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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于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康德分别使用取消主谓词以取消矛盾、区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以及否定“存在”的谓语功能等三种方法进行批判。第三种方法,即否定“存在”的谓语功能的方法,彻底排除了使用逻辑证明存在属性的可能,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打击是致命的。
关键词:康德;本体论证明;笛卡尔;上帝
一、笛卡尔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是这样一种证明,即只要我们拥有了对上帝的观念,这个观念便使得我们无法否认上帝的存在。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的“第五个沉思”中,使用更加规范化的哲学语言重新叙述了这样的证明。
笛卡尔认为,上帝作为起码与数学证明同等清晰和明确的完美存在,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存在是是完美的一部分;所以,不能存在的事物就没有那么完美。于是,其他事物都可以区分其本质和存在,即这个实际或可能的事的本质是什么不同于它是否真实存在,但上帝不同,上帝的“存在不能分离于上帝的本质之外,就像一座山不能没有山谷”[1]。可见,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从上帝的全能推导出其必然存在,这个论证过程的确符合哲学证明所要求的逻辑完整性。然而本体论证明的问题在于,在看似不牵涉经验材料、只使用概念分析的证明过程开始之前,已经预设了一个本体论上的判断,即存在作为一种属性可以归属于命题中的词项之中。历史上对本体论证明的反驳都试图指出事实的存在情况与命题中所显示的存在属性是不同的,然而仅从证明的逻辑过程着手是难有成效的,要区分事实和命题必须重新审视语言中存在的含义。
二、康德对本体论证明的两种批判
对于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康德首先提供了两种反驳。首先,康德提出了反驳存在性命题的方式,即同时否定主语和谓语。在一个分析命题中,如果否定了谓语使得命题前后矛盾,那么我们还可以同等地否定主语和谓语,从而消除矛盾。对于"上帝全能"的命题,我们无法提出一个上帝然后拒绝他的全能,但是如果我们同时否认上帝这个主语,即上帝不存在,上帝的全能属性也不存在,这样矛盾就解决了[2]。这样一来,康德实际上否定了所有的肯定性存在命题的分析性。然而这样的批判并不能对笛卡尔的证明形成有力的批判,因为笛卡尔论证的出发点便是上帝不同于其他的主语,上帝作为主语时必然包含着存在的属性。
康德的第二种批判基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首先,康德说如果有一个我们自称只能想到它存在可能性的事物(上帝),有一個存在的概念,将后者作为前者的属性,是矛盾的(在经验中)。康德实际上指出了,如果上帝和存在只是是两个我们观念中的概念,那么上帝存在的论述将不涉及经验的内容,结论仅能够局限于概念之中。接着康德说,如果所有的存在命题都是综合的,那么就不可能相信存在的属性可以在没有经验的矛盾的可能下被承认。即如果上帝存在是一个综合命题,那么逻辑证明是无效的,必须诉诸于经验的事实。可见,康德实际上通过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为笛卡尔的证明制造了两难的处境:一方面,如果对上帝全知全能的判断是一个分析命题,那么这样的结论就只能在上帝的概念之中有效,不能得到上帝存在是经验事实的结论;而另一方面,如果这样的判断是一个综合命题,那么通过逻辑方法对上帝存在的论证便是无效的。然而康德这样的论证也没有切中问题的关键,因为笛卡尔本体论证明的前提便是,起码有一个分析的存在命题,那便是上帝的存在,这个分析的存在命题是其他存在命题的基础。
三、康德对存在的谓语属性的否定
康德对笛卡尔本体论证明最重要的批判是对存在的谓词属性的否定。存在可以作为命题中词项的谓词属性,这是笛卡尔在存在问题上的本体论上设定。而康德认为,“存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语,并不是一个可以被加之于事物概念之上的概念。它只是对某一事物自身的提出,或是一种决定。逻辑上,只是一个命题判断的介体。”[3]在康德看来,存在(being)的作用是在思想中展示出概念,而并不为某物增加任何属性。康德进一步区分了存在(being)的两种用法。首先,作为系动词is,它的作用是展示出谓语的概念与主语的概念之间的关联。比如在“God is omnipotent”(上帝是全能的)这句话中,is的作用是将“全能的”的属性与主语“上帝”的概念进行关联,“全能的”属性被添加在“上帝”这个词项之中。而作为表示实存意义的存在,比如在“There is a god”中的is,则只是展示出一个包含着其所有谓词属性的主语God,并未对主语添加任何属性。易言之,“有一个上帝”这句话的意义,仅仅在于在想象的图景(picture)之中提出一个概念“上帝”,这个上帝包含我们赋予它所有谓词属性。
康德这一批判对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的打击是致命的。笛卡尔面对康德之前批判的回应是上帝与一般主语不同,其不同就在于上帝拥有所有完美性,而存在作为其中之一必然被上帝所拥有。而康德直接了当地将存在从属性的范畴中排除了出去,存在不能作为任何事物的属性之一。
四、问题的解决与总结
康德认为存在不是一种谓词属性,那么在语言中“存在”的含义是什么呢?弗雷格后来对此提出了一种能够被普遍接受的答案:语言中“存在”实际上是存在量词。存在量词理论认为,像“有一个”、“有些”、“存在”等词语实际上的作用都是将其连接的词项的意义展示在语言展示的图景之中。通过存在量词,可以彻底将现实的存在情况和命题的存在表达区分开。
综上,康德对本体论证明的批判,着眼点都是区分事实的情况与命题关系的情况,即仅从对命题中词项关系的考察并不能得到对事实情况的了解。对此他使用了多种方法,然而都没能从本质上否定笛卡尔所认定的上帝的完美性中包含存在这一立场。最后康德提出否定存在的谓词属性的方法,存在一词在命题中不能代表词项具有存在之属性,这种理论则从根本上为事实和命题划清了界限,也从根本上否定了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参考文献
[1]笛卡尔 《第一哲学沉思集》 第71页
[2]康德 《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1-478页
[3]康德 《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6页
关键词:康德;本体论证明;笛卡尔;上帝
一、笛卡尔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是这样一种证明,即只要我们拥有了对上帝的观念,这个观念便使得我们无法否认上帝的存在。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的“第五个沉思”中,使用更加规范化的哲学语言重新叙述了这样的证明。
笛卡尔认为,上帝作为起码与数学证明同等清晰和明确的完美存在,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存在是是完美的一部分;所以,不能存在的事物就没有那么完美。于是,其他事物都可以区分其本质和存在,即这个实际或可能的事的本质是什么不同于它是否真实存在,但上帝不同,上帝的“存在不能分离于上帝的本质之外,就像一座山不能没有山谷”[1]。可见,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从上帝的全能推导出其必然存在,这个论证过程的确符合哲学证明所要求的逻辑完整性。然而本体论证明的问题在于,在看似不牵涉经验材料、只使用概念分析的证明过程开始之前,已经预设了一个本体论上的判断,即存在作为一种属性可以归属于命题中的词项之中。历史上对本体论证明的反驳都试图指出事实的存在情况与命题中所显示的存在属性是不同的,然而仅从证明的逻辑过程着手是难有成效的,要区分事实和命题必须重新审视语言中存在的含义。
二、康德对本体论证明的两种批判
对于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康德首先提供了两种反驳。首先,康德提出了反驳存在性命题的方式,即同时否定主语和谓语。在一个分析命题中,如果否定了谓语使得命题前后矛盾,那么我们还可以同等地否定主语和谓语,从而消除矛盾。对于"上帝全能"的命题,我们无法提出一个上帝然后拒绝他的全能,但是如果我们同时否认上帝这个主语,即上帝不存在,上帝的全能属性也不存在,这样矛盾就解决了[2]。这样一来,康德实际上否定了所有的肯定性存在命题的分析性。然而这样的批判并不能对笛卡尔的证明形成有力的批判,因为笛卡尔论证的出发点便是上帝不同于其他的主语,上帝作为主语时必然包含着存在的属性。
康德的第二种批判基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首先,康德说如果有一个我们自称只能想到它存在可能性的事物(上帝),有一個存在的概念,将后者作为前者的属性,是矛盾的(在经验中)。康德实际上指出了,如果上帝和存在只是是两个我们观念中的概念,那么上帝存在的论述将不涉及经验的内容,结论仅能够局限于概念之中。接着康德说,如果所有的存在命题都是综合的,那么就不可能相信存在的属性可以在没有经验的矛盾的可能下被承认。即如果上帝存在是一个综合命题,那么逻辑证明是无效的,必须诉诸于经验的事实。可见,康德实际上通过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为笛卡尔的证明制造了两难的处境:一方面,如果对上帝全知全能的判断是一个分析命题,那么这样的结论就只能在上帝的概念之中有效,不能得到上帝存在是经验事实的结论;而另一方面,如果这样的判断是一个综合命题,那么通过逻辑方法对上帝存在的论证便是无效的。然而康德这样的论证也没有切中问题的关键,因为笛卡尔本体论证明的前提便是,起码有一个分析的存在命题,那便是上帝的存在,这个分析的存在命题是其他存在命题的基础。
三、康德对存在的谓语属性的否定
康德对笛卡尔本体论证明最重要的批判是对存在的谓词属性的否定。存在可以作为命题中词项的谓词属性,这是笛卡尔在存在问题上的本体论上设定。而康德认为,“存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语,并不是一个可以被加之于事物概念之上的概念。它只是对某一事物自身的提出,或是一种决定。逻辑上,只是一个命题判断的介体。”[3]在康德看来,存在(being)的作用是在思想中展示出概念,而并不为某物增加任何属性。康德进一步区分了存在(being)的两种用法。首先,作为系动词is,它的作用是展示出谓语的概念与主语的概念之间的关联。比如在“God is omnipotent”(上帝是全能的)这句话中,is的作用是将“全能的”的属性与主语“上帝”的概念进行关联,“全能的”属性被添加在“上帝”这个词项之中。而作为表示实存意义的存在,比如在“There is a god”中的is,则只是展示出一个包含着其所有谓词属性的主语God,并未对主语添加任何属性。易言之,“有一个上帝”这句话的意义,仅仅在于在想象的图景(picture)之中提出一个概念“上帝”,这个上帝包含我们赋予它所有谓词属性。
康德这一批判对笛卡尔的本体论证明的打击是致命的。笛卡尔面对康德之前批判的回应是上帝与一般主语不同,其不同就在于上帝拥有所有完美性,而存在作为其中之一必然被上帝所拥有。而康德直接了当地将存在从属性的范畴中排除了出去,存在不能作为任何事物的属性之一。
四、问题的解决与总结
康德认为存在不是一种谓词属性,那么在语言中“存在”的含义是什么呢?弗雷格后来对此提出了一种能够被普遍接受的答案:语言中“存在”实际上是存在量词。存在量词理论认为,像“有一个”、“有些”、“存在”等词语实际上的作用都是将其连接的词项的意义展示在语言展示的图景之中。通过存在量词,可以彻底将现实的存在情况和命题的存在表达区分开。
综上,康德对本体论证明的批判,着眼点都是区分事实的情况与命题关系的情况,即仅从对命题中词项关系的考察并不能得到对事实情况的了解。对此他使用了多种方法,然而都没能从本质上否定笛卡尔所认定的上帝的完美性中包含存在这一立场。最后康德提出否定存在的谓词属性的方法,存在一词在命题中不能代表词项具有存在之属性,这种理论则从根本上为事实和命题划清了界限,也从根本上否定了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参考文献
[1]笛卡尔 《第一哲学沉思集》 第71页
[2]康德 《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1-478页
[3]康德 《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