呢?毛主席说,我们有些干部‘高官厚禄,养尊处优,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你和江苏的许多同志是不是除外的呢?对于第二个问题,你当时就回答,你和江苏的同志不能除外。对于第一个问题你当时不好回答我,在我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之后,你最后也承认,你对于江苏社会上当前的许多重要情况,特别是当前阶级斗争的情况,比十年以前是了解得更少了,而不是更多。严重的问题就在这里。”
对于刘少奇给江渭清的这封信,毛泽东是持赞同态度的。10月18日,毛泽东对这封信写下批语:“看了你这封信,觉得实在好”,“存在着的问题,正是要照你写的那样去解决”。毛泽东还对这封信作了亲笔修改,添了一些如何正确认识客观真理等话,并指出如不这么做,“则官越大,真理越少。大官如此,小官也是如此”。
刘少奇通过这封信,将7月份在南京讲话时就提到过的“到底是你们省委、地委、县委领导基层干部更多一些,还是基层干部领导你们更多一些呢?”这样一个问题,重新提了出来,认为“是基层干部领导你们更多一些”。他还以亲自主持修改《后十条》为例,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下决心长期下去蹲点”,这样做,“就可以解决框框问题,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问题”;不这样做,“则官越大,真理越少,官做得越久,真理也越少”。在信末,刘少奇要求江苏省委开会讨论这封信,并将讨论情况向他报告。
江渭清接到刘少奇来信后,立即召开江苏省委常委会议,在会上宣读了这封信,并表态接受刘少奇的批评,要求省委常委对他本人开展批评。省委常委会认为,“少奇同志的批评,不只是对江渭清同志个人的,同样也是对省委所有常委同志和各级许多领导干部的”。10月l5日,江苏省委发出《印发刘少奇同志答江渭清同志的一封信》的文件。l6日,江苏省委常委会讨论《刘少奇同志答江渭清同志一封信》,检查了省委在领导城乡社教运动中的右倾思想。
11月11日,江苏省委常委会议结束。次日,江渭清向刘少奇写信报告了讨论他这封信的情况,报送了《江渭清同志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检查》。16日,刘少奇给江渭清复信,认为“态度是好的”、“检查还不深刻”,要求江苏省委“凡能够蹲点的都去认真蹲点”,“蹲完一期点,取得了一些经验之后”,再开常委会,进行学习和检查,以便提高认识,“逐步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状态”。
11月18日,江苏省委在向中央、华东局上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学习讨论〈刘少奇同志答江渭清同志的一封信〉的报告》的同时,向县委以上各级党委发出了这份“报告”和《江渭清同志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检查》,要求县委以上的领导干部继续讨论刘少奇的这封信,对江渭清和省委其他领导提出批评。
“反右倾”的结果是,大批领导干部纷纷下基层蹲点。当时在江苏蹲点的著名人物颇多,在全国各省市中是很突出的。如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张爱萍、中央外办副主任张彦、陈毅元帅夫人张茜、中央计委副主任薛暮桥、林彪夫人叶群、外交部副部长王炳南及十二军军长李德生等。
值得一提的是,1964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问江渭清,刘少奇对他的批评,检讨了没有?江渭清回答:开始没检讨,刘少奇给他写信以后,作了检讨,但不深刻,还要再检讨。毛泽东听后说:没有什么了不起,就是这么回事。你感到批评对的,就检讨;不对的,就申诉;申诉还解决不了,就等历史作结论。毛泽东还当着江渭清和刘少奇的面说:“少奇同志给你的一封信,是错误的。你的意见是对的,少奇意见是错的。”
尽管毛泽东给江渭清平了反,江渭清还是认真地对待刘少奇对江苏省的批评。直到1965年11月,毛泽东来江苏视察,江渭清汇报了要按照刘少奇答复江渭清的一封信的精神,进一步检查江苏省委的思想作风。毛泽东听了惊讶地问:“你们还要作检讨?”江渭清回答:“少奇同志对我的批评,给我教育很大,每检讨一次就有一次收获。”毛泽东说:好嘛,你们就检讨嘛。接着他叮嘱:检讨也要“一分为二”,不要说得一无是处。检讨也要“一分为二”,是针对刘少奇的批评信而言的。其实,在1964年底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二十三条》过程中,关于四清矛盾的性质和运动的搞法等问题上,已经暴露了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毛泽东对刘少奇指导四清的一些做法,做了尖锐的批评。基于这种背景,在江渭清与刘少奇关于四清运动的争论中,毛泽东站在了江渭清一边。
在蔡巷蹲点中提出了一些正确、务实的看法
句容县是当时江苏省四清运动的大本营。在句容县参加四清运动的工作人员有20618人,占全省的33%。其中来自中央机关的441人,占全省的51%;省级机关的810人,占全省的24%;部队系统干部为744人,占全省的51%;大专院校师生为869人,占全省的32%。在江苏省开展重点四清运动的7个县中,句容县社教工作团是由江苏省委直接指导,其余6个县的工作团都由其所在地区的地委指导,因而前者又被称为江苏省委句容县社教工作团,江苏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欧阳惠林担任团长。
1964年9月,江渭清化名江淮,以普通社教工作队员的身份,在句容县天王公社蔡巷大队农户家蹲点。蹲点期间,江渭清的省委第一书记职务由书记处书记陈光代理。江渭清与社员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他的伙食标准是每月12元。他除经常到生产大队参加干部群众会了解情况外,还参加一些农业水利灌溉设施方面的劳动。他帮助蔡巷建起了石磨坊、蚕房,又在河塘里撒鱼苗养鱼,并号召群众种植经济林,种银杏、白柳、桑树和各种果树,以增加副业收入。通过参加劳动,江渭清与广大的社员混得很熟悉,群众同他讲话比较随便。有些群众看到很多人往江渭清的住地汇报情况后,还当面问他:你是中央、省里下来的大干部吧?江渭清笑笑,不置可否。江渭清关心群众利益,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对房子漏雨和遭受火灾的社员,都责成工作队帮助他们修好,对生病住院的同志,他都要去看望慰问。
1965年1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二十三条》。江渭清在北京参加完会议后,回到句容县蔡巷传达了《二十三条》。对干部问题、工作方针和领导方法问题、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四清的标准问题等,他提出了一些正确、务实的看法。
关于运动的性质。江渭清在蔡巷蹲点期间,工作队曾参照中央批转广东省委的一个报告,提出四清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农村中正在形成的特权阶层同广大群众,特别是贫下中农的矛盾”。江渭清认为农村事实上并无这样一个“阶层”;这种提法容易混淆矛盾的性质,扩大打击面,要求予以纠正。
关于干部问题。在句容社教工作团举办的骨干训练班汇报会上,江渭清谈到了要“一分为二”地看干部,对他们的错误要凭事实说话,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实事求是地作具体分析。不仅要正确估计干部队伍状况,还要正确对待干部,包括犯有轻重不等错误的干部。否则,就会犯扩大化的错误。
关于工作方法。江渭清要求四清工作队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两个大多数”(即群众大多数和干部大多数)。他对“扎根串联”明确提出了不同意的看法。江渭清认为,那种做法是土改时提出来的,那时候在贫雇农中扎根串联,是为着反对地主。今天如果只讲在贫下中农中扎根串联,那就只能是反对干部了。结果,不仅把基层干部撇到了一边,往上延伸,就会连地委书记、县委书记都不敢靠了。这样搞下去,势必上下之间、同志之间互相不信任。此外,他对运动中“查三代”的做法也提出了质疑。
关于“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江渭清认为,贯彻“打歼灭战”的原则是一回事,“集中力量”过多是另一回事。当时,省、地、县派出工作队已达7万多人。如此“大兵团”集中在少数几个县“打歼灭战”,显然是搞绝对化了。江渭清建议江苏省委对集中过多的四清工作队作出适当调整。
关于领导方法。江渭清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蹲点,要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还要注意点面结合,个别与一般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右反右,有左反左。要求江苏省各级领导干部,除蹲好一个点以外,必须加强对面上工作的领导。
关于四清的标准。江渭清强调一定要坚持按照《二十三条》规定的六条标准检查四清是否达到了要求,缺一条都不行。他说,四清后增产还是减产是个硬杠子、实杠子,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任何大话空话都掩盖不了。江渭清要求四清运动自始至终抓生产,要通过四清使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得到进一步发展。
江渭清的一系列讲话,纠正了“大四清”(指清经济、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中一些过“左”做法,解放了大批基层干部,使他们重新走上日常生产的领导岗位,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的欢迎,城乡一度紧张的局面开始有所缓和。1965年7月,随着江苏省第一批重点四清运动的结束,江渭清也结束了在句容县蔡巷大队11个月的蹲点,回到南京。在蔡巷蹲点期间,江渭清给当地群众留下了带头劳动、关心群众和平易近人的好印象,因此,在江渭清离开蔡巷时,人们都依依不舍。“文革”中,江渭清作为“走资派”被打倒,造反派到蔡巷煽动群众揪江渭清,说江渭清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群众却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但是谁要揪江书记,我们就用锄头跟他拼。
是非任人评说
1966年5月“文革”爆发后,江苏省正在开展第三批四清运动。7月,江苏省委发出《关于农村文化大革命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紧密结合的通知》,要求全省以“文革”为中心带动四清运动,把四清运动纳入“文革”中去。之后,江苏省的四清运动实际上就消失了。据江苏省档案馆藏的《全省农村各批社教运动单位统计》所载:江苏省四清运动历时3年多,全省63个县中,全部搞完的有19个县,搞完一部分的有8个县,完全未搞的有29个县,在7个省属市的郊区也搞了四清运动。在全省开展四清运动的重点地区,一共有632个公社,47个县、市属镇,近1万个大队,约占全省社(镇)、队总数的1/3。其他地区则普遍进行了面上的四清运动。
江苏省四清运动在改善干群关系、端正干部作风、改善各项经营管理、加强集体经济、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特别要指出的是,四清运动时期,江苏省的工农业生产继续发展。江苏省从1963年至1966年国民收入总额是在持续增长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等领域的国民收入都处于上升趋势。与1957年相比,除了1963年国民收入总额稍低外,其余年份都明显高于1957年国民收入总额。此外,江苏省各个时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增长速度情况表明:从1963年至1965年,江苏省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达到17%,是各个时期增长速度最快的,其中工业产值增长速度以19.2%居各个时期之首,农业产值增长速度除了稍低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六五”时期外,也是高居各个时期前列。其他主要指标如国民收入、财政收入及全民基建投资完成额方面也是高居各个时期之首。
这些成就主要是国民经济调整的结果,但是也与江渭清为首的江苏省委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开展运动,在运动中对有些具体政策作了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规定,并且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敢于顶住来自上面“左”的压力,不断地纠正运动中的偏差,坚持把增产还是减产作为衡量运动搞得好坏的标准之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运动的损失有关。特别要指出的是,江苏省在四清运动中,积极贯彻中央“结合运动抓生产”的指示,始终把发展生产放在中心位置。江苏省委多次强调“运动、生产两不误”、“密切结合生产,不要关门搞运动”、“农忙少搞,农闲多搞,不能因运动而影响生产”、“学毛著要落实到生产上”等等。同时在运动的领导上,从省到县建立了抓运动和抓生产的两套班子。所以,直到“文革”爆发为止的几年时间内,江苏省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一直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当然,四清运动中的过“左”行为错误地打击了一批干部群众,破坏了基层的法制与民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作为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对此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
(压题照片为:1958年江渭清参观小高炉生产出来的生铁)
“顶撞”刘少奇
20世纪60年代前期,中国城乡普遍开展了一场以反修、防修为宗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为四清运动。1964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三分之一的社队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论断,要求在四清中“划阶级”、“搬石头”,“左”倾指导思想急剧升温。会后,刘少奇到南方视察四清运动。当刘少奇到济南时,华东局书记处书记魏文伯专程前往迎接,然后陪他前往安徽。在刘少奇一行抵达合肥后,魏文伯给江渭清打电话:刘少奇对前一段四清运动很不满意。这次他脾气大得很,在山东已经发了脾气,到合肥发了大脾气。他提醒江渭清要有思想准备,在刘少奇到南京后要“注意”。7月14日,刘少奇来到南京。江渭清向刘少奇汇报了江苏省社教的情况。在江渭清汇报时,刘少奇曾有许多插话,江苏省委办公厅专门整理了《少奇同志在听取江渭清同志汇报时的谈话》记录。接着,刘少奇亲临正在举行的江苏省委四届四次扩大会议,于7月15日和l7日作了两次讲话,被整理成记录。
据江渭清在《七十年征程》中的回忆:刘少奇在讲话中严厉批评了许多领导浮在上面,不蹲点,就是下去也是“面上跑跑,听听汇报,指示指示”。他认为:现在情况变了,搞调查研究,光靠开调查会不行了,只有领导亲自带工作队,蹲到点上去,直接掌握运动,才能取得第一手材料和经验。他又说:你当书记的,生病也生得,休息也休得,离职学习也离得,甚至死也死得,为什么离开自己职务蹲半年点就不行?要求省、地、县三级领导都要分期分批,轮流下去蹲点。
刘少奇对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四清运动,提出了批评。概而言之,批评集中在三个估计上:一是对“大约三分之一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他认为,“也许不止三分之一”,有些地、县领导没有调查,不了解实际情况,就说没有那么多,这是对“资本主义复辟”警惕性不高,是很危险的。二是对干部队伍状况的估计。他认为,“真正有严重问题的”、“四不清”的,占基层干部的多数,不是少数;没有多少问题的、可靠的、团结了95%群众的干部很少,不是多数。三是对运动情况的估计。他认为,社教搞了一年多,“农村、城市都没有搞好”。
对于刘少奇讲话中的“三个估计”以及“桃园经验”中撇开基层干部搞“扎根串联”、“访贫问苦”的一套做法,江渭清表达了不同看法。
对于刘少奇所说的城乡社教都没有搞好,江渭清认为江苏不是这个情况。刘少奇说:“小四清”打了败仗嘛!江渭清说:不能这么讲。据我们了解,已经开展社教的社队,60%打了胜仗,是有成绩的;30%比较一般,成绩不够显著;只有10%不够好,需要补课。
针对刘少奇讲话中所说好的、没有“四不清”问题的基层干部是少数,公社、大队干部大部分烂掉了,江渭清认为,基层干部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江苏没有发现烂掉的社、队领导班子。刘少奇说:你这是没有下去,不知道实际,讲的还是三年前的老情况。江渭清回答:我经常下去,对本省情况是知道的。毛主席也说干部的大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
刘少奇打断江渭清的话,问他对王光美“桃园经验”的报告有什么看法。江渭清说:从江苏的实际出发,学习精神实质。符合江苏情况的,就学习运用;如果不符合江苏情况,就不照搬。刘少奇说:那你们江苏就不执行了?江渭清回答:不盲目执行。
当时,刘少奇并未对江渭清发脾气。第二天晚上,刘少奇离开南京前夕,对江渭清严肃地说:你的意见(即四清运动是有成绩的,基层干部多数是好的,对王光美的报告不能盲目执行)是不对的。江渭清坚持原来的看法,这就引起了“顶撞”,刘少奇发了脾气。由于两人的分歧未能消除,便为两个月后刘少奇写信批评江渭清埋下了伏笔。
刘少奇两次来信批评
1964年8月下旬,中央召开6个大区书记和江苏等8个省委负责干部会议。会议期间,刘少奇找江渭清个别谈话,说他看到“江苏的一个通知”,要“学习江渭清同志的讲话”,批评江渭清:“为什么不学中央、毛主席的指示,要学江渭清的?”江渭清回答说,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文件。江渭清检查确认后,让秘书打电话给省委办公厅,指出:“通知”要认真学习江渭清的讲话是—个严重的政治性错误,电话责成省委办公厅立即转告地、市、县委,把这个“通知”作废。9月1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关于善始善终搞好第二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通知〉中所犯错误的检查》,按照江渭清在电话中的意见,检讨了省委办公厅未经江渭清和书记处同意和审批擅自拟发通知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行为”。
9月8日,江渭清以个人名义给刘少奇写信,向刘少奇报告报据他的指示正在讨论对“高沟事件”的处理;同时,再次检讨了省委办公厅通知要各地、市、县委学习他的一篇讲话,是个严重的错误,并由他本人承担了领导责任。
收到江渭清的上述信件后,刘少奇于9月30日给江渭清回信,批评江渭清给他信中关于“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我们都必须学习中央、毛主席及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指示,否则,将犯更大的错误”等说法,“不完全正确”,是出于对两人在北京谈话的“某种误解”。由此,提出了“我们应当向谁学习的问题”,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向一切有真理的人学习”。信中还说:你是中央候补委员,大区书记之一,又是省委第一书记,职位也是很高的。为什么要各地、市、县委学习你的一篇讲话,就是“严重错误”呢?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这篇讲话的内容是不是值得各级干部学习。刘少奇认为,江渭清的这篇讲话是“不值得学习”的,“基本上是一篇教条主义的讲话”。
其实,刘少奇之所以给江渭清写这封复信,并不仅限于批评“教条主义”。根本的原因在于刘少奇认为,包括江渭清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已经严重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因而在工作中,“就不能不犯主观主义的错误”。
刘少奇在复信中重提了8月中央座谈会期间同江渭清的谈话,说:“我和你在北京的那次谈话中,我向你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了解江苏的情况,是比十年前更多了,还是比十年以前更少了呢?毛主席说,我们有些干部‘高官厚禄,养尊处优,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你和江苏的许多同志是不是除外的呢?对于第二个问题,你当时就回答,你和江苏的同志不能除外。对于第一个问题你当时不好回答我,在我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之后,你最后也承认,你对于江苏社会上当前的许多重要情况,特别是当前阶级斗争的情况,比十年以前是了解得更少了,而不是更多。严重的问题就在这里。”
对于刘少奇给江渭清的这封信,毛泽东是持赞同态度的。10月18日,毛泽东对这封信写下批语:“看了你这封信,觉得实在好”,“存在着的问题,正是要照你写的那样去解决”。毛泽东还对这封信作了亲笔修改,添了一些如何正确认识客观真理等话,并指出如不这么做,“则官越大,真理越少。大官如此,小官也是如此”。
刘少奇通过这封信,将7月份在南京讲话时就提到过的“到底是你们省委、地委、县委领导基层干部更多一些,还是基层干部领导你们更多一些呢?”这样一个问题,重新提了出来,认为“是基层干部领导你们更多一些”。他还以亲自主持修改《后十条》为例,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下决心长期下去蹲点”,这样做,“就可以解决框框问题,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问题”;不这样做,“则官越大,真理越少,官做得越久,真理也越少”。在信末,刘少奇要求江苏省委开会讨论这封信,并将讨论情况向他报告。
江渭清接到刘少奇来信后,立即召开江苏省委常委会议,在会上宣读了这封信,并表态接受刘少奇的批评,要求省委常委对他本人开展批评。省委常委会认为,“少奇同志的批评,不只是对江渭清同志个人的,同样也是对省委所有常委同志和各级许多领导干部的”。10月l5日,江苏省委发出《印发刘少奇同志答江渭清同志的一封信》的文件。l6日,江苏省委常委会讨论《刘少奇同志答江渭清同志一封信》,检查了省委在领导城乡社教运动中的右倾思想。
11月11日,江苏省委常委会议结束。次日,江渭清向刘少奇写信报告了讨论他这封信的情况,报送了《江渭清同志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检查》。16日,刘少奇给江渭清复信,认为“态度是好的”、“检查还不深刻”,要求江苏省委“凡能够蹲点的都去认真蹲点”,“蹲完一期点,取得了一些经验之后”,再开常委会,进行学习和检查,以便提高认识,“逐步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状态”。
11月18日,江苏省委在向中央、华东局上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学习讨论〈刘少奇同志答江渭清同志的一封信〉的报告》的同时,向县委以上各级党委发出了这份“报告”和《江渭清同志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检查》,要求县委以上的领导干部继续讨论刘少奇的这封信,对江渭清和省委其他领导提出批评。
“反右倾”的结果是,大批领导干部纷纷下基层蹲点。当时在江苏蹲点的著名人物颇多,在全国各省市中是很突出的。如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张爱萍、中央外办副主任张彦、陈毅元帅夫人张茜、中央计委副主任薛暮桥、林彪夫人叶群、外交部副部长王炳南及十二军军长李德生等。
值得一提的是,1964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问江渭清,刘少奇对他的批评,检讨了没有?江渭清回答:开始没检讨,刘少奇给他写信以后,作了检讨,但不深刻,还要再检讨。毛泽东听后说:没有什么了不起,就是这么回事。你感到批评对的,就检讨;不对的,就申诉;申诉还解决不了,就等历史作结论。毛泽东还当着江渭清和刘少奇的面说:“少奇同志给你的一封信,是错误的。你的意见是对的,少奇意见是错的。”
尽管毛泽东给江渭清平了反,江渭清还是认真地对待刘少奇对江苏省的批评。直到1965年11月,毛泽东来江苏视察,江渭清汇报了要按照刘少奇答复江渭清的一封信的精神,进一步检查江苏省委的思想作风。毛泽东听了惊讶地问:“你们还要作检讨?”江渭清回答:“少奇同志对我的批评,给我教育很大,每检讨一次就有一次收获。”毛泽东说:好嘛,你们就检讨嘛。接着他叮嘱:检讨也要“一分为二”,不要说得一无是处。检讨也要“一分为二”,是针对刘少奇的批评信而言的。其实,在1964年底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二十三条》过程中,关于四清矛盾的性质和运动的搞法等问题上,已经暴露了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毛泽东对刘少奇指导四清的一些做法,做了尖锐的批评。基于这种背景,在江渭清与刘少奇关于四清运动的争论中,毛泽东站在了江渭清一边。
在蔡巷蹲点中提出了一些正确、务实的看法
句容县是当时江苏省四清运动的大本营。在句容县参加四清运动的工作人员有20618人,占全省的33%。其中来自中央机关的441人,占全省的51%;省级机关的810人,占全省的24%;部队系统干部为744人,占全省的51%;大专院校师生为869人,占全省的32%。在江苏省开展重点四清运动的7个县中,句容县社教工作团是由江苏省委直接指导,其余6个县的工作团都由其所在地区的地委指导,因而前者又被称为江苏省委句容县社教工作团,江苏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欧阳惠林担任团长。
1964年9月,江渭清化名江淮,以普通社教工作队员的身份,在句容县天王公社蔡巷大队农户家蹲点。蹲点期间,江渭清的省委第一书记职务由书记处书记陈光代理。江渭清与社员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他的伙食标准是每月12元。他除经常到生产大队参加干部群众会了解情况外,还参加一些农业水利灌溉设施方面的劳动。他帮助蔡巷建起了石磨坊、蚕房,又在河塘里撒鱼苗养鱼,并号召群众种植经济林,种银杏、白柳、桑树和各种果树,以增加副业收入。通过参加劳动,江渭清与广大的社员混得很熟悉,群众同他讲话比较随便。有些群众看到很多人往江渭清的住地汇报情况后,还当面问他:你是中央、省里下来的大干部吧?江渭清笑笑,不置可否。江渭清关心群众利益,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对房子漏雨和遭受火灾的社员,都责成工作队帮助他们修好,对生病住院的同志,他都要去看望慰问。
1965年1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二十三条》。江渭清在北京参加完会议后,回到句容县蔡巷传达了《二十三条》。对干部问题、工作方针和领导方法问题、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四清的标准问题等,他提出了一些正确、务实的看法。
关于运动的性质。江渭清在蔡巷蹲点期间,工作队曾参照中央批转广东省委的一个报告,提出四清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农村中正在形成的特权阶层同广大群众,特别是贫下中农的矛盾”。江渭清认为农村事实上并无这样一个“阶层”;这种提法容易混淆矛盾的性质,扩大打击面,要求予以纠正。
关于干部问题。在句容社教工作团举办的骨干训练班汇报会上,江渭清谈到了要“一分为二”地看干部,对他们的错误要凭事实说话,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实事求是地作具体分析。不仅要正确估计干部队伍状况,还要正确对待干部,包括犯有轻重不等错误的干部。否则,就会犯扩大化的错误。
关于工作方法。江渭清要求四清工作队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两个大多数”(即群众大多数和干部大多数)。他对“扎根串联”明确提出了不同意的看法。江渭清认为,那种做法是土改时提出来的,那时候在贫雇农中扎根串联,是为着反对地主。今天如果只讲在贫下中农中扎根串联,那就只能是反对干部了。结果,不仅把基层干部撇到了一边,往上延伸,就会连地委书记、县委书记都不敢靠了。这样搞下去,势必上下之间、同志之间互相不信任。此外,他对运动中“查三代”的做法也提出了质疑。
关于“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江渭清认为,贯彻“打歼灭战”的原则是一回事,“集中力量”过多是另一回事。当时,省、地、县派出工作队已达7万多人。如此“大兵团”集中在少数几个县“打歼灭战”,显然是搞绝对化了。江渭清建议江苏省委对集中过多的四清工作队作出适当调整。
关于领导方法。江渭清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蹲点,要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还要注意点面结合,个别与一般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右反右,有左反左。要求江苏省各级领导干部,除蹲好一个点以外,必须加强对面上工作的领导。
关于四清的标准。江渭清强调一定要坚持按照《二十三条》规定的六条标准检查四清是否达到了要求,缺一条都不行。他说,四清后增产还是减产是个硬杠子、实杠子,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任何大话空话都掩盖不了。江渭清要求四清运动自始至终抓生产,要通过四清使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得到进一步发展。
江渭清的一系列讲话,纠正了“大四清”(指清经济、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中一些过“左”做法,解放了大批基层干部,使他们重新走上日常生产的领导岗位,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的欢迎,城乡一度紧张的局面开始有所缓和。1965年7月,随着江苏省第一批重点四清运动的结束,江渭清也结束了在句容县蔡巷大队11个月的蹲点,回到南京。在蔡巷蹲点期间,江渭清给当地群众留下了带头劳动、关心群众和平易近人的好印象,因此,在江渭清离开蔡巷时,人们都依依不舍。“文革”中,江渭清作为“走资派”被打倒,造反派到蔡巷煽动群众揪江渭清,说江渭清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群众却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但是谁要揪江书记,我们就用锄头跟他拼。
是非任人评说
1966年5月“文革”爆发后,江苏省正在开展第三批四清运动。7月,江苏省委发出《关于农村文化大革命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紧密结合的通知》,要求全省以“文革”为中心带动四清运动,把四清运动纳入“文革”中去。之后,江苏省的四清运动实际上就消失了。据江苏省档案馆藏的《全省农村各批社教运动单位统计》所载:江苏省四清运动历时3年多,全省63个县中,全部搞完的有19个县,搞完一部分的有8个县,完全未搞的有29个县,在7个省属市的郊区也搞了四清运动。在全省开展四清运动的重点地区,一共有632个公社,47个县、市属镇,近1万个大队,约占全省社(镇)、队总数的1/3。其他地区则普遍进行了面上的四清运动。
江苏省四清运动在改善干群关系、端正干部作风、改善各项经营管理、加强集体经济、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特别要指出的是,四清运动时期,江苏省的工农业生产继续发展。江苏省从1963年至1966年国民收入总额是在持续增长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等领域的国民收入都处于上升趋势。与1957年相比,除了1963年国民收入总额稍低外,其余年份都明显高于1957年国民收入总额。此外,江苏省各个时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增长速度情况表明:从1963年至1965年,江苏省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达到17%,是各个时期增长速度最快的,其中工业产值增长速度以19.2%居各个时期之首,农业产值增长速度除了稍低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六五”时期外,也是高居各个时期前列。其他主要指标如国民收入、财政收入及全民基建投资完成额方面也是高居各个时期之首。
这些成就主要是国民经济调整的结果,但是也与江渭清为首的江苏省委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开展运动,在运动中对有些具体政策作了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规定,并且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敢于顶住来自上面“左”的压力,不断地纠正运动中的偏差,坚持把增产还是减产作为衡量运动搞得好坏的标准之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运动的损失有关。特别要指出的是,江苏省在四清运动中,积极贯彻中央“结合运动抓生产”的指示,始终把发展生产放在中心位置。江苏省委多次强调“运动、生产两不误”、“密切结合生产,不要关门搞运动”、“农忙少搞,农闲多搞,不能因运动而影响生产”、“学毛著要落实到生产上”等等。同时在运动的领导上,从省到县建立了抓运动和抓生产的两套班子。所以,直到“文革”爆发为止的几年时间内,江苏省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一直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当然,四清运动中的过“左”行为错误地打击了一批干部群众,破坏了基层的法制与民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作为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对此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
(压题照片为:1958年江渭清参观小高炉生产出来的生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