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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一反传统观点,提出形式逻辑的客观基础不是事物的相对稳定性或确定性,而是对象性状的唯一性,其根据是时间的一维性。传统观点的失误在于:以为所有逻辑思维规律在客观现实中都有其直接对应的同构规律;割裂了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真理统一性;把形式逻辑的纯形式内容化,混淆了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的区别;破坏了形式逻辑的内部协调性和真理完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