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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1929年秋改名为“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抗日战争期间,学校内迁,1938年春,与“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合并,而改名为“国立艺术专科学校”。)该名称一直沿用到杭州解放初期。一度曾名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后于1958年定名为“浙江美术学院”。图书馆于学校创建之初设立,至今已有五十五年的历史。图书馆最早隶属于院秘书处下之图书课。最初任图书课主任的是雕塑家刘开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