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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供电企业自身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衡量一个企业综合业绩和社会形象重要指标之一的安全生产,对于供电企业而言更显得重要。如果在安全上出了问题,就很可能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本文对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进行了分析,提出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的到位履责、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度是保障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立足点,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关键词: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作者简介:张德卿(1959-),男,湖北随州人,襄樊供电公司变电部安保部主任,高级技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安全;李志龙(1973-),男,湖北襄樊人,襄樊供电公司变电部安全专责,高级技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安全。(湖北 襄樊 441002)
《中国大百科全书》把安全生产定义为“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一般意义上讲,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也就是说,是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
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其生产、基本建设、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社会作用及影响力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供电企业为各行各业生产、工作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保障,一旦供电中断,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和灾害,从而产生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
(2)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影响企业自身的三个文明建设和发展。一方面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的基础,一旦系统发生事故,将造成生产和输配电的混乱状态。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三个文明建设的集中体现,与精神、政治、物质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安全生产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高层次的保证。因此供电企业自身需要安全。
(3)供电企业的生产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电能经变电站、输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要求供电企业电能的产、供、销同时完成并处于一个平衡状态,这一特点决定了供电企业的生产必须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一环节中发生事故,将产生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是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4)供电企业的生产环境要求必须安全。供电企业生产中,电气设备多、高压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特种作业多,这些特点表明,供电企业生产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生产中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这些都构成了对员工人身安全的危胁。一旦工作中出现违章或不规范作业行为,潜在的危险将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供电企业的生产环境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保障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笔者认为在生产工作中要立足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立足于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的到位履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关键在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教育和督促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履责到位。各级领导和各生产职能部门到位履责要切实做到四到位。
1.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思考到位
立足于构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脉络,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状况,针对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和主线,认真思考投入不足、人手不够、机制不活的问题,思考怎么去保护、调动生产人员积极性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分析会,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理清思路,统领全盘工作。
2.安全生产隐患和作业违章督察到位
各级领导和各生产职能部门要深入现场,重大操作、重大施工、重大险情作业现场要上岗到位,从自身做起,从基础工作抓起,督察生产现场有无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实施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3.现场违章警示到位
在生产、作业现场,要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防控,确保安全规程在变电修试、运行和基建作业现场落实到位。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装置违章、行为违章、管理违章等习惯性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使违章人员警悟。
4.安全隐患的整改督促到位
在总结经验、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针对安全检查和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拟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定期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清查。实现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立足于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为控制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或危险源,提高作业安全系数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不言而喻,安全生产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障,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是要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因此供电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一般来说又不会发生明显的事故,同时,由于部分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侥幸心理,直接表现为在安全生产投入上“省”、“拖”、“凑”,在安全生产方面舍不得投资,从而形成以“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为主导的思想,给事故隐患埋下了伏笔。随着时间的积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滞后,保障措施不力,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或教育培训不够,欠下“安全账”,最终将导致事故发生。
从表面上看,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与企业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实则不然,因为发生一起大的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一方面在有形价值方面甚至能将一个企业多年的经济效益毁于一旦,另一方面在无形价值方面损害企业的形象。
因此,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必要的长效投入是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本条件。
三、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立足于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度
诚信是立足社会、事业、人生的基石,有了诚信,才能融入社会,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在当今社会,诚信已经成为一个集体或个体具有高素质内涵的主要表现之一。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也同样需要诚信,而且更要讲诚信,要不折不扣地去践行诚信。
作为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层的生产一线员工,其诚信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能否良性运转。生产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思想、思维、视觉、行为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是对个人、家庭、企业、社会负责的具体表现。
(1)安全思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保障。提起安全生产工作都认为很重要,但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落入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每年印发的安全文件最多,开展安全学习的时间最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的要求也最多,但不安全生产事件甚至安全事故仍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在于少部分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存在不足。因此,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体现在认真地参加安全活动、安全培训、安规考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克服怕麻烦等心理,杜绝安全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
(2)理性的、逻辑的、符合安全生产的思维是顺利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的技术保障。工作现场实施保证安全的措施和作业方式、方法应具有严谨的逻辑结构和明确的目的性,避免工作中出现涉及技术层面和工作标准执行方面的问题。
(3)在视觉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体现在进入工作现场,对现场作业行为能否以“为企业、为员工安全负责”的态度,多方位地从视觉角度进行审查,对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能否以“为个人安全负责”的态度进行自我审视,从而发现存在的危险点。
(4)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在行为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体现在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是否到位,对危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善,针对设备隐患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并能够落实到位上。
四、小结
安全生产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它就在我们身边,并不遥远且不难做到。只要每一名企业员工都承担起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目标,形成企业、家庭、个人“三赢”的局面不再困难。
(责任编辑:麻剑飞)
关键词: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作者简介:张德卿(1959-),男,湖北随州人,襄樊供电公司变电部安保部主任,高级技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安全;李志龙(1973-),男,湖北襄樊人,襄樊供电公司变电部安全专责,高级技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安全。(湖北 襄樊 441002)
《中国大百科全书》把安全生产定义为“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一般意义上讲,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也就是说,是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
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其生产、基本建设、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社会作用及影响力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供电企业为各行各业生产、工作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保障,一旦供电中断,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和灾害,从而产生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
(2)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影响企业自身的三个文明建设和发展。一方面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的基础,一旦系统发生事故,将造成生产和输配电的混乱状态。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三个文明建设的集中体现,与精神、政治、物质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安全生产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高层次的保证。因此供电企业自身需要安全。
(3)供电企业的生产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电能经变电站、输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要求供电企业电能的产、供、销同时完成并处于一个平衡状态,这一特点决定了供电企业的生产必须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一环节中发生事故,将产生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是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4)供电企业的生产环境要求必须安全。供电企业生产中,电气设备多、高压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特种作业多,这些特点表明,供电企业生产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生产中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这些都构成了对员工人身安全的危胁。一旦工作中出现违章或不规范作业行为,潜在的危险将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供电企业的生产环境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保障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笔者认为在生产工作中要立足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立足于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的到位履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关键在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教育和督促各级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履责到位。各级领导和各生产职能部门到位履责要切实做到四到位。
1.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思考到位
立足于构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脉络,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状况,针对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和主线,认真思考投入不足、人手不够、机制不活的问题,思考怎么去保护、调动生产人员积极性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分析会,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理清思路,统领全盘工作。
2.安全生产隐患和作业违章督察到位
各级领导和各生产职能部门要深入现场,重大操作、重大施工、重大险情作业现场要上岗到位,从自身做起,从基础工作抓起,督察生产现场有无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实施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3.现场违章警示到位
在生产、作业现场,要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防控,确保安全规程在变电修试、运行和基建作业现场落实到位。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装置违章、行为违章、管理违章等习惯性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使违章人员警悟。
4.安全隐患的整改督促到位
在总结经验、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针对安全检查和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拟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定期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清查。实现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立足于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为控制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或危险源,提高作业安全系数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不言而喻,安全生产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障,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是要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因此供电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一般来说又不会发生明显的事故,同时,由于部分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侥幸心理,直接表现为在安全生产投入上“省”、“拖”、“凑”,在安全生产方面舍不得投资,从而形成以“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为主导的思想,给事故隐患埋下了伏笔。随着时间的积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滞后,保障措施不力,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或教育培训不够,欠下“安全账”,最终将导致事故发生。
从表面上看,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与企业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实则不然,因为发生一起大的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一方面在有形价值方面甚至能将一个企业多年的经济效益毁于一旦,另一方面在无形价值方面损害企业的形象。
因此,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必要的长效投入是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本条件。
三、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立足于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度
诚信是立足社会、事业、人生的基石,有了诚信,才能融入社会,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在当今社会,诚信已经成为一个集体或个体具有高素质内涵的主要表现之一。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也同样需要诚信,而且更要讲诚信,要不折不扣地去践行诚信。
作为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层的生产一线员工,其诚信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能否良性运转。生产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思想、思维、视觉、行为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是对个人、家庭、企业、社会负责的具体表现。
(1)安全思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保障。提起安全生产工作都认为很重要,但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落入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每年印发的安全文件最多,开展安全学习的时间最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的要求也最多,但不安全生产事件甚至安全事故仍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在于少部分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存在不足。因此,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体现在认真地参加安全活动、安全培训、安规考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克服怕麻烦等心理,杜绝安全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
(2)理性的、逻辑的、符合安全生产的思维是顺利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的技术保障。工作现场实施保证安全的措施和作业方式、方法应具有严谨的逻辑结构和明确的目的性,避免工作中出现涉及技术层面和工作标准执行方面的问题。
(3)在视觉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体现在进入工作现场,对现场作业行为能否以“为企业、为员工安全负责”的态度,多方位地从视觉角度进行审查,对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能否以“为个人安全负责”的态度进行自我审视,从而发现存在的危险点。
(4)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在行为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诚信意识,体现在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是否到位,对危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善,针对设备隐患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并能够落实到位上。
四、小结
安全生产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它就在我们身边,并不遥远且不难做到。只要每一名企业员工都承担起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目标,形成企业、家庭、个人“三赢”的局面不再困难。
(责任编辑:麻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