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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昌吉市本地蔬菜品种单一,尤其是冬季蔬菜大多数为外地蔬菜,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要把好质量关,才能保证市民的农产品消费安全,因此强化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关键词:蔬菜;流通环节;检测;监管
中图分类号:S37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179
昌吉市是是新疆社会经济较发达的区域,目前已被列入我区重要的农产品对外出口生产基地。昌吉市及周边乡镇居民约53万,当地蔬菜水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大量外地蔬菜流入昌吉市场,因此在昌吉当地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1 蔬菜流通模式
1.1 当地蔬菜入市模式
5~10月昌吉当地的蔬菜生产占总体消费的50%,冬季蔬菜生产只占总体消费的30%。当地生产的蔬菜主要是菜农直接跟批发商(俗称二道贩子)联系收购,再进入市场,超市、菜店再从市场批发,然后零售至各家各户进入餐桌。近几年也有“合作社-商超”直接供应的销售模式,但由于合作社生产的蔬菜种类单一,无法按规定供应蔬菜,目前这种模式大多数只能搁浅。
1.2 外地蔬菜直接进入市场
目前,昌吉市还未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外地蔬菜可直接进入昌吉蔬菜批发市场,尤其是春季、冬季当地蔬菜供应量小的时候,昌吉市及周边地区市民消费的蔬菜以外地蔬菜为主。
2 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
2.1 四级检测
目前形成四级检测体系:第一级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当地生产的蔬菜进行检测;第二级为市农检中心每周对市场、超市的蔬菜进行抽检;第三级为农业厅农产品检测中心每季度对生产基地、流通环节蔬菜进行抽检;第四级为国家农业部指定农检部门每季度对昌吉市辖区的蔬菜进行抽检,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2.2 政府监管
昌吉市自2011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负责生产基地的农业标准化种植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5年昌吉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开始第二次复审,市场、超市存在的实际问题,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严重障碍,政府加强对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存在的問题
3.1 经营主体未形成规模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多,分散经营,蔬菜销售量太大,但检测人员少,无法保证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区内共有大型超市7家,均有蔬菜水果零售,在昌吉市农检中心的指导下均建立了农残自检站,但大部分超市主管领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到位,考虑到成本问题,自检工作不到位,无法保证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2 各项制度不完善
目前,昌吉市还未实行市场准入制,市场经营者对索验供方资格及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未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落实,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农产品时,因大多数生产基地和农户未建立生产档案,难以追溯到责任主体,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法实时动态追溯监测。
4 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议
4.1 强化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
通过加强对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其认识到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经营户的整体素质。政府主导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要进行批评和整治,依法给予取消经营资格、经济处罚等惩戒。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行业自律机制,确保经营主体对进入各自经营范围的农产品把好质量关。
4.2 加大监管及执法力度
监管部门要求各农产品销售场所实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制度。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或“三品一标”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对票证不全的现场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强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3 完善各项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技术保障,要加强检测技术培训,保证基层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逐步统一本地蔬菜准出制,外来蔬菜市场准入制,督促蔬菜经销商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明确主题责任,通过倒逼机制加强产地准出。完善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将生产源头、流通环节的检测及监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 崔彬.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因与间接规制路径[J].农村经济,2010(08).
[2] 罗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状况及对策[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3(08).
作者简介:张照红(1979-),女,新疆人,汉族,硕士,研究方向:农产品检测。
关键词:蔬菜;流通环节;检测;监管
中图分类号:S37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179
昌吉市是是新疆社会经济较发达的区域,目前已被列入我区重要的农产品对外出口生产基地。昌吉市及周边乡镇居民约53万,当地蔬菜水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大量外地蔬菜流入昌吉市场,因此在昌吉当地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1 蔬菜流通模式
1.1 当地蔬菜入市模式
5~10月昌吉当地的蔬菜生产占总体消费的50%,冬季蔬菜生产只占总体消费的30%。当地生产的蔬菜主要是菜农直接跟批发商(俗称二道贩子)联系收购,再进入市场,超市、菜店再从市场批发,然后零售至各家各户进入餐桌。近几年也有“合作社-商超”直接供应的销售模式,但由于合作社生产的蔬菜种类单一,无法按规定供应蔬菜,目前这种模式大多数只能搁浅。
1.2 外地蔬菜直接进入市场
目前,昌吉市还未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外地蔬菜可直接进入昌吉蔬菜批发市场,尤其是春季、冬季当地蔬菜供应量小的时候,昌吉市及周边地区市民消费的蔬菜以外地蔬菜为主。
2 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
2.1 四级检测
目前形成四级检测体系:第一级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当地生产的蔬菜进行检测;第二级为市农检中心每周对市场、超市的蔬菜进行抽检;第三级为农业厅农产品检测中心每季度对生产基地、流通环节蔬菜进行抽检;第四级为国家农业部指定农检部门每季度对昌吉市辖区的蔬菜进行抽检,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2.2 政府监管
昌吉市自2011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负责生产基地的农业标准化种植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5年昌吉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开始第二次复审,市场、超市存在的实际问题,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严重障碍,政府加强对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存在的問题
3.1 经营主体未形成规模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多,分散经营,蔬菜销售量太大,但检测人员少,无法保证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区内共有大型超市7家,均有蔬菜水果零售,在昌吉市农检中心的指导下均建立了农残自检站,但大部分超市主管领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到位,考虑到成本问题,自检工作不到位,无法保证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2 各项制度不完善
目前,昌吉市还未实行市场准入制,市场经营者对索验供方资格及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未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未落实,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农产品时,因大多数生产基地和农户未建立生产档案,难以追溯到责任主体,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法实时动态追溯监测。
4 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议
4.1 强化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
通过加强对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其认识到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经营户的整体素质。政府主导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要进行批评和整治,依法给予取消经营资格、经济处罚等惩戒。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行业自律机制,确保经营主体对进入各自经营范围的农产品把好质量关。
4.2 加大监管及执法力度
监管部门要求各农产品销售场所实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制度。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或“三品一标”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对票证不全的现场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强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3 完善各项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技术保障,要加强检测技术培训,保证基层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逐步统一本地蔬菜准出制,外来蔬菜市场准入制,督促蔬菜经销商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明确主题责任,通过倒逼机制加强产地准出。完善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将生产源头、流通环节的检测及监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 崔彬.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因与间接规制路径[J].农村经济,2010(08).
[2] 罗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状况及对策[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3(08).
作者简介:张照红(1979-),女,新疆人,汉族,硕士,研究方向:农产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