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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号角。自2015年8月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企改革全面深化,此后相继发布多份与指导意见相关的文件,形成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街道和社区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落脚点,必须做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人事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社区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既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也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阶段,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就是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将原先由企业承担的管理服务职能移交街道社区,大规模接收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职能对于街道社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这就要求坚持以基层党委领导为核心、政府负责为主导、社会协同为模式,公众参与为基础,居民需求为导向,法治建设为保障,健全政策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增强治理能力,全面提高社区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围绕街道和社区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街道和社区可利用的管理服务资源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社区服务(如社区养老、社区卫生医疗、社区文体活动)等方面。其中,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主要集中在区(县)政府;社区服务资源相对丰富,但也相对复杂,特别是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这为厘清国有企业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一把“金钥匙”。目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单位正处于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过渡期”,需明确过渡期可保留的统筹外费用及补充医疗费用。在过渡期之后,国有企业仍要坚持党组织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对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原有承担退休人员工作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整。
二、承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涉及到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主体,任何一方在工作、措施和能力上的不足,都将对“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形成巨大考验。政府层面,存在着统筹谋划不到位、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问题;社区层面,存在着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水平差距大、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共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等问题;国有企业层面,存在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对中央政策要领“吃不透”、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现象。这些问题和不足相互交织,制约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政府层面:“放得急”或“放得乱”
在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统筹谋划不到位、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其背后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因体制机制不合理,容易诱发改革“中梗阻”,使得改革显露出“放得急”或“放得乱”现象。一方面,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降低地方政府改革积极性;特别是当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吃緊”情况下,落实中央政府改革举措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因顶层设计统筹谋划不足,导致地方改革方向不明,进展滞后;特别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制约着改革整体推进进程。目前,国家虽然己出台了一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文件,但缺少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且国有企业情况各异,事务复杂,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制度建设带来诸多困难。
比如,在移交档案事项方面,存在着新增费用难以有效落实难题。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现由企业保管的退休人员档案按规定和要求移交给接收地区县档案管理部门;党员档案随退休人员档案同步移交区县档案管理部门管理。调研发现,目前,区县档案管理部门存在着档案管理人手不足、保管设施容纳能力有限、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区县财政能力较充足的地方,也能够列出经费开支。但是,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区县财政能力有限情况下,落实档案移交过程中新增费用成为一道难题。再如,国资委与地方政府对于“试点”要求不一致,导致国有企业难以同地方政府试点街道有效对接。
(二)社区层面:“接不好”或“接不稳”
社区层面,存在着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水平差距大、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共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等问题。这与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现状有很大关系。一方面,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水平差距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心里有落差”;特别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整体上要好于所在地社区,且服务更加精准,退休人员对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存疑。有些地方受限于地方财政能力,无法承担承接退休人员后,所需要进行社区设施更新改造的经费。另一方面,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不足,职责配备工作力量有限,加大了社区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存在的“接不住”概率;特别是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对社区治理水平是一项新的挑战。此外,社区共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加大社区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存在的“接不稳”概率;特别是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因权责关系不明而相互推责、争权夺利。相较于社区治理的复杂实践,当前的法律体系建设滞后,相关法律依据缺失,法律条文笼统,自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容易造成社区工作事项无法有效落实。
(三)企业层面:“交不出”或“交不全” 国有企业层面,存在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对中央政策要领“吃不透”、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制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准确开展。一方面,老同志心底不愿移交。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国家的初衷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轻装上阵。老同志对比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未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认为社会化是企业甩包袱,把老同志推向社会。加之长期工作、生活在国有企业,有深厚的国企情怀。在企业,人员熟悉,更多是服务,而移交社区,人员陌生,更多是管理,心理落差大。老同志在思想上、情感上难以和企业脱离,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老同志对政策落地存在顾虑。特别担心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地措施与保障现有合理待遇的诉求存在较大差距,影响晚年生活质量。此外,老同志关注人群时间的划定。老中新人群的时间划定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问题。老同志期望统筹考虑基本养老金、年龄段等情况,保障退休人员的现有合理待遇不降低。
三、实现街道和社区有效承接的政策建议
实现街道和社区有效承接,关系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的成败。必须统筹谋划,上下联动,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坚持统筹谋划,上下联动
坚持“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原则,加强中央政府顶层设计与地方政府地方实践互联互通,发挥地方政府、社区与企业的联动效应,形成合力。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规范服务事項,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现由街道和社区统一管理。街道和社区积极主动反映承接过程存在的困难、共享承接信息、共同努力寻找难题解决之道。重点在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方面下功夫,国有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在国资委、地方政府、街道和社区之间,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改革工作。
(二)坚持分类指导,应交尽交
按照“分类指导”“应交尽交”原则,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主要涉及退休人员管理关系移交、党组织关系移交、档案移交、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移交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允许采取分离移交、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三)坚持试点先行,平稳过渡
坚持“试点先行”“平稳过渡”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主动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先行先试共同探索解决改革难题,为全面推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积累经验。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试点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合理待遇。要确保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水平不降低,充分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待遇。
(四)坚持共管共建,渐进退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过渡期,可通过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继续适度组织党组织活动。过渡期后,也可继续加强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开展党建共建,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档案管理上,由退管机构和企业共同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库,共管共享,待条件成熟后再将纸质档案等信息资料全部移交到退管机构管理。在人员安置上,对企业退管人员的管理采取渐进退出的方式,在不增加现有企业退管工作人员的基础上,随着自然减员由退管机构逐步派人接替企业退管人员,新旧交替,逐步接收,最终实现统一管理。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既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也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阶段,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就是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将原先由企业承担的管理服务职能移交街道社区,大规模接收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职能对于街道社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这就要求坚持以基层党委领导为核心、政府负责为主导、社会协同为模式,公众参与为基础,居民需求为导向,法治建设为保障,健全政策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增强治理能力,全面提高社区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围绕街道和社区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街道和社区可利用的管理服务资源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社区服务(如社区养老、社区卫生医疗、社区文体活动)等方面。其中,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主要集中在区(县)政府;社区服务资源相对丰富,但也相对复杂,特别是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这为厘清国有企业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一把“金钥匙”。目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单位正处于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过渡期”,需明确过渡期可保留的统筹外费用及补充医疗费用。在过渡期之后,国有企业仍要坚持党组织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对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原有承担退休人员工作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整。
二、承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涉及到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主体,任何一方在工作、措施和能力上的不足,都将对“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形成巨大考验。政府层面,存在着统筹谋划不到位、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问题;社区层面,存在着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水平差距大、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共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等问题;国有企业层面,存在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对中央政策要领“吃不透”、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现象。这些问题和不足相互交织,制约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政府层面:“放得急”或“放得乱”
在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统筹谋划不到位、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其背后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因体制机制不合理,容易诱发改革“中梗阻”,使得改革显露出“放得急”或“放得乱”现象。一方面,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降低地方政府改革积极性;特别是当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吃緊”情况下,落实中央政府改革举措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因顶层设计统筹谋划不足,导致地方改革方向不明,进展滞后;特别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制约着改革整体推进进程。目前,国家虽然己出台了一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文件,但缺少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且国有企业情况各异,事务复杂,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制度建设带来诸多困难。
比如,在移交档案事项方面,存在着新增费用难以有效落实难题。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现由企业保管的退休人员档案按规定和要求移交给接收地区县档案管理部门;党员档案随退休人员档案同步移交区县档案管理部门管理。调研发现,目前,区县档案管理部门存在着档案管理人手不足、保管设施容纳能力有限、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区县财政能力较充足的地方,也能够列出经费开支。但是,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区县财政能力有限情况下,落实档案移交过程中新增费用成为一道难题。再如,国资委与地方政府对于“试点”要求不一致,导致国有企业难以同地方政府试点街道有效对接。
(二)社区层面:“接不好”或“接不稳”
社区层面,存在着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水平差距大、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共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等问题。这与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现状有很大关系。一方面,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水平差距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心里有落差”;特别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整体上要好于所在地社区,且服务更加精准,退休人员对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存疑。有些地方受限于地方财政能力,无法承担承接退休人员后,所需要进行社区设施更新改造的经费。另一方面,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不足,职责配备工作力量有限,加大了社区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存在的“接不住”概率;特别是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对社区治理水平是一项新的挑战。此外,社区共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加大社区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存在的“接不稳”概率;特别是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因权责关系不明而相互推责、争权夺利。相较于社区治理的复杂实践,当前的法律体系建设滞后,相关法律依据缺失,法律条文笼统,自治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容易造成社区工作事项无法有效落实。
(三)企业层面:“交不出”或“交不全” 国有企业层面,存在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对中央政策要领“吃不透”、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制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准确开展。一方面,老同志心底不愿移交。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国家的初衷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轻装上阵。老同志对比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未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认为社会化是企业甩包袱,把老同志推向社会。加之长期工作、生活在国有企业,有深厚的国企情怀。在企业,人员熟悉,更多是服务,而移交社区,人员陌生,更多是管理,心理落差大。老同志在思想上、情感上难以和企业脱离,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老同志对政策落地存在顾虑。特别担心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地措施与保障现有合理待遇的诉求存在较大差距,影响晚年生活质量。此外,老同志关注人群时间的划定。老中新人群的时间划定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问题。老同志期望统筹考虑基本养老金、年龄段等情况,保障退休人员的现有合理待遇不降低。
三、实现街道和社区有效承接的政策建议
实现街道和社区有效承接,关系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的成败。必须统筹谋划,上下联动,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坚持统筹谋划,上下联动
坚持“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原则,加强中央政府顶层设计与地方政府地方实践互联互通,发挥地方政府、社区与企业的联动效应,形成合力。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规范服务事項,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现由街道和社区统一管理。街道和社区积极主动反映承接过程存在的困难、共享承接信息、共同努力寻找难题解决之道。重点在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方面下功夫,国有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在国资委、地方政府、街道和社区之间,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改革工作。
(二)坚持分类指导,应交尽交
按照“分类指导”“应交尽交”原则,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主要涉及退休人员管理关系移交、党组织关系移交、档案移交、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移交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允许采取分离移交、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三)坚持试点先行,平稳过渡
坚持“试点先行”“平稳过渡”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主动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先行先试共同探索解决改革难题,为全面推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积累经验。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试点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合理待遇。要确保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水平不降低,充分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待遇。
(四)坚持共管共建,渐进退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过渡期,可通过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继续适度组织党组织活动。过渡期后,也可继续加强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开展党建共建,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档案管理上,由退管机构和企业共同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库,共管共享,待条件成熟后再将纸质档案等信息资料全部移交到退管机构管理。在人员安置上,对企业退管人员的管理采取渐进退出的方式,在不增加现有企业退管工作人员的基础上,随着自然减员由退管机构逐步派人接替企业退管人员,新旧交替,逐步接收,最终实现统一管理。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