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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体自燃这种恐怖现象,人们要么斥之为谣言,要么把它怪罪于酒精。最近,有科学家宣布彻底破解了这个奥秘。
1951年7月2日上午8时左右,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匹茨堡,房主卡彭特拿着一封电报敲她的房客、67岁的玛丽·哈代·里瑟的房门,但无人回应。她试图打开门,却发现门把手发烫,感觉不对劲的她随即报警。警方到达后,发现除了穿着拖鞋的左脚的一部分和脊骨还在以外,里瑟的遗骸(主要是骨灰)散落在一张椅子的残骸之间,而与椅子相隔一定距离的塑料物品也已经变软,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后来,里瑟的头骨在灰烬里被找到,已缩至一只茶杯大小。
奇怪的是,里瑟的身体几乎全部化为灰烬,这需要很高的温度,但事发的房间却并无明显的大火证据——除了那张椅子,房里的其他家具都没有着火的痕迹,甚至都没有被熏黑。联邦调查局最终宣布,里瑟系被“烛芯效应”烧成了灰。联邦探员推测,里瑟平时爱服用安眠药,她可能在抽烟时睡着了,燃烧的烟头从她手中掉落,点燃了她的睡衣。在调查报告中如此写道:“一旦身体开始燃烧,足够的脂肪和其他可燃物质就会允许不同程度的破坏发生。有时这种由燃烧造成的破坏会到达一定的程度,以至于几乎燃尽整个身体。”
当时,应警方请求,美国宾州大学医学院的生理人类学家克罗格曼教授也参加了现场调查。20世纪30年代,克罗格曼曾经对这类情形的遗骸进行过检验,目的是帮助侦破犯罪。他对于联邦调查局对此案的调查结论表示了强烈的质疑。然而,他的质疑直到10年后才公开。
1961年,克罗格曼在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评论道:“我很难相信一具人体在被点燃后会差不多燃烧殆尽,就像一根蜡烛。1951年7月1日佛罗里达圣匹茨堡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恐怕永远都无法得知。”对于里瑟的据说已严重萎缩的头骨,克罗格曼这样写道:“在一般燃烧案中,头颅不会完整留存,当然更不会成比例收缩。在足以毁灭软组织的极高热量之下,头骨几乎可以肯定会炸得粉碎。我从未遇到过这方面的例外。我也无法想象如此彻底的焚烧怎么会不烧坏房间,事实上,房间和里面的任何东西都应该被烧毁。我认为这是我见过的最惊人的事,它令我毛骨悚然。”
不过,此后不久,克罗格曼又抛出了一种新理论:里瑟在另一个地方被谋杀,凶手用一种火化设备焚烧了她的遗体,再把并未烧尽的残骸运回她的房间,并且运用便携式发热设备完成了现场布置,例如把塑料物品烧弯曲,把门把手烧烫。
以上是人体自燃案例中记录最详细也最有名的一例。而最早记述人体自燃现象的是丹麦医生兼数学家托马斯·巴索林,他在1641年描述了波罗鲁斯·沃斯休斯之死:1470年的一个夜晚,沃斯休斯在意大利的米兰家中喝酒后突然变成一团火焰。1663年,巴索林又记录了一名在床上自燃成一堆骨灰、床垫却完好无损的巴黎妇女。在1745年的《哲学学报》上,意大利学者保罗·罗尔利描述了这样一件事:62岁的伯爵夫人科勒莉亚·班迪自称感觉身体沉重而无力。次日晨,女仆发现了一堆骨灰以及从仍在闷烧的灰烬中冒出来的班迪的腿。
1800年,法国作家皮埃尔·埃莫出版了全球首本有关人体自燃的专著,他相信酗酒是人体自燃的元凶。此后,学者普遍认同这个观点。1853年,英国杂志《观点与问询》总结了1692~1829年期间发生的19桩人体自燃案例,称这些死者全都是酒鬼。
1966年12月5日,一名抄表员在美国宾州库德斯波特发现了约翰·欧文·本特利的遗骸:一堆骨灰和半条腿。
2010年12月22日,76岁的英国西戈尔韦男子迈克尔·法赫特被发现已化为一堆骨灰,当地验尸官记录的法赫特的死因是人体自燃。这也是最新一桩人体自燃案例。
据目击者说,人真的会爆炸:一分钟前,一个人或许还逍遥自在地坐在椅子上;一分钟后,他(她)就爆发成了一个火球,就像来自于火炬的蓝色烈焰从人体喷出;半小时之内,这个人就化为一堆骨灰。典型的情况是,毫发无损的腿部从冒烟的灰烬中荒诞地伸出,地上有油腻的脂肪。几百年来,这种令人胆寒的死亡方式备受争议,许多人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纯属编造,但也有不少人对它笃信不疑。那么,人体自燃究竟是真是假?
对人体自燃现象进行科学调查的第一个人,是德国化学家贾斯特斯·冯·莱比锡。他一共检验了大约50个人体自燃案例,并指出就算把解剖样本存储在浓度为70%的酒精里,这些样本也不会燃烧。哪怕是给老鼠注射乙醇(酒精),老鼠也不会着火。莱比锡的实验证明酒精与人体自燃之间几乎不存在因果关系,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
1961年,伦敦验尸官加文·瑟斯顿在《法医月刊》上发表论文《人体的异常自燃性》,对人体自燃提出了一种假设。该理论认为,少量外部火源例如一枚燃烧的烟头会烧焦人的衣物,令皮肤绽裂并释放皮下脂肪,脂肪反过来又被吸入燃烧的衣物,把衣物变得像烛芯一样。只要有燃料,这样的燃烧就会持续。动物实验证实了这一假设,实验结果与在人体自燃现场采集到的证据吻合。一般的人体都在脂肪和其他化合物中存储着足够的能量,能支持人体的充分燃烧;就算是很瘦的人,其组织里也储存有不少脂肪。这些脂肪一旦被燃烧的衣物加热,就会通过毛细作用进入衣物,这很像烛蜡(最初的烛蜡正是采用动物脂肪制作的)通过毛细作用流入烛芯,从而源源不断地为烛芯燃烧提供燃料。通常,到达250℃时人体脂肪才会燃烧,但如果让人体脂肪溶化,那么它在室温下也能在烛芯上燃烧。瑟斯顿拿纱布包裹的脂肪做实验,发现火焰热量能够溶化人体脂肪,产生像蜡烛一样的持续燃烧。因此,瑟斯顿的理论被称为“烛芯效应”。
1986年1月,英国广播公司在其夜间新闻中演示了“烛芯效应”。第二年,英国肯特郡警员克鲁顿运用“烛芯效应”来解释福克斯顿(肯特郡东部港市)的杂务工巴里·索丹之死。索丹被烧焦的遗骸在他的大部分未遭损坏的公寓里被发现。克鲁顿推测,在燃烧过程中液化的人体脂肪加速了火的燃烧。
“烛芯效应”似乎已成为对人体自燃的公认的解释。然而,有人指出,自燃者所穿的衣物很快就会被烧掉,不可能留下“烛芯”,而烧毁一具人体的燃烧至少要持续12小时甚至更久。人体自燃现象与这样的燃烧相去甚远。
1998年8月,英国广播公司又在节目中称人体自燃现象可用常规手段来解释。在这个节目中,来自于爱丁堡大学的专家道加尔·德里斯达勒在回热炉中的500℃条件下加热一根动物骨头。他向观众保证,6小时后这根骨头就会化成灰。但是,当德里斯达勒在加热8小时后检验这根骨头时,它依旧完整。
当时,来自英国一个专门研究机构——“火情研究站”的专家斯坦·埃姆斯也在这个节目中出现,他负责演示一把木架扶手椅如何会轻易被火烧毁。电视评论员当时说,火很容易把人体烧成灰,或者把一把弹簧椅子烧得只剩弹簧。然而,节目中,在一个实验舱中烧了长达6小时后,椅子却大部分完好,只有一部分靠背和扶手被烧焦。事实上,点燃一把可燃的扶手椅根本不能与点燃一具水分很重的尸体相比。尽管如此,该节目最终还是宣称人体自燃之谜被“最终破解”。
有科学家对此不满,决定寻求真相。他们发现,如果人体细胞处于饥饿状态(例如在患慢性病期间,或者在健身房里锻炼后,都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肝脏里的代谢分子乙酰辅酶A会转化为乙酰乙酸盐,后者如果脱羧基就会变成丙酮,而丙酮具有高度易燃性。一系列原因可导致丙酮在人体内形成,包括酗酒、高脂肪低碳水化合物饮食、糖尿病甚至出牙等。受此启发,科学家把动物软组织放在丙酮中浸泡,然后用浸泡过的软组织做成人体模型,穿上衣服后点燃,结果这些软组织半小时内就化成了灰,剩下的残骸是一堆冒烟的灰烬和凸出的肢腿,简直和人体自燃的遗骸照片上的情形一模一样。科学家还推测,人体下肢之所以能保留下来,是因为下肢上累积的丙酮太少。人体自燃的可能原因首次得到了实验证明。
关于人体自燃,还有其他多种假说。比如一种理论认为,高能粒子或伽马射线再加上受害者的易感性(例如血液中酒精含量增加),可能激发人体自燃的最初反应。这一过程可能无需外部氧来扩散火势,原因是它可能并不是氧化还原反应。
人体自燃是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300多年来有记录的全球人体自燃案例总共也只有120~200个。因此,称彻底破解人体自燃之谜为时尚早。
1951年7月2日上午8时左右,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匹茨堡,房主卡彭特拿着一封电报敲她的房客、67岁的玛丽·哈代·里瑟的房门,但无人回应。她试图打开门,却发现门把手发烫,感觉不对劲的她随即报警。警方到达后,发现除了穿着拖鞋的左脚的一部分和脊骨还在以外,里瑟的遗骸(主要是骨灰)散落在一张椅子的残骸之间,而与椅子相隔一定距离的塑料物品也已经变软,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后来,里瑟的头骨在灰烬里被找到,已缩至一只茶杯大小。
奇怪的是,里瑟的身体几乎全部化为灰烬,这需要很高的温度,但事发的房间却并无明显的大火证据——除了那张椅子,房里的其他家具都没有着火的痕迹,甚至都没有被熏黑。联邦调查局最终宣布,里瑟系被“烛芯效应”烧成了灰。联邦探员推测,里瑟平时爱服用安眠药,她可能在抽烟时睡着了,燃烧的烟头从她手中掉落,点燃了她的睡衣。在调查报告中如此写道:“一旦身体开始燃烧,足够的脂肪和其他可燃物质就会允许不同程度的破坏发生。有时这种由燃烧造成的破坏会到达一定的程度,以至于几乎燃尽整个身体。”
当时,应警方请求,美国宾州大学医学院的生理人类学家克罗格曼教授也参加了现场调查。20世纪30年代,克罗格曼曾经对这类情形的遗骸进行过检验,目的是帮助侦破犯罪。他对于联邦调查局对此案的调查结论表示了强烈的质疑。然而,他的质疑直到10年后才公开。
1961年,克罗格曼在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评论道:“我很难相信一具人体在被点燃后会差不多燃烧殆尽,就像一根蜡烛。1951年7月1日佛罗里达圣匹茨堡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恐怕永远都无法得知。”对于里瑟的据说已严重萎缩的头骨,克罗格曼这样写道:“在一般燃烧案中,头颅不会完整留存,当然更不会成比例收缩。在足以毁灭软组织的极高热量之下,头骨几乎可以肯定会炸得粉碎。我从未遇到过这方面的例外。我也无法想象如此彻底的焚烧怎么会不烧坏房间,事实上,房间和里面的任何东西都应该被烧毁。我认为这是我见过的最惊人的事,它令我毛骨悚然。”
不过,此后不久,克罗格曼又抛出了一种新理论:里瑟在另一个地方被谋杀,凶手用一种火化设备焚烧了她的遗体,再把并未烧尽的残骸运回她的房间,并且运用便携式发热设备完成了现场布置,例如把塑料物品烧弯曲,把门把手烧烫。
以上是人体自燃案例中记录最详细也最有名的一例。而最早记述人体自燃现象的是丹麦医生兼数学家托马斯·巴索林,他在1641年描述了波罗鲁斯·沃斯休斯之死:1470年的一个夜晚,沃斯休斯在意大利的米兰家中喝酒后突然变成一团火焰。1663年,巴索林又记录了一名在床上自燃成一堆骨灰、床垫却完好无损的巴黎妇女。在1745年的《哲学学报》上,意大利学者保罗·罗尔利描述了这样一件事:62岁的伯爵夫人科勒莉亚·班迪自称感觉身体沉重而无力。次日晨,女仆发现了一堆骨灰以及从仍在闷烧的灰烬中冒出来的班迪的腿。
1800年,法国作家皮埃尔·埃莫出版了全球首本有关人体自燃的专著,他相信酗酒是人体自燃的元凶。此后,学者普遍认同这个观点。1853年,英国杂志《观点与问询》总结了1692~1829年期间发生的19桩人体自燃案例,称这些死者全都是酒鬼。
1966年12月5日,一名抄表员在美国宾州库德斯波特发现了约翰·欧文·本特利的遗骸:一堆骨灰和半条腿。
2010年12月22日,76岁的英国西戈尔韦男子迈克尔·法赫特被发现已化为一堆骨灰,当地验尸官记录的法赫特的死因是人体自燃。这也是最新一桩人体自燃案例。
据目击者说,人真的会爆炸:一分钟前,一个人或许还逍遥自在地坐在椅子上;一分钟后,他(她)就爆发成了一个火球,就像来自于火炬的蓝色烈焰从人体喷出;半小时之内,这个人就化为一堆骨灰。典型的情况是,毫发无损的腿部从冒烟的灰烬中荒诞地伸出,地上有油腻的脂肪。几百年来,这种令人胆寒的死亡方式备受争议,许多人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纯属编造,但也有不少人对它笃信不疑。那么,人体自燃究竟是真是假?
对人体自燃现象进行科学调查的第一个人,是德国化学家贾斯特斯·冯·莱比锡。他一共检验了大约50个人体自燃案例,并指出就算把解剖样本存储在浓度为70%的酒精里,这些样本也不会燃烧。哪怕是给老鼠注射乙醇(酒精),老鼠也不会着火。莱比锡的实验证明酒精与人体自燃之间几乎不存在因果关系,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
1961年,伦敦验尸官加文·瑟斯顿在《法医月刊》上发表论文《人体的异常自燃性》,对人体自燃提出了一种假设。该理论认为,少量外部火源例如一枚燃烧的烟头会烧焦人的衣物,令皮肤绽裂并释放皮下脂肪,脂肪反过来又被吸入燃烧的衣物,把衣物变得像烛芯一样。只要有燃料,这样的燃烧就会持续。动物实验证实了这一假设,实验结果与在人体自燃现场采集到的证据吻合。一般的人体都在脂肪和其他化合物中存储着足够的能量,能支持人体的充分燃烧;就算是很瘦的人,其组织里也储存有不少脂肪。这些脂肪一旦被燃烧的衣物加热,就会通过毛细作用进入衣物,这很像烛蜡(最初的烛蜡正是采用动物脂肪制作的)通过毛细作用流入烛芯,从而源源不断地为烛芯燃烧提供燃料。通常,到达250℃时人体脂肪才会燃烧,但如果让人体脂肪溶化,那么它在室温下也能在烛芯上燃烧。瑟斯顿拿纱布包裹的脂肪做实验,发现火焰热量能够溶化人体脂肪,产生像蜡烛一样的持续燃烧。因此,瑟斯顿的理论被称为“烛芯效应”。
1986年1月,英国广播公司在其夜间新闻中演示了“烛芯效应”。第二年,英国肯特郡警员克鲁顿运用“烛芯效应”来解释福克斯顿(肯特郡东部港市)的杂务工巴里·索丹之死。索丹被烧焦的遗骸在他的大部分未遭损坏的公寓里被发现。克鲁顿推测,在燃烧过程中液化的人体脂肪加速了火的燃烧。
“烛芯效应”似乎已成为对人体自燃的公认的解释。然而,有人指出,自燃者所穿的衣物很快就会被烧掉,不可能留下“烛芯”,而烧毁一具人体的燃烧至少要持续12小时甚至更久。人体自燃现象与这样的燃烧相去甚远。
1998年8月,英国广播公司又在节目中称人体自燃现象可用常规手段来解释。在这个节目中,来自于爱丁堡大学的专家道加尔·德里斯达勒在回热炉中的500℃条件下加热一根动物骨头。他向观众保证,6小时后这根骨头就会化成灰。但是,当德里斯达勒在加热8小时后检验这根骨头时,它依旧完整。
当时,来自英国一个专门研究机构——“火情研究站”的专家斯坦·埃姆斯也在这个节目中出现,他负责演示一把木架扶手椅如何会轻易被火烧毁。电视评论员当时说,火很容易把人体烧成灰,或者把一把弹簧椅子烧得只剩弹簧。然而,节目中,在一个实验舱中烧了长达6小时后,椅子却大部分完好,只有一部分靠背和扶手被烧焦。事实上,点燃一把可燃的扶手椅根本不能与点燃一具水分很重的尸体相比。尽管如此,该节目最终还是宣称人体自燃之谜被“最终破解”。
有科学家对此不满,决定寻求真相。他们发现,如果人体细胞处于饥饿状态(例如在患慢性病期间,或者在健身房里锻炼后,都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肝脏里的代谢分子乙酰辅酶A会转化为乙酰乙酸盐,后者如果脱羧基就会变成丙酮,而丙酮具有高度易燃性。一系列原因可导致丙酮在人体内形成,包括酗酒、高脂肪低碳水化合物饮食、糖尿病甚至出牙等。受此启发,科学家把动物软组织放在丙酮中浸泡,然后用浸泡过的软组织做成人体模型,穿上衣服后点燃,结果这些软组织半小时内就化成了灰,剩下的残骸是一堆冒烟的灰烬和凸出的肢腿,简直和人体自燃的遗骸照片上的情形一模一样。科学家还推测,人体下肢之所以能保留下来,是因为下肢上累积的丙酮太少。人体自燃的可能原因首次得到了实验证明。
关于人体自燃,还有其他多种假说。比如一种理论认为,高能粒子或伽马射线再加上受害者的易感性(例如血液中酒精含量增加),可能激发人体自燃的最初反应。这一过程可能无需外部氧来扩散火势,原因是它可能并不是氧化还原反应。
人体自燃是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300多年来有记录的全球人体自燃案例总共也只有120~200个。因此,称彻底破解人体自燃之谜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