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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之分在心、不在物。尽孝悌之道,则无种群、集团之障碍;无孝悌之善端,则种群、集团就完全成为争权夺利的工具。为私欲所蔽,不能尽其孝,绝不可能彰显社会“公德”。孝悌出于一体之仁,并不是什么“血亲私德”,而是常理、常道的体现。孝悌之道不被埋没,政治、意识形态才不至于脱离良心而走向极端;感通之性不被私欲所障碍,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共识和公共性。感通性与认知性的统一,这是公共性的基础,也是形成共识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