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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逐渐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对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效果的增强产生了积极影响。实践中为了确保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设置有效性,保持其良好的功能特性,则需要对这类结构的不断优化进行深入思考,落实好相应的研究工作予以应对,进而使混改国有企业能够处于稳定、高效的发展状态,为其经济效益增加、发展质量提高等提供专业保障。基于此,本文将对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进行系统阐述,以便提升其在未来实践中的发展潜力,拓宽这类企业科学发展思路。
关键词: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革步伐;功能特性;经济效益
结合混改国有企业的自身情况及发展要求,注重与之相关的优化股权结构的深入探讨,可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效益水平提升等方面提供专业保障,实现对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合理设置。因此,在对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方面进行研究时,应对其不断优化进行深入思考,实施好切实有效的研究工作计划,促使这类企业股权结构设置更加科学、高效,从而为混改国有企业发展中注入更多活力,有效应对新时期的形势变化。在此基础上,可丰富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优化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满足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1 股权结构概述
所谓的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同时,在反映企业治理结构应用状况的过程中,股权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通过对股权结构科学设置及高效利用方面的深入思考,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水平,提高其发展过程中的稳定性,避免加大混改国企企业在未来实践中的生产经营风险。
2 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的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对混改国企企业自身情况及当前形势变化的综合考虑,在获取优化其股权结构方面的研究成果过程中,需要对相关的存在问题加以分析。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2.1 股权结构失衡
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形成过程中,包括个人股东、法人股东、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这三类股东。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为政府的有关部门,其它股东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实践中由于混改国有企业的很多决策制定与实施均由最大的股东决定,而他们对市场这一主导因素所产生的影响有所忽略,可能会给混改国企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制约着他们科学发展水平的提升,客观地说明了股权结构失衡对其混改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经济效益等方面是极其不利的。
2.2 国有股“一股独大”
在我国混改国企股份当中,国有股的比例最大。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为了拥有对混改国企的绝对控制权,并未在股市发行那么多股票,目的在于防止股权被稀释,引发资产非法转移问题。混改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出现虽然在提高企业发展稳定性、保持其良好的经营状况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这类企业在市面上流通的股票相对较少,从而对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国企自身的发展质量、治理结构的利用价值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3 人员优化配置不够合理
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目标实现过程中,由于其人员优化配置并不合理,使得这类结构实际作用发挥不充分,给国企可持续发展中带来了阻碍作用。具体包括:(1)混改国企董事会及其它重要部门的领导大多是由大股东安排,导致其他股东难以真正地参与到企业决策确定及执行过程中,难以满足股权结构形成中人员优化配置方面的要求,给混改国有企业发展效果、战略目标实现及决策实施效果等造成了不利影响;(2)受到人员优化配置不够合理的影响,导致一些混改国有企业在实践中的内部控制及管理水平难以真正提升,且对其发展质量产生了潜在威胁。
2.4 其它方面的存在问题
基于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的研究,在其研究内容细化过程中,也需要关注这些方面的存在问题:
2.4.1 受到激烈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缺乏科学分析、股权结构优化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等方面的影响,导致混改国企股权结构设置及应用中的问题发生率有所加大,影响其生产计划实施效果;
2.4.2 当前虽然我国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构建了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其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欠缺,像股东大会制度不够规范與完善、监事提名及选举方面的程序及制度不健全等,导致混改国企优化股权结构中的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缺乏科学指导,间接地加大了这方面的问题发生率,需要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予以处理,从而为混改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打下基础。
3 加强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存在问题处理的相关措施
在了解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了避免它们影响范围的扩大,则需要考虑相关处理措施的科学使用。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3.1 注重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设置,增强其适用性
结合混改国有企业的发展要求及其股权结构应用状况,为了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增加国企的竞争优势,则需要对与之相关的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合理设置进行充分考虑,进而增强其适用性。在此期间,需要做到:
3.1.1 混改国有企业在未来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从发展质量提高、生产效益增加等方面入手进行充分考虑,给予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设置更多考虑,进而在民间资本的支持下,为自身科学发展中注入更多活力,促使国企在生产经营中的股权结构有着良好的适用性;
3.1.2 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其它投资人共同支持下股权结构的设置及应用,有利于实现对市场经营风险的科学应对,促使混改国有企业在未来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显,逐渐实现自身的股权结构多元化,避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发展质量等。在此期间,需要本着整体利益最大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国企探索层面实施混合所有制,鼓励各方参与者持有一定比例股权,促使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项目公司整体利 3.2 设立好内部制衡机构,优化人员配置
在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势变化、扩大自身业务范围的过程中,需要混改国有企业拥有良好的股权结构,并从内部制衡结构设立及优化优化配置这些方面入手进行科学应对。在此期间,应做到:
3.2.1 混改国有企业在实践中应全面引入现代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实行世界通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并在监事会监督机制的作用下发扬民主精神,给予内部制衡机构的设立更多考虑,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处理好“内部人”控制问题,促使生产经营中的决策制定与实施更具科学性,不断优化自身的股权结构;
3.2.2 当内部制衡机构设立好后,可通过对混改国企发展要求、市场环境中竞争情况等方面的充分考虑,处理好企业的内部问题,为其人员优化配置提供专业支持,并使股权结构在国企生产实践中的应用效果更加显著,避免对其发展中的内部稳定性、股权结构的利用价值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需要引入非公资本,要考虑合理设置资本金规模,合理设置股权比例,充分发挥非公资本的积极性,与非公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应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是第一步,“改”关键部分,需要重视引资本和转机制的双推进,持续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此期间,需要对人员优化配置状况是否良好、混合制改革是否充分等加以思考,且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战略投资者引入的筛选标准,确保企业文化上的高认同性,全面提高经营发展质量,为混改国企的可持续发展等打下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由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弥补发展短板、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需要国有企业对此引起高度重视,根据自身的实际要求,落实好资源优化配置工作。
3.3 适当提高流通股比例,打造好控制权市场
混改国有企业的股权基本控制在政府的相关部门中,对其可持续发展影响大,需要采取下发股权的方式予以应对。在此期间,应做到:
3.3.1 根据政策及国企的自身发展要求、专家建议等,政府部门应重视自身股权的下放,逐渐增强国企发展中的股票流通性,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参与到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及经营计划实施中,给予混改国企股权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多支持,加快其改革步伐;
3.3.2 混改国企在实践中也需要通过对创新理念运用、市场运行机制建立与完善等方面的充分考虑,逐渐打造好控制权市场,从而为自身的稳定发展打下基础,逐渐实现相应的发展目标。同时,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国有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其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
3.4 其它方面的措施
在促进混改国有企业发展、优化其股权结构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这些措施的配合使用:
3.4.1 积极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实施好激励与责任机制,实现对混改国企人员专业能力及基本素质的科学培养,增强优化股权结构中相关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在制定混合所有制方案过程中,要科学设计国企在这方面的股权结构,充分向非公有资本释放股权,尽可能使非公有资本能够派出董事或监事,注重保障企业职工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斷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混改国有企业市场行为方面的监管及约束力度,给予其股权结构优化科学保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建设的形势变化,满足其发展要求等;
3.4.2 借助信息技术的应用优势,增加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的技术含量及优势,全面提升这方面的技术水平。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的分析与考虑,有利于实现混改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提高其内部稳定性,且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保持自身良好的效益状况。因此,未来在提升混改国有企业发展水平、增加其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过程中,应加深对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的重视程度,促使这类国有企业战略部署制定与调整更具科学性,逐渐拓宽其股权结构科学设置方面的工作思路。
参考文献:
[1]代婧昊.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09):25.
[2]王佩群.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方案探讨[J].科技经济导刊,2018(19):190-191.
[3]谢赤,左静.风险投资参与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结构优化[J].财会月刊,2017(35):35-41.
关键词: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革步伐;功能特性;经济效益
结合混改国有企业的自身情况及发展要求,注重与之相关的优化股权结构的深入探讨,可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效益水平提升等方面提供专业保障,实现对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合理设置。因此,在对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方面进行研究时,应对其不断优化进行深入思考,实施好切实有效的研究工作计划,促使这类企业股权结构设置更加科学、高效,从而为混改国有企业发展中注入更多活力,有效应对新时期的形势变化。在此基础上,可丰富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优化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满足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1 股权结构概述
所谓的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同时,在反映企业治理结构应用状况的过程中,股权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通过对股权结构科学设置及高效利用方面的深入思考,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水平,提高其发展过程中的稳定性,避免加大混改国企企业在未来实践中的生产经营风险。
2 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的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对混改国企企业自身情况及当前形势变化的综合考虑,在获取优化其股权结构方面的研究成果过程中,需要对相关的存在问题加以分析。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2.1 股权结构失衡
混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形成过程中,包括个人股东、法人股东、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这三类股东。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为政府的有关部门,其它股东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实践中由于混改国有企业的很多决策制定与实施均由最大的股东决定,而他们对市场这一主导因素所产生的影响有所忽略,可能会给混改国企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制约着他们科学发展水平的提升,客观地说明了股权结构失衡对其混改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经济效益等方面是极其不利的。
2.2 国有股“一股独大”
在我国混改国企股份当中,国有股的比例最大。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为了拥有对混改国企的绝对控制权,并未在股市发行那么多股票,目的在于防止股权被稀释,引发资产非法转移问题。混改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出现虽然在提高企业发展稳定性、保持其良好的经营状况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这类企业在市面上流通的股票相对较少,从而对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国企自身的发展质量、治理结构的利用价值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3 人员优化配置不够合理
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目标实现过程中,由于其人员优化配置并不合理,使得这类结构实际作用发挥不充分,给国企可持续发展中带来了阻碍作用。具体包括:(1)混改国企董事会及其它重要部门的领导大多是由大股东安排,导致其他股东难以真正地参与到企业决策确定及执行过程中,难以满足股权结构形成中人员优化配置方面的要求,给混改国有企业发展效果、战略目标实现及决策实施效果等造成了不利影响;(2)受到人员优化配置不够合理的影响,导致一些混改国有企业在实践中的内部控制及管理水平难以真正提升,且对其发展质量产生了潜在威胁。
2.4 其它方面的存在问题
基于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的研究,在其研究内容细化过程中,也需要关注这些方面的存在问题:
2.4.1 受到激烈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缺乏科学分析、股权结构优化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等方面的影响,导致混改国企股权结构设置及应用中的问题发生率有所加大,影响其生产计划实施效果;
2.4.2 当前虽然我国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构建了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其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欠缺,像股东大会制度不够规范與完善、监事提名及选举方面的程序及制度不健全等,导致混改国企优化股权结构中的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缺乏科学指导,间接地加大了这方面的问题发生率,需要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予以处理,从而为混改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打下基础。
3 加强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存在问题处理的相关措施
在了解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了避免它们影响范围的扩大,则需要考虑相关处理措施的科学使用。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3.1 注重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设置,增强其适用性
结合混改国有企业的发展要求及其股权结构应用状况,为了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增加国企的竞争优势,则需要对与之相关的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合理设置进行充分考虑,进而增强其适用性。在此期间,需要做到:
3.1.1 混改国有企业在未来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从发展质量提高、生产效益增加等方面入手进行充分考虑,给予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设置更多考虑,进而在民间资本的支持下,为自身科学发展中注入更多活力,促使国企在生产经营中的股权结构有着良好的适用性;
3.1.2 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其它投资人共同支持下股权结构的设置及应用,有利于实现对市场经营风险的科学应对,促使混改国有企业在未来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显,逐渐实现自身的股权结构多元化,避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发展质量等。在此期间,需要本着整体利益最大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国企探索层面实施混合所有制,鼓励各方参与者持有一定比例股权,促使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项目公司整体利 3.2 设立好内部制衡机构,优化人员配置
在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势变化、扩大自身业务范围的过程中,需要混改国有企业拥有良好的股权结构,并从内部制衡结构设立及优化优化配置这些方面入手进行科学应对。在此期间,应做到:
3.2.1 混改国有企业在实践中应全面引入现代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实行世界通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并在监事会监督机制的作用下发扬民主精神,给予内部制衡机构的设立更多考虑,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处理好“内部人”控制问题,促使生产经营中的决策制定与实施更具科学性,不断优化自身的股权结构;
3.2.2 当内部制衡机构设立好后,可通过对混改国企发展要求、市场环境中竞争情况等方面的充分考虑,处理好企业的内部问题,为其人员优化配置提供专业支持,并使股权结构在国企生产实践中的应用效果更加显著,避免对其发展中的内部稳定性、股权结构的利用价值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需要引入非公资本,要考虑合理设置资本金规模,合理设置股权比例,充分发挥非公资本的积极性,与非公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应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是第一步,“改”关键部分,需要重视引资本和转机制的双推进,持续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此期间,需要对人员优化配置状况是否良好、混合制改革是否充分等加以思考,且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战略投资者引入的筛选标准,确保企业文化上的高认同性,全面提高经营发展质量,为混改国企的可持续发展等打下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由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弥补发展短板、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需要国有企业对此引起高度重视,根据自身的实际要求,落实好资源优化配置工作。
3.3 适当提高流通股比例,打造好控制权市场
混改国有企业的股权基本控制在政府的相关部门中,对其可持续发展影响大,需要采取下发股权的方式予以应对。在此期间,应做到:
3.3.1 根据政策及国企的自身发展要求、专家建议等,政府部门应重视自身股权的下放,逐渐增强国企发展中的股票流通性,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参与到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及经营计划实施中,给予混改国企股权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多支持,加快其改革步伐;
3.3.2 混改国企在实践中也需要通过对创新理念运用、市场运行机制建立与完善等方面的充分考虑,逐渐打造好控制权市场,从而为自身的稳定发展打下基础,逐渐实现相应的发展目标。同时,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国有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其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
3.4 其它方面的措施
在促进混改国有企业发展、优化其股权结构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这些措施的配合使用:
3.4.1 积极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实施好激励与责任机制,实现对混改国企人员专业能力及基本素质的科学培养,增强优化股权结构中相关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在制定混合所有制方案过程中,要科学设计国企在这方面的股权结构,充分向非公有资本释放股权,尽可能使非公有资本能够派出董事或监事,注重保障企业职工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斷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混改国有企业市场行为方面的监管及约束力度,给予其股权结构优化科学保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建设的形势变化,满足其发展要求等;
3.4.2 借助信息技术的应用优势,增加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的技术含量及优势,全面提升这方面的技术水平。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的分析与考虑,有利于实现混改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提高其内部稳定性,且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保持自身良好的效益状况。因此,未来在提升混改国有企业发展水平、增加其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过程中,应加深对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的重视程度,促使这类国有企业战略部署制定与调整更具科学性,逐渐拓宽其股权结构科学设置方面的工作思路。
参考文献:
[1]代婧昊.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09):25.
[2]王佩群.混改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方案探讨[J].科技经济导刊,2018(19):190-191.
[3]谢赤,左静.风险投资参与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结构优化[J].财会月刊,2017(35):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