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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媒体融合;柔性化治理;路径
柔性化治理是近年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创新探索和实践,核心内涵在于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综合把握媒體融合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的重大机遇和新的挑战,注重以柔性化治理理念和内涵为切入点,破解当前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不失为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科学化、结构合理化、方式精准化、过程民主化以及能力高效化的一种有效路径选择。
一、媒体融合对柔性化治理的促进作用
(一)泛众化传播带来多元共治机遇
媒体融合发展下传播逻辑发生深刻变化,极大地改变了网络地位和权力结构,泛众化传播、去中心化使得传播链条上的传播者与受众身份地位不再固定,普通大众成为信息传播者和媒介占有者之后,对社会治理行为监督作用极大增强,导致社会治理主体出现转换和融合,普通社会成员不再仅是单纯的社会治理接受者,而是社会治理行动者,客观上促进社会治理从单一治理主体向多方主体协同逐步转变,给多元协同共治带来了重大机遇和现实可能。
(二)技术赋能有助于实现治理精细化
媒体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使得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新媒体不再仅是传播通信工具,而是深度连接了众多社会资源、聚集了多种社会服务功能,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能快捷方便地满足人们的各种社会发展需求,同时可以更大范围重组资源要素,跨部门、领域进行横向合作,推动不同主体开展社会治理深度合作,有效打破纵向层级壁垒,开展跨层级治理,形成纵向一体的整体治理格局,有效提高系统性、综合性、可持续的治理能力。
(三)低技术门槛有利于实现双向有效沟通
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新媒体的使用门槛越来越低,各类人群基本都能轻易掌握使用,由于互动性更强,可以在充分准确地获取民意信息的基础上为不同意见整合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实现政府与民众、相关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同时还能够促进民众持续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政策,增强社会治理政策科学性、民主性,实现法治秩序和自治活力的有机融合,建构合作型程序制度,有利于社会治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道路,促进构建柔性化治理长效机制。
二、媒体融合下柔性化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治理主体现代媒介素养不足
就政府部门而言,部分干部媒介素养不足,不能有效适应新的发展变化,排斥、畏惧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方面反应不及时、沟通不顺畅、应对不得力,导致治理效率低下。普通民众在自身话语权提升的同时,也存在着如何提升科学有效参与治理的问题,其本质也是媒介素养。一些信息贫乏的弱势群体,本该作为真正的利益相关者发声,但由于缺乏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难以实现良性互动,加上一些自媒体唯利是图,没有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给柔性化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二)媒体融合背景下柔性化理念有待深化
当前社会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过度依靠技术手段的现象,未能形成政府、社会、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导致难以有效掌握社会治理的准确需求,看不清社会治理的盲点,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困境和矛盾。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开展柔性化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认为网络沟通协商费时费力且影响不了决策,是在浪费时间;另一方面是具体操作设置不科学所致,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虽然也采取了网络民意测试、网络民主协商之类的形式,但是在具体的应用和操作层面不够完善,没有实现双方深入有效的互动沟通。
(三)圈层化传播不利于社会共识形成
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新媒体传播圈层化趋势非常明显,传统非主流小众群体纷纷登上传播舞台,为不同人群充分表达自我提供了广阔空间,但往往难以获取社会共识。当前媒体融合下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挑战是主流价值观念难以通过传统方式实现广泛传播,基于社交媒体和算法推荐会带来更多不同价值主张,加上互联网的扁平化、去中心化特征加剧了传播受众对于传统宣传话语的不信任甚至抗拒,使得网络上不同圈层的价值主张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冲突,很容易造成网络暴力和网络失序,有可能演化为一种网络极端主义,无助于促成理性社会共识的形成,给柔性化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四)制度建设进程及认识相对滞后
近年来我国治理领域制度建设发展迅速,但和柔性化治理的要求相比较,相应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过于注重把正式制度视为提升治理效力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手段的作用。现代治理的关键是协调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吸纳政府外主体积极参与进而实现规制化,对于很多小散乱杂的治理事务,全指望硬性法规来约束规范,针对性往往不强,效果并非最佳。虽然非正式制度手段对此类事物有着独到的功能和作用,但由于传统认知限制、现实支撑不足等使得治理制度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法治理建设不足、硬法和软法缺乏结合的问题,造成一些治理区域表面规范而实际效率低下的局面。二是基层探索多,顶层设计少。作为新事物,柔性化治理有效实施的要求标准高,虽然许多地方在协商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当前都只是一种探索和尝试,尚未形成权威统一的法律法规,现有制度建设较为分散。
三、媒体融合背景下柔性化治理的着力点
(一)优化治理理念,加快资源整合
在强化网络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网络风险管控能力的同时,应着力优化社会治理理念,改变被动应付的局面,认清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点,把媒体融合发展这个最大变量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关键是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按照矩阵式、扁平化的要求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加快资源优化整合,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社会治理合作机制,与政府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政府部门与平台企业之间的社会治理数据联通机制,实现社会治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共融共享,破解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扩大社会治理的覆盖范围、反应速度和治理精准度,提高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及时性和精确性。 (二)强化价值引导,完善服务支撑
全力打造新型主流媒体,丰富传播渠道、革新内容生产模式、提升生产效率,坚持以优质内容生产为核心,积极创新内容传播表现形式,搭建交流互动的高效平台,驱动主流媒体理念创新和技术升级,提升影响力、引导力和竞争力,占领现代传播的制高点,在核心价值的传播和舆论引导上引领方向,巩固主流价值观的指导地位。同时着力构建全媒体服务体系,完善民生保障、政务服务,加强互动沟通,关注不同领域的社会治理需求,进而形成不同受众群体的社会共识,为柔性化治理构筑坚实基础。
(三)分类施策,加快补齐媒介素养短板
加快转变政府媒体使用理念,在加强宣传、抢占舆论制高点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用好新媒體工具,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的表达、交流和引导功能,提高信息权威性和公正性,获取民众的认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政府媒介素养和信息素养及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学习掌握各种新媒体的手段技巧和话语表达方式,发挥好社会治理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确保各类新型媒体守住媒体底线,不唯利是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正能量,引导社会心态健康发展。着力提高其媒介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其理性参与社会治理的认识和能力,促进其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合力。
(四)软硬结合,加快柔性化治理制度建设
一是加快完善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制度壁垒,填补立法空白,进一步明确治理各方主体的权限,强化政府治理主体责任,赋予个人更灵活的话语权和选择权,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创新制度规范体系。二是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硬法建设的基础上,重视专项规划、指导规范、行业协议等软法力量,注重协调引导,着力提升自律能力,在功能定位上保障软法、硬法各有侧重,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三是加大协调整合,媒体融合拓展了社会治理的应用空间,也突破了原有法律制度的规范范围,应协调好现代治理和既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重视媒体融合下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间的整合协调,促进媒体技术发展与柔性化治理有机结合,使社会治理在法治规范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喻国明.重拾信任:后疫情时代传播治理的难点、构建与关键[J].新闻界,2020(5):13-18.
[2]高晓虹,崔林付,海钲.以媒体融合发展助力社会治理[N].兵团日报(汉),2020-1-9(7).
[3]王坤,孟欣然.论数字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以浙江为例[J].观察与思考,2019(11):93-99.
[4]夏楚.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挑战与路径选择[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9(7):59-61.
[5]吴飞,韩瑞.媒体融合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治理议题[J].新闻爱好者,2020(2):26-28.
[6]邵亚萍.精细化社会治理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长白学刊,2020(6):106-114.
[7]英明,田鹏颖.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方法论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20(3):82-87.
[8]马晓.新媒体环境下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J].新闻研究导刊,2017(4):48-49.
【本文系2019年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全媒体背景下我省‘柔性创稳’问题研究”(19240041021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新乡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柔性化治理是近年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创新探索和实践,核心内涵在于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综合把握媒體融合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的重大机遇和新的挑战,注重以柔性化治理理念和内涵为切入点,破解当前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不失为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科学化、结构合理化、方式精准化、过程民主化以及能力高效化的一种有效路径选择。
一、媒体融合对柔性化治理的促进作用
(一)泛众化传播带来多元共治机遇
媒体融合发展下传播逻辑发生深刻变化,极大地改变了网络地位和权力结构,泛众化传播、去中心化使得传播链条上的传播者与受众身份地位不再固定,普通大众成为信息传播者和媒介占有者之后,对社会治理行为监督作用极大增强,导致社会治理主体出现转换和融合,普通社会成员不再仅是单纯的社会治理接受者,而是社会治理行动者,客观上促进社会治理从单一治理主体向多方主体协同逐步转变,给多元协同共治带来了重大机遇和现实可能。
(二)技术赋能有助于实现治理精细化
媒体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使得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新媒体不再仅是传播通信工具,而是深度连接了众多社会资源、聚集了多种社会服务功能,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能快捷方便地满足人们的各种社会发展需求,同时可以更大范围重组资源要素,跨部门、领域进行横向合作,推动不同主体开展社会治理深度合作,有效打破纵向层级壁垒,开展跨层级治理,形成纵向一体的整体治理格局,有效提高系统性、综合性、可持续的治理能力。
(三)低技术门槛有利于实现双向有效沟通
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新媒体的使用门槛越来越低,各类人群基本都能轻易掌握使用,由于互动性更强,可以在充分准确地获取民意信息的基础上为不同意见整合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实现政府与民众、相关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同时还能够促进民众持续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政策,增强社会治理政策科学性、民主性,实现法治秩序和自治活力的有机融合,建构合作型程序制度,有利于社会治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道路,促进构建柔性化治理长效机制。
二、媒体融合下柔性化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治理主体现代媒介素养不足
就政府部门而言,部分干部媒介素养不足,不能有效适应新的发展变化,排斥、畏惧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方面反应不及时、沟通不顺畅、应对不得力,导致治理效率低下。普通民众在自身话语权提升的同时,也存在着如何提升科学有效参与治理的问题,其本质也是媒介素养。一些信息贫乏的弱势群体,本该作为真正的利益相关者发声,但由于缺乏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难以实现良性互动,加上一些自媒体唯利是图,没有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给柔性化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二)媒体融合背景下柔性化理念有待深化
当前社会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过度依靠技术手段的现象,未能形成政府、社会、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导致难以有效掌握社会治理的准确需求,看不清社会治理的盲点,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困境和矛盾。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开展柔性化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认为网络沟通协商费时费力且影响不了决策,是在浪费时间;另一方面是具体操作设置不科学所致,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虽然也采取了网络民意测试、网络民主协商之类的形式,但是在具体的应用和操作层面不够完善,没有实现双方深入有效的互动沟通。
(三)圈层化传播不利于社会共识形成
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新媒体传播圈层化趋势非常明显,传统非主流小众群体纷纷登上传播舞台,为不同人群充分表达自我提供了广阔空间,但往往难以获取社会共识。当前媒体融合下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挑战是主流价值观念难以通过传统方式实现广泛传播,基于社交媒体和算法推荐会带来更多不同价值主张,加上互联网的扁平化、去中心化特征加剧了传播受众对于传统宣传话语的不信任甚至抗拒,使得网络上不同圈层的价值主张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冲突,很容易造成网络暴力和网络失序,有可能演化为一种网络极端主义,无助于促成理性社会共识的形成,给柔性化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四)制度建设进程及认识相对滞后
近年来我国治理领域制度建设发展迅速,但和柔性化治理的要求相比较,相应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过于注重把正式制度视为提升治理效力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手段的作用。现代治理的关键是协调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吸纳政府外主体积极参与进而实现规制化,对于很多小散乱杂的治理事务,全指望硬性法规来约束规范,针对性往往不强,效果并非最佳。虽然非正式制度手段对此类事物有着独到的功能和作用,但由于传统认知限制、现实支撑不足等使得治理制度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法治理建设不足、硬法和软法缺乏结合的问题,造成一些治理区域表面规范而实际效率低下的局面。二是基层探索多,顶层设计少。作为新事物,柔性化治理有效实施的要求标准高,虽然许多地方在协商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当前都只是一种探索和尝试,尚未形成权威统一的法律法规,现有制度建设较为分散。
三、媒体融合背景下柔性化治理的着力点
(一)优化治理理念,加快资源整合
在强化网络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网络风险管控能力的同时,应着力优化社会治理理念,改变被动应付的局面,认清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点,把媒体融合发展这个最大变量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关键是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按照矩阵式、扁平化的要求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加快资源优化整合,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社会治理合作机制,与政府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政府部门与平台企业之间的社会治理数据联通机制,实现社会治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共融共享,破解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扩大社会治理的覆盖范围、反应速度和治理精准度,提高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及时性和精确性。 (二)强化价值引导,完善服务支撑
全力打造新型主流媒体,丰富传播渠道、革新内容生产模式、提升生产效率,坚持以优质内容生产为核心,积极创新内容传播表现形式,搭建交流互动的高效平台,驱动主流媒体理念创新和技术升级,提升影响力、引导力和竞争力,占领现代传播的制高点,在核心价值的传播和舆论引导上引领方向,巩固主流价值观的指导地位。同时着力构建全媒体服务体系,完善民生保障、政务服务,加强互动沟通,关注不同领域的社会治理需求,进而形成不同受众群体的社会共识,为柔性化治理构筑坚实基础。
(三)分类施策,加快补齐媒介素养短板
加快转变政府媒体使用理念,在加强宣传、抢占舆论制高点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用好新媒體工具,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的表达、交流和引导功能,提高信息权威性和公正性,获取民众的认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政府媒介素养和信息素养及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学习掌握各种新媒体的手段技巧和话语表达方式,发挥好社会治理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确保各类新型媒体守住媒体底线,不唯利是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正能量,引导社会心态健康发展。着力提高其媒介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其理性参与社会治理的认识和能力,促进其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合力。
(四)软硬结合,加快柔性化治理制度建设
一是加快完善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制度壁垒,填补立法空白,进一步明确治理各方主体的权限,强化政府治理主体责任,赋予个人更灵活的话语权和选择权,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创新制度规范体系。二是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硬法建设的基础上,重视专项规划、指导规范、行业协议等软法力量,注重协调引导,着力提升自律能力,在功能定位上保障软法、硬法各有侧重,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三是加大协调整合,媒体融合拓展了社会治理的应用空间,也突破了原有法律制度的规范范围,应协调好现代治理和既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重视媒体融合下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间的整合协调,促进媒体技术发展与柔性化治理有机结合,使社会治理在法治规范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喻国明.重拾信任:后疫情时代传播治理的难点、构建与关键[J].新闻界,2020(5):13-18.
[2]高晓虹,崔林付,海钲.以媒体融合发展助力社会治理[N].兵团日报(汉),2020-1-9(7).
[3]王坤,孟欣然.论数字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以浙江为例[J].观察与思考,2019(11):93-99.
[4]夏楚.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挑战与路径选择[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9(7):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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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邵亚萍.精细化社会治理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长白学刊,2020(6):106-114.
[7]英明,田鹏颖.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方法论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20(3):82-87.
[8]马晓.新媒体环境下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J].新闻研究导刊,2017(4):48-49.
【本文系2019年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全媒体背景下我省‘柔性创稳’问题研究”(19240041021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新乡学院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