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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在油田矿区,建筑工程造价一直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油田各建设单位习惯于把工程造价控制放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事实上,工程项目造价与设计、施工、工期、质量等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造价控制、设计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等是互为关联的。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系。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因此,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建立和实行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各单位分别对其负责的过程进行项目控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设计阶段通过优化设计,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做到各方综合评衡,才能做到工程造价控制的直接有效。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对影响成本的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控制,以利于建设单位造价的合理控制,实现投资的良性循环。也只有这样,建设项目投资造价才能真正可控,才能真正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油田矿区;建筑工程;联动机制;造价控制;效益最大化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1)03-053-04
长期以来,在油田矿区,建筑工程造价一直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随着建筑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特别是《建设项目法》的实施,加大了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其目的不仅在于把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之内,更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因此,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建立和实行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各单位分别对其负责的过程进行项目控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造价估算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造价得到应有的控制。
1. 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胜利油田地处黄河三角洲,由于历史原因和当地的地质条件,加之长期以来,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各自为政,使油田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异常复杂,建筑工程造价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非常严重,因此,建立和实行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显得尤其重要,只有各单位分别对其负责的过程进行项目控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才能确保油田矿区建筑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首先,建立多方联动商谈机制。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决策之初,要主动将项目所在地的县、乡政府或村级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邀请到一起,公开项目意向,做好油地工作,征得政府部门或当地村组织的支持,实行建设项目地方负责人制。由地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地方各个利益单位的协调,避免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其次,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建设单位要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招标意向,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积极推行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尽量将工程主体及配套的维护、绿化等均放在一起进行招标,采用多家竞投,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比,这样既可优选出好的设计单位,又可促进设计方在项目整体布局、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降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
再次,做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定阶段的成本控制。工程招标投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施工招投标两个方面。通过招投标,建设单位可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这对项目投资乃至质量、进度的控制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方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1)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招标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避免“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等不正常现象,这对项目成本控制非常不利。(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要反复推敲,尽量做到“知己知彼”,以利于日后的造价控制。(3)择优选择合理低价者中标。目前主要推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与合理低价中标,作为建设单位应杜绝一味寻求绝对低价中标,以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所谓合理低价,是在保证施工资质、施工质量和项目工期前提下的合理低价。(4)做好工程项目合同的签定工作。应遵循《合同法》,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材料价格、质量、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定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应引入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 强化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控制,优化设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设计和施工阶段,而在建设项目决策作出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和施工两大方面。而目前大多是设计单位只管设计,施工单位只管施工,而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经常流于形式。因此,强化工程建设过程控制,是优化设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的必要途径。
2.1 优化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1.1 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因此,可以通 过改变设计收费办法,刺激设计人员重视设计的经济性。我国目前设计单位收取费用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设计费=工程造价×费率:
(2)设计费=建筑面积×单方面费用标准(元/m2)。
这两种方式中费率(或单方费用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构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标准。由此可见,现行设计收费制度只考虑了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没有考虑设计的经济合理性,不利于发挥设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此,可以在现有收费办法中加入对投资节约的部分奖励和投资超支的部分罚款的办法。具体设计费计算方法是:设计费: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一预算数额)×奖罚费率,这样就体现了优质优价的经济原则。
2.1.2 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造价。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在这方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充分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优选设计方案,大力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可以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和标准化设计等技术手段,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这种层层控制的方式,确保施工图预算不突破造价限额,即纵向控制;或者可以通过对设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实施奖惩来确保设计质量,即横向控制。在限额设计的过程中,从选择建设场地和工程总平面布置开始直到最后结构零件的设计都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从中选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在方案优选过程中,要应用多种优化途径,如价值工程原理的应用、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等。(2)引入设计监理控制,加强设计过程的监管。建设单位应选派从事过具体专业设计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或者委托既懂设计又懂经济的专业监理机构,参与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时发现隐含的设计缺陷、事物和有可能突破造价限额的事项,将必须的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之前,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终实现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1.3 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优化设计不仅影响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可实行设计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对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查,防止设计缺陷。比如某装饰工程,因为其设计图纸不够细致认真,造成设计4KW的电线本来6m2就够用的了,却设计成了16m2电线,投标单位看图纸时知道这里设计错了,日后施工过程中肯定是要重新变更的,所以在该项目上投标单价比较低,待日后设计变更时再要求新的单价,给投标方钻了空子,从而造成了工程造价不必要的浪费。
2.2 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做好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2.2.1 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订立严谨的施工合同。在选择施工单位时,主要考虑施工企业的建设业绩、资信情况和技术装备等等,因为施工队伍的优劣关系到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同时要加强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应尽量避免层层分包影响质量的情况出现。确定了施工单位以后,要签订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造价管理中,特别要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充分发挥其法律制约作用。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标准文本,但具体到每个特定的工程项目,还会有许多疏漏,常常引起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因此,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款越具体越好,能事先预料和想到的问题,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语言应精练严密,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工程索赔条件清楚;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把投资造价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即通过每一项合同的控制或每一个具体目标的控制来实现对整个项目投资造价的控制,在每一项合同中,凡是涉及投资造价的内容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避免歧义和争议。作为项目负责人,应该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了解建筑业的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各尽其责,对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计定的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建材市场价格的取定方法等都应该有详细的约定。对于招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特殊贵重材料和设备、安装工程的主材,由于质量优劣、价格悬殊,一定要列出规格、品牌和品质要求的清单,还要明确政策性调整是否包含在包干合同之内。
2.2.2 推行项目责任制。加强施工进度、建材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造价控制。现在的建筑项目由于工程量大且分项工程众多,很多总包商都选择采取了分包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和合理分配利用建设资源,总包方由于合同定价基本已经确定好,因此其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项目负责人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一定要清楚,例如基础验槽记录。不光有剖面还应有平面及平面相关尺寸,否则无法记录清楚当时的实际情况。还要核对跟设计图纸是否有出入等,最好能画出隐蔽工程的图纸,以便结算时调整(如土质类别问题,放坡问题等)。遇到工程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需要变更。防止分包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可实行工程签证制度。由于在工程现场中,通常总包的工程师由于专业分工所限,所以对工程预结算的知识了解不够,如果签证不好会造成结算时的扯皮。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要求现场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签量不签消耗;(2)签量不签价;(3)不能与合同相抵触;(4)签单价不签总价;(5)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公式及相关图形;(6)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建筑材料要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在确定中标后应通过询价核实价格,主要对招标时规定品牌的材料加以控制,注意实际施工采购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招标一致,在这过程中一定做好记录,如果不一致不应给予进场,如果进场时忽视了,就应在结算时进行调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是先由分包施工方提供进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有关工程量并审核是否按合同有关规定编制进度结算,再提交总承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分包项目、保修金及材料供应,注意考虑单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招标时一般偏大,不能完全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量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控制在60%~90%,实际应根据各单位一贯的审减率来控制在70%左右,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对进度款支付的控制原则一般为:一般小的变更项目如果建设方没有技术人员或监理的签名可考虑不予支付,待结算时一并支付;如果是变更大项目,需由监理方对变更事项确认建设方再审核后才给予支付到90%以内。若工程量清单中未有的项目,则参 照工程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没有类似项目的,参照预算定额计算直接费(或成本价),工料机价格参照原清单内价格,原清单内没出的价格执行施工当期信息价或监理、发包人确认价,管理费及利润的取费水平执行投标时报出的费率或按未列项目(清单外项目)取费用明细表的取费水平。
3. 运用多方联动机制,做好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及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无论是建设单位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图纸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以往在竣工阶段,通常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及部分配套项目进行进度和质量方面的验收和结算,结合油田矿区实际,我们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中,还应采取多方联动机制,对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包括建筑工程造价、相关配套工程造价、油地关系协调费用、造价咨询、审计审查费用等各方面造价协同处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单位最好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应召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通过司法程序,请求法院来裁决。
4. 结语
长期以来,油田各建设单位习惯于把工程造价控制放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事实上,工程项目造价与设计、施工、工期、质量等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造价控制、设计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等是互为关联的,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系。要抓好造价控制,必须抓好项目设计、质量和进度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关系等。因此,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只有做到各方综合评衡,才能做到直接有效。同时,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对影响成本的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控制,以利于建设单位造价的合理控制,实现投资的良性循环。也只有这样,建设项目投资造价才能真正可控,才能真正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刘晓君,工程经济学(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亚宁,工程项目与管理[M],华夏出版社,2000.
3. 白思,现代项目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4. 张荣芳,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J],工程建设与管理,2006.
5. 崔素芳,苗素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控制[J],河北冶金,1999(3).
6. 吴国训,浅析工程造价管理及存在问题[J],科技广场,2006(12).
7. 司巧织,魏晓峰,浅议智能化高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J],山东煤炭科技,2002(6).
8. 宋早雪,周丽萍,卢萍,工程造价现状的研究剖析[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关键词:油田矿区;建筑工程;联动机制;造价控制;效益最大化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1)03-053-04
长期以来,在油田矿区,建筑工程造价一直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随着建筑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特别是《建设项目法》的实施,加大了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其目的不仅在于把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之内,更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因此,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建立和实行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各单位分别对其负责的过程进行项目控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造价估算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造价得到应有的控制。
1. 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胜利油田地处黄河三角洲,由于历史原因和当地的地质条件,加之长期以来,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各自为政,使油田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异常复杂,建筑工程造价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非常严重,因此,建立和实行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显得尤其重要,只有各单位分别对其负责的过程进行项目控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才能确保油田矿区建筑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首先,建立多方联动商谈机制。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决策之初,要主动将项目所在地的县、乡政府或村级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审计部门邀请到一起,公开项目意向,做好油地工作,征得政府部门或当地村组织的支持,实行建设项目地方负责人制。由地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地方各个利益单位的协调,避免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其次,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建设单位要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招标意向,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积极推行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尽量将工程主体及配套的维护、绿化等均放在一起进行招标,采用多家竞投,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比,这样既可优选出好的设计单位,又可促进设计方在项目整体布局、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降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
再次,做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定阶段的成本控制。工程招标投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施工招投标两个方面。通过招投标,建设单位可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这对项目投资乃至质量、进度的控制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方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1)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招标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避免“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等不正常现象,这对项目成本控制非常不利。(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要反复推敲,尽量做到“知己知彼”,以利于日后的造价控制。(3)择优选择合理低价者中标。目前主要推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与合理低价中标,作为建设单位应杜绝一味寻求绝对低价中标,以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所谓合理低价,是在保证施工资质、施工质量和项目工期前提下的合理低价。(4)做好工程项目合同的签定工作。应遵循《合同法》,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材料价格、质量、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定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应引入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 强化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控制,优化设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设计和施工阶段,而在建设项目决策作出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和施工两大方面。而目前大多是设计单位只管设计,施工单位只管施工,而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经常流于形式。因此,强化工程建设过程控制,是优化设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的必要途径。
2.1 优化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1.1 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因此,可以通 过改变设计收费办法,刺激设计人员重视设计的经济性。我国目前设计单位收取费用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设计费=工程造价×费率:
(2)设计费=建筑面积×单方面费用标准(元/m2)。
这两种方式中费率(或单方费用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构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标准。由此可见,现行设计收费制度只考虑了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没有考虑设计的经济合理性,不利于发挥设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此,可以在现有收费办法中加入对投资节约的部分奖励和投资超支的部分罚款的办法。具体设计费计算方法是:设计费: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一预算数额)×奖罚费率,这样就体现了优质优价的经济原则。
2.1.2 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造价。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在这方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充分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优选设计方案,大力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可以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和标准化设计等技术手段,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这种层层控制的方式,确保施工图预算不突破造价限额,即纵向控制;或者可以通过对设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实施奖惩来确保设计质量,即横向控制。在限额设计的过程中,从选择建设场地和工程总平面布置开始直到最后结构零件的设计都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从中选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在方案优选过程中,要应用多种优化途径,如价值工程原理的应用、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等。(2)引入设计监理控制,加强设计过程的监管。建设单位应选派从事过具体专业设计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或者委托既懂设计又懂经济的专业监理机构,参与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时发现隐含的设计缺陷、事物和有可能突破造价限额的事项,将必须的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之前,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终实现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1.3 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优化设计不仅影响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可实行设计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对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查,防止设计缺陷。比如某装饰工程,因为其设计图纸不够细致认真,造成设计4KW的电线本来6m2就够用的了,却设计成了16m2电线,投标单位看图纸时知道这里设计错了,日后施工过程中肯定是要重新变更的,所以在该项目上投标单价比较低,待日后设计变更时再要求新的单价,给投标方钻了空子,从而造成了工程造价不必要的浪费。
2.2 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做好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2.2.1 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订立严谨的施工合同。在选择施工单位时,主要考虑施工企业的建设业绩、资信情况和技术装备等等,因为施工队伍的优劣关系到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同时要加强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应尽量避免层层分包影响质量的情况出现。确定了施工单位以后,要签订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造价管理中,特别要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充分发挥其法律制约作用。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标准文本,但具体到每个特定的工程项目,还会有许多疏漏,常常引起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因此,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款越具体越好,能事先预料和想到的问题,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语言应精练严密,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工程索赔条件清楚;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把投资造价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即通过每一项合同的控制或每一个具体目标的控制来实现对整个项目投资造价的控制,在每一项合同中,凡是涉及投资造价的内容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避免歧义和争议。作为项目负责人,应该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了解建筑业的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各尽其责,对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计定的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建材市场价格的取定方法等都应该有详细的约定。对于招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特殊贵重材料和设备、安装工程的主材,由于质量优劣、价格悬殊,一定要列出规格、品牌和品质要求的清单,还要明确政策性调整是否包含在包干合同之内。
2.2.2 推行项目责任制。加强施工进度、建材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造价控制。现在的建筑项目由于工程量大且分项工程众多,很多总包商都选择采取了分包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和合理分配利用建设资源,总包方由于合同定价基本已经确定好,因此其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项目负责人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一定要清楚,例如基础验槽记录。不光有剖面还应有平面及平面相关尺寸,否则无法记录清楚当时的实际情况。还要核对跟设计图纸是否有出入等,最好能画出隐蔽工程的图纸,以便结算时调整(如土质类别问题,放坡问题等)。遇到工程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需要变更。防止分包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可实行工程签证制度。由于在工程现场中,通常总包的工程师由于专业分工所限,所以对工程预结算的知识了解不够,如果签证不好会造成结算时的扯皮。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要求现场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签量不签消耗;(2)签量不签价;(3)不能与合同相抵触;(4)签单价不签总价;(5)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公式及相关图形;(6)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建筑材料要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在确定中标后应通过询价核实价格,主要对招标时规定品牌的材料加以控制,注意实际施工采购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招标一致,在这过程中一定做好记录,如果不一致不应给予进场,如果进场时忽视了,就应在结算时进行调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是先由分包施工方提供进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有关工程量并审核是否按合同有关规定编制进度结算,再提交总承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分包项目、保修金及材料供应,注意考虑单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招标时一般偏大,不能完全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量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控制在60%~90%,实际应根据各单位一贯的审减率来控制在70%左右,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对进度款支付的控制原则一般为:一般小的变更项目如果建设方没有技术人员或监理的签名可考虑不予支付,待结算时一并支付;如果是变更大项目,需由监理方对变更事项确认建设方再审核后才给予支付到90%以内。若工程量清单中未有的项目,则参 照工程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没有类似项目的,参照预算定额计算直接费(或成本价),工料机价格参照原清单内价格,原清单内没出的价格执行施工当期信息价或监理、发包人确认价,管理费及利润的取费水平执行投标时报出的费率或按未列项目(清单外项目)取费用明细表的取费水平。
3. 运用多方联动机制,做好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及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无论是建设单位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图纸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以往在竣工阶段,通常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及部分配套项目进行进度和质量方面的验收和结算,结合油田矿区实际,我们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中,还应采取多方联动机制,对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包括建筑工程造价、相关配套工程造价、油地关系协调费用、造价咨询、审计审查费用等各方面造价协同处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单位最好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应召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通过司法程序,请求法院来裁决。
4. 结语
长期以来,油田各建设单位习惯于把工程造价控制放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事实上,工程项目造价与设计、施工、工期、质量等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造价控制、设计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等是互为关联的,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系。要抓好造价控制,必须抓好项目设计、质量和进度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关系等。因此,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只有做到各方综合评衡,才能做到直接有效。同时,结合油田矿区实际,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对影响成本的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控制,以利于建设单位造价的合理控制,实现投资的良性循环。也只有这样,建设项目投资造价才能真正可控,才能真正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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