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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行政改革中政府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新元素,在近年来的中国学术界成为研究讨论的热点。国内现有的学术成果主要集中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状尤其是所面临的困境研究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地方实践和模式研究几个方面,从而初步构建了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框架。本文对国内已有的学术成果梳理总结后发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虽然吸收了国外有益经验并被因地制宜的广泛运用到各个领域,收获了一定成果,但由于起步较晚,当前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在内涵界定和模式仍存在不足,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还主要处于宏观和理论层面,而对微观层面和实证的研究较少,建议未来研究在这些方面深化和加强。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涵界定;困境分析;购买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34-01
一、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研究
针对政府购买公管服务的内涵,国内研究者倾向于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公共服务民营化”、“公共服务社会化”等概念等同使用的影响,特别是受E·S·萨瓦斯“合同外包”概念的影响,国内学者虽然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国内学界相关表述很多,但观点基本相同。国内学者对公共服务市场化和和社会化两者关系认知有所差异,部分学者强调市场以外的社会力量作用,认为两者是有所区分的;另外一部分学者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社会化通常包含市场化,两者关系是相互重叠的。不尽相同的两种观念造成国内学者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也存在分歧,即有的学者公共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区别开来, 而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视为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表现形式。
二、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新的事物,因此其探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国内学术界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对策分析研究比较集中,且观点基本一致。王浦劬通过对国内多个地方政府的实地调研,从而明确的指出政府购买服务在我国还是新事物 , 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都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无论是从公众角度还是从政府的角度,无论是在制度规范方面还是在文化心理方面,都有不适应的地方。 比如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较小,程序不够规范,监督管理不够,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化,资金预算缺乏明确法定地位等。与其观点基本一致的是苏明、贾西津通过自身所做的课题,发现目前中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制度上,公共服务购买尚未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 第二,在数量上,公共服务购买的资金规模小;购买领域局限,教育、卫生等主导性公共服务领域购买有限;购买对象范围狭窄,以事业性或政府自己组建组织居多。第三,在程序上,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预算不公开;购买缺少规范流程或程序;资金信息不公开,公开竞争未成为一般原则;监督管理机制不明确,政府部门内部监督为主。 第四,在购买主体的关系上,存在购买双方非独立、平等关系,政府单向主导,低成本购买,职权介入的问题。 第五,在政策协调上,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目标及资金交叉;全国性政策一刀切;缺少对组织发展的配套支持资金;缺乏对非营利组织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如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税收政策优惠等政策。
三、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研究
(一) 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典型模式综述。
在我国独立竞争性购买模式中为了选择最合适的生产者,经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为公开招标的优点是能够达到物有所值,通过用最小的成本而换取最大的收益。在我国,这一模式概况起来一般有四个基本特征,即一是购买和生产双方以购买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和履行责任;二是整个购买过程是购买者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发布消息吸引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自主参与到公平竞争的程序中去即购买者是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来选择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价廉优质的公共服务。
我国依赖关系非竞争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承接着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的根据常常是政府的行政指令,同时在监管和评估方面则通常有依靠的是行政管理方式,因此购买程序和评估机制呈现出不规范、欠缺公平和竞争的状况。 二是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实际操纵者,实质上仍承担公共服务的全部责任。社会组织并没有从政府方得到公共服务的若干职能和内容。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购买行为通常是由社会组织执行政府的意志,而社会组织并不能够完全公平、自愿和平等的参与购买公共服务的活动中去。三是,生产服务的社会组织一般由政府部门建立,与政府部门保持”上下级”关系,并没有独立的宗旨,其生存需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生产和购买双方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互相依赖的关系。
(二) 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典型模式评析。
从我国各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来看,依赖关系非竞争性模式是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方式。其形成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处于垄断性地位,并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因此社会资源开放程度在短时间内较难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仍然存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现象,社会组织未能获得公共服务供给的若干职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多方参与格局不易实现。最后是由于我国目前具备规模大,运行成熟、管理科学、专业人才丰富等条件的优质社会组织数量不多因此难以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当前理想的目标模式是竞争性、独立性和制度化,但是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使多元化的。
四、总结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借鉴国外基于成熟的购买实践的研究经验上,收获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国内发展的困境、国内实践经验和模式等研究收获颇丰。但是与国外相比,国内学术界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还主要处于宏观和理论层面,而对微观层面和实证的研究较少。今后,国内学者可强化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微观层面和实证的研究以获得更为丰富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闺海,张天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制[J].法制建设,2010,(06):68-72.
[2] 虞维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非营利组织的冲击分析[J].中共南京市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04):46-51.
[3] 赵子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研究述评[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01).
[4] 敬乂嘉.中国公共服务外部购买的实证分析--一个治理转型的角度[J].管理世界,2007,(02).
作者简介:赵振兴 男 贵州财经大学公管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涵界定;困境分析;购买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34-01
一、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研究
针对政府购买公管服务的内涵,国内研究者倾向于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公共服务民营化”、“公共服务社会化”等概念等同使用的影响,特别是受E·S·萨瓦斯“合同外包”概念的影响,国内学者虽然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国内学界相关表述很多,但观点基本相同。国内学者对公共服务市场化和和社会化两者关系认知有所差异,部分学者强调市场以外的社会力量作用,认为两者是有所区分的;另外一部分学者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社会化通常包含市场化,两者关系是相互重叠的。不尽相同的两种观念造成国内学者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也存在分歧,即有的学者公共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区别开来, 而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视为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表现形式。
二、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新的事物,因此其探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国内学术界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对策分析研究比较集中,且观点基本一致。王浦劬通过对国内多个地方政府的实地调研,从而明确的指出政府购买服务在我国还是新事物 , 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都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无论是从公众角度还是从政府的角度,无论是在制度规范方面还是在文化心理方面,都有不适应的地方。 比如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较小,程序不够规范,监督管理不够,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化,资金预算缺乏明确法定地位等。与其观点基本一致的是苏明、贾西津通过自身所做的课题,发现目前中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制度上,公共服务购买尚未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 第二,在数量上,公共服务购买的资金规模小;购买领域局限,教育、卫生等主导性公共服务领域购买有限;购买对象范围狭窄,以事业性或政府自己组建组织居多。第三,在程序上,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预算不公开;购买缺少规范流程或程序;资金信息不公开,公开竞争未成为一般原则;监督管理机制不明确,政府部门内部监督为主。 第四,在购买主体的关系上,存在购买双方非独立、平等关系,政府单向主导,低成本购买,职权介入的问题。 第五,在政策协调上,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目标及资金交叉;全国性政策一刀切;缺少对组织发展的配套支持资金;缺乏对非营利组织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如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税收政策优惠等政策。
三、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研究
(一) 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典型模式综述。
在我国独立竞争性购买模式中为了选择最合适的生产者,经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为公开招标的优点是能够达到物有所值,通过用最小的成本而换取最大的收益。在我国,这一模式概况起来一般有四个基本特征,即一是购买和生产双方以购买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和履行责任;二是整个购买过程是购买者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发布消息吸引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自主参与到公平竞争的程序中去即购买者是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来选择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价廉优质的公共服务。
我国依赖关系非竞争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承接着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的根据常常是政府的行政指令,同时在监管和评估方面则通常有依靠的是行政管理方式,因此购买程序和评估机制呈现出不规范、欠缺公平和竞争的状况。 二是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实际操纵者,实质上仍承担公共服务的全部责任。社会组织并没有从政府方得到公共服务的若干职能和内容。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购买行为通常是由社会组织执行政府的意志,而社会组织并不能够完全公平、自愿和平等的参与购买公共服务的活动中去。三是,生产服务的社会组织一般由政府部门建立,与政府部门保持”上下级”关系,并没有独立的宗旨,其生存需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生产和购买双方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互相依赖的关系。
(二) 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典型模式评析。
从我国各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来看,依赖关系非竞争性模式是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方式。其形成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处于垄断性地位,并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因此社会资源开放程度在短时间内较难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仍然存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现象,社会组织未能获得公共服务供给的若干职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多方参与格局不易实现。最后是由于我国目前具备规模大,运行成熟、管理科学、专业人才丰富等条件的优质社会组织数量不多因此难以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当前理想的目标模式是竞争性、独立性和制度化,但是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使多元化的。
四、总结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借鉴国外基于成熟的购买实践的研究经验上,收获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国内发展的困境、国内实践经验和模式等研究收获颇丰。但是与国外相比,国内学术界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还主要处于宏观和理论层面,而对微观层面和实证的研究较少。今后,国内学者可强化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微观层面和实证的研究以获得更为丰富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闺海,张天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制[J].法制建设,2010,(06):68-72.
[2] 虞维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非营利组织的冲击分析[J].中共南京市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04):46-51.
[3] 赵子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研究述评[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01).
[4] 敬乂嘉.中国公共服务外部购买的实证分析--一个治理转型的角度[J].管理世界,2007,(02).
作者简介:赵振兴 男 贵州财经大学公管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