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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发布已二年,社会各界对我国设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背景、施工图审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作用等认识薄弱,如何搞好施工图审查,把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关,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 工程勘察设计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从而正式建立了我国的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在我国已实施15年,实践证明,施工图审查是对勘察设计质量实施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监督可持续发展政策相关要求在勘察设计中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规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环节中行为活动的重要途径。施工图审查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很好地履行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众安全的社会职责。
一、设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国内背景情况。
上世纪末,恶性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其中不少也是由于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其原因如下:
(一)随着建设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者以牺牲工程质量和公共利益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现象大量出现,而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其质量行为越来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
(二)为满足基本建设大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勘察设计队伍日益庞大,地区间和企业间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一些企业的勘察设计质量保证能力较弱。
(三)受利益驱使勘察设计挂靠现象严重,无证设计、地下设计挂靠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受资质限制购买挂靠注册执业人员,造成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混乱,岗位职责难以履行。
(四)受勘察设计周期短及勘察设计收费过低的影响,导致勘察设计成果粗糙,内部质量管理流于形式,从时间和成本上难以满足质量管理的需要。
(五)建设单位和一些部门重方案设计、轻施工图设计,造成施工图设计单位地位低下、收益降低,从而影响了勘察设计企业的进步和施工图设计的精细程度。
(六)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是投资主体,设计院是事业单位,承担着国家对投资和工程质量把关的重任,政府对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集中在指导设计单位的内部质量管理、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当市场形势发生变化,设计院角色转变后,勘察设计阶段缺乏必要的质量监督手段。
工程质量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勘察设计质量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根本。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后,社会各界更为关注工程质量,涉及勘察设计质量的投诉和纠纷不断增多,在社会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工程质量问题做出批示。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国内多地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在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设立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弥补了政府监督在勘察设计环节的空白。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及作用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2011年至2013年3年期间,全国共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总建筑面积达151.17亿平方米,建安投资总额约达30多万亿元,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总数为1258155个,平均一次审查合格率为42.9%,平均每100个项目违反强条73条。
统计表明:施工图审查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成效显著,施工图审查起到了对建设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及时发现并纠正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以及抗震、人防、消防等的安全隐患,有效地避免了建设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发生和返工造成的浪费,同时也有效地保证了使用过程中的公众安全。(二)提高了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的质量意识,避免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恶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发生。(三)为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提供了依据。(四)为推动建设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保障,使得国家及地方有关生态、节能、绿色等可持续发展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等在施工图设计中落实到位。(五)通过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在勘察设计环节的行为活动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同时也为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规律在勘察设计市场中作用的更好发挥提供了机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六)加强了工程建设各管理环节间的衔接,使规划、交通、绿化、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无障碍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审批得以落实,实现审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七)各地结合审查工作,对设计中一些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汇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培训活动,通过审查与设计、区域内及区域间的技术交流培训,提升了全国整体勘察设计水平,为技术较弱较低地区和单位的勘察设计水平大幅度提升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八)通过施工图审查信息上报,使得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当地整体的建设情况、项目的建设情况、勘察设计的质量情况及勘察设计企业的从业情况和设计人员的执业情况,为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施工图审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查质量方面
1、一些审查机构未认真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审查复核制度,审查质量不高。
房屋建筑审查方面,对平面或竖向不规则超限、结构选型、房屋基础、消防等技术标准把握较差,体现在高层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上错审、漏审较多,对结构计算书疏于审核;市政审查方面,对场地条件、环境边坡等审查不仔细;勘察文件审查方面,对勘察文件的深度和广度把关不严。
2、一些审查机构未严格执行程序性审查。
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上报;对项目的初设批复、地勘报告合格书等前期手续及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未认真核查。 3、有的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格式不规范。签章不全,内容不完整,缺抗震、节能专篇。设计修改未落实到施工图硫酸纸上,图纸未签章。
(二)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审查机构、人员存在同体审查现象,未能真正起到对设计文件的把关作用,施工图审查流于形式。
2、个别审查机构超认定范围承接业务。
(三)机构建设方面
1、部分审查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部分审查人员超过了65岁,甚至70岁,缺乏中年技术骨干,专业知识更新较慢,对新规范、新标准、新技术政策不熟悉。水、电、暖等设备专业审查人员配备不齐,审查专业缺项。专职人员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审查机构依附于勘察设计单位,未按建设部134号令的规定,剥离成为独立法人。机构建设投入力度有限,专职人员实际未能专职从事审查工作。
3、一些施工图审查机构设置和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对分设的各审图工作室缺乏监督管理,未建立统一的质量保障体系,审查质量差。
(四)勘察设计单位方面
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未认真落实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对审查意见敷衍了事。对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阳奉阴违,对设计文件不予修改。
四、强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措施
1、规范审查行为
审查机构应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在技术性审查前,审查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人员资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图是否落实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深度规定进行核查。凡未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或初步设计审批后有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在技术性审查中,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技术政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是否违背公众利益以及结构安全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设计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查,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节约社会资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上签章。审查机构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的不良行为如实记录,并按勘察设计管理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配足施工图审查技术人员
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审查人员,尤其是专职在某一机构从事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建筑、结构、勘察专业要求至少配备足额专职注册师,并在该图审机构注册执业。图审机构的专职人员不得在其它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所有图审机构聘用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各省市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专家资格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
3、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图审机构应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建立健全包括审查受理、退审、审查专家岗位职责、审查质量管理、审查信息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审查人员学习培训以及审查专家诚信体系建设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审查质量。
4、开展网上审图业务
在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建成后,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专业审查结果、审查意见和结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息将会统一纳入管理系统中,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业绩,项目施工图审查管理将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5、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审查机构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实行审查机构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复查审核制度,建立培训学习制度。
审查机构负责制度。审查机构对审查文件的审查质量负总责,审查合格书由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
项目负责人制度。审查机构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应确定项目审查负责人,项目审查负责人对本项目审查工作质量负全责。
审查复核制度。审查机构要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人员负审查责任、复审人员负监督复核责任。
审查机构应成立相应的建筑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内审机构,凡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和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人员、复审人均应经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审查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交流,使审查人员熟悉掌握最新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动态,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
6、提高审查质量
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审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代替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设计审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施工图备案管理作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重要抓手,对审查机构报告的不良行为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加强对设计质量的动态监管。备案核查的重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超等级、超业务范围、超地域承接任务,审查文书及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勘察、设计、审查(含复审)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是否存在同体、挂靠审查等行为。
7、开展施工图审查行业自律工作,对机构、行为、质量等方面实行企业自律。
机构自律方面,审查人员的配置符合认定要求,且按规定参加培训教育;按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及委员会上报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管理制度和审查负责制度。行为自律方面,严格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业务和地域范围承揽审查业务;审查人员均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审查收费符合市物价局关于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不搞任何形式的压价竞争;不得由勘察设计单位委托审查业务;切实履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责任,积极配合勘察设计行业自律工作。
质量自律方面,严格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程序性审查;严格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出具的审查合格书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记录。
结术语:
在新形势下,搞好施工图审查工作,应全面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适应政府简政放权与政府购买服务的需要,适应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规律及市场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的需要,推动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作用,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白晓平.强化施工图审查严把工程质量关[J]. 山西建筑. 2002(11).
[2] 强化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的监管认真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J]. 中国勘察设计. 2001(Z1).
[3]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J]. 吉林勘察设计. 2006(Z1).
[4]《中国建设报》.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 工程勘察设计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从而正式建立了我国的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在我国已实施15年,实践证明,施工图审查是对勘察设计质量实施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监督可持续发展政策相关要求在勘察设计中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规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环节中行为活动的重要途径。施工图审查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很好地履行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众安全的社会职责。
一、设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国内背景情况。
上世纪末,恶性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其中不少也是由于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其原因如下:
(一)随着建设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者以牺牲工程质量和公共利益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现象大量出现,而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其质量行为越来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
(二)为满足基本建设大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勘察设计队伍日益庞大,地区间和企业间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一些企业的勘察设计质量保证能力较弱。
(三)受利益驱使勘察设计挂靠现象严重,无证设计、地下设计挂靠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受资质限制购买挂靠注册执业人员,造成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混乱,岗位职责难以履行。
(四)受勘察设计周期短及勘察设计收费过低的影响,导致勘察设计成果粗糙,内部质量管理流于形式,从时间和成本上难以满足质量管理的需要。
(五)建设单位和一些部门重方案设计、轻施工图设计,造成施工图设计单位地位低下、收益降低,从而影响了勘察设计企业的进步和施工图设计的精细程度。
(六)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是投资主体,设计院是事业单位,承担着国家对投资和工程质量把关的重任,政府对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集中在指导设计单位的内部质量管理、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当市场形势发生变化,设计院角色转变后,勘察设计阶段缺乏必要的质量监督手段。
工程质量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勘察设计质量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根本。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后,社会各界更为关注工程质量,涉及勘察设计质量的投诉和纠纷不断增多,在社会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工程质量问题做出批示。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国内多地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在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设立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弥补了政府监督在勘察设计环节的空白。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及作用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2011年至2013年3年期间,全国共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总建筑面积达151.17亿平方米,建安投资总额约达30多万亿元,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总数为1258155个,平均一次审查合格率为42.9%,平均每100个项目违反强条73条。
统计表明:施工图审查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成效显著,施工图审查起到了对建设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及时发现并纠正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以及抗震、人防、消防等的安全隐患,有效地避免了建设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发生和返工造成的浪费,同时也有效地保证了使用过程中的公众安全。(二)提高了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的质量意识,避免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恶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发生。(三)为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提供了依据。(四)为推动建设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保障,使得国家及地方有关生态、节能、绿色等可持续发展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等在施工图设计中落实到位。(五)通过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在勘察设计环节的行为活动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同时也为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规律在勘察设计市场中作用的更好发挥提供了机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六)加强了工程建设各管理环节间的衔接,使规划、交通、绿化、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无障碍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审批得以落实,实现审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七)各地结合审查工作,对设计中一些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汇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培训活动,通过审查与设计、区域内及区域间的技术交流培训,提升了全国整体勘察设计水平,为技术较弱较低地区和单位的勘察设计水平大幅度提升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八)通过施工图审查信息上报,使得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当地整体的建设情况、项目的建设情况、勘察设计的质量情况及勘察设计企业的从业情况和设计人员的执业情况,为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施工图审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查质量方面
1、一些审查机构未认真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审查复核制度,审查质量不高。
房屋建筑审查方面,对平面或竖向不规则超限、结构选型、房屋基础、消防等技术标准把握较差,体现在高层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上错审、漏审较多,对结构计算书疏于审核;市政审查方面,对场地条件、环境边坡等审查不仔细;勘察文件审查方面,对勘察文件的深度和广度把关不严。
2、一些审查机构未严格执行程序性审查。
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上报;对项目的初设批复、地勘报告合格书等前期手续及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未认真核查。 3、有的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格式不规范。签章不全,内容不完整,缺抗震、节能专篇。设计修改未落实到施工图硫酸纸上,图纸未签章。
(二)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审查机构、人员存在同体审查现象,未能真正起到对设计文件的把关作用,施工图审查流于形式。
2、个别审查机构超认定范围承接业务。
(三)机构建设方面
1、部分审查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部分审查人员超过了65岁,甚至70岁,缺乏中年技术骨干,专业知识更新较慢,对新规范、新标准、新技术政策不熟悉。水、电、暖等设备专业审查人员配备不齐,审查专业缺项。专职人员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审查机构依附于勘察设计单位,未按建设部134号令的规定,剥离成为独立法人。机构建设投入力度有限,专职人员实际未能专职从事审查工作。
3、一些施工图审查机构设置和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对分设的各审图工作室缺乏监督管理,未建立统一的质量保障体系,审查质量差。
(四)勘察设计单位方面
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未认真落实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对审查意见敷衍了事。对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阳奉阴违,对设计文件不予修改。
四、强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措施
1、规范审查行为
审查机构应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在技术性审查前,审查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人员资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图是否落实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深度规定进行核查。凡未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或初步设计审批后有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在技术性审查中,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技术政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是否违背公众利益以及结构安全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设计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查,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节约社会资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上签章。审查机构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的不良行为如实记录,并按勘察设计管理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配足施工图审查技术人员
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审查人员,尤其是专职在某一机构从事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建筑、结构、勘察专业要求至少配备足额专职注册师,并在该图审机构注册执业。图审机构的专职人员不得在其它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所有图审机构聘用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各省市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专家资格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
3、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图审机构应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建立健全包括审查受理、退审、审查专家岗位职责、审查质量管理、审查信息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审查人员学习培训以及审查专家诚信体系建设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审查质量。
4、开展网上审图业务
在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建成后,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专业审查结果、审查意见和结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息将会统一纳入管理系统中,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业绩,项目施工图审查管理将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5、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审查机构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实行审查机构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复查审核制度,建立培训学习制度。
审查机构负责制度。审查机构对审查文件的审查质量负总责,审查合格书由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
项目负责人制度。审查机构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应确定项目审查负责人,项目审查负责人对本项目审查工作质量负全责。
审查复核制度。审查机构要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人员负审查责任、复审人员负监督复核责任。
审查机构应成立相应的建筑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内审机构,凡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和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人员、复审人均应经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审查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交流,使审查人员熟悉掌握最新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动态,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
6、提高审查质量
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审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代替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设计审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施工图备案管理作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重要抓手,对审查机构报告的不良行为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加强对设计质量的动态监管。备案核查的重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超等级、超业务范围、超地域承接任务,审查文书及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勘察、设计、审查(含复审)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是否存在同体、挂靠审查等行为。
7、开展施工图审查行业自律工作,对机构、行为、质量等方面实行企业自律。
机构自律方面,审查人员的配置符合认定要求,且按规定参加培训教育;按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及委员会上报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管理制度和审查负责制度。行为自律方面,严格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业务和地域范围承揽审查业务;审查人员均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审查收费符合市物价局关于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不搞任何形式的压价竞争;不得由勘察设计单位委托审查业务;切实履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责任,积极配合勘察设计行业自律工作。
质量自律方面,严格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程序性审查;严格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出具的审查合格书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记录。
结术语:
在新形势下,搞好施工图审查工作,应全面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适应政府简政放权与政府购买服务的需要,适应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规律及市场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的需要,推动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作用,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白晓平.强化施工图审查严把工程质量关[J]. 山西建筑. 2002(11).
[2] 强化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的监管认真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J]. 中国勘察设计. 2001(Z1).
[3]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J]. 吉林勘察设计. 2006(Z1).
[4]《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