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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市政发[2017]41号2017年8月2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道路命名规则(暂行)》已经2017年6月6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注:详细内文请查阅原文件(市政发[2017]41号),或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a.gov.cn—信息公开—政府公报—2017年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