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是防止土建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保证相应的建筑质量的有效手段。本文将通过对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和加强对影响土建施工因素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为保证社会的更好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从而为土建施工单位创造了新的契机但同时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由于土建工程项目具有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所以安全、高效、节约的生产方式将会是土建施工单位的重要研究课题。作为土建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异常重要的环节“施工现场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土建施工的质量。
加强对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可以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的同时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进而提高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研究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及应用方法,对提高项目的全寿命经济效益和国民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土建施工质量,非常重要且刻不容缓。本文接下来将首先对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多方面分析,然后对如何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现时的土建施工现场管理
(1)多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约有3500万的土建施工人员,其中却只有3万多是本科和专科的建筑专业毕业生,其余的大多为农民工。这种情况直接造成了土建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低下,同时还严重不匹配我国迅猛发展的土建事业。在这样从业人员普遍综合素质低下和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会使得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的力度加大许多,严重时甚至会使得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无法进行。
(2)安全意识不强
安全生产是防止工程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可近年来给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和企业形象带来巨大伤害的施工事故却频繁发生,究其因皆安全生产意识之故。工程事故常常是在机械、物质或人的不安全操作等不安全的环境状态下发生。如:在设备、实施、工具以及附近等有缺陷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在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失的情况下工作,或者是从事人员出现不良操作。
(3)现场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管理的混乱不但使生产安全以及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会造成工程造价的提高。例如:施工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依旧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检查,缺少日常施工的监督与管理。这样往往会使工程处于一种无足够质量保证的施工状态。在出现安全事故后,由于现场管理机制的缺乏,使得企业常常采取消极隐瞒的机会。在材料使用上因为缺乏良好的管理,使得它在堆放、发放等许多环节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浪费,从而造成了工程造价的提高。
由于现场管理机制的缺乏,会导致各部门的工作配合不紧密,并且会使工程中出现很多责任模糊的作用区域。这样往往会使得部门或者个人对此种区域不怎么上心,都以为并觉得对方会去管理或者应该管理的心态,从而导致这些区域成为事故发生的高频点,而且一旦事故发生,被处理的速度、深度等都比较麻烦。这样就耽搁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甚至会使得本来微小的事故由于得不到及时、彻底的处理而进一步扩大。
(4)无序的市场竞争
由于建筑市场的快速扩大和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使得市场竞争越演越烈。这种情况下,投资方往往只考虑工程造价中的市场利润或定额利润,忽视中标价格与成本是否相符的情况。而目前我国对建筑市场依旧使用无低招标,这样企业为了中标常常人为的降低报价导致报价失真。由于建筑市场是“僧多粥少”的局面,所以部分企业中标后便以更低的价格进行转让。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就采用不择手段甚至是违法的手段,进行投产成本的控制。这些情况都给工程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的对策
(1)增加培训力度
为了改变我国土建施工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与安全生产意识等不良情况,达到安全、高质、高效的生产方式,增加培训力度将是一个非常有效、实用的手段。在实施培训中可以从思想道德、安全生产、施工技能等方面着手。若是员工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那么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是就会实话实说,避免小问题的扩大化。让员工充满安全意识可以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使员工的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形象得到较好的保护。员工具有较强的施工技能,不仅可以保证工程进度还可以使工程质量达到更高的标准。因此,在培训项目中可以从这三方面进行着手。然后再根据工程或者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适合的课程设计,切实的帮助员工完成本职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要求。
对于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建筑结构的变更,使得土建施工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都会有新的要求,同样对施工人员的素质也会有不同的要求,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邀请相应的专家对施工员进行讲解。使得施工员对新技术、新设备等具有足够使用的掌握程度,决不能把问题带到施工过程中去。否则轻可造成损伤,重则危害人身安全,给国家经济带来危害。
(2)完善现场管理制度
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施工安全系数、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的重要保证。如:1.建立操作规范制度,就可以很好的督促并保证施工员的操作是规范与安全的,进而使工程的施工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2.建立良好的工程监督与管理制度,使工程时刻处于质量监督状态,敦促施工人员进行达标甚至超过标准的施工方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甚至更好;3.建立良好的材料使用制度,在土建工程造价中材料的占比约65%,因此材料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工程的总造价,所以设立良好的材料使用制度就可以减少材料堆放、发放等使用环节中的浪费,降低工程成本。所以在土建工程中根据具体的工程制定相应的现场管理制度,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質量、成本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安全事故往往在责任归属模糊的作业区域发生,因此必须明确各部门、各工种以及个人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工程各部分的质量控制指标去落实相关的责任。使工程的每个部分都有相应的部门或者个人去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万一出现事故也不可能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那么所负责的部门或者个人都会更加具备责任感,从而进一步的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可能。
(3)加强市场管理
加强市场的管理可以降低企业间的不良竞争,保证土建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具体工程项目中的质量要求。对于不同工程的要求,对企业的投标设定相应的门槛。这样就可以保证,工程的承包单位具有足够的施工技术以及其他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给工程设定合理的最低招标价,限制向达不到工程承接门槛的企业转包等,避免企业为中标而人为的降低价格造成报价失真,施工单位技术不达标等一系列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出现。
加强市场的管理可以保证土建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市场的管理可以防止承包商为了中标而无科学根据的人为降低报价,同时还要加强对工程款项的管理。这样就可以很好的避免承包商,由于承包工程价格偏低或者款项管理不良而导致的资金运行不足,进而不择手段的去控制投资成本。
总结语:土建施工是一件非常细致的工作,加强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土建施工的质量和效益,还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工程质量的达标甚至超过标准,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人类造一方固土,为国家进步添砖加瓦,也为自己创造一份收益,请加强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工程能够安全、高质、高效的完成。
参考文献:
[1] 王永贵.,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对策,科技咨询. 1672-3791(2012)02(b)-0153-01
[2]刘智星,刘莉. 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探讨, 现代商贸工业,2011年第17期。
[3]李惠生、王佩林:《浅谈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代企业文化》,2010(29)。
关键词: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为保证社会的更好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从而为土建施工单位创造了新的契机但同时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由于土建工程项目具有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所以安全、高效、节约的生产方式将会是土建施工单位的重要研究课题。作为土建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异常重要的环节“施工现场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土建施工的质量。
加强对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可以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的同时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进而提高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研究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及应用方法,对提高项目的全寿命经济效益和国民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土建施工质量,非常重要且刻不容缓。本文接下来将首先对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多方面分析,然后对如何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现时的土建施工现场管理
(1)多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约有3500万的土建施工人员,其中却只有3万多是本科和专科的建筑专业毕业生,其余的大多为农民工。这种情况直接造成了土建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低下,同时还严重不匹配我国迅猛发展的土建事业。在这样从业人员普遍综合素质低下和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会使得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的力度加大许多,严重时甚至会使得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无法进行。
(2)安全意识不强
安全生产是防止工程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可近年来给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和企业形象带来巨大伤害的施工事故却频繁发生,究其因皆安全生产意识之故。工程事故常常是在机械、物质或人的不安全操作等不安全的环境状态下发生。如:在设备、实施、工具以及附近等有缺陷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在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失的情况下工作,或者是从事人员出现不良操作。
(3)现场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管理的混乱不但使生产安全以及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会造成工程造价的提高。例如:施工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依旧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检查,缺少日常施工的监督与管理。这样往往会使工程处于一种无足够质量保证的施工状态。在出现安全事故后,由于现场管理机制的缺乏,使得企业常常采取消极隐瞒的机会。在材料使用上因为缺乏良好的管理,使得它在堆放、发放等许多环节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浪费,从而造成了工程造价的提高。
由于现场管理机制的缺乏,会导致各部门的工作配合不紧密,并且会使工程中出现很多责任模糊的作用区域。这样往往会使得部门或者个人对此种区域不怎么上心,都以为并觉得对方会去管理或者应该管理的心态,从而导致这些区域成为事故发生的高频点,而且一旦事故发生,被处理的速度、深度等都比较麻烦。这样就耽搁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甚至会使得本来微小的事故由于得不到及时、彻底的处理而进一步扩大。
(4)无序的市场竞争
由于建筑市场的快速扩大和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使得市场竞争越演越烈。这种情况下,投资方往往只考虑工程造价中的市场利润或定额利润,忽视中标价格与成本是否相符的情况。而目前我国对建筑市场依旧使用无低招标,这样企业为了中标常常人为的降低报价导致报价失真。由于建筑市场是“僧多粥少”的局面,所以部分企业中标后便以更低的价格进行转让。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就采用不择手段甚至是违法的手段,进行投产成本的控制。这些情况都给工程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的对策
(1)增加培训力度
为了改变我国土建施工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与安全生产意识等不良情况,达到安全、高质、高效的生产方式,增加培训力度将是一个非常有效、实用的手段。在实施培训中可以从思想道德、安全生产、施工技能等方面着手。若是员工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那么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是就会实话实说,避免小问题的扩大化。让员工充满安全意识可以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使员工的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形象得到较好的保护。员工具有较强的施工技能,不仅可以保证工程进度还可以使工程质量达到更高的标准。因此,在培训项目中可以从这三方面进行着手。然后再根据工程或者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适合的课程设计,切实的帮助员工完成本职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要求。
对于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建筑结构的变更,使得土建施工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都会有新的要求,同样对施工人员的素质也会有不同的要求,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邀请相应的专家对施工员进行讲解。使得施工员对新技术、新设备等具有足够使用的掌握程度,决不能把问题带到施工过程中去。否则轻可造成损伤,重则危害人身安全,给国家经济带来危害。
(2)完善现场管理制度
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施工安全系数、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的重要保证。如:1.建立操作规范制度,就可以很好的督促并保证施工员的操作是规范与安全的,进而使工程的施工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2.建立良好的工程监督与管理制度,使工程时刻处于质量监督状态,敦促施工人员进行达标甚至超过标准的施工方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甚至更好;3.建立良好的材料使用制度,在土建工程造价中材料的占比约65%,因此材料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工程的总造价,所以设立良好的材料使用制度就可以减少材料堆放、发放等使用环节中的浪费,降低工程成本。所以在土建工程中根据具体的工程制定相应的现场管理制度,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質量、成本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安全事故往往在责任归属模糊的作业区域发生,因此必须明确各部门、各工种以及个人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工程各部分的质量控制指标去落实相关的责任。使工程的每个部分都有相应的部门或者个人去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万一出现事故也不可能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那么所负责的部门或者个人都会更加具备责任感,从而进一步的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可能。
(3)加强市场管理
加强市场的管理可以降低企业间的不良竞争,保证土建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具体工程项目中的质量要求。对于不同工程的要求,对企业的投标设定相应的门槛。这样就可以保证,工程的承包单位具有足够的施工技术以及其他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给工程设定合理的最低招标价,限制向达不到工程承接门槛的企业转包等,避免企业为中标而人为的降低价格造成报价失真,施工单位技术不达标等一系列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出现。
加强市场的管理可以保证土建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市场的管理可以防止承包商为了中标而无科学根据的人为降低报价,同时还要加强对工程款项的管理。这样就可以很好的避免承包商,由于承包工程价格偏低或者款项管理不良而导致的资金运行不足,进而不择手段的去控制投资成本。
总结语:土建施工是一件非常细致的工作,加强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土建施工的质量和效益,还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工程质量的达标甚至超过标准,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人类造一方固土,为国家进步添砖加瓦,也为自己创造一份收益,请加强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工程能够安全、高质、高效的完成。
参考文献:
[1] 王永贵.,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对策,科技咨询. 1672-3791(2012)02(b)-0153-01
[2]刘智星,刘莉. 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探讨, 现代商贸工业,2011年第17期。
[3]李惠生、王佩林:《浅谈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代企业文化》,2010(29)。